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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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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其他内容不变。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公司章程(2021年4月)》

  附件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附件3:《董事会议事规则》

  附件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附件5:《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附件6:《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21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不实施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占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40%,低于30%,主要原因:公司考虑了目前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量等因素,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便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一、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985,353.05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97,675,212.65元。公司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26,72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595,840股。经测算,在不考虑自2021年1月1日及之后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下,公司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0,351,174.4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7.40%。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此外本年度不实施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16,985,353.0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97,675,212.65元,公司拟分配现金红利20,351,174.4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目前国内日化产品企业较多,且越来越多的国际品牌与新出现的本土品牌参与国内日化市场竞争,日化行业的整体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创新能力不足、研发能力落后的日化企业的利润进一步下滑。与此同时,日化行业领先企业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与强大的研发实力,通过加强研发,投入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高质量产品建立产品市场优势,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来保持较高的定价权,提高利润水平。在此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拥有强大研发实力并及时生产高质量产品的日化企业将进一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行业集中度也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随着国内网络支付的普及与便捷性水平的提升,电商渠道发展势头迅猛,消费者习惯和消费观念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日化企业通过精细化运营各电商平台,在天猫、抖音等电商渠道对品牌深度运营,开展全网营销,充分利用市场热点,打造一系列爆品的机会增加;同时也对日化企业生产能力与订单波动补给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综上,日化行业面临较大的人才需求和创新压力,需要大量的资金和研发投入。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近年来,网络流量入口更加碎片化,平台推广、社交媒体、KOL、网络直播、IP 合作等多种营销手段促使日化传统营销格局被重构,营销渠道更为多元化。公司一直紧跟时代发展的潮流,充分利用新媒体时代的营销渠道多元化趋势,但是随着互联网流量红利效应逐渐减弱,主要头部电商平台的商家竞争日趋激烈,公域流量的获客边际效益有所下滑,导致公司获客成本快速增长,推广费用持续上涨。

  在日化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消费升级与多样化并存的环境下,为满足消费者追求高质量、高价值的产品与服务,公司在保持原有产品和渠道优势基础上,通过不断调整和优化销售渠道、加大推广宣传、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建设新的生产基地(汕头生产基地项目系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方式,从而提高公司创新和研发能力、打造爆品能力以及应对未来市场订单波动的能力。

  3、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公司盈利水平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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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资金需求

  未来公司的资金需要主要来自经营规模扩大所需匹配的运营资金,主要用于优化销售渠道、加大推广宣传等,同时为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4、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一贯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分红回报,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2018、2019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90.68%、94.81%(其中,2018、2019年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的比例分别为20.27%、36.17%)均远高于30%。鉴于公司处于发展阶段,为保持公司稳定、健康发展,需要留存适度充裕的流动资金。因此,公司适度降低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留存未分配利润既可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从而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股东长远利益。

  5、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除保证日常生产经营外,主要用于优化销售渠道、加大研发投入、加大推广宣传、补充流动资金等,同时兼顾应对外部风险的必要资金需求,为实现公司长远规划提供坚实保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在线互动交流的形式召开业绩说明会,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23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的通知》(财会〔2019〕 21号),制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主要明确了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以及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此解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新修订并发布的财会〔2018〕35号、财会〔2019〕 21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租赁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 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利息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 21 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 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 13 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 13 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2) 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 13 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租赁时无需调整2021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2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购买不超过一年期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30,000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由财务部提出申请,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根据财务部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理财产品的分析以及提出的申请,审慎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决定投资额度和期限,且投资品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尽管理财产品属于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控制风险措施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且公司每笔具体理财事项由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在具体实施时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不仅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还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该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与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该项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2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人员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42名、注册会计师33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30人。

  3、业务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668.9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041.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817.74万元。 2020年度为4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5,568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该项目合伙人未有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该签字注册会计师未有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华兴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福蓉科技、元力股份、嘉诚国际等超过十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详见下表:

  ■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婷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5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8万元,合计人民币200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参照以前年度审计费用及审计工作量决定2021年度华兴审计业务的具体报酬。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并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华兴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华兴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华兴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华兴担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华兴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司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相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华兴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30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补充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体系变动情况

  2020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价格详见下表: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生产洗护类产品和香皂所需表面活性剂、香精、硅油、皂基以及其他功能性辅料等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石油、棕榈油等基础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间接导致产品生产成本波动。表面活性剂采购价格同比上涨约920元/吨,上涨比例约14.87%;香精类原料采购价格同比上涨约6,439元/吨,上涨比例约6.85%;硅油采购均价同比下降约3,157元/吨,下降比例约14.91%;皂基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1,527元/吨,上涨比例约37.91%;功能性辅料采购价格同比上涨813元,上涨比例为6.97%。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指标和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20年第四季度生产经营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1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桂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请参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985,353.05元。截至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97,675,212.65元。公司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26,72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595,840股。经测算,在不考虑自2021年1月1日及之后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下,公司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0,351,174.40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7.40%。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此外本年度不实施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董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券商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关联董事吴桂谦先生、张晨先生及郑清英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综合考虑,拟续聘华兴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林三华女士、吴晓南先生及纪传盛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在限定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1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购买不超过一年期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刘岱珣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刘岱珣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以人民币8.16元/股的价格予以回购注销,应支付回购金额合计人民币97,92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223.4万股。待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6,693,000股减至226,681,000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7、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8、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关于修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1、关于修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2、关于修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3、关于制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1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券商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市场价格定价,定价公允,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则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及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时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1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可以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表示无异议。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及《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刘岱珣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8.16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18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9、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①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③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上述①、②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④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凡2021年5月12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14日(9:00-16:00)工作时间内办理。

  (三)登记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13号万吉工业区拉芳大厦(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邮编:515041   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5、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晨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邮箱:laf@vip.126.com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2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芳家化”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刘岱珣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股,由此公司总股本将从226,693,000股减至226,681,000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独立董事林三华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20年7月8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20年7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0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0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7名调整为129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45.7万股调整为230.2万股;同时确定以2020年7月28日作为激励计划的首次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9名激励对象授予23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0年9月4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6、2021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8.16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李多等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000股。待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6,720,000股减至226,693,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刘岱珣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回购价格为8.16元/股。待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工作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26,693,000股减至226,681,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价格及数量

  1、回购注销的依据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刘岱珣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激励对象刘岱珣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的价格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刘岱珣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自刘岱珣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授予价格的事项,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8.16元/股,同时回购注销刘岱珣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223.4万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款项总计人民币97,920元。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226,693,000股变更为226,681,0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具体如下:

  单位:股

  ■

  注:1、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相关法律及法规要求,根据回购注销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包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595,840股的股份。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和勤勉尽职,也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刘岱珣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对刘岱珣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股以8.16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刘岱珣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刘岱珣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8.16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及减资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 – 02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拉芳家化”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激励对象刘岱珣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刘岱珣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人民币8.16元/股,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97,920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26,693,000元减少至人民币226,681,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1年4月28日起45天内(9:00-12:00;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传真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联系方式: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拉芳大厦

  电话:0754-89833339

  传真:0754-89833339

  邮箱:laf@vip.126.com

  邮编:515041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2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及

  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中午12: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laf@vip.126.com。公司将会于2020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以下简称“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相关事项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说明会。届时将针对公司经营业绩以及利润分配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同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网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桂谦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晨先生,财务总监张伟先生等出席本次说明会。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说明会召开时间段内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通过“上证e访谈”栏目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2、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2: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laf@vip.126.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本次说明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晨、罗金沙

  2、联系电话:0754-89833339

  3、联系邮箱:laf@vip.126.com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27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拉芳家化”)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关联董事吴桂谦先生、张晨先生及郑清英女士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需求。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本次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进行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225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日常关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名称: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郑清英

  成立日期:2001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龙江路13号A、B、C、D幢

  经营范围:养老产业项目投资、策划、服务;陪护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企业管理咨询、商品信息咨询;会议服务;展览展示策划;对实业的投资;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服务;餐饮管理服务;自有房产租赁;货运经营;仓储代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软件、日用百货;食品销售;动漫软件、动画作品的设计、研发;电子计算机软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系统的技术开发;网页设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广告业务;影视策划;品牌策划;文化传播活动策划;商务礼品、工艺礼品、广告促销礼品、节庆礼品、办公礼品、针纺织用品、创意礼品的生产及批发(不设店铺,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须经许可后方准经营)(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名称:汕头市泰恩康医用器材厂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郑汉杰

  成立日期:2002年7月12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泰山北路万吉南二街8号厂房A幢北侧及B幢

  经营范围:第一、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加工、销售:日用品,塑料制品,竹制品,劳保用品,消毒用品、卫生用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3、名称: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81.379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贾万兴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0日

  注册地址:沭阳县迎宾大道软件产业园A栋907室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货物仓储(危险品除外);视频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展示服务、会议服务;动画设计、图文设计、制作;服装、鞋帽、日用品、母婴用品、玩具、食品(按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生鲜水产品、蔬果、农副产品、化妆品、电子产品、保健品、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图书批发、零售;儿童教育产品推广服务;计算机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教育信息咨询;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仅限经营类电子商务);代办体检服务;留学信息咨询;科教用具、教学实验用具组装、销售及技术咨询。旅游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住房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卫生洁具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电子办公设备零售;物业管理;工艺品及收藏品零售;乐器零售;珠宝首饰零售;户外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零售;五金产品零售;灯具零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眼镜零售;钟表零售;箱包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零售;厨具卫具零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家电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销售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4、名称:遇见善业(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人代表人:王鹏

  成立日期:2020年6月19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福华路15号505

  经营范围:策划创意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工艺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化妆品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化妆品零售;广告业;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纺织品及针织品零售;服装批发;服装零售;头饰批发;头饰零售;箱、包批发;箱、包零售;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零售;小饰物、小礼品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文化艺术咨询服务;商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预包装食品批发;散装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零售;散装食品零售;网络销售预包装食品。

  股权结构:

  ■

  5、名称:深圳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26.6667万元

  法人代表人:邓俊

  成立日期:2016年1月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渔业社区名优采购中心B座B228、B230、B232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妆品及日用百货、美妆工具、化妆品原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包材的销售;机械设备、医疗设备(不含医疗器械)、电子产品、软件及辅助设备、体育用品、百货、纺织品、服装、金银珠宝首饰、计生用品(不含药品、保健食品)、装饰材料、工艺礼品、钟表眼镜、玩具、仪器仪表、陶瓷制品、橡胶及塑料制品的销售;摄影服务;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的研发及销售;基础软件的技术开发;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第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销售;仓储服务。

  股权结构:

  ■

  6、名称: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147.48万元

  法人代表人:郑清英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3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国道324线新庆路段熊猫工业城。

  经营范围:对实业的投资;物业管理(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汕头市多彩针纺织品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7、名称: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370.75万元

  法人代表人:查道存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2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40号202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酒类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票务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鉴于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系新三板挂牌公司,故无法列示其持股情况。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有关规定,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泰恩康医用器材厂有限公司、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遇见善业(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关联法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带来风险,本公司的独立经营不受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主要内容

  1、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向宿迁市百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遇见善业(广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小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

  2、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广告发布合同》,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广告宣传服务。

  3、根据交易主体所在地房屋租赁市场行情、价格,以同等条件下的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双方签订租赁相关合同,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汕头市昊骅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租赁业务。其中广东金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垫付公司及子公司在租赁使用过程中的水电费。

  4、根据交易双方签署的《采购合同》,公司向汕头市泰恩康医用器材厂有限公司购买商品。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上市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2、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21-032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

  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补充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体系变动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平均价格详见下表:

  ■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生产洗护类产品和香皂所需表面活性剂、香精、硅油、皂基以及其他功能性辅料等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受石油、棕榈油等基础原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并间接导致产品生产成本波动。表面活性剂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1,730元/吨,上涨比例约28.62%;香精类原料采购价格同比上涨5,700元/吨,上涨比例约6.79%;皂基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1,750元/吨,上涨比例约37.06%;功能性辅料采购均价同比上涨约8,470元/吨,上涨比例约86.46%;硅油采购均价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指标和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生产经营使用,不构成公司的实质承诺和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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