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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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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郭海龙,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冯飞军,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牛晓励,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共计7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减少1万元。

  关于2020 年度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与该审计机构商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天职国际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及时与公司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经营层进行沟通,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该审计机构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天职国际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经过了一定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91号)的核准,2017年09月,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216.67万股,发行价为7.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79,268,579.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1,15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8,113,579.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09月07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09月08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685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3,305,351.63元,其中:2017年9月11日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17,090,325.82元,此部分预先投入的资金已以募集资金置换;2017年9月12日至2017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2,689,120.83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合计267,618,743.09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39,395,378.75元,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合计86,511,783.14元,上述资金均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合计29,161,849.37元,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已完工,公司将全部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9,161,849.37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38,113,579.00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金额、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为人民币24,353,622.00元,累计使用金额为人民币633,305,351.63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9,161,849.3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9月7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年9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昆山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情况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为便于账户管理,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28日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结余利息收入15,678.54元转入流动资金账户,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公司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7年9月1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117,090,325.82 元。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17 年9月12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15353-7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17,090,325.82元置换了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将 117,090,325.82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工作。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监管要求。

  上述事项本公司已于2017 年9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9月20日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17年11月1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额度调整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决议到期后,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决议到期后,本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不超过0.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为6,300万元,实际收益为138.96万元,均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获得的收益。具体投资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的所有理财产品均已收回,投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余额为0.00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原因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南物流中心及高端现代物流综合体项目、华东物流基地仓库建造项目、精益医疗器械及医疗试剂冷链供应链项目、智慧空运物流网络项目、智慧物流协同服务平台项目已完工,节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161,849.37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57%。节余原因主要系:一方面节余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理财产品收益及利息收入;另一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按照合理、有效、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支出,形成了募集资金使用节余。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9,161,849.37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57%,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于2020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其他账户。

  (五)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综合评估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以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将“智慧空运物流网络项目”项目及“智慧物流协同服务平台项目”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调整用于“华东物流基地仓库建造项目”及“西南物流中心及高端现代物流综合体项目”,涉及调整的募集资金合计5,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7.84%,其中“华东物流基地仓库建造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3,500万元,“西南物流中心及高端现代物流综合体项目”增加募集资金投入1,500万元。该事项在2019年3月12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3月29日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3月12日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核查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担保预计的公告

  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上实外联发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畅链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2021年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不超过9,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9,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可滚动计算。该议案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9,000万的融资担保额度,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上实外联发进出口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6日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荣路188弄2号303室

  3、法定代表人:徐峰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配件、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办公用品的销售,起重设备、机械设备、叉车、汽车的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乐器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的维修,仓储(除危险品),自有设备的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公司持股比例(包括直接及间接):100%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二)上海畅链进出口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05月08日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东路251弄1号1号仓库2层B1、B2部位

  3、法定代表人:徐峰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配件、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针纺织品、建筑材料、装潢材料、办公用品、起重设备、机械设备、叉车、汽车、眼镜(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日用化学产品、消毒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母婴用品、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的销售,化妆品、乐器、体育用品及器材的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的维修,仓储(除危险品),自有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公司持股比例(包括直接及间接):100%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新增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担保金额及签约时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融资安排,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确定最优的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履行上述担保事项,控制公司风险。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计划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与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发展战略相符。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清晰,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担保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1年度经营需求,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担保事项经过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均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247,317.32元,母公司净利润99,720,844.88元。2020年度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972,084.49元,扣减上年度分配现金红利66,360,006.00元,截至2020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24,965,058.1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68,66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360,00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9.6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综合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情况,符合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等综合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48证   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委托理财期限:2021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30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决策有效期内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收益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将购买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投资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二、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金融机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风险较低、流动性好,有利于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三)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有效。

  (四)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将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收益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保本收益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收益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7.2亿元,由于前期现金管理将陆续到期收回,公司将保障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收益型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四、风险提示

  (一)流动性风险

  对于部分定期理财产品,根据协议约定,存款期限内,公司无权提前终止理财委托或赎回本金。

  (二)法律法规及政策风险

  本理财计划以现有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基础制定,如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等相关政策或现有法律发生变化,可能对理财产品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投资收益产生影响。

  (三)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社会动乱、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避免的意外事件可能对理财计划的执行产生不确定影响,导致投资本金或收益发生损失。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上述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决议有效期内,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在前述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授权范围内,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为4.3亿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关于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变更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变更情况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变更日期: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公司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会计政策经过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变更会计政策经过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昆山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畅联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40,200万元

  ●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增资,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时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风险较为可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与全国物流网络布局的建设,现根据公司发展需求,决定增加天津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昆山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畅联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此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

  二、投资标的情况

  (一)天津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畅联”)

  1、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4日

  2、住所:天津市武清区新城福源道33号(武清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徐峰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包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关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公司持股比例(包括直接及间接):100%

  6、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7、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股东结构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向天津畅联增资6,300万元,增资前后天津畅联均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成都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畅联”)

  1、成立日期:2013年3月20日

  2、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经开区南六路133号

  3、法定代表人:徐峰

  4、经营范围:仓储、分拨、配送业务及仓库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业务;普通货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国际公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国际铁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江海联运及国际多式联运代理服务;商务、物流业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代理报关、报检服务;会展及会务服务其它仓储;销售:医疗用品及器械(以上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涉及许可的按许可内容及时效经营,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5、公司持股比例(包括直接及间接):100%

  6、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7、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股东结构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向成都畅联增资10,300万元,增资前后成都畅联均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昆山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畅联”)

  1、成立日期:2014年11月6日

  2、住所:昆山市周市镇王家甸路99号

  3、法定代表人:茆英华

  4、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承办陆运、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货运代理,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咨询业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不含行政许可的商务信息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建筑工程;物业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医疗器械的销售;食品的销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持股比例(包括直接及间接):100%

  6、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7、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股东结构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向昆山畅联增资8,300万元,增资前后昆山畅联均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四)武汉畅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畅联”)

  1、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0日

  2、住所:武汉市江夏区江夏经济开发区金港汽车产业园疏港大道68号

  3、法定代表人:徐峰

  4、经营范围:仓储、分拨、配送服务;仓库管理;自有房屋租赁;普通货运;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报检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医疗用品、医疗器械销售及代理;商务信息、物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持股比例(包括直接及间接):100%

  6、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7、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股东结构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向武汉畅联增资10,300万元,增资前后武汉畅联均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五)上海畅联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联货运”)

  1、成立日期:1999年7月22日

  2、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日滨路76号F2室

  3、法定代表人:徐峰

  4、经营范围: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保税仓库仓储,冷库经营,货运代理(二类),国际贸易及咨询服务,会展服务,经营无船承运业务,普通货运。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公司持股比例(包括直接及间接):100%

  6、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7、增资方式及增资前后股东结构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向畅联货运增资5,000万元,增资前后武汉畅联均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目前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时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且增资目的为公司物流基地建设发展需要及业务运作资金需要,风险较为可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资金使用情况,降低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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