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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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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褚诗炜,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安证券、润和软件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剑,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斯尔克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季嘉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7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巴比食品、聚灿光电、玮硕恒基三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福丽,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蓝盾光电(300862.SZ)、金种子(600199.SH)、新疆火炬(603080)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褚诗炜、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剑、签字注册会计师季嘉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福丽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公司将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人员配置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收费标准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2021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几年一直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非常了解,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大型专业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可以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服务,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以及丰富的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提供相关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4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规定,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9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2.72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6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459.2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74,404.7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89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20年9月29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8,434.81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434.81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187.55万元。

  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622.36万元,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37.1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48,819.6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551.96万元,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45,267.65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9月29日,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5080122000379015、75080122000379224、75080122000378748、75080122000378957、75080122000379168、75080122000378804、75080122000379377、75080122000379433)。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5,622.3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434.81万元。置换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230Z2282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9,4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理财产品均为保本理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或到期未收回的情况。

  注: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金额为 90,958.33元,与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371,823.58元差异部分系活期利息收入。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以及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巴比食品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巴比食品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巴比食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5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阶段,同时考虑到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方式随之发生较大变化,本公司所处行业作为民生工程一部分,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活消费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当前市场需求空间巨大,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公司需积极组织和调动各项资源,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公司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以更优异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广大投资者。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0,660,980.00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17,066,098.00元,加上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392,867,301.90元,2020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金额为546,462,183.90元。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以2020年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48,000,000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9,680,0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61%。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466,607.17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9,680,000.00元,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阶段,同时考虑到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方式随之发生较大变化,本公司所处行业作为民生工程一部分,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活消费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当前市场需求空间巨大,为抓住行业发展机遇,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公司需积极组织和调动各项资源,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公司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

  (二)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单位:元

  ■

  2020年度因为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8.35%,但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13.41%。公司管控风险、夯实基础、成功度过了新冠疫情带来的危机,组织效率、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实际状况,平衡日常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需留存适当的资金来保障生产经营、扩大公司规模,并提高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因此公司需要随时保持合理的现金储备水平。

  (三)符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红利39,68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2.61%,符合《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则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

  公司本次股利分配预案能够较好的兼顾股东回报及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继续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需求,主要投入到品牌建设、新产品的研发销售,大力拓展现有业务及拓宽新的业务渠道,布局新的市场区域等,以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以更优异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是公司目前正处于扩建新产能、布局新区域、拓展新业务阶段,公司需留存充足的资金以保障生产经营及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促进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现金分红水平合理,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605338   公告编号:2021-016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4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茸江路 785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7、议案9、议案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标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限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下午16: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付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茸江路785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昌华

  联系电话:021-57797068

  联系邮箱:jituanban@zy1111.com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7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业务相关,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加盟店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营业收入,对本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会平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出于正常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交易定价依据公司与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同类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合理,符合互惠互利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利益;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以上交易行为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刘会发先生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刘会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会平的哥哥。

  2、陈昌琴女士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陈昌琴系刘会发的配偶。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按照所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截至目前执行情况良好。因关联方无法履约而导致公司损失的风险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刘会发先生、陈昌琴女士控制的门店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其销售价格及收费标准参照公司统一的加盟政策,与其他加盟门店无重大差异,价格公允。相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自然人控制的加盟店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等;因关联交易而产生的营业收入,对本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无重大影响,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8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修改,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作出该选择的承租人应当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后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编制2021年1月1日以后的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9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的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现金管理金额: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本次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3号文《关于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6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4,592,075.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047,9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89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变更前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的“直营网络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金额根据本次变更情况做了相应调减。

  (三)投资产品情况

  1、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且符合下列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额度及期限

  使用不超过4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相关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宁波银行,证券代码:002142。上述现金管理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运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还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在本次授权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对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独立董事意见等相关文件。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巴比食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拟投资的产品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并已制订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国元证券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备注1:上表中的“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上次理财授权额度下发生的单日最高余额。

  备注2:上表中的“总理财额度”为本次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授权额度,尚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0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余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5、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和资金的安全。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在本次授权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类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且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1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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