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33 公司简称:睿能科技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维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香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秀琼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本期经营性回款金额大于付款金额以及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注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注3:预付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主要系本期备货增加抵减预付采购款所致;
注4: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从而合并报表增加奇电电气其他应收款所致;
注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主要系七天通知存款减少所致;
注6:使用权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所致;
注7:无形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本期新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从而合并报表增加奇电电气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所致;
注8:商誉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本期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产生的商誉;
注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主要系预付的设备款项减少;
注10:合同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本期预收款项增加,应确认的合同负债增加所致;
注11:应交税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本期业务增长导致应交增值税及所得税增加所致;
注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期末将一年期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注13:其他流动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本期预收款项增加,应确认的待转销销项增加所致;
注14:租赁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租赁负债所致;
注15:长期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本期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根据协议规定后续支付的款项余额;
注16: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主要系本期收购的子公司奇电电气可辨认资产评估增值确认递所得税负债所致;
注17:其他综合收益本期期末数较上期期末数增加:主要系境外子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变动所致。
(2)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营业收入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针织设备电控制造业务及IC产品分销业务均增长所致;
注2:营业成本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注3: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营业收入增加,流转税增加,相应附加税增加所致;
注4:销售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销量上升、新业务拓展以及合并奇电电气,相应的费用增加所致;
注5:研发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注6:其他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注7: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到期的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注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注9:信用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业务增加,相应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从而计提的坏账准备亦增加所致;
注10: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期对新冠疫情公益性捐赠100万所致;
注11: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相应的所得税增加所致;
注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与上期相比,本期销售回款金额增加幅度大于付款金额增加幅度所致;
注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的投入金额减少所致;
注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业务回升,配套资金需求增加,从而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1月20日,公司与刘国鹰等六位自然人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各方就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奇电电气控股权的事项达成初步意向。经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以及双方协商谈判,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与上海厉杉营销策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刘国鹰先生等十二位自然人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该募集资金为已终止实施的“分销业务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部分募集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1日及2021年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2021年2月25日,公司已支付“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项目”第一期交易对价6,000万元;2021年3月12日,奇电电气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