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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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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以上综合授信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注2、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在不超过上述授信总金额、担保子公司范围及担保总额度的前提下在具体的操作中对银行授信和采购货款付款等担保金额和方式予以调整。

  注3、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注4、 上述资产负债率采用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与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原则确定。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吴金祥先生在授权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公司年度融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授权书等),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吴金祥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为子公司年度授信、应收账款融资、采购货款付款进行担保或资产抵押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担保及授权事项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前述母公司为子公司进行担保或资产抵押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需按有关合同的约定,经母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该事项属于应当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的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子公司(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各被担保子公司的商事登记信息及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9,5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11月28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

  主营业务:医药零售连锁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5,536.86万元,净资产为9,507.1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35,672.05万元,净利润为-286.22万元。

  (二)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国

  注册资本:7,67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8日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南工业区安仁大道1599号

  主营业务:中药饮片的生产与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1,643.89万元,净资产为10,727.5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0,583.27万元,净利润为2,502.48万元。

  (三)厦门鹭燕海峡两岸药材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明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2月18日

  住所:厦门市集美区灌南工业区安仁大道1599号综合办公楼一层

  主营业务:中药饮片、西药的批发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鹭燕海峡两岸药材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991.79万元,净资产为1,892.0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6,898.27万元,净利润为778.01万元。

  (四)亳州市中药饮片厂

  法定代表人:朱明国

  注册资本:13,852.85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2日

  住所:亳州市药都路1888号

  主营业务:中药饮片的生产与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股95.668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亳州市中药饮片厂资产总额为16,212.60万元,净资产为8,145.6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6,654.89万元,净利润为1,116.04万元。

  (五)福建鹭燕中宏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祥

  注册资本:18,258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3月2日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路95号1号楼第1层、第2层南侧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和药品、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鹭燕中宏医药有限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76,511.32万元,合并净资产为26,876.08万元,实现合并营业收入为204,683.59万元,合并净利润为4,159.64万元。

  (六)福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3,008万元

  成立日期:1984年6月8日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路95号1号楼第3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孙)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4,497.89万元,净资产为8,971.4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91,696.94万元,净利润为4,459.49万元。

  (七)漳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0日

  住所:漳州市延安北路15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漳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8,376.73万元,净资产为7,716.1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64,712.85万元,净利润为5,466.16万元。

  (八)泉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1,08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6日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十八坎山宏益工业园A工业区3#楼1、2、3、4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泉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3,087.19万元,净资产为4,438.0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26,764.38万元,净利润为2,818.05万元。

  (九)三明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2月1日

  住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9幢十六层1号、2号、3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三明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7,729.33万元,净资产为3,701.5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64,817.17万元,净利润为1,464.22万元。

  (十)宁德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29日

  住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疏港路1-1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德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4,865.95万元,净资产为6,829.4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81,801.54万元,净利润为1,529.41万元。

  (十一)莆田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30日

  住所: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林芝路999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莆田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2,581.45万元,净资产为15,258.2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07,894.02万元,净利润为2,285.97万元。

  (十二)南平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15日

  住所: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西溪路89号B幢第1-3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平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1,398.59万元,净资产为2,514.2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47,343.10万元,净利润为817.27万元。

  (十三)龙岩新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7日

  住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印刷园区11#通用厂房第1、2、3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岩新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7,092.21万元,净资产为2,027.9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41,767.08万元,净利润为478.75万元。

  (十四)福建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其专

  注册资本:3,08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8月30日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建平路95号1号楼4层南侧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7,111.47万元,净资产为6,230.2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64,038.33万元,净利润为2,589.63万元。

  (十五)厦门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其专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3月18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401室B单元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孙)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1,587.37万元,净资产为2,343.0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25,850.75万元,净利润为872.90万元。

  (十六)厦门鹭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其专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5月17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206室

  主营业务: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孙)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鹭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51.79万元,净资产为135.6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615.65万元,净利润为-25.55万元。

  (十七)四川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阳

  注册资本:2,2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3月28日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30栋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7,332.11万元,净资产为8,713.1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26,814.87万元,净利润为2,594.87万元。

  (十八)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阳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6年3月28日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30栋1、2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6,081.16万元,净资产为8,723.10万元。

  (十九)南充市鹭燕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1,333.33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8月7日

  住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燕京中路69号1幢1-3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9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充市鹭燕华康药业有限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13,951.33万元,合并净资产为678.82万元,实现合并营业收入为12,538.59万元,合并净利润为-250.18万元。

  (二十)自贡鹭燕瑞德祥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1,06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2日

  住所: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新民乡天元居委会西南智能终端制造产业园12号厂房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9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自贡鹭燕瑞德祥药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738.04万元,净资产为1,148.8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7,900.47万元,净利润为7.34万元。

  (二十一)四川鹭燕金天利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9日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沱江东路13号办公楼3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7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鹭燕金天利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365.54万元,净资产为175.0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6,993.88万元,净利润为-101.99万元。

  (二十二)四川鹭燕宁峰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1,118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1日

  住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柳林路89号B幢3楼A区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7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鹭燕宁峰药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109.29万元,净资产为129.5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9,328.06万元,净利润为-191.37万元。

  (二十三)四川鹭燕盈科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3月5日

  住所:四川省广安市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建民中路277号4号楼2层423、424、425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6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鹭燕盈科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546.74万元,净资产为375.8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7,937.20万元,净利润为2.85万元。

  (二十四)四川鹭燕彭祖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358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月8日

  住所:四川省眉山经济开发区新区千金大道111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6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鹭燕彭祖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098.94万元,净资产为976.3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6,915.67万元,净利润为251.87万元。

  (二十五)四川鹭燕容汇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8日

  住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福集镇五通街69号附1号3楼A区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7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鹭燕容汇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142.08万元,净资产为137.5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6,128.21万元,净利润为-64.82万元。

  (二十六)四川鹭燕芝兰堂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2月27日

  住所:四川省巴中市经济开发区桥河街8号A8栋3号3楼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7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鹭燕芝兰堂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573.10万元,净资产为546.3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9,510.41万元,净利润为-181.99万元。

  (二十七)乐山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琳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3日

  住所:四川省乐山高新区南新路1298号幢四楼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8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乐山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990.40万元,净资产为1,346.4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8,217.61万元,净利润为224.42万元。

  (二十八)江西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阳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3月19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昌西大道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西鹭燕医药有限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122,870.22万元,合并净资产为4,724.68万元,实现合并营业收入为131,562.93万元,合并净利润为1,022.87万元。

  (二十九)江西省鹭燕滨江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岩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8月3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艾溪湖二路333号办公楼1-3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7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西省鹭燕滨江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1,994.60万元,净资产为1,093.4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29,208.54万元,净利润为146.42万元。

  (三十)抚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广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5日

  住所: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园横四路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7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抚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084.35万元,净资产为260.0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9,477.20万元,净利润为111.30万元。

  (三十一)赣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阳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2日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昌路西侧,凤凰路南侧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6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赣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830.25万元,净资产为2,539.8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23,599.95万元,净利润为465.89万元。

  (三十二)九江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阳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3月15日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生态工业园金鑫路1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7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九江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2,618.29万元,净资产为1,986.7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8,020.90万元,净利润为88.25万元。

  (三十三)宜春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云珍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月8日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二路35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6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宜春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8,090.89万元,净资产为815.98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11,268.10万元,净利润为10.36万元。

  (三十四)新余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阳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3日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渝东大道18号(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1号厂房)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孙)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新余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264.65万元,净资产为1,423.5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6,127.34万元,净利润为-53.15万元。

  (三十五)吉安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1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城西工业园区田溪路6号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67%)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吉安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245.79万元,净资产为988.4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9,722.69万元,净利润为22.06万元。

  (三十六)萍乡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皮翃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1月29日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硖石工业园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公司间接持股7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萍乡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7,671.10万元,净资产为922.3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7,658.79万元,净利润为-30.68万元。

  (三十七)上饶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阳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5月27日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朝阳产业园朝阳七路2号2幢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孙)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饶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517.38万元,净资产为495.4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4,509.21万元,净利润为-149.04万元。

  (三十八)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卫阳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书场村安置楼10号铺面一层东北侧及夹层、二层

  主营业务:医药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6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3,613.08万元,净资产为3,852.2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20,558.53万元,净利润为349.94万元。

  (三十九)泉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曦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6日

  住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安十八坎山宏益工业园A工业区3#楼5层

  主营业务:医疗器械分销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孙)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泉州鹭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6,782.40万元,净资产为1,252.8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8,540.83万元,净利润为252.34万元。

  (四十)厦门鹭燕云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建烟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日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101室C单元

  主营业务:药品、中药、医疗器械的零售、互联网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孙)公司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厦门鹭燕云药房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85.57万元,净资产为92.3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671.97万元,净利润为-17.90万元。

  三、担保及抵押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分别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供应商签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贷款合同和采购货款付款担保合同等),本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公司为子公司的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公司授权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和采购货款付款提供担保,符合医药流通行业的特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拓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和采购货款付款提供担保,符合医药流通行业的特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业务拓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该授信额度为信用、应收账款融资、资产担保或股权质押授信,可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有能力按期偿还债务,且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66,935.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0年度)的152.49%,实际担保余额为242,900.71万元。除子公司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禾创”)收购前原股东隐瞒的担保外,其余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7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0年度)的290.91%。

  2、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采购货款付款担保、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及子公司成都禾创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前原股东刻意隐瞒的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成都禾创收购前原股东隐瞒的对外担保案件总额26,624.49万元,目前尚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过程中。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此之外,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成都禾创收购前原股东刻意隐瞒的担保事项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2019年11月8日披露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8)、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2020年11月24日披露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2020年12月25日披露的《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八、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4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国开债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资金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利用自有暂时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财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将及时了解公司正常流动资金需求状况、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每季度审查证券投资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对,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5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举行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交流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鹭燕医药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中搜索“鹭燕医药投资者关系”小程序;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鹭燕医药投资者关系”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金祥先生、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董事会秘书叶泉青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聪金女士、保荐代表人王跃先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6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职业操守及服务情况,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建彬,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福建金森、三钢闽光、鹭燕医药、狄耐克、罗普特、龙高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郭毅辉,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鹭燕医药、安正时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欧维义,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恒立液压、罗莱生活、天顺风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毅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欧维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含税),与上期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职业操守、服务情况及服务质量能够继续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按照相关业务规则提供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按照相关业务规则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以该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职业操守及服务质量能够继续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职业操守及服务情况,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公司2021年度审计业务。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按照相关业务规则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能够优质高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7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炳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五届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委员职务。黄炳艺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黄炳艺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即2023年11月1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炳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鉴于黄炳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黄炳艺先生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辞职生效前,黄炳艺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黄炳艺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黄炳艺先生在其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少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时叶少琴女士当选后接任黄炳艺先生原担任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合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少琴女士,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会计系基础研究室主任。曾兼任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和厦门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兼任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叶少琴女士已参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少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经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叶少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8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和“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34.2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5万股,发行价格为18.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73.25万元,扣除保荐承销等发行费用5,643.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0.05万元。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鹭燕医药莆田仓储物流中心项目、零售连锁扩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该募集资金于2016年2月4日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07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按相关规定履行。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建设项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含平台)合计追加投资约7,157.94万元,追加投资后,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5,737.9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注2: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结项,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2,624.04万元用于募投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和“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已完成建设。前述项目承诺投资总额8,580万元,追加投资7,157.94万元(其中:以“鹭燕医药福州仓储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2,624.04万元,以自有资金投入4,533.9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项目已实际投入16,301.3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10,853.40万元,自有资金投入5,447.9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剩余资金434.21万元,主要为待付项目质量保证金尾款。

  三、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待付项目质量保证金尾款支付时间在项目建设完成3年后。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剩余资金434.2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质量保证金尾款将在质保期限届满、满足支付条件后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已实施完毕,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将前述募集资金账户剩余的募集资金434.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和“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前述二个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终止的全部相关事宜。

  五、其他说明

  2016年2月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已实施完毕,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已实施完毕,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募投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该事项的审议过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9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鹭燕集团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1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9、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第8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6、7、8、9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公开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020年在公司任职的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3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鹭燕集团,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61010;传真号码:0592-8129310);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的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鹭燕集团一楼前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阮翠婷;

  2、电话号码:0592-8129338;

  3、传真号码:0592-8129310;

  4、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1004号鹭燕集团;

  5、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八、附件

  1、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2-《授权委托书》。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88”,投票简称为“鹭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参加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21年月日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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