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9日(9:00~11:00,14:00~17: 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24100
传真:0515-83282843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9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2)邮政编码:224100
(3)联系电话:0515-83282838
(4)传 真:0515-83282843
(5)电子邮箱:JCHL@jc-interconnect.com
(6)联 系 人:证券部
6、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关于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0”,投票简称为“金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受托人按本公司(本人)的意见进行投票,本公司(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应加盖单位印章。
2、股东应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投票意见指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1-02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1年4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16:30在公司上海分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伟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载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使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①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热技术”)在2021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东方工程株式会社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95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以及接受东方工程株式会社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的劳务服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② 同意丰东热技术在2021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盐城高周波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32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③ 同意丰东热技术在2021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广州丰东热炼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及零配件销售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④ 同意丰东热技术在2021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与关联方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热处理材料及零配件采购交易和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热处理设备零配件销售业务;同意丰东热技术向江苏石川岛丰东真空技术有限公司租出房产,收取租赁费用(含电费)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⑤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君德实业有限公司或公司上海分公司、丰东热技术以及方欣科技分别与关联方上海君德实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度按照市场公允的交易条件,累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房屋租赁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协议价格和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符合定价公允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1-032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1-032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7年5月26日“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正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34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349,440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分别由朱文明、束昱辉、民生方欣1号计划、 谢兵及徐锦宏以现金按16.14元/股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1,199,999,961.60元,扣除公司依据财务顾问协议应支付给浙商证券的财务顾问费用(含税)21,2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178,799,961.60元,于2016年11月2日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户3209820521010000040819账户中。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财务顾问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33,672,397.97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66,327,563.63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11月3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6131号《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资确认。扣除发行费增值税2,020,343.88元,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为1,164,307,219.7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分别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11月22日,公司与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作为共同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丙方,分别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用于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及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补充方欣科技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向方欣科技增资600,0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汇出资金500,000,000.00元至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专户3209820521010000103859中,汇出资金100,000,000.00元至中国民生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募集资金项目专户698965622中;2017年1月22日,公司与方欣科技作为共同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丙方,分别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就此二账户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方欣科技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00元投资其子公司金财互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方欣科技于2017年5月10日至5月17日期间合计汇出资金100,000,000元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募集资金专户82110154800001748中。2017年5月26日,公司与方欣科技、金财数据作为共同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丙方,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东湖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00元增资方欣科技,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至11月3日共汇出200,000,000元至方欣科技中国民生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募集资金项目专户698965622中。结合该账户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该专户已于2018年11月21日完成销户,该专户余额266,743.18元于同日转入方欣科技在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3209820521010000103859中。公司、方欣科技与独立财务顾问及中国民生银行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00元增资方欣科技,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汇出160,000,000元至方欣科技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专户3209820521010000103859中。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方欣科技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904657210910。方欣科技于2018年7月5日至7月12日期间合计汇出110,000,000元至上述专户中,公司于2018年8月3日与方欣科技作为共同甲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丙方,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全部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账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 2020年度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3,125,179.91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持有至到期赎回收益5,535,431.28元;支出金额163,195,067.9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19,361,977.17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理财、结构性存款持有至到期赎回收益(扣除理财收益缴纳的税费)累计33,813,026.18元;累计支出金额933,593,555.6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83,888,667.46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63,195,067.90元,主要用于人力成本费用、软件投资、项目实施费、云租用费用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完成计划进度情况及预计收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方欣科技按照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进展为:
1、“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额55,000万元,报告期内投入金额为10,314.55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47,454.9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投资进度为86.28%。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期内实现收益-11,978.4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收益1,400.52万元。
2、“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项目:该项目计划投资额30,000万元,报告期内投入金额为4,574.23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为14,473.6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投资进度为48.25%。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报告期内实现收益-196.9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收益1,279.18万元。
综上,上述募投项目经过四年的实施,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实施进展相对缓慢。
(三)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方面,随着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技术的成熟应用以及外部环境的变化,业务模式也在发生转变,新冠疫情的出现更是起到加速的作用,各行业的服务模式都在由线下转线上,或转为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对客户的服务逐渐全面线上化;另一方面,国家对大数据行业的监管政策不断加强导致业务不确定性。随着中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数据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5月28日意见征集稿)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出台,强化监管与隐私保护已经是大数据行业所面临的局面,企业财税信息数据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此外,传统基于线下的连接、触达、协同等商务方式受疫情影响加速转为互联网纯线上方式,从而极大推动了互联网领域的各类公共服务,企业的推广运营基本不再需要自建基于流媒体支撑的展示系统。
综上,鉴于目前行业监管政策及技术环境的不断变化,“智慧财税服务互联平台”项目和“企业大数据创新服务平台”项目的可行性发生较大变化。
2021年4月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四)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时仅与中介机构达成了中介机构相关费用的计费原则与框架,未有具体的金额,因此当时确定的“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也只是估算的大致金额。实际在支付中介机构相关费用过程中,各相关方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结合市场行情,最终确定支付财务顾问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367.24万元,缴纳发行费增值税202.04万元。以上费用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项目中列支3,569.28万元,与重组报告书预算的5,000.00万元相比,形成了1,430.72万元的资金节余。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运营的需要,公司将募投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完成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430.72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年5月22日,公司将存储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209820521010000040819)中的资金1,430.72万元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方欣科技根据项目实际进度需要,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方欣科技预先以自有资金投入金额2,481.42万元,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众会字(2017)第3306号)审验确认。2017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481.42万元。2017年4月27日至4月28日,方欣科技从募集资金专户中置换转出前期以自有资金投入的2,481.42万元,前期置换转出没有发生违规操作。
(九)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2020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循环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十)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余额及原因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原预算5,000万元,实际在支付中介机构相关费用过程中,各相关方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结合市场行情,最终确定支付财务顾问费、律师费、会计师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367.24万元,缴纳发行费增值税202.04万元,以上费用从“支付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项目中列支3,569.28万元,与原预算的5,000.00万元相比,形成了1,430.72万元的资金节余。
2020年5月19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1,430.7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专户中。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附件2: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1-031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1-031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3,619,838.7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558,907,542.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公司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1,210,446,776.73元,母公司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981,436,306.04元。
鉴于2020年度亏损,董事会提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0年末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2020年度经营亏损,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从内、外部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政策环境看,2021年公司经营面临的压力继续增大。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未来公司将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提议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当前外部经济形势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保障投资者权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1-029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1-029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1-028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1-028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相关经营现状,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2020年度对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概况
(一)整体情况
2020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5,409.14万元,其中计提坏账准备16,856.74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58.44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4.70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226.64万元,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3,612.62万元。
(二)各项资产项目计提具体情况
1、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16,856.74万元,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39.55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966.51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749.04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01.64万元。本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4.70万元。列表说明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 公司从2020年1月开始实行新的收入准则,将部分应收账款重分类为合同资产,并将对应的坏账准备转入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本年末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39.55万元,期初余额为0,本期应计提坏账准备39.55万元。
(2)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17,675.71万元,抵减年初坏账准备余额 7,747.73万元,加上本期核销坏账准备38.53万元,应补提坏账准备9,966.51万元。
(3)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7,953.94万元,抵减年初计提坏账准备1,206.42万元,加上本期核销坏账准备1.52万元,应补提坏账准备金额 6,749.04万元。
(4)公司对长期应收款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229.00万元,抵减年初计提坏账准备127.36万元,应补提坏账准备金额101.64万元。
(5)公司对合同资产期末应计提减值准备83.41万元,抵减年初计提减值准备28.71万元,应补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54.70万元。
2、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58.44万元,列表说明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根据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对同类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本期减值测试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2,287.20万元,抵减存货跌价准备的年初余额1,650.68万元,本期处置转销21.92万元,本期应补提存货跌价准备658.44万元。
3、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说明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3,612.62万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226.64万元。
本年公司对方欣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9,812.62万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226.64万元,对浙江金财立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组(以下简称“浙江金财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800万元。
(1)方欣资产组和浙江金财资产组商誉的形成
根据公司2016年7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正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334号)文核准, 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科技)100%股权事项,并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形成商誉1,518,423,769.33元。
2018年6月,公司子公司方欣科技出资57,300,000.00元收购青岛高新金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以下简称“青岛金财”)的股权。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1,028,102.88元,由此形成溢价差额46,271,897.12元。由于青岛金财已将主要局端业务转移至方欣科技,本公司将青岛金财的商誉分摊至方欣科技,减少青岛金财商誉原值46,271,897.12元。
2017年12月,公司子公司方欣科技出资91,000,000.00元收购北京方欣恒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欣恒利”)70%的股权。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方欣科技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涉及的北京中联恒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估值报告》(中企华估字(2017)第4556号),截止2017年8月31日,方欣恒利股东全部价值为13,097.43万元。截止2017年12月31日,收购完成日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方欣恒利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569,510.69元,由此形成溢价差额86,430,489.31元。由于方欣恒利已将主要局端业务转移至方欣科技,本公司将方欣恒利的商誉分摊至方欣科技,减少方欣恒利商誉原值86,430,489.31元。
经分摊后,方欣资产组商誉原值为1,651,126,155.76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方欣资产组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53,000,000.00元,方欣资产组的商誉净值为798,126,155.76元。
2017年11月,公司子公司方欣科技出资76,500,000.00元收购浙江金财立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金财”)51%的股权。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方欣科技有限公司拟购买股权涉及的浙江金财立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估值报告》(中企华估字(2017)第4533号),截止2017年10月31日,浙江金财股东全部价值为15,208.52万元。截止收购完成日,按持股比例享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501,070.24元,由此形成溢价差额71,998,929.76元。
(2)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费服务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的通知》(税总发[2019]44号),受该文影响,原有财税管家产品暂缓收费、公司加大新产品投入,造成业绩未达预期。
2020年由于新冠疫情和宏观经济不景气的影响,方欣的业务收入及业绩呈现进一步下滑趋势。由于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浙江金财的经营业绩有所下降。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众会字(2021)第00808号),方欣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30,977.41万元(不考虑方欣资产组的商誉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剔除子公司广东龙达财税服务有限公司资产组,浙江金财立信财务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201.71万元,方欣资产组归属于母公司的亏损为33,179.12万元,较2019年有大幅下降,存在减值迹象。浙江金财2020年资产组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010.56万元,存在减值迹象。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
根据公司与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确定了方欣科技的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包含归属于资产组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等,采用现金流折现法估算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具体方法及过程如下:
1、评估模型
本次对资产组选用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基本公式为:
■
2、主要评估参数的选取
(1)未来预测、收益期限的确定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建立在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的预计现金流量最多涵盖5 年,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长的期间。
本次评估,企业管理层对资产组未来5年各年的现金流量进行了预测,并认为现有的管理模式、行业经验、销售渠道、产品更新能力等与商誉相关的其他可辨认资产可以持续发挥作用,其他资产可以通过简单更新或追加的方式延长使用寿命,包含商誉的资产组预计5年后达到稳定并保持,实现永续经营。该财务预算得到了企业管理层批准。
(2)折现率的确定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在资产减值测试中估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所使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如果用于估计折现率的基础是税后的,应当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本次评估具体计算税前折现率时,我们先根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得出税后口径的折现率,然后将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以便于与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基础相一致。
△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即期望的股权回报率和经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基本公式为:
WACC=(Re×We)+[Rd×(1-T)×Wd]
其中:Re:为公司权益资本成本;
Rd:为公司债务资本成本;
We:为权益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Wd:为债务资本在资本结构中的百分比;
T:为公司有效的所得税税率。
依据国际会计准则IAS36 BCZ85列示,“理论上,只要税前折现率是以税后折现率为基础加以调整得出的,以反映未来纳税现金流量的时间和特定金额,采用税后折现率折现税后现金流量的结果与采用税前折现率折现税前现金流量的结果应当是相同的。”基于上述国际会计准则原则,本次通过对税后折现率(WACC)采用单变量求解的方法计算出税前折现率:
■
3、商誉减值测试结论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出具的《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方欣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方欣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1〕第0704号)公司合并方欣科技资产组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38,000.00万元,存在商誉减值;浙江金财资产组形成的商誉相关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6,800.00万元,存在商誉减值。
4、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
(1)方欣资产组商誉减值准备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上述减值测试结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方欣科技资产组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该资产组商誉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65,112.62万元,扣除以前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85,300.00万元,本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79,812.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由于政策变化和技术更替,公司的无形资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根据各项软件著作权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对公司业绩产生的价值,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14,226.64万元,同时参考公司根据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低于长期资产组账面金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前)和整体商誉的账面价值的部分,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以后,对无形资产计提商誉减值14,222.98万元。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无形资产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14,226.64万元。
(2)浙江金财资产组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上述减值测试结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2017年收购的浙江金财资产组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该资产组商誉账面余额为人民币7,199.89万元,以前年度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本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8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0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将减少2020年利润总额 115,409.14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算方法、过程和履行的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使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1-034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1-034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 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 2020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人员信息
■
3、业务规模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 次
(3)行政监管措施:9 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拟签字会计师卞文漪、赵海蓉,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文华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31.30万元(不含税)。经协商,2021年度审计费用不高于人民币 250万元(不含税,包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近年来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独立的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根据其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支付其相应的报酬,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和立场,我们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综合考虑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规模、服务收费等因素后,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对于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审计服务费合计不高于250万元(不含税)。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21-03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14:40在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运路355号华泰中心12A栋10楼)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4月27日9:15~15:00。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文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417,700,9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60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15,618,8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33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82,1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115,0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8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032,9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1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82,1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672%。
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7,689,1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丁红》
表决结果:同意417,595,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7%;反对105,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009,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948%;反对10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丁红获得的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超过50%,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丁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李伟力先生、职工代表监事朱雪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丁红女士的监事任期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1月22日。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谢力 同意股份数:417,598,357股
3.02.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王金珂 同意股份数:417,598,35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谢力 同意股份数:13,012,419股
3.02.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王金珂 同意股份数:13,012,419股
谢力、王金珂获得的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比例超过50%,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谢力先生、王金珂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徐正军先生、非独立董事朱文明先生、独立董事陈丽花、独立董事季小琴、独立董事夏维剑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谢力先生、王金珂先生的董事任期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1月22日。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景忠、潘希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