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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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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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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度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报酬为9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1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107万元较上一期持平。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收费原则较2020年未发生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知悉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该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内控制度的健全。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本公司的参股公司上海银淦冠厨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及公司的下属公司拟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同时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总额,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上海银淦冠厨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公司ATOSA USA, INC.(原名为ATOSA CATERING EQUIPMENT INC.)提供1,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8,014.15万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快速发展,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需要,不断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竞争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12个月内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项目贷款等。同时,授权董事长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12个月,在累计不超过30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决定与金融机构签署各类融资合同,并在此基础上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该事项有效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在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拟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上海银淦冠厨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上述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担保事项需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的,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

  被担保人具体名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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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2020年1月8日,原ATOSA CATERING EQUIPMENT INC.更名为ATOSA USA,INC.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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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1、ATOSA USA, INC.(原名为ATOSA CATERING EQUIPMENT INC.)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纽约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500万欧元,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保函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万欧元,担保期限为2020年6月19日起相应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的《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阿托萨美国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2、ATOSA USA, INC.(原名为ATOSA CATERING EQUIPMENT INC.)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纽约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500万欧元,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立保函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万欧元,担保期限为2020年9月8日起相应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期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的《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阿托萨美国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满足其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该项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的 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符合公司融资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独立董事充分审查了拟被担保下属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资产负债和生产经营情况,一致认为公司为下属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上海银淦冠厨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担保符合下属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上述担保事项或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合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1,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8,014.1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指定网站披露的《关于为阿托萨美国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2020-03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4%。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

  循了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财务数据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0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俊杰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各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审议及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0年06月16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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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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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注册号为913301107595187454,法定代表人周俊良,注册资本50500万元,住所: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宏达路168号,经营范围为生产、安装、改造、维修、研发、设计、维护保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及相关零配件;货物进出口;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电梯设备及机械设备的研发和技术服务;成年人非证书职业技能培训;会务服务;房屋租赁;机电安装工程施工;钢结构制造及安装;建筑机电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法定代表人周俊良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俊杰的兄长。

  (二)杭州富尔基制衣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47471526000,

  法定代表人为王荣泉,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为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888号1001室,经营范围为制造、加工:服装;批发、零售:服装及辅料。

  法定代表人王荣泉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俊杰之姐的配偶。

  (三)型德国际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在香港成立,公司注册号为2618372,注册资本为1港币,经营范围为杂货。

  副总经理王富强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俊杰之姐的子女。

  (四)TYPICAL MIND INTERNATIONAL(USA) LIMITED于2020年12月在美国成立, 公司负责人王富强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俊杰之姐的子女。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一)公司向关联方购买、销售产品,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执行。

  (二)交易的定价遵循以下政策:

  1、实行政府定价的,适用政府定价;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交易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以参考关联方与独 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的,是公司正常业务开展所需,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拓展销售收入。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0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为降低汇率波动产生的市场风险,同意公司在银行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采用美元、欧元等货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产生的市场风险,公司计划在银行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是通过外汇

  指定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 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时,即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办理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 把汇率的时间结构从将来转移到当前,事先约定了将来某一日向银行办理结汇或 售汇业务的汇率,从而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与银行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行为。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1、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决策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3、远期结售汇业务汇率

  银行的远期结售汇套期保值业务汇率报价。

  五、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 的影响,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在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收回, 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六、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

  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从业岗位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严控逾期应收账款和坏账,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降低预测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45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7元,共计募集资金81,64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208.7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6,433.2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67.3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465.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5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5,234.9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216.78万元;本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550.65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62.1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3,785.5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578.92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7,259.2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等扣除银行汇兑损益及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6,259.27万元,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31,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8年12月7日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8年12月7日与子公司阿托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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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系泰铢账户,泰铢余额656,433.17元;

  [注2]:系美元账户,美元余额150.15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9月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6,005.03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8066号)。经公司2017年9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005.0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3. 以闲置募集金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经公司2017年9月2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授权期限自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2017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为328.62万元。

  经公司2018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2017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2018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为2,714.29万元。

  经公司2019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2019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为1,899.13万元。

  经公司2020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6月16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授权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2020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为1,189.17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尚未赎回31,000.00万元。2020年度,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等产品和赎回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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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8年11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2月5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以下简称为原项目),变更为阿托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以下简称为新项目),新项目总投资额为15,004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4,129.00万元,建筑工程费4,020万元,设备购置费用6,045万元,安装费用240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570万元。原项目生产的商用餐饮制冷设备主要面向欧美等海外市场,原计划项目达产后商用餐饮制冷设备的产能将由42.5万台上升至52.5万台,并通过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来消化产能。由于贸易政策等市场环境的变化,原计划的实施可能面临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下降、投资回报周期延长的风险。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312.02万元(含孳息)用于新项目的建设投资,将有利于公司拓展国际业务,加大国际市场的市场参与程度,并充分利用泰国当地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的节奏,为提高公司商用餐饮制冷设备的销售份额奠定基础,从而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商用餐饮设备行业的领先地位。截至本期期末变更后的新项目暂无实际投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银都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银都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情况。

  特此报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7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包含两期工程,一期工程已于2020年2月完工并投产,二期工程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尚在建设中,预计于2021年12月完工。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运营期为投产后的第1年至第10年。投产期第1年(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4,865万元,因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若将投产期第一年承诺效益简单按月折算,2020年2-12月该募投项目承诺效益为4,459.58万元,实际实现效益为3,757.56万元,实际实现效益未达到承诺效益,主要系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

  [注2]公司为了不因进行自助餐炉产业升级而停产,故在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厂房建设完成之后,将本项目实施地现有生产线搬离后进行升级改造,导致本项目整体进度相应延后,预计于2021年12月完工

  [注3] 新增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包含两期工程,一期工程已于2020年6月完工并投产,二期工程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尚在建设中,预计于2021年6月完工。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运营期为投产后的第1年至第10年。投产期第1年(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2,126.41万元,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季节性特征,6-12月产量约占全年产量的60%,2020年6-12月该募投项目承诺效益按照全年承诺效益60%折算后为1,275.85万元,实际实现效益为3,732.43万元,实际效益超过承诺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该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孳息

  [注2]新增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包含两期工程,一期工程已于2020年6月完工并投产,二期工程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尚在建设中,预计于2021年6月完工。根据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运营期为投产后的第1年至第10年。投产期第1年(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承诺效益为税后净利润2,126.41万元,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季节性特征,6-12月产量约占全年产量的60%,2020年6-12月该募投项目承诺效益按照全年承诺效益60%折算后为1,275.85万元,实际实现效益为3,732.43万元,实际效益超过承诺效益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于2021年0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调整“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和“阿托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的实施进度,将“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将“阿托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延期至2021年06月30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445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6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7元,共计募集资金81,642.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208.7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6,433.2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67.3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4,465.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51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40,355.00万元,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形成年产28万台炉具等西厨设备的生产能力,以有效满足公司生产的实际需要,并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品质,以提升公司在炉具等西厨设备的市场地位,预计完成时间2021年6月30日。

  “阿托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总投资额为15,004万元,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形成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的生产能力,以有效满足公司海外市场的需求,预计完成时间2020年12月。

  公司此次拟将“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 将“阿托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延期至2021年06月30日完成。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二期工程尚在建设中,预计于2021年12月完工;“阿托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二期工程尚在建设中,预计于2021年6月完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调整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0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项目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将“阿托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延期至2021年06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炉具等西厨设备扩产项目”及“阿托萨厨房设备(泰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商用制冷设备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国信证券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除非另有所指,本公告中“元”、“亿元”分别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使用。

  ●2021年0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5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银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00万股,发行价格12.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1,642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4,465.9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351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尚未赎回31,000.00万元。2020年度,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等产品和赎回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期限

  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等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在上述理财产品等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使用暂时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2021年0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1年04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将进一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进一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保荐机构同意银都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因此,保荐机构对银都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拟运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21年0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现金管理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

  二、拟开展的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

  (二)投资品种

  1、银行中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和理财类产品、券商收益凭证;

  2、债券、结构性票据、固定收益基金;

  3、中低风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

  (三) 投资期限

  银行中低风险理财类产品、券商收益凭证、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债券、结构性票据、资管计划、信托产品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四)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授权期限及产品额度控制

  授权期限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具体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议案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都股份”)第三届董事会及监事会将于2021年05月16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董事人数为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股东提名及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周俊杰先生、吕威先生、蒋小林先生、朱智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提名厉国威先生、肖杨女士、YEO CHOO TECK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本次提名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俊杰、蒋小林、吕威、朱智毅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厉国威、肖杨、YEO CHOO TECK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鉴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程序合法,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提名周俊杰、蒋小林、吕威、朱智毅、厉国威、肖杨、YEO CHOO TECK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

  1、 股东代表监事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章程》中规定公司监事人数为3人。根据公司监事会运行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公司股东提名张艳杰女士、金静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3),公司于2021年0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提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1年04月27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程雯女士(简历见附件4)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通过职工大会代表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况。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8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俊杰先生: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杭州俊杰包装材料厂厂长,俊腾投资执行董事兼经理,俊毅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银都不锈钢厨房设备厂厂长,银都制冷执行董事兼经理,银都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先后被评为杭州市江干区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杭州市余杭区杰出青年。现任公司董事长,银瑞制冷执行董事兼经理,银灏设备执行董事兼经理,银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开市酷执行董事兼经理,银萨进出口执行董事兼经理。

  吕威先生:196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技术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杭州制动材料厂职工,杭州不锈钢厨房设备厂职工,杭州银都不锈钢厨房设备厂职工,银都制冷副经理,银都有限副总经理、生产部部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蒋小林先生:194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西北电业管理局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技工,西北电力建设器材厂车间技术员、设计室主任工程师、技术副厂长,杭州不锈钢厨房设备厂副厂长,杭州银都不锈钢厨房设备厂副经理,银都制冷副经理,银都有限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银都辐照监事,兼任全国制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藏柜分技术委员会委员。蒋小林参与研发的4款产品被登记为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

  朱智毅先生: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具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银都制冷上海区销售经理,银都有限供应部部长。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供应部长,银瑞制冷监事,俊毅投资监事,俊腾投资监事,开市酷监事,银萨进出口监事,银淦冠厨监事。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厉国威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中国资产评估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2005 年至今在浙江财经大学任教。

  肖杨女士: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理工大学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2008年至今任华商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原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综合管理室主任。

  YEO CHOO TECK先生:1958 年出生,新加坡国籍,新加坡国立大学会计专业学士,新加坡注册会计师。历任美国铝业(Alcoa)天津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法国波坦(Potain)建筑机械公司张家港子公司亚太区财务总监,美国马尼托瓦克(中国)餐饮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副总裁,美国马尼托瓦克餐饮设备集团亚太区执行副总裁。

  附件3: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艳杰女士:1967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吉林吉诺尔电器集团吉林市激光材料厂技术员,中科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任,银都有限质量管理部部长,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质检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副总工程师。

  金静玉女士:1985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浙江三联专修学院。2008年9月至 2009年12月,任职于浙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任职于大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3月至今任职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4: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程雯女士:1988年6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10年4月至今,任职于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277  证券简称:银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21年0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与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1年0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周俊杰、杭州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银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戚国红。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

  邮政编码:311100 联系电话:0571-86265988 传真:0571-86265988

  (三)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1 年5月17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星桥街道博旺街56号

  2. 邮政编码:311100

  3. 联系电话:0571-86265988

  4. 传真:0571-86265988

  5. 电子邮件:yd@yinduchina.com

  6. 联系人:鲁灵鹏

  (二) 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银都餐饮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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