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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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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50                     公司简称:中国船舶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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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公司负责人张英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郎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 上年报告期末,公司实现对中船动力有限公司和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公司调整了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指标。

  2. 报告期末,公司国有独享资本公积余额为13.1116亿元,主要系公司下属企业国防军工建设项目收到的国拨资金,收到国拨资金后转为国有独享资本公积所致。按照国家国防科工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应在履行必要程序后转为国有股本。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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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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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精神,加快落实中船集团高质量发展战略纲要,提升中船集团资产证券化率,公司自2017年9月起开展实施市场化债转股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至2021年7月项目圆满完成。

  2020年2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作出《关于核准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号),核准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已于2020年3月30日实施完毕,该次发行新增股份2,843,870,746股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证券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3月27日、4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次修改是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中的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定价依据和发行股份的锁定期安排进行了调整。

  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完成募集配套资金工作,非公开发行股票250,440,414股,交易对方为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11家机构。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至此,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圆满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1,378,117,598股增加为4,472,428,758股。详见公司披露的有关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公告和报告书。

  通过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将中船集团旗下的江南造船等核心军民船业务整合进入上市公司,实现市场化债转股融资168.9亿元并募集配套资金38.668亿元,不仅有利于进一步强化中国船舶上市公司平台定位,完善上市公司主业板块布局、巩固业务竞争优势、扩大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提升和发展中国船舶集团的核心优势,也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平台功能,募集实体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降低周期性行业企业资产负债率,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回报全体股东。

  2021年1月31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及的新增限售股份250,440,414股限售期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因2021年1月31日为休息日,实际解除限售日期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1年2月1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的《中国船舶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临2021-003)

  2021年3月30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新增限售股份中,限售期为12个月的814,749,752股已于限售期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的《中国船舶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临2021-008)。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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