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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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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103,018,248股

  ●发行价格:9.31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越龙山”、“发行人”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上市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古越龙山拟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决策程序

  2020年8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020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1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103,018,248股

  3、发行价格:9.31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959,099,888.88元

  5、发行费用:9,494,818.28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949,605,070.60元

  7、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截至2021年4月15日17:00止,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长江保荐指定的认购资金账户。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19日出具《验资报告》(永验字(2021)第220002号),截至2021年4月15日,长江保荐共收到发行对象汇入长江保荐缴款账户认购资金总额为959,099,888.88元。

  2021年4月16日,长江保荐将扣除保荐机构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指定账户中。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4月17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9号),截至2021年4月16日,古越龙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103,018,248股,发行价格为9.31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9,099,888.88元(大写:玖亿伍仟玖佰零拾玖万玖仟捌佰捌拾捌元捌角捌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494,818.28元(其中:承销保荐费用为7,238,489.73元,会计师费用943,396.23元、律师费用849,056.60元,信息披露费226,415.09元,印花税237,460.6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9,605,070.60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103,018,248.00元(人民币壹亿零叁佰零壹万捌仟贰佰肆拾捌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846,586,822.60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103,018,248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1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办理完成 。

  (四)股份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对象不包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为9.31元/股,发行股数103,018,248股,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发行对象总数为8名,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总额为959,099,888.88元。

  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结果如下:

  ■

  公募基金及其管理产品获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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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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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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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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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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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李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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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UBS AG

  ■

  8、深圳市前海富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三、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比较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1年4月9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公司将增加103,018,248股限售流通股, 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会有所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仍为黄酒的制造、销售及研发, 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上市公司业务和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无影响,上市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 若上市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 上市公司资本实力将大大增强, 总资产和净资产水平将大幅提高,财务状况得到改善, 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优化, 上市公司的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获得加强。

  (四)本次发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依据上市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产业升级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拥有广阔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将得到大幅提升,长期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五)本次发行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得上市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有所增加;在资金开始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量也将随之增加;在募投项目完成投入运营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显著增强。本次发行有助于改善上市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与成本。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上升,资产负债率得以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七)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注: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仍然为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其他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九)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承军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保荐代表人:陈华国、谌龙

  联系电话:021-61118542

  联系传真:021-61118973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顾功耘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经办律师:李波、张灵芝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联系传真:021-20511999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胡少先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经办会计师:朱大为、郭云华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胡少先

  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经办会计师:吕瑛群、方俊鸣

  联系电话:0571-88216888

  联系传真:0571-88216999

  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吕江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经办会计师:万从新

  联系电话:010-65950411

  联系传真:010-67179008

  七、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工作报告;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3、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北海桥

  电话:0575-85158435

  传真:0575-85166884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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