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1年4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五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供投资者查询。

  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致远新能

  2、股票代码:300985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3,333,400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3,333,4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1,721,248股,限售期为6个月,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1,612,152股,自上市之日起开始上市交易。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1、发行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888号

  3、联系人:张一弛

  4、电话:0431-85025881

  5、传真:0431-85025881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3、联系人:李利刚、潘龙浩

  4、电话:021-61118978

  5、传真:021-61118562

  发行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