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15亿元新增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该授信额度不包括公司无需提供担保,而由施工项目发包方提供商票贴现、信用证贴现、国内保理、商票全额质押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商票全额质押开立信用证等方式担保的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14:30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微信、电子邮件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之“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情况及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2020年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以及2020年度完成的实际业绩情况,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发放情况如下:
■
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行业状况、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公司拟定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因均在公司承担管理职能,故均在公司领取职位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每年享受15万元津贴(含税),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外部监事每年享受12万元津贴(含税),按月发放。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在公司任职,领取具体职位薪酬,监事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和承担职能领取基础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等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应收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款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申请人民币15亿元新增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该授信额度不包括公司无需提供担保,而由施工项目发包方提供商票贴现、信用证贴现、国内保理、商票全额质押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商票全额质押开立信用证等方式担保的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资料,现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0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0年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
3.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情况及2021年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而制定的,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该议案的审议程序和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薪酬情况及2021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硬件产品以及定制化的软件开发服务,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0年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法人治理、业务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不存在重大缺陷。因此,独立董事同意《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
8、 关于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能够为公司的业务发展保证充足的现金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岚、汪晓东
2021年4月26日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汪晓东先生)
各位董事:
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及投票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8次(现场或通讯表决),本人实际出席8次(现场或通讯表决),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2020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年内召开的股东大会。
(二)投票情况
公司在2020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2020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各个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 2020 年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审计部年度工作报告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报酬情况进行了审议,为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建设提供意见或建议。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现场进行了考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 并通过电话、微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在 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汪晓东
2021 年 4月 26日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以下意见:
1、 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我们认为:公司拟与参股公司深圳市创点数科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硬件产品以及定制化的软件开发服务的采购交易合理、客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岚、汪晓东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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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申请15亿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发展需要与公司财务规划,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15亿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该授信额度不包括公司无需提供担保,而由施工项目发包方提供商票贴现、信用证贴现、国内保理、商票全额质押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商票全额质押开立信用证等方式担保的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申请15亿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申请15亿元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能够为公司的业务发展保证充足的现金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中低风险投资业务,以提高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类公司、私/公募基金等机构发行的短期(不超过24个月(含))、中低风险投资产品。
(四)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司与提供投资产品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公司投资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相关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做好相关产品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中低风险投资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24个月(含)),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八)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四、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21)审字第61266367_A01号),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188,831,648.8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2,524,679.66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度经营和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4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1,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560,000.00元(含税)。公司不转赠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公司业务稳健、财务状况良好,本方案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合理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本分红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
五、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89 证券简称:中天精装 公告编号:2021-014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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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交易类型、具体内容、用途与必要性、预计交易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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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交易额度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之日止。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深圳市创点数科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6AWL6N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16号深圳市数字技术园B1栋六层B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2.4295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2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系统分析、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数据库服务; 数据库管理;互联网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电一体化产品、电控自动大门、交通管理设备设施及安防智能系统设备的安装、维修及产品的技术支持和保养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机电设备、楼宇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除特种设备) ;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经营电信业务。
法定代表人:郑波
创点数科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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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创点数科总资产为485.07万元,负债总额为27.87万元,净资产为457.19万元。2020年度,创点数科营业收入为202.02万元,净利润为-393.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创点数科为公司的参股企业,公司持有创点数科8.4175%的股权,公司为其首个也是第一大外部投资者,公司对其具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的规定,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创点数科经营正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以及其他途径查询,创点数科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创点数科发生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1、对于硬件产品,公司将进行市场询价,确保采购价格公允。
2、对于定制化产品,公司将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方法保证价格公允:(1)进行公开招标;(2)对比类似解决方案的定价情况,并参考相应市场实施案例情况;(3)参照公司过往研发成本,并考虑合理利润率以及税费率进行估算比较;(4)参照行业每人每天工资水平,乘以投入人天数,并考虑软件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情况进行估算比较。
四、 交易支付条款
1、购买硬件设备: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60%的货款;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三个月后,未发生违约问题,支付合同金额最后的5%。
2、定制化的软件开发服务的合同条款尚在商议之中。
五、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创点数科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提升公司运营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本次交易总金额较小,占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3%,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 独立董事及中介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公司拟与参股公司深圳市创点数科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硬件产品以及定制化的软件开发服务的采购交易合理、客观,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
2、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硬件产品以及定制化的软件开发服务,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保荐机构的审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硬件产品以及定制化的软件开发服务,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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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荐工作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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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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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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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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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邓淑芳 张天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4月24日《关于核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9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478号)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85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24.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08.2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3,000.00万元(含增值税)后,余额79,808.20万元于2020年6月05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另扣减验资费、律师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627.6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180.5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6月5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66367_A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204.78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518.49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3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723.2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1.3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608.6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20年6月制订了《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上述3家银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共计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行使相应的权力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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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1。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等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1266367_A06号),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2,051,119.45元。2020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2,051,119.45元置换预先投资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资金置换。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85,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余额。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489,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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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规范,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邓淑芳 张天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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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中天精装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据公司具体情况,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件;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现场走访公司经营场所等方式,从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天精装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的规范要求;中天精装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情况。
保荐代表人:邓淑芳 张天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中天精装向参股公司采购产品和服务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中天精装拟向参股公司深圳市创点数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点数科”)采购硬件产品以及定制化的软件开发服务。
创点数科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创点数科8.4175%股权,公司为其首个亦是第一大外部投资者,公司对其具有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五)的规定,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其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公司向创点数科采购产品和服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预计向创点数科采购总额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报告披露之日止,不超过人民币70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创点数科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6AWL6N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16号深圳市数字技术园B1栋六层B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2.4295万元
法定代表人:郑波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2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系统分析、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数据库服务; 数据库管理;互联网技术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不含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机电一体化产品、电控自动大门、交通管理设备设施及安防智能系统设备的安装、维修及产品的技术支持和保养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机电设备、楼宇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除特种设备);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电信业务。
2、股东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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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本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创点数科总资产为485.07万元,负债总额为27.87万元,净资产为457.19万元。2020年度,创点数科营业收入为202.02万元,净利润为-393.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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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交易额度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之日止,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预计不会与创点数科再发生新的交易。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创点数科发生的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
1、对于硬件产品,公司将进行市场询价,确保采购价格公允。
2、对于定制化产品,公司将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方法保证价格公允:(1)进行公开招标;(2)对比类似解决方案的定价情况,并参考相应市场实施案例情况;(3)参照公司过往研发成本,并考虑合理利润率以及税费率进行估算比较;(4)参照行业每人每天工资水平,乘以投入人天数,并考虑软件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情况进行估算比较。
五、交易价款支付条款
1、购买硬件设备: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60%的货款;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三个月后,未发生违约问题,支付合同金额最后的5%。
2、定制化的软件开发服务的合同条款尚在商议之中。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创点数科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提升公司运营决策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本次交易总金额较小,占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3%,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决策程序
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参股公司进行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的批准。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参股公司采购硬件产品以及定制化的软件开发服务,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邓淑芳 张天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