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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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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分行申请办理保理融资,融资额度分别为2.5亿元、1亿元,期限分别为三年、一年。陕建有限拟对上述融资出具担保承诺函,合计担保金额3.5亿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陕建六建

  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东路33号

  法定代表人:赵春辉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门窗制造加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勘察;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陕建六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陕建六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股权情况如下:

  ■

  (二)陕建十建

  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西环路63号

  法定代表人:孙海勇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公路桥梁、钢结构、建筑装修装饰、建筑幕墙、机电安装、起重设备安装、消防设施、水利水电、矿山、地基与基础、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工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陕建十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0年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目前,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陕建十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股权情况如下:

  ■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目前,相关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董事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陕建有限向全资子公司陕建六建、陕建十建出具担保承诺函,是为了满足陕建六建、陕建十建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67,987.75万元,均为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出具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7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 2021-029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99号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含委托出席1名,董事张文琪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长张义光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义光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批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总股本3,751,290,098股为基数,拟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2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2,579,986.08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张义光、张文琪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计划。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通过《关于对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更正的议案》

  同意对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董事会成员中不涉及关联董事,故本议案无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通过《关于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19年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重组标的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未完成2019年度业绩承诺,公司拟要求业绩承诺方按约定补偿现金或股份并返还分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19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董事会成员中不涉及关联董事,故本议案无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通过《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2020年度,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实际净利润数为-895.48万元,与2020年业绩承诺数19,922.06万元相比,差额为20,817.54 万元,业绩完成率为-4.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及致歉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董事会成员中不涉及关联董事,故本议案无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通过《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北油工程股东全部权益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010512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油工程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65,500.00万元。按《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加回补偿期限内利润分配7,917.00万元的影响(补偿期限内无其他增资、减资或接受赠与等情况)后,与前次重组北油工程的交易价格161,956.00万元相比,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购北油工程股东全部权益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010512号)。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次重组标的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公司拟要求业绩承诺方按约定补偿现金或股份并返还分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但董事会成员中不涉及关联董事,故本议案无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通过《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毛继东、莫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郭世辉先生、杨为乔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受让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西部机场集团建设工程(西安)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企业”)50%股权。本次对外投资,尚待对标的企业履行评估程序并报陕西省国资委备案,交易价格以经陕西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为准;本次对外投资尚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报陕西省国资委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三)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建工第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分别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办理保理融资,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拟对上述保理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四)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五)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六)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4)。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

  毛继东先生,1974 年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1997年7月至2016年5月,在陕西建工第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先后任分公司项目栋号长、生产指挥长、项目副经理、经理、项目部副经理、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2016年5月至2020年3月,任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莫勇先生,1974年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现任陕西建工集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1995年7月至2012年6月,在陕西省第十建筑工程公司从事财务工作,先后任陕建十公司分公司会计、财务科长、团支部书记、主办会计、内行负责人、财务部副部长、分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2012年6月至2020年3月,在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工作,先后任纪委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子公司党委书记、子公司董事、纪委副书记、计划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其中,2017年9月2021年4月,先后兼任陕西建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陕西建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陕西建工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至今,任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郭世辉先生,汉族,1963年生,博士。1985年7月至2002年5月,先后任西安财经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2年6月至今,任西北大学教授。现任供销大集股份有限公司、农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为乔先生,汉族,1970年生,法学硕士。1992年7月至1997年9月,在甘肃政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00年7月至今,在西北政法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现任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高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1-031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审议前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产生,关联交易基于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联交易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预审,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基于市场价格水平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和公司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预计和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及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对2021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建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下属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上述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前期和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劳务及商品、向关联方采购劳务及商品、租入租出等。该等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对方以公司控股股东陕建控股和延长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为主,履约能力较强,且股东对其有较强的协调监控作用。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交易价格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定价顺序如下:(一)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二)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三)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四)根据行业特点采取公允性定价法等其他方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顺利开展生产经营计划,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能有效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关联方陕建控股、延长集团均为陕西省大型国有企业,其及其子公司整体履约能力较强。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1-032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的相关规定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结合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客户性质、业务规模等发生的重大变化,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根据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并参考同行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对金融资产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影响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中影响总资产488,230.71万元,净资产 -2,235.77万元,不影响损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主要针对金融资产计提坏账准备,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影响2020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总资产-3,468.31万元,净资产-3,468.31万元,利润总额-3,468.31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二)会计估计变更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向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陕西建工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了其持有的原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2020年12月16日,原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过户。

  重组工作完成后,公司的客户性质、业务规模等发生了重大变化。为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并参考同行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对金融资产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金额单位:元

  ■

  (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18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4.其他应收款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其他应收款组合1的其他应收款,不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其他应收款组合2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对金融资产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

  (2)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

  三、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核查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和会计准则要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资料进行审查,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1-034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  9 点00 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199号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4月 28 日进行了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11、13、14、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10、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8:股东陕西建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化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议案10、11: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刘纯权、武汉毕派克时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中派克恒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北派克伟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 登记地点:证券管理部

  3、 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 5月 18日星期二(9:00-17:00)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期 1 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张玉平

  联系电话:029-87370168

  邮编:710003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1-037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及谨慎性原则,公司对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进行了更正,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更正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上的《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说明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更正说明的鉴证报告》(希会其字(2021)0070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9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更正及业绩补偿方案的核查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的议案》,具体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之“(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更正前: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更正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2018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向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34号)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向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集团”)、刘纯权、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武汉毕派克时代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毕派克”)、武汉中派克恒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派克”)、武汉北派克伟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派克”)、北京京新盛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盛天”)发行了302,156,712股,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工程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161,956.00万元。根据公司与延长集团、刘纯权、毕派克、中派克、北派克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5名股东承诺北京工程公司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实现的合并报表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19,202.50万元、19,328.51万元、19,922.06万元。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更正说明的鉴证报告》(希会其字(2021)【0070】号),北京工程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7,490.23万元,未达到原盈利预测19,328.51万元,差额为1838.28万元,业绩完成率为90.49%。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及谨慎性原则,经与业绩承诺各方协商,北油工程业绩补偿计算调整为按照与公司一致的会计政策为基础。经计算,北京工程公司未实现2019年业绩承诺。

  (二)“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之“(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更正前:

  北京工程公司业绩承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累计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9,202.50万元、19,328.51万元和19,922.06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下同)。业绩完成情况: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财政部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下统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 日起施行。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议通过,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修订后的金融工具准则。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重组交易对价基于的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均系以公司本次修订前的会计政策作为计算基础。为保证业绩承诺计算的一贯性,本年度按照原政策作为业绩承诺的计算基础。北京工程公司实现净利润19,566.02 万元,完成当年业绩承诺的101.23%。商誉减值情况:公司2019年底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经过减值测试,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更正后:

  北京工程公司业绩承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9,202.50万元、19,328.51万元和19,922.06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下同)。业绩完成情况: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更正说明的鉴证报告》(希会其字(2021)【0070】号),北京工程公司实现净利润17,490.23万元,未完成2019年业绩承诺,其实现净利润数与承诺数相比,差额为1,838.28万元,业绩完成率为90.49%。商誉减值情况:公司2019年底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经过减值测试,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三)“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十四、重大关联交易”之“(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之“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更正前:

  北京工程公司2019年业绩承诺为19,328.51万元。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财政部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以下统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议通过,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执行修订后的金融工具准则。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重组交易对价基于的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均系以公司本次修订前的会计政策作为计算基础。为保证业绩承诺计算的一贯性,本年度按照原政策作为业绩承诺的计算基础。北京工程公司实现净利润19,566.02万元,完成当年业绩承诺的101.23%。

  更正后:

  北京工程公司2019年业绩承诺为19,328.51万元。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更正说明的鉴证报告》(希会其字(2021)【0070】号),北京工程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7,521.2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业绩承诺实际完成17,490.23万元,与2019年业绩承诺数19,328.51万元相比,差额为1,838.28万元,未完成2019年业绩承诺,业绩完成率为90.49%。

  二、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更正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更正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修订版)》届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48         证券简称:陕西建工         公告编号:2021-044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出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主要修订内容

  (一)变更注册资本

  因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603,308,186股已于4月22日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详见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3,751,290,098元。

  (二)调整经营宗旨

  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公司拟调整经营宗旨为:建一流工程,创一流业绩,打造国际一流的现代化综合建筑服务商。

  (三)调整董事会人数

  经慎重研究,公司拟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从5名增加至7名。

  (四)完善党建工作要求

  公司拟完善党建进章程的相关规定,加入“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表述。

  (五)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结合公司经营现状,为持续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公司拟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删除《公司章程》中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七)公司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5%时,不进行现金分红。”删除本款后,当公司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5%时,亦可以进行现金分红。

  二、具体修订情况

  ■

  《公司章程》(修订版)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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