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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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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洪少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志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23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下午2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4 月24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志超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上市规则的要求,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整体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24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接受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信函登记的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1年5月11日下午17:00点前以信函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一路6号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69-85729808

  传真:0769-85725888

  联系人:周建华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88628                                                   公司简称:优利德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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