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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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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春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廖洲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预付款项增加主要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备用金增加所致;

  3、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吸收投资款所致;

  4、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主要系投资结构性理财存款所致;

  5、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6、其他应付款减少主要系应付费用款减少所致;

  7、长期借款增加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8、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预缴税款减少所致。

  ■

  注:1、营业收入增加主要系销量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销售增加,同时运费重分类到成本所致;

  3、税金及附加减少主要系城建税减少所致;

  4、销售费用减少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费重分类到成本所致;

  5、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开展提升生产效率等精益培训项目,导致职工教育费增加所致;

  6、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7、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系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8、投资收益增加主要系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9、信用闲置损失减少主要系应收账款增加,风险准备相应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系存货减值计提所致;

  11、资产处置收益减少主要系闲置机器设备处置所致;

  12、营业外收入增加主要系罚款收入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支出减少主要系2020年一季度为疫情捐赠增加所致。

  ■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回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吸收投资款以及股权激励款到账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已完成,并于2021年3月22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25,000,000股增加至436,090,49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25,000,000元增加至人民币436,090,490元,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二)公司于2021年4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晋源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华翔集团翼城新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晋源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2021年4月5日,交易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晋源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晋源实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完成了本次收购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翼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翼城新材料公司持有晋源实业100%股权,晋源实业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晋源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春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毅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报备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112 证券简称:华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审慎性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112                 公司简称:华翔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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