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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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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春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张旺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3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七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35)。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非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6)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条款对照表》。

  (四)关于审批增加2021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根据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为二级控股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所属二家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其中为扬州德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5,000万元,为扬州泰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000万元,并在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自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若当年度两家子公司担保余额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金额时,针对该子公司的担保协议需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增加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增加至121亿元。

  董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周转资金需要,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批增加2021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定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38)。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3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监事会主席李晨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35)。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三)关于审批增加2021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根据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二级控股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所属二家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其中为扬州德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5,000万元,为扬州泰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000万元,并在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自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若当年度两家子公司担保余额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金额时,针对该子公司的担保协议需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增加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增加至121亿元。

  监事会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其周转资金需要,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批增加2021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7)。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3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非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的日期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此次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一)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并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3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批增加2021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所属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二级控股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所属二家子公司增加2021年度担保额度共计10,000万元。

  一、担保概况

  经2020年度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200,000万元。为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为扬州泰达所属公司两家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10,000万元,具体为:为扬州德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泰资产”)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000万元,为扬州泰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文旅”)提供担保的额度为5,000万元。增加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1,210,000万元。

  本事项经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扬州德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13年1月29日

  (2)注册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信息大道1号信息大厦17楼

  (3)法定代表人:丁峰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不动产的租赁、维护,物业服务,餐饮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服务,商务信息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经营范围不含工商登记前需行政许可项目,需行政许可的应取得许可后经营)。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图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德泰资产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扬州泰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2009年12月02日

  (2)注册地点: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道徐凝门路丁家湾83号

  (3)法定代表人:杨锐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旅游、文化项目的投资;住宿服务、酒店企业管理服务,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销售;旅游工艺品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图

  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 截至目前,泰达文旅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4. 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风险控制措施

  为进一步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明确担保责任,公司已与相关股东方达成一致意见:

  (一)公司为德泰资产和泰达文旅提供全额担保时,由相关股东方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在为德泰资产和泰达文旅提供担保时,将在1%到2%的区间内收取担保费。

  同时,公司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财务部对所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风险控制部对所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进行后续跟踪监控,持续做好与所属控股子公司担保台账的核对,确保公司实时掌握所属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额度使用情况及担保风险,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为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人均为二级子公司扬州泰达的全资子公司,因其业务发展,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周转资金需求,对其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将增加至1,210,000万元。

  (二)截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3.21亿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67.49%。

  (二)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三)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六、其他

  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全权委托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该事项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公司将在发生时进行公告。若当年度子公司担保余额超过股东大会授权金额时,针对该子公司的担保协议需另行履行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3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

  2. 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审批增加2021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该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和2021年5月13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杨雪晶女士、王菲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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