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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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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蒙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国内宏观经济逐步复苏,社会用电总需求增加,2021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32.08%,公司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发电量210.1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3.08%;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上网电量199.3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3.12%。

  但受2020年8月起天然气电厂标杆上网电价调减、市场交易电量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平均上网电价为437.03元/千千瓦时(含税,下同),同比下降12.95元/千千瓦时,实现营业收入785,594.49万元,同比增长67.01%。同时由于电煤价格同比大幅上升,2021年一季度公司发电燃料成本580,981.75万元,同比增加303,587.66万元,增幅109.44%,公司毛利率同比下降6.14%,综合以上因素,2021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0.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940.34万元,同比减少5,677.65万元。

  2021年一季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422.1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5.49%,主要是下属单位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同比减少所致。故在去年同期扣非净利润基数较低的情况下,公司2021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62.5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较大。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东能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广东能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签署〈保险及风险管理服务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执行。

  2、为继续补充营运资金、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审议,同意公司继续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额度为40亿元,具体工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本事项经公司2021年2月2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执行。

  3、为进一步加快发展重大能源项目,加快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月28日审议,同意公司独资组建揭阳大南海石化综合能源项目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地为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首期注册资本金为1500万元。同意由项目公司开展揭阳大南海石化综合能源项目(2~3台400MW/9F级或600MW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最终根据项目热负荷及供热特性等情况研究确定)前期工作事宜,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按不超过1250万元控制。公司目前正按照项目核准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4、2021年2月23日,公司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于东莞市签署了《关于投资1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和《关于投资5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的合作框架协议》。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新疆兵团三师图木舒克市150万千瓦光伏和50万千瓦风电投资开发工作。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王进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1-26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子公司引入投资者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4月27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子公司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风电公司”)和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风电公司”)均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电公司”)100%控股的间接子公司。为大力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建设,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同意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电力”)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作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投资者,其中珠海电力出资8918.7万元,持有珠海风电公司20%股权,广东能源集团出资2550.03万元,持有珠海风电公司5.7184%股比。增资扩股完成后,广东风电公司持有珠海风电公司股比下降至74.2816%,各股东方最终持股比例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2)同意以增资扩股方式实施广东省国资委2018年度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增资事宜,引入广东能源集团作为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股东,由广东能源集团出资5,810.53万元,持有阳江风电公司10.9594%股比。增资扩股完成后,广东风电公司持有阳江风电公司股比下降至89.0406%,各股东方最终持股比例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3)同意广东能源集团先前向珠海风电公司投入的专项资金5,000万元中的2,550.03万元、向阳江风电公司投入的专项资金10,000万元中的5,810.53万元,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至本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由珠海风电公司、阳江风电公司按照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作为借款利率,向广东能源集团支付资金利息。

  (4)同意广东风电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于评估基准日后继续向金湾项目投入的资金31,000万元、向沙扒项目投入的资金4,000万元,作为广东风电公司向珠海风电公司、阳江风电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根据项目后续增资安排确认计息周期,由珠海风电公司、阳江风电公司按照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作为借款利率,向广东风电公司支付资金利息。

  2、本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珠海风电公司和阳江风电公司是本公司的全间接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引入投资者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在本次董事会上,公司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李灼贤;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

  广东能源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2、广东能源集团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366,899.42万元,总负债为8,005,797.66万元,净资产为7,361,101.7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97,642.60万元,净利润439,078.5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广东能源集团总资产为16,612,304.31万元,总负债为8,747,021.49万元,净资产为7,865,263.01万元,营业收入1,282,723.43万元,净利润27,403.99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34436B

  4、法定代表人:时启峰

  5、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0万元

  6、住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92号12楼

  7、经营范围:电力项目投资及其他项目投资;按珠海市外经委批准开展进出口业务(具体商品按珠外经字《1992》136号文执行);五金、交电、普通机械、船用辅机、工业燃料、农畜产品的批发、零售、人力资源服务、贸易代理、自有房产经营活动、发电项目开发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91,396.46万元,总负债为129,755.54万元,净资产为261,640.9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492.40万元,净利润23,870.7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89,720.57万元,总负债为122,523.75万元,净资产为267,196.82万元,营业收入10,349.01万元,净利润4,922.60万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1、根据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珠海风电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P12GX7),珠海风电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500万元;注册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1472号物流中心2栋5楼C区;法定代表人:李劲;经营范围为: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海上风电项目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新能源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及相关技术合作;风力发电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新能源相关设备的检测与检修;风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珠海风电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80,984.18万元,总负债为321,477.86万元,净资产为59,506.3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2.35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珠海风电公司总资产为392,416.24万元,总负债为329,897.61万元,净资产为62,518.6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32万元(未经审计)。

  3、珠海风电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间接子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4、珠海风电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珠海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给阳江风电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702351943326G),阳江风电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500万元;注册地址为: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12号嘉华财智大厦904房、905房;法定代表人:李劲;经营范围为: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海上风电项目的设计、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新能源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及相关技术合作;风力发电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新能源相关设备的检测与检修;风力发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阳江风电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5,824.77万元,总负债为215,485.15万元,净资产为50,339.6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29.36万元,净利润-59.72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阳江风电公司总资产为264,703.10万元,总负债为214,354.11万元,净资产为50,348.99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38万元(未经审计)。

  3、阳江风电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间接子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4、阳江风电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阳江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背景

  根据《珠海发改局关于推荐珠海电力开发集团参与投资珠海金湾海上风电场项目会议纪要》精神,珠海风电公司拟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引入珠海电力作为战略投资者,目标股比为20%。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度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分配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国资函〔2018〕1493号)、《关于下达2019年度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省属企业改革发展)分配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国资函〔2019〕761号)精神,为支持海上风电发展,广东省国资委分别将阳江风电公司所属的沙扒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沙扒项目”)及珠海风电公司所属的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金湾项目”)纳入2018、2019年度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其中沙扒项目1亿元、金湾项目0.5亿元。该两笔资金分别以资本金的方式注入广东能源集团,再由广东能源集团以资本金的形式注入阳江风电公司、珠海风电公司。广东能源集团另一方股东华能集团也按现有股比向广东能源集团配套增资。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珠海风电公司

  珠海风电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广东能源集团和珠海电力作为投资者,其中珠海电力出资8918.7万元,持有珠海风电公司20%股权,广东能源集团出资2550.03万元,持有珠海风电公司5.7184%股比。增资扩股完成后,广东风电公司持有珠海风电公司股比下降至74.2816%,各股东方最终持股比例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金湾项目总投资为565,817万元,资本金为112,863.4万元。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截止到基准日2020年5月31日,珠海风电公司注册资本为31,5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为31,453.83万元,珠海风电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33,124.77万元,评估增值1,670.94万元,增值率5.31%。

  珠海风电公司增资扩股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增资扩股后,广东风电公司持有珠海风电公司股比下降至74.2816%,但并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阳江风电公司

  阳江风电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实施广东省国资委2018年度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增资事宜,引入广东能源集团作为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股东,由广东能源集团出资5,810.53万元,持有阳江风电公司10.9594%股比。增资扩股完成后,广东风电公司持有阳江风电公司股比下降至89.0406%,各股东方最终持股比例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沙扒项目总投资为596,327万元,资本金为119,266万元。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截止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阳江风电公司注册资本为45,500万元,实收资本为46,500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为46,361.3万元,阳江风电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7,208.13万元,评估增值846.83万元,增值率1.83%。

  珠海风电公司增资扩股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增资扩股后,广东风电公司持有阳江风电公司股比下降至89.0406%,但并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珠海风电公司增资协议书

  甲方: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丙方: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丁方: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增资扩股的增资数额及比例

  甲方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3,124.77万元,拟将甲方的注册资本由31,500.00万元增加至42,406.20万元,增加注册资金金额为10,906.20万元,需要支付的增资款合计为11,468.73万元。

  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新增实缴注册资本8,481.24万元,需要支付的增资款为8,918.70万元,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货币支付增资款人民币8,918.70万元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丁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新增实缴注册资本2,424.96万元,需要支付的增资款为2,550.03万元,并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货币支付增资款人民币2,550.03万元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各方同意,对于乙方、丙方及丁方实际支付增资款同实缴注册资本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甲方的资本公积。

  2、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构成

  甲方在丙方和丁方本次增资扩股缴资款资金到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公司股东会,并通过依照本协议约定制定甲方公司章程。甲方公司股东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其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甲方在公司股东会组建后组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其中乙方推荐贰(2)名,丙方推荐壹(1)名。

  甲方在公司股东会组建后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三人,股东代表监事两名,由各股东方推荐,其中乙方监事一名,丙方监事一名,职工方监事一名。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乙方监事担任。监事每届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特别约定

  各方同意,乙方于评估基准日前已增资资金31,500万元为甲方评估基准日时的资本金。因项目工程建设需要,乙方于评估基准日后继续增资的资金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至该资金确定位注册资本金期间,应作为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股东借款,并将根据后续共同增资安排确认计息周期,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利息按日计算,不计复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资金利息。

  鉴于评估基准日前丁方已向甲方拨付资金5,000.00万元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各方同意丁方上述已拨付资金,自资金到账日起至该资金确定注册资本金期间作为丁方向甲方提供的借款,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利息按日计算,不计复利,由甲方向丁方支付资金利息。其中,本次增资扩股阶段2,550.03万元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至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由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作为借款利率,向丁方支付资金利息,丁方向甲方拨付资金5,000.00万元余额部分将根据后续共同增资安排确认计息周期。

  (二)阳江风电公司增资协议书

  甲方: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丙方: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增资扩股

  甲方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47,208.13万元,拟将甲方注册资本由46,500.00万元增加至52,223.37万元,新增实缴出资额为5,723.37万元,需要支付的增资款合计为5,810.53万元。

  各方同意由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新增实缴出资额5,723.37万元,需要支付的增资款为5,810.53万元,并于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以货币支付增资款5,810.53万元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各方同意,对于丙方实际支付增资款同认缴注册资本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甲方的资本公积。

  2、公司治理结构

  增资完成后公司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的权利、义务以及股东会的职权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名,由广东风电公司推荐,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任命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会任命可以连任。

  公司设监事1名,由股东会任命,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会任命可以连任。监事职权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任期均为3年。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根据股东会提名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执行董事负责,总经理职权按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3、特别约定

  各方同意,乙方于评估基准日前已实缴资金46,500万元为甲方评估基准日时的资本金。乙方因项目工程建设需要,于评估基准日后继续增资的资金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至该项资金确定为注册资本金期间,应作为甲方股东借款,并将根据后续共同增资安排确认计息周期,借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利息按日计算,不计复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资金利息。

  鉴于评估基准日前丙方已向甲方拨付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各方同意丙方上述已拨付资金在资产评估时,自资金到账日起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丙方上述拨付资金作为甲方借款,借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利息按日计算,不计复利,由甲方向丙方支付资金利息。其中,本次增资扩股阶段5,810.53万元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至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由甲方按照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作为借款利率,向丙方支付资金利息,丙方已向甲方拨付资金其余部分将根据后续共同增资安排确认计息周期。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会导致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

  为支持海上风电发展,广东省国资委将阳江风电公司所属的沙扒项目及珠海风电公司所属的金湾项目纳入2018、2019年度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计划,并通过广东能源集团将专项资金以资本金的形式注入阳江风电公司、珠海风电公司,将有利于确保阳江风电公司、珠海风电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加快沙扒项目和珠海项目建设,符合项目整体开发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有利于进一步服务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正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为指引,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十四五”规划,未来将实施“1+2+3+X”战略,大力发展新能源、储能、氢能、土地园区开发等,全力推进新能源跨越式发展,推动“风光火储氢一体化”融合发展,公司引入广东能源作为阳江沙扒、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投资者、引入珠海电力作为金湾项目战略投资者,一方面有利于分散项目投资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与地方政府密切交流合作,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开发,从而进一步服务公司发展战略。

  3、有利于减轻公司资金压力

  “十三五”期间,公司优化发展煤电,稳步发展气电,大力发展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不断优化电源结构,海上风电、天然气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将在 “十四五”期间进入开发建设高峰期,公司项目投资资金支出较大,金湾项目、沙扒项目资本金合计达23.2亿元,适当引入外部投资者可在保持公司控股地位的基础上,减轻公司资本金出资压力。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8,360.56万元人民币。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含本次关联交易)累计为14,760.56万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珠海风电公司、阳江风电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广东能源集团和珠海电力作为投资者,有利于利用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并且与地方政府密切交流合作,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开发。适当引入外部投资者可在保持公司控股地位的基础上,分散项目投资风险,减轻公司资金压力,符合金湾项目和沙扒项目的整体开发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资扩股价格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确认书;

  3、独立董事意见;

  4、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5、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1-27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

  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4月27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顺利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缓解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能源公司”)资金压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按照股权比例同步向山西能源公司增资16,000万元,用于山西能源公司投资吉林乾安一期50MW风电项目、河北平山100MW光伏项目,其中,我公司按照40%股权比例增资6,400万元。

  2、山西能源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成立,为广东能源集团与本公司按照60%:40%股比出资组建,主要从事电力、煤矿等项目投资,现有注册资本10亿元。

  3、本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67.39%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共同对外投资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4、在本次董事会上,公司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5、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广东能源集团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0486022G),广东能源集团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亿元;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8号、10号;法定代表人:李灼贤;经营范围为:电力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电力(热力)的生产经营和销售;交通运输、资源、环保、新能源等电力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建设和生产经营,电力燃料的投资建设和管理;项目投资;电力行业相关的技术服务、投资策划及其管理咨询,信息服务。

  广东能源集团产权结构图如下:

  2、广东能源集团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5,366,899.42万元,总负债为8,005,797.66万元,净资产为7,361,101.7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97,642.60万元,净利润439,078.5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广东能源集团总资产为16,612,304.31万元,总负债为8,747,021.49万元,净资产为7,865,263.01万元,营业收入1,282,723.43万元,净利润27,403.99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

  1、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山西能源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90216374R),山西能源公司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人:刘宁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注册地址为:太原市晋源区集阜北街20号广鑫商务办公楼17层。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投资电力、采矿、新能源、交通运输、仓储、燃气、水利行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山西能源公司产权结构图如下:

  2、山西能源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22,163.31万元,总负债为66,745.79万元,净资产为455,417.5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9.97万元,净利润48,732.85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山西能源公司总资产为601,599.57万元,总负债为132,979.51万元,净资产为468,620.06万元,营业收入1,312.13万元,净利润13,202.53万元(未经审计)。

  3、经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山西能源公司拟投资吉林乾安一期50MW风电项目、河北平山100MW光伏项目,合计装机容量150MW,总投资88,860万元,注册资本金按20%比例计算合计为17,772万元。为满足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山西能源公司现向股东方申请增资1.6亿元,其中我公司按照40%的股比需增资0.64亿元。

  山西能源公司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山西能源公司增资0.64亿元用于满足山西能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的资金需求。增资前后,山西能源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40%股权。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公司和广东能源集团以自有资金按股权比例向子公司进行增资,不涉及签订对外投资合同,标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组成等未发生变化。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强化山西能源公司发展潜力

  近年来,山西能源公司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本次增资完成后,山西能源公司资本规模进一步提升,吉林乾安一期50MW风电项目、河北平山100MW光伏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亦能按计划稳步推进。山西能源公司可把握各新能源项目落地后带来的规模效应,以项目合作为契机,进一步拓展优质新能源项目资源,从而提升其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有利于助力实现公司战略布局

  本次增资是山西能源公司股东方为其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提供部分资金,目前公司正以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为指引,实施“1+2+3+X”战略——建设一流绿色低碳电力上市公司,统筹安全与发展,做优做强煤电、气电、生物质发电业务,大力发展新能源、储能、氢能、土地园区开发等。在当前国家大力提倡绿色发展,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山西能源公司积极投资发展新能源业务对公司优化能源布局、确保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助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6,400万元人民币。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关联担保事项外,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含本次关联交易)累计为14,760.56万元人民币。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广东能源集团按照股权比例共同向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缓解山西能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压力,保障了新能源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增资前后,山西能源公司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本公司仍持有其40%股权。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确认书;

  3、独立董事意见;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1-28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2021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2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1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7日(B股最后交易日与股权登记日之间的间隔时间为三个交易日),B股东应在2021年5月12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审议批准,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二)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1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8、审议《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储架式公司债券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提交《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披露情况: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2021年4月10日、2021年4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九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等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021-13、2021-15、2021-23)。

  (四)特别指明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案1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一工作日2021年5月13日至股东大会召开日2021年5月20日14:30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登记。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607室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法人股东)应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个人股东)、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B股股东应将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券商出具的有效股权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其权力,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商索取。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晓、黄晓雯

  联系电话:(020) 87570251

  传真:(020)85138084

  电子邮箱:qinxiao@ged.com.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607

  邮编:510630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39;投票简称:粤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可以为:同意、反对、弃权。

  (1) 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本公司/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授权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A股:

  B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授权有效期:2021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1-23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1年4月27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25)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子公司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风电项目建设,缓解资金压力,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电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电力”)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作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风电公司”)投资者,其中珠海电力出资8918.7万元,持有珠海风电公司20%股权,广东能源集团出资2550.03万元,持有珠海风电公司5.7184%股比。增资扩股完成后,广东风电公司持有珠海风电公司股比下降至74.2816%,各股东方最终持股比例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2)同意广东风电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实施广东省国资委2018年度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增资事宜,引入广东能源集团作为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江风电公司”)股东,由广东能源集团出资5,810.53万元,持有阳江风电公司10.9594%股比。增资扩股完成后,广东风电公司持有阳江风电公司股比下降至89.0406%,各股东方最终持股比例以资产评估备案结果为准。

  (3)同意广东能源集团先前向珠海风电公司投入的专项资金5,000万元中的2,550.03万元、向阳江风电公司投入的专项资金10,000万元中的5,810.53万元,自资金到账之日起至本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由珠海风电公司、阳江风电公司按照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作为借款利率,向广东能源集团支付资金利息。

  (4)同意广东风电公司因工程建设需要于评估基准日后继续向金湾项目投入的资金31,000万元、向沙扒项目投入的资金4,000万元,作为广东风电公司向珠海风电公司、阳江风电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根据项目后续增资安排确认计息周期,由珠海风电公司、阳江风电公司按照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作为借款利率,向广东风电公司支付资金利息。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26)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8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缓解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能源公司”)资金压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同步向山西能源公司增资16,000万元,用于山西能源公司投资吉林乾安一期50MW风电项目、河北平山100MW光伏项目,我公司按照40%股权比例增资6,400万元。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27)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沙奇林、沈洪涛、王曦、马晓茜、尹中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8名关联方董事王进、饶苏波、文联合、陈泽、李方吉、郑云鹏、阎明、李葆冰已回避表决,经7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5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郭永雄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郭永雄先生简历如下:

  郭永雄先生,1974年1月出生。河海大学工学学士,华南理工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珠海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部专责,珠海发电厂借用至广东珠海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部汽机专责,珠海发电厂维修部班长、策划主管,珠海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技术部工程师、计划合同部计划主任兼珠海发电厂3、4号机组扩建办计划主任、计划合同部副经理兼金湾发电公司计划主任,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设备部经理、党委委员、首席工程师,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郭永雄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郭永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章程》中关于董事会成员、公告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1-28)。

  本议案经15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1-24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监事会召开时间:2021年4月27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3、监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监事2名),实到监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6名监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21-25

  公司债券代码:149113         公司债券简称:20粤电01

  公司债券代码:149369         公司债券简称:21粤电01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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