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燕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乐薇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2021-025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联豪食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1年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上市公司”或“公司”)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实际情况,为保证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拟为子公司上海联豪食品有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5,000万元,按60%的持股比例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关于为子公司上海联豪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董事经分项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联豪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决议。
上述担保事项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因此构成关联交易;三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联豪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航塘公路5008号2幢,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的销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速冻食品。持股比例60%。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0,807.3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947.40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1,859.91万元;短期借款为人民币5,000万元;长期借款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8,947.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9,16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747.48万元。
截止2021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8,481.5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825.33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3,656.23万元;短期借款为人民币2,901万元;长期借款人民币0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4,825.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11%。2021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3,964.4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96.31万元。
2020年公司为其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2021年该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总额度5,000万元,上海梅林按60%的持股比例提供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银行授信担保额度减少2,0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吴坚、汪丽丽、沈步田回避表决)。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上海联豪食品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上海梅林按60%的持股比例提供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担保期限1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前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上海联豪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在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按股权比例进行担保,风险均在可控范围,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为子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与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8,524.52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11.21%。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 2021-027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五号——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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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二、报告期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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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2021-022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公司”或“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年月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名,实到董事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公司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梅林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编号:)
表决结果:赞成票,弃权票,反对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上海联豪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年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实际情况,为保证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上海梅林拟为子公司上海联豪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豪食品”)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截止年月日(经审计),联豪食品总资产为万元,净资产为万元,资产负债率;截止年月日(未经审计),联豪食品总资产为万元,净资产为万元,资产负债率。
年子公司上海联豪食品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人民币万元,上海梅林按的持股比例提供万元的贷款担保,担保期限年具体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其中光明食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光明食品集团下属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董事吴坚、汪丽丽、沈步田回避对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详见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赞成票,弃权票,反对票(关联董事吴坚、汪丽丽、沈步田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梅林关于召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
表决结果:赞成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2021-023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梅林”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充分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梅林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编号:2021-024)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21-026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济宁路18号上海梅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1日
至2021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上海梅林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上海梅林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上海梅林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上海梅林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4;《上海梅林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上海梅林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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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会议集中登记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00点—16:00点。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4号口出,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现场登记场所”地址问询联系电话:021-5238 3317。
(三)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证券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单位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四)在现场登记时间段内,A股个人股东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济宁路18号
邮编:200082
联系人:袁勤
联系电话:0086-021-22866016
传真:0086-021-22866010
2、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本次会议不发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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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0073 公司简称:上海梅林 公告编号:20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