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广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群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礼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注:上市公司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与上年度期末或上年同期相比增减变动幅度超过30%的,应在本次季报中说明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1、资产负债表
(1)2021年3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减少3,276.73万元,减少62.10%,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影响所致。
(2)2021年3月31日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3,308.62万元,增长195.14%,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业务量增长,预付货款增加影响所致。
(3)2021年3月31日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1,007.37万元,减少67.83%,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待收回增值税出口退税款减少影响所致。
(4)2021年3月31日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300.3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暂未认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影响所致。
(5)2021年3月31日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1,214.12万元,增长72.25%,主要系报告期吉利产业园项目新增投入影响所致。
(6)2021年3月31日交易性金融负债较上年末增加7.22万元,主要系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公允价值计量影响所致。
(7)2021年3月31日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3,320.32万元,增长52.03%,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业务量增长,合同负债增加影响所致。
(8)2021年3月31日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614.65万元,增长40.20%,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和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影响所致。
2、利润表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337.18万元,增长213.23%,主要系应纳增值税增加,计提的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影响所致。
(2)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97.47万元,减少7.57%,主要系报告期实施新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运输费用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 “营业成本”科目,并对可比期间数据进行调整。
(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16.82万元,增长112.33%,主要系公司利息收入同比减少以及汇兑损失同比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4)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77.70万元,减少35.87%,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稳岗补贴导致其他收益金额较大影响所致。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9.06万元,增长46.99%,主要系报告期内到期交割远期结汇业务减少以及理财产品到期共同影响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较上年同期增加49.93万元,增长64.52%,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余额减少,计提坏账准备减少影响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较上年同期增加376.81万元,增长62.20%,主要系本期存货余额减少,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影响所致。
3、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3.77%,主要系报告期销售回款同比减少、票据到期兑付阶段性减少以及支付各项税费同比增加共同影响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86.86%,主要系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等影响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25.18%,主要系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到期收回同比增加以及支付的保证金同比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广军
2021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2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 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可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因此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上述准则实施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9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于2021年4月21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王广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002449 股票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0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面呈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将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