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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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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能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已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董事会决定聘任张嘉旭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关于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经营目标,公司计划继续加大老挝钾盐项目投资力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2021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计划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为保障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设,2021年公司计划向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最高不超过10亿元(本外币折合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设。

  (二)融资主体与授权

  1、根据各金融机构的审批条件及要求,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可由本公司及全资、控股下属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作为综合授信全部或部分申请及使用上述额度。

  2、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表结合综合授信的实际情况,审批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具体业务的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1年5月31日下午14:30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张嘉旭先生简历

  张嘉旭,男,1986年12月出生,毕业于利兹大学,硕士研究生,特许金融分析师(CFA)。2012年3月至2013年9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任中粮置地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计主管;2016年8月至2019年5月任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SVP)、项目负责人;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任北京年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审计经理。

  张嘉旭先生与公司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嘉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7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下列议案:

  一、关于《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2020年的工作情况,同意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2020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固定资产报废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二节“财务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及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8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计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议案》,同意对相关资产予以报废处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中农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钾肥”)在进行2020年度资产盘点清查时,发现部分房屋建筑物、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已达到报废状态。经中农钾肥技术部、财务部及资产使用管理部门核查,已无回收价值,故申请将相关资产予以报废处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拟报废资产账面原值3,986.85万元,已累计计提折旧3,076.91万元,账面净额909.94万元,影响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909.94万元。

  本次报废的资产属于闲置陈旧、不能正常使用、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资产,对该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的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固定资产报废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报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固定资产报废后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9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信息披露(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所涉及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将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说明

  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扩建老挝钾盐项目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共计4亿元人民币对全资子公司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该增资款后期兑换为美元出境,专项用于老挝百万吨钾肥改扩建项目。因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不准确,公司对美元专项资金产生的汇兑损失及利息收入予以资本化处理,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第九条规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公司自有的美元专项资金产生的汇兑损失及利息收入不具备资本化的条件。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针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对美元专项资金产生的汇兑损失及利息收入予以费用化处理,计入财务费用科目。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影响上市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其中,2020年半年度影响5.32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影响-1,338.87万元。

  三、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所涉及的直接科目调整

  单位:元

  ■

  (二)对2020年半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

  (三)对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

  (四)对财务报表具体项目的影响

  1、对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单位:元

  ■

  四、定期报告主要更正事项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更正事项

  1、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第四点“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本报告期相关金额有变动;

  2、“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二点“主营业务分析”中财务费用金额有变动;

  3、“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三点“非主营业务分析”中占利润总额比例有变动;

  4、“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七点“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中相关财务指标有变动;

  5、“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第四点“资产与负债状况分析”中第一小点“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在建工程金额有变动;

  6、“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第二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期末余额有变动;

  7、“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七点“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22项“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有变动;

  8、“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七点“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60项“未分配利润”本期金额有变动;

  9、“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七点“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66项“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金额有变动;

  10、“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七点“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76项“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有变动;

  11、“第十一节财务报告”第七点“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79项“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本期金额有变动;

  12、“第十六节其他重要事项”第六点“分部信息”资产和利润总额有变动;

  13、“第十八节补充资料”第二点“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金额有变动。

  (二)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更正事项

  1、“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第二点“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中本报告期相关金额有变动。

  (三)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更正事项

  1、“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第一点“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相关金额有变动;

  2、“第三节重要事项”第一点“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中相关科目本报告期末及同比变动比率有变动。

  (四)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更正事项

  1、“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第一点“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相关金额有变动;

  2、“第三节重要事项”第一点“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中相关科目本报告期末及同比变动比率有变动;

  3、“第四节财务报表”第一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金额有变动。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是对有关存在问题的更正,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调整后的会计报表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希望公司日后应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日常会计核算管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上述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七、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1-022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计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国家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将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新租赁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1-025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事项的相关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资料完备。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2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青、华舜阳

  联系电话:020-85506292       传真:020-85506216转1016

  电子邮箱:stock@asia-potash.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51楼

  邮政编码:510623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93,投票简称:“亚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 有权□ 无权□ 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栏打“√ ”)

  ■

  一、委托人情况

  委托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二、受托人情况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全体董事勤勉尽责,始终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断持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报告期内,董事会成员较好的履行了董事会的各项职责。现将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情况

  1、钾肥业务经营发展情况

  2020年,面对疫情的严重冲击以及东南亚洪灾、蝗灾及台风的不利影响,公司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统筹推进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双线工作任务,公司钾肥产量创历史新高,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有序推进,同时在经营理念、制度建设、采销管理、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创新,企业的竞争力、凝聚力及抗风险能力均得到提升,在建设“全球领先的国际级钾肥供应商”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项目建设方面,在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批准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的实施方案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后,公司集中资源,统筹安排,全力推进项目各项设计、采购、井建、土建、安装工作,支持老挝钾盐项目产能扩建,总体看,全年项目投资及实施进度基本符合预期目标,工程质量安全受控。

  生产经营方面,公司全年生产合格钾肥产品25.17万吨,顺利突破25万吨钾肥产量大关。全年销售钾肥23.54万吨,全年钾肥产销基本平衡,进一步完善了以东南亚地区为核心的销售体系,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全年实现钾肥业务营业收入3.60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经营质量持续向好。

  市场营销方面,公司主要销售区域为东南亚地区,区位优势明显。通过对市场的全方位战略布局,形成了以越南、印度尼西亚为主的粉钾桥头堡市场,以泰国为主的颗粒钾砥柱市场;同时通过持续拓展其他区域市场,对现有市场形成有效补充,近年来在马来西亚、菲律宾、缅甸、日本等均实现连续销售,基本实现了公司老挝钾肥在东南亚市场的全覆盖;另外,依托自身营销网络优势,已积极布局中国国内市场,反哺国内钾肥市场,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及使命担当。当前,公司老挝钾肥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稳步提升,为百万吨项目投产奠定了重要的市场基础。

  运营管理方面,2020年公司钾肥业务体系新老团队全面融合,通过优化职能定位,调整组织架构,聘用选拔人才、推动文化建设、建设信息化系统等举措,进一步理顺了管理脉络,提高了管理效率,开创了内外协同、人才汇集的工作新格局,企业凝聚力、向心力和工作动力不断增强。

  2、剥离不良资产,专注钾盐矿开采、钾肥生产及销售,实现战略转型

  2020年度,公司完成子公司广州东凌贸易有限公司注销,转让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对谷物贸易业务进行主动收缩剥离,调整了发展战略,整合资源,专注从事钾盐矿开采、钾肥生产及销售业务,实现战略转型。

  二、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设情况

  公司立足于亚洲,规划开发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致力于把公司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国际级钾肥供应商,打造中国海外钾盐基地,维护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在现有25万吨/年钾肥生产装置稳产优产的基础上,公司已于2020年4月正式启动了25万吨生产装置提质改建和75万吨扩建项目,预计2021年建设完工,届时可形成100万吨的国际标准晶体氯化钾规模,向国际级钾肥供应商的发展目标稳步迈进。

  公司集中资源,统筹安排,全力推进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各项设计、采购、井建、土建、安装工作,支持老挝钾盐项目产能扩建,总体看,全年项目投资及实施进度基本符合预期目标,工程质量安全受控。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本次重组交易标的公司通过老挝矿产拥有的开采许可证下钾盐矿总面积为179.80 平方公里,钾盐矿矿石总量约为 39.35亿吨,折纯氯化钾约为 6.77亿吨。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将拥有矿产214.8平方公里,钾盐矿矿石总量约49.37亿吨,折纯氯化钾约8.29亿吨 。

  目前,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十四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召集、议程设定和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六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遵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

  3、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方向、战略规划进行了研究,并对公司战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为董事会在战略发展方面的决策提供了良好建议。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督促和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审议变更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督促并就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保证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年度薪酬总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

  (4)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对2020年度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履历资料、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发表了审核意见。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

  五、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及未来发展规划

  1、公司2021年经营计划

  (1)积极推进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设按期完工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开启钾肥生产百万吨产量时代的关键之年。公司将继续专注于老挝钾盐开发事业,全力以赴推进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既定的建设及投产目标,实现公司钾肥产能质的突破,提高钾肥业务对公司的业绩贡献,增强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已于2020年4月正式启动了25万吨生产装置提质增效技改和75万吨钾盐扩建改造项目,预计2021年建成投产,达到10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2021年预计实现产量50万吨。

  (2)加快推进重组项目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本次重组交易标的公司通过老挝矿产拥有的开采许可证下钾盐矿总面积为179.80 平方公里,钾盐矿矿石总量约为 39.35亿吨,折纯氯化钾约为 6.77亿吨。若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将拥有矿产214.8平方公里,钾盐矿矿石总量约49.37亿吨,折纯氯化钾约8.29亿吨 。目前,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完成。

  (3)加强经营管理

  公司将督促老挝钾肥生产基地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规范生产管理、增强经营能力,全面实现提质增效目标,有效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继续做好两国四地的防疫抗疫工作,保障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正常运转。

  同时,持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深化国际市场布局,强化物流供应链建设,全方位提升市场影响力,提前构建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销售体系,奠定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的市场基础。

  2、未来公司发展战略

  我国是一个钾资源极端匮乏的国家,钾肥对外依存度一直保持在50%左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农国际钾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老挝甘蒙省35平方公里的钾盐采矿权,钾盐矿总储量10.02亿吨,折纯氯化钾资源量1.52亿吨。目前已实现商业化生产,年生产氯化钾约25万吨。公司老挝100万吨/年钾肥改扩建项目正在积极建设中,预计2021年完工。

  公司在2021年100万吨老挝钾肥改扩建项目达产后,将同步启动彭下-农波矿区开发工作,公司规划在3-5年内至少形成300万吨的钾肥产能。随着中老铁路2021年年底通车,将为公司反哺国内市场提供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特别有利于对邻近老挝的云贵川等传统农业大省的钾肥产品输入,为保障我国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0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事项

  公司固定资产报废采用稳健的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事宜。

  二、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调整后的会计报表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对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希望公司日后应加强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日常会计核算管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上述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61.61万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640.82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83,924.37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97,661.42万元。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计划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方案的提出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与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支付的。薪酬支付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充分调动和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之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按照公司各项制度的规定有效落实,评价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赵天博、王军、潘同文

  2021年4月26日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军)

  作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任职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4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2次。因工作原因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履行了请假程序。

  在行使表决权方面,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以下是2020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 了审查。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会计政策变更、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就公司2019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20年6月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杨旗先生、郭家华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20年12月2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就重组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纠纷和解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2月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7、2020年12月9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变更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8、2020年12月2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公司向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还兼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了任职资格核查。

  2、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进行审议,对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和计划等事项提出自己看法及意见,积极为公司管理层建言献策。

  3、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现场了解经营现况,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中心、内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控控制工作实施进度与效果等情况。平时也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的其他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议董事会议案方面,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认真审核,会议上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维护股东利益方面,本人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培训与学习方面,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平时也通过网络形式参加相关会议及课程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同公司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王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开展的各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

  ■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公司章程的内容、程序等履行了监督职责,对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公司财务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情况,审议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最近一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公司未有募集资金相关业务。

  (四)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的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等十家交易对手方合计持有的北京农钾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济南博太元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

  2、公司于2020 年12 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21年2月完成股权转让事项,公司不再持有智联谷物(香港)有限公司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原则,没有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行为;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法津、法规、《公司章程》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工作。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报告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三、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审计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紧密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

  (一)积极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高管团队的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方式,重点关注公司相关重大诉讼的进展情况,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借助内部管理机制的提升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资产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广泛调研集思广益,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有的放矢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探索监事会对企业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潘同文)

  作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0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任职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4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4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在行使表决权方面,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以下是2020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 了审查。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会计政策变更、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就公司2019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20年6月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杨旗先生、郭家华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20年12月2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就重组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纠纷和解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2月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7、2020年12月9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变更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8、2020年12月2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公司向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还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1、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履行职责,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利用自身的财务专业知识,对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进行审议,对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的总结和计划等事项提出自己看法及意见,积极为公司管理层建言献策。

  2、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现场了解经营现况,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中心、内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控控制工作实施进度与效果等情况。平时也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的其他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议董事会议案方面,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认真审核,会议上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维护股东利益方面,本人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培训与学习方面,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平时也通过网络形式参加相关会议及课程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同公司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潘同文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赵天博)

  作为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0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年,公司共召开14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任职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4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4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全部会议,没有缺席或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在行使表决权方面,本人在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以下是2020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需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进行 了审查。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0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就会计政策变更、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就公司2019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20年6月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就关于聘任杨旗先生、郭家华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0年8月1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就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就公司2020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20年12月2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就公司与中农集团等十家发行对象就重组业绩补偿及资产减值补偿纠纷和解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2月7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7、2020年12月9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就变更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8、2020年12月25日,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公司向下属控股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还兼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及提名委员会委员。

  1、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关职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了任职资格核查。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到公司现场了解经营现况,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中心、内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与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控控制工作实施进度与效果等情况。平时也经常通过电话、邮件的其他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监督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议董事会议案方面,本人自任职以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须经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坚持事先认真审核,会议上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维护股东利益方面,本人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培训与学习方面,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平时也通过网络形式参加相关会议及课程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1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同公司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赵天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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