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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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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到会监事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42)。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42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费用分别为197万元、50万元,合计247万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32人;注册会计师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三)业务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为 199,035.34万元,其中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173,240.61万元(包含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19户,主要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额为266.73万元,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五)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六)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签字合伙人刘学传,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08年6月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9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唐卫强,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旭燕,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47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为247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9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5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因自身发展所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并取得对方理解和支持,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拟聘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经综合评估和友好协商,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独立性和专业方面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能够保护投资者利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提议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的拟签字会计师具有过硬的职业操守、丰富的从业经验,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及股东的的利益。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一定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的拟签字会计师具有过硬的职业操守、丰富的从业经验,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保障公司的审计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及股东的的利益。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费用分别为197万元、50万元,合计247万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聘任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相关协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事项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说明

  (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21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16:0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2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1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8人,独立董事许强因事未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黄振中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曹华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3)。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2020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1-25)。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做如下汇报: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按考核结果,发放年薪报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薪酬计划与方案,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与考核标准,考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依照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①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②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③职位、职责的差异;④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⑤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⑦个人专业能力水平。

  (3)2020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单位:万元/年)

  ■

  备注:

  ①公司发放给董事王黎、董事许泓的津贴,直接汇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不由其本人直接领取。

  ②曹华斌、张会学、曹子君、张蓉蓉、姜利凯、冯玉珂、杨忠绪2020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部分2019年度当期兑现薪酬及2016-2018年延期兑现薪酬尚未兑现金额。

  ③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6)。

  关联董事谢正武、许泓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2021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

  2021年度拟新增的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批准后12个月之内有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总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负责实施并签署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2020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谢正武、许泓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2、《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28)。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于2021年4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曹华斌、张会学、谢正武、齐连澎、卜基田、陈中一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届董事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1)提名曹华斌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提名张会学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提名谢正武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4)提名齐连澎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5)提名卜基田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6)提名陈中一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选举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于2021年4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安连锁、刘纪鹏、卢建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位独立董事会候选人均已签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29、30、31号公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作为提名人,已出具《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32、33、34号公告。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届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1)提名安连锁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提名刘纪鹏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提名卢建平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6、《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报酬如下:

  董事在公司任职的,由其在公司领取其任职的职务薪酬;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每年津贴为12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每年津贴为12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关于〈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合规管理制度》。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8、《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本决议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任一日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单笔产品不超过5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权,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确定金额、选择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授权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9、《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办理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37)。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2021年4月26日为授权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72.2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8)。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授予相关事项,签署相关规定未明确要求必须由董事会签署的文件,以及与激励对象或者机构签署相关协议。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现定于2021年5月27日(周四)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二层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39)。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8、11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对议案3、6、7、8、9、10、11、12、13、14、15、16、18、19、20、21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华斌,男,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某军事院校、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历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0年5月至2013年8月,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4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5年12月至今,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曹华斌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曹华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曹华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张会学,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十三研究所十九室(助理)工程师,河北亚澳通讯电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北汇能电力电子有限公司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太阳能事业部副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兼工会主席,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工会主席。现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

  张会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张会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张会学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谢正武,男,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计划咨询部高级业务经理、中节蓝天投资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一部主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项目投资部高级业务经理、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战略管理部主任助理、中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节能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中节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管理部副主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谢正武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谢正武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谢正武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齐连澎,男,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交通部财务司干部、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计财部干部、北京森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国中控股北京代表处财务部部门总经理、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专家一级(副主任级)。

  齐连澎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齐连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齐连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卜基田,男,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曾任海南省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海南发展银行信贷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海南省国际信托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北京正德达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抱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谌朴守仁投资管理中心董事长,苏州中节新能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卜基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卜基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卜基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陈中一,男,197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融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欧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洛克互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陈中一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陈中一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陈中一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安连锁,男,195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学士学位。曾任华北电力大学副校长,中国高等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动力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兼任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第四届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中国电力教育协会能源动力工程学科教学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安连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安连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安连锁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刘纪鹏,男,1956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曾任中国社科院工经所助理研究员、学术秘书,中信国际研究所室主任、副研究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二级教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导,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专业咨询委员会委员。

  刘纪鹏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刘纪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刘纪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卢建平,男,196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国蒙彼利埃大学法学院博士。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博导,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导,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杭州星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任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卢建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卢建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卢建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39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二十一次审议通过召开此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7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7日,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节能大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二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21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9.《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0.《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1.《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2.《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13.《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4.《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曹华斌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张会学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谢正武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齐连澎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卜基田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选举陈中一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选举安连锁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刘纪鹏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选举卢建平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选举党红岗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朱佐宏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王进、黄振中、许强的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7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议案8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15、16、17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40)、《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22)、《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41)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社会公众股东如系本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如系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2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9:00-11:00,14:00-17: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7层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2。

  4.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3052461

  传    真:(010)83052459

  联 系 人:黄中化

  5. 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公司提请各股东注意,若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或其代理人、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在现场参会时未能提供上述文件供核验的,公司工作人员将有权拒绝承认其参会或表决资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经公司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经公司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1

  2、投票简称:太阳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1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提案1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议案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说明:

  1、委托人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在相应的空格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22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17:00在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部分公司高管列席的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耕红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到会监事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3)。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公告编号:2021-24)、《2020年度审计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1-25)。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关薪酬情况做如下汇报: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按考核结果,发放年薪报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薪酬计划与方案,制定、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与考核标准,考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并依照考核标准、薪酬方案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制定公司薪酬标准的主要原则是:①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和盈利水平;②公司总体薪酬水平和历年薪酬动态指标;③职位、职责的差异;④岗位的相对重要性和风险性;⑤同行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⑥个人专业能力水平。

  (3)2020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单位:万元/年)

  ■

  备注:

  ①公司发放给董事王黎、董事许泓的津贴,直接汇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账户,不由其本人直接领取。

  ②曹华斌、张会学、曹子君、张蓉蓉、姜利凯、冯玉珂、杨忠绪2020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包含部分2019年度当期兑现薪酬及2016-2018年延期兑现薪酬尚未兑现金额。

  ③表中“关联方”是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6)。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2021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7)。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020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对中节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1、《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28)。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于2021年4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提名党红岗、朱佐宏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十届监事就任前,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1)提名党红岗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2)提名朱佐宏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5)。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5、《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6)。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37)。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7、《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

  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38)。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预留股票期权以2021年4月26日为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与公司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一致,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授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确定2021年4月26日为授予日,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72.2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党红岗,男,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建审计事务所审计员,北京中燕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审计主管,新时代民爆(辽宁)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副总经理,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代总经理,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盘江民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级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健康养老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节能建设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总党委委员、会计师,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高级专家一级。

  党红岗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党红岗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党红岗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朱佐宏,男,197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管理学学士,助理经济师。曾任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务专员,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科研管理处法律项目管理专员,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办公室法律主管,中国药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主管,中国药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助理,中国药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助理、法律事务岗,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高级经理,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法务主管,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监督处高级经理;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风控部监督处处长。

  朱佐宏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以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佐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朱佐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 - 23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承租人应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承租人应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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