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685464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生产经营葡萄酒和白兰地,从而为国内外消费者提供健康、时尚的酒类饮品;与前期相比,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所处的葡萄酒行业尚处于成长期,虽然短期内受各种因素影响,市场竞争激烈,葡萄酒消费量暂时出现下滑,但从长远来看,国内葡萄酒市场总体处于上升趋势。本公司在国内葡萄酒行业位于前列。

  公司产品分为葡萄酒和白兰地两大系列,其中葡萄酒主要有张裕、解百纳、爱斐堡、张裕摩塞尔十五世、黄金冰谷、醉诗仙、味美思、瑞那、巴保男爵、多名利、爱欧、歌浓和魔狮等品牌;白兰地主要有可雅、迷霓、派格尔、富郎多等品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受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和新冠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国内葡萄酒市场竞争非常激烈,进口葡萄酒和国产葡萄酒销量继续延续了“双下降”趋势,绝大部分葡萄酒生产经营企业陷入困境,盈利能力大幅下滑,国内葡萄酒行业总体处于亏损边缘。面对诸多不利因素,公司坚持以市场为中心,坚持“聚焦中高端、聚焦高品质、聚焦大单品”的发展战略和“向终端要销量、向培育消费者要增长”的营销理念不动摇,充分利用自身历史悠久、资金实力强、品牌知名度高、营销网络分布广、产品丰富等优势,努力促进产品销售,承受住了严峻的市场考验,实现营业收入339,54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33.0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086万元,较上年下降58.75%,保持了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拉大了与国内主要竞争对手差距。

  (1)产量与库存量

  ■

  (2)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3)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

  单位:元

  ■

  (4)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我国葡萄酒产业受到重创;葡萄酒消费市场狭小且秩序混乱;线下渠道严重受挫,线上渠道表现也不乐观;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9,540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33.08%,低于年初制定的力争实现营业收入不低于37亿元的目标;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086万元,较上年下降58.75%。为此,公司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国内新冠疫情爆发后,公司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迅速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上下联动,组织召开多次会议,完善防控工作预案,落实防控工作责任;疫情缓解后,按照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积极组织复工复产,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管理工作,成功做到“零感染”、“零事故”,较好地做到了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二者兼顾。

  二是积极调整市场策略。公司大力夯实以酒种为主的销售体系,持续推进葡萄酒、白兰地及进口酒的分酒种体系建设。葡萄酒酒种在年初时积极应对疫情挑战,陆续推出无接触配送、招募社区合伙人方案、举办“云约酒”品鉴会、发起全员短视频营销等活动;解百纳实行配额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白兰地酒种全力贯彻落实“三聚焦”战略,产品结构稳步提升,中高档产品占比进一步提高;坚持聚焦品鉴会、酒庄体验等营销推广工作,不断创新完善品鉴会形式。进口酒工作坚持把烟台张裕先锋国际酒业有限公司打造“品牌运营公司”的定位,使境外收购品牌占比进一步上升。 完善品牌经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品牌经理权责。改进营销人员考核办法,努力消除制度缺陷,增强营销人员积极性。推动区域物流转运中心整合,改革配送体系,提高配送效率,压缩物流费用。加快数字化转型步伐,完成了对每瓶新产品的赋码,上线“张裕会员小程序”、“张裕智慧零售商城”、区块链数字认证等,加大线上销售力度,加强与线上大商强强联合,实现线上销售新突破。

  三是坚持不懈提升产品质量。继续深化品牌酿酒师制度,强化品牌酿酒师对相应品牌产品内在质量的责任,提升产品竞争力。新产品开发取得较大进展,新疆张裕巴保男爵酒庄通过有机酒庄认证;宁夏张裕摩塞尔十五世酒庄、北京张裕爱斐堡国际酒庄、新疆张裕巴保男爵酒庄及烟台张裕卡斯特酒庄完成产品升级;多名利及味美思新品上市;卡斯特、解百纳、普通酒、白兰地等多种区域化定制产品上市。公司国产酒庄酒产品质量获国际权威机构认可,本年度在有影响力的国际大赛中共获奖99项,其中大金奖5项,金奖35项;新款红、白味美思在国际葡萄酒(中国)大奖赛中获得金奖;解百纳获“全球最畅销葡萄酒品牌盲品赛”冠军;黄金冰谷在全球最佳冰酒盲品大赛中得到93分;爱斐堡获“全球最佳国宴酒盲品赛”TOP3;帕克酒评给摩塞尔打出93分。国外收购酒庄产品再获殊荣,歌浓在德国国际葡萄酒大赛中,斩获13枚金牌、七次获评“澳大利亚年度最佳酒庄”、连续第四年获得“澳大利亚最佳生产商”;魔狮获中国有机认证,实现了美国、欧盟、日本、瑞士、英国、中国6大主要国家有机认证“大满贯”并在12月11日中国与智利建交50周年活动中,魔狮酒庄作为定制酒款被选为庆典贺礼。

  四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充分利用资金集中管控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资金占用和融资成本; 利用汇率变动的有利因素,各部门统筹协作,合理把握进口及购汇时机,节省了购汇支出。加强财务收支真实性审计,对下属主要经营单位利润真实性、中高层人员离任经济责任和重大技改项目进行全面审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19年度下降33.08%、19.91%和58.75%,主要是受疫情影响销量下降所致。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详细情况参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4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议案于2021年4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告知全体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烟台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举行。

  3、董事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到会董事14人,实际到会董事14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周洪江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和有关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预案。

  董事会决定向股东大会提交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因此利润分配时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5,464,000股计算,按照每10股派4元人民币(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共计274,185,600元,占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27,160,774元的64.19%;剩余未分配的净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向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按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兑换成港币支付。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7、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报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2021年,本公司固定资产计划投资总额为24,937.95万元,建设项目一项,即木桶购置项目,计划投资额为3,937.95万元;另安排21,000万元用于支付以往投资项目工程欠款。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陈殿欣、阿尔迪诺·玛佐拉迪、恩里科·西维利、Stefano Battioni、张昀、周洪江、冷斌、孙健、李记明等9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由出席董事会的5名独立董事表决。

  5名独立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议案。本项交易在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前,已经5名独立董事认可。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自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决定在2021年度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20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 30万元)。

  本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5名独立董事认可。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5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相关议案于2021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烟台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方式举行。

  3、监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

  4、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庆昆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既能给予股东较好回报,又能满足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要。

  3、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21年度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 审计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聘期一年。

  4、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通过现场方式召开的董事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审核活动。本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形成以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有违法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努力,遵章守法,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策事项,并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支出合理,有关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制度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未发现公司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手续完备,交易公平,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依法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没有发生违规担保。

  (5)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切实有效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已本着勤勉尽责的精神,尽力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通过多年的内控制度建设,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对内控体系及运行机制进行了持续优化,提高了公司持续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而有效,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实际执行中亦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偏差及异常情况。

  6、与会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有利于更准确、更充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6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7日(星期四)上午9点,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20日。B股股东应在2021年5月1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参见附件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相关议案需要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回避表决的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酒文化博物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主要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的以下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刊登的本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股东只能采取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受法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2)受个人委托行使表决权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和表决。

  4、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4日、25日和26日三个交易日上午9:00至下午3:00。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亦可于会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烟台市大马路56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烟台市大马路56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0

  电话:0086-535-6633656;传真:0086-535-6633639

  联系人:李廷国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69”,投票简称为“张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2021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 2021-临07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公司的基本资料及关系

  金额单位:万元

  ■

  烟台张裕酒文化博物馆有限公司、烟台张裕酒城之窗有限公司、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烟台张裕文化旅游产品销售有限公司、烟台张裕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和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均为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同受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2020年度,张裕集团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341,2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09万元,2020年末总资产为1,340,849万元,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38,560万元。

  2019年,本公司在法国的全资子公司法尚简式股份公司与法国AdVini SA的子公司SC Garri du Gai在法国合资成立L&M HOLDINGS公司(以下简称“L&M”),其中法尚简式股份公司以其持有的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约100%股权出资(按法国法律的规定而由本公司另一实体持有的一股除外),持有L&M 55%的股权;SC Garri du Gai以其持有的拉颂酒庄农业民事公司约100%股权出资(按法国法律的规定而由AMP公司持有的一股除外),持有L&M 45%的股权。有关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和拉颂酒庄农业民事公司其他情况,请参见公司2019年3月20日在巨潮咨询网披露的《关于在法国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子公司烟台张裕先锋国际酒业有限公司与四川向善行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益玖益玖酒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斟满天下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佰酿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企业,烟台张裕先锋国际酒业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

  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与北京万峰贸易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企业,本公司持有其30%股权。

  (二)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在关联交易中,张裕集团拥有商标、场地和房屋等无形资产和设施的所有权,其产权和使用权均不存在任何争议,能够保证依约向本公司提供相应的无形资产和设施使用权。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自身实力较强,现金流充沛,加之向本公司采购商品之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发生无法履约付款的情况。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设备先进,生产能力强大,产品质量优良,并且与本公司生产经营场所相邻,不会发生供货无法履约的情况。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和拉颂酒庄农业民事公司属于本公司间接控股的下属企业,有长期的葡萄酒生产历史和较大的葡萄酒生产能力,而且本公司对其有较大影响力,能够依照约定向本公司提供产品。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均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也是本公司部分产品的经销商,本公司向其销售的产品主要按照现款现货方式进行交易和结算,从而保证及时履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资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与张裕集团订立的《场地租赁协议》,按照场地所在地市场价格,租赁位于烟台市芝罘区世回尧路174号和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56号的场地面积为60,787.77平方米,年租金除税后为557万元;根据公司与张裕集团订立的《房屋及设施租赁合同》,租赁张裕集团房屋及设施费除税后为868万元。以上租赁费与支付代收代付费除税后合计为1,425万元。

  2、出租资产,公司拟将部分闲置的房屋和设施出租给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年租金收入除税后为149万元。

  3、销售商品和水电气,按本公司在烟台地区的统一销售价格结算,预计不超过6,880万元。

  4、购买和委托加工包装材料,按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给其他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结算,预计不超过9,600万元。

  5、购买产品或服务, 按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和拉颂酒庄农业民事公司销售给其他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结算,预计不超过1,161万元。

  6、无形资产许可使用,本公司与张裕集团之间的“无形资产许可使用”关联交易价格按当年许可使用商标的产品销售额的0.98%向张裕集团缴纳商标使用费,预计不超过2,300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本公司于1997年5月18日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订立了《商标权许可使用合同》。根据此协议,自1997年9月18日起,本公司独占使用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注册的特定商标(“张裕”商标等)。本公司须按每年销售收入的2%支付商标使用费予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议案》,同意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中第6.1条“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本商标使用费,按甲方使用本商标的合同产品销售额的2%计算”,修改为:“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本商标使用费,按甲方使用本商标的合同产品销售额的0.98%计算”,并决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修改已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张裕集团与本公司已据此对《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进行修改。

  2、本公司于2017年1月1日与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的《场地租赁协议》。

  3、本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和2021年1月1日与张裕集团订立的《房屋及设施租赁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租赁资产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公司现有的办公设施、部分生产基地货物生产和存放场所较紧张,在产销旺季甚至制约了公司产品生产和市场供货能力。为了消除场地不足形成的瓶颈,本着公平、公正和降低运输费用、利于安排生产的原则,公司就近租赁控股股东富余的场地,有利于公司在不花费大量资本性开支的情况下,迅速提高公司生产经营能力,及时满足市场需求,为公司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

  2、出租资产

  公司在进行内部生产能力整合后,将部分闲置的房屋和设施出租给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可以较好地盘活闲置资产,取得一定收益。

  3、销售商品和水电气

  向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向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销售水电气、包装材料,有利于扩大产品、包装材料等销售渠道,提高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

  4、购买和委托加工包装材料

  本公司将向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和采购包装材料,这有利于公司在价格公允的前提下,获得持续、优质和稳定的包装材料供应,有利于公司节省包装材料采购和运输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5、购买产品或服务

  本公司从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和拉颂酒庄农业民事公司采购其生产的具有个性化或产区特色的产品,有利于更好地满足部分消费者的个性化需要。

  6、无形资产许可使用

  本公司设立时,由于受当时无形资产出资占全部出资比例不得高于全部出资20%的规定的限制,发起人张裕集团的“张裕”商标和土地均未作为出资入股,目前上述无形资产仍为张裕集团所拥有。鉴于“张裕”商标对公司产品正常生产和销售具有决定性影响,使用“张裕”商标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十分必要,与张裕集团之间的此类关联交易难以立即消除。从短期来看,本公司可以通过向张裕集团支付使用费而使用“张裕”商标,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并且可以借助“张裕”商标的巨大影响力,推动公司销售业务的全面开展,提高公司经营业绩。不利之处在于,公司资产独立性存在缺陷,会增加未来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该议案事前已经独立董事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鉴于“张裕”商标对公司产品正常生产和销售具有决定性影响,使用张裕集团“张裕”商标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十分必要;

  2、公司盘活部分闲置的房屋和设施出租给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使用,可以更好地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

  3、随着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公司现有货物周转和存放,以及生产经营业务办公场所较为紧张,租赁控股股东场地有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能力,及时满足市场需求;

  4、向成都裕锋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和味美思(上海)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向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销售水电气、包装材料,有利于扩大产品、包装材料等销售渠道,提高销售收入和盈利能力。

  5、本公司从烟台神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包装材料,采购价格公允合理。该公司的商标印刷水准和木盒产品质量在国内同行业居于先进水平,且由于规模化和专业化集约生产,也使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降低成本;有利于提高本公司产品的外在包装质量,从而提升产品形象。从烟台中亚医药保健酒有限公司、蜜合花酒庄农业民事公司和拉颂酒庄农业民事公司采购具有个性化或产区特色的产品,通过本公司销售渠道向消费者销售,有利于更好地满足部分消费者的人性化需要,同时可以更好地促进本公司产品销售。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可靠,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充分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8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2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首席合伙人:邹俊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股东)167人,注册会计师9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70人。

  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超过人民币3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3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审计收费3.2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7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项目合伙人:王婷,她同时亦为签字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柴婧,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玉红,199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等

  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0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 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认为:毕马威华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完成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4、生效日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聘任会计师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09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按财政部相关规定,对“租赁”所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变更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本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1 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要求所进行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有利于更准确、更充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2021-临10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70,860,587元,2020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427,160,774元。2020年度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之合并及母公司可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按照《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每年所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5%,其中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同时,考虑到2021年资本性开支数额较大,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提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鉴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余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因此利润分配时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85,464,000股计算,按照每10股派4元人民币(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共计274,185,600元,占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427,160,774元的64.19%;剩余未分配的净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向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按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兑换成港币支付。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考虑了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和资金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如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利润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69、200869                   证券简称:张裕A、张裕B                   公告编号:定摘2021-01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