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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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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经营模式及业务范围

  公司是西南最大的优势氯碱企业,致力于做“绿色化工专家”,坚持走循环经济发展之路。公司持续推进“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以氯碱化工为基础,在现有氯碱产业循环的基础上进行产业链的拓展和价值延伸,进入钛化工和锂电材料产业。目前已经拥有完整的“资源能源-氯碱化工-化工新材料及新能源电池材料”的一体化制造业循环产业链,形成更大范围的上、下游良好产业协同效应。同时,按“新产业投资,现代供应链服务先行”的“+现代供应链服务”模式,开展现代供应链服务,配套开展现代物流等经济业务,实现“产业+供应链”双轮驱动。

  公司主营产品:PVC、离子膜烧碱、水合肼、水泥、三氯乙烯、氯化法钛白粉、聚苯乙烯、PVC-O管材、LVT地板、塑胶管路系列产品等。

  (二)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发展趋势

  1、氯碱行业

  氯碱行业已进入到调结构增效益为主的稳定增长阶段,在节能趋严、减排从紧、环保高压的背景下,氯碱行业设备能力、技能、环保技术日益提升,依托研发、技改推动氯碱行业技术进步,向着环保低碳、低能耗、规模化效益方向发展。国家各项能耗控制措施的逐步实施加速了行业内企业优化整合的进度。2020年氯碱行业整体呈现先抑后扬的态势。上半年,受国内新冠危机和国际油价崩盘影响,氯碱商品价格整体大幅下挫,国内行业内企业普遍亏损。下半年,国内新冠疫情受控,国际油价回升,国内经济开始复苏,氯碱商品价格开始回升,第四季度,受国外疫情爆发,国外氯碱商品产量受损刺激,国内氯碱商品价格上扬,并创出近几年新高,国内行业内企业开工积极。

  公司重视聚氯乙烯新品种和专用料研发,拓展聚氯乙烯应用领域发展,加强与下游加工企业合作,建立系列化、专业化、针对化的聚氯乙烯专用料牌号,促进我国聚氯乙烯树脂由通用型向专用型跨越的方向发展。依托现有氯碱产业基础,采取产业园区化、装置大型化、产品多元化的方式,与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开拓形成更多产业集群。 同时,全面提升装置的协同能力,为钛化工、锂电前驱体等企业提供配套公辅工程和环保处置,实现排放物资源化利用,构建起更加循环、更大范围的绿色化工产业链,为公司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经营业绩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化工新材料

  (1)钛白粉行业

  钛白粉化学名称为二氧化钛,是一种重要的无机化工颜料,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它是涂料、塑料、油墨、纸张、化纤、日化、医药、食品等行业生产不可缺少的重要原料,因此钛白粉的生产备受各工业发达国家的重视。近年来,中国钛白粉工业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随着国内对引进钛白粉装置的消化吸收,完成了国产化建设大型氯化钛白装置的技术积累以及大型设备的国产化进程,快速推进国内硫酸法钛白向氯化法钛白产业转型升级,使国内产品质量、工艺技术及生产规模与国际钛白粉巨头的差距逐渐缩小。未来,随着国内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对钛白粉的需求不断增加,绿色发展已成为新时代钛白粉行业的重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据行业平台统计,2020年,国内钛白粉全年总产量约347.20万吨,同比去年增长10.67%,增长33.48万吨。全年氯化法钛白粉产量在为31.89万吨,同比增长58.3%,占国内钛白粉总产量约9.1%。

  根据海关数据,2020年钛白粉进口量在16.82万吨,同比去年增长0.89%,基本与2019年持平;预计2021年进口钛白粉需求仍然保持一个相对平稳的趋势。2020年钛白粉出口量在121.4万吨,同比去年增长21%;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及相关政策的引导下,预计2021年中国钛白粉出口市场将维持良好态势,继续稳步增长。

  钛白粉是世界上性能最优异、使用最广泛的白色颜料,必将随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人们美好生活的需求而同步增长。目前,我国钛白粉行业中高端部分应用领域尚处于开发、起步阶段, 而氯化法钛白粉在产品白度、粒度分布、分散性等方面更具优势。相信在未来一段时期,随着国家整体实力的增强和科技的进步与发展,必将拉动对钛白粉的需求,中高端钛白粉将成为下一个时期新的增长点,特别是对高品质氯化法钛白粉的需求将逐步增加。

  (2)高分子新材料

  近年来,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加速发展,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农业和工业等行业市场对塑胶管道的需求不断加大,拉动了中国塑胶管道行业的高速发展。2011年之后,保持年均7%以上的复合增速,至2019年,全国塑料管道总产量约1600万吨,销售额保持每年4%的规模增长,规模以上企业收入3166亿元,产销率在95%上下波动,并逐年上升,产销趋于平衡。2020年,国家水利部召开会议强调:一是坚决打赢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运行管护攻坚战。紧盯剩余贫困人口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6000万农村人口巩固提升任务,以强有力监管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护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二是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建设。三是抓好农村供水保障、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未来国内塑胶管道市场还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同时,“十四五”期间,国家着力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老旧小区改造等,为塑料管材行业发展提供新动力,提高塑料管道渗透率是大势所趋。

  公司通过技术研发与创新,经过技术改性,生产专用的PVC树脂进行高分子材料深加工,生产PVC系列应用产品,主要包括PVC-O管、LVT地板、PVC建材管道等。PVC-O管作为天亿新材料的拳头产品,是通过特殊的双轴取向加工工艺制造的新型绿色供水管材,具有高环保、高强度、高韧性、高抗冲、输水能力强、使用寿命长等特性的新型PVC管材。可广泛应用于压力供水及灌溉、城市供水管网、工业等领域,已经在欧美、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家应用多年。相比PE管、衬塑管、球墨铸铁管,有运输安装方便,降低施工人员劳动强度及降低工程总投资等优势,是传统市政给水管的理想换代产品。产品已取得环境标志产品、产品节水认证证书,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或应用技术备案证书,入选了中国绿色建筑选用产品证书及导向目录、全国水利系统招标产品重点采购目录、全国节水产品推荐目录等。

  近年来,包括LVT在内国内高档环保型生态地板广泛应用在室内家装、医院、学校、办公楼、工厂等各种场所。由于零甲醛、抗菌防潮、易安装、耐磨、花色多样、性价比高等特点开始被更多的消费者接受,生产量、消费量不断提高,未来也呈现较好的发展前景。公司生产的高档环保型生态地板产品,具备绿色环保(无甲醛)、耐磨防滑、防火阻燃、抗菌耐腐、安装便捷、品类多样、保养方便、保暖导热等特性,可用于室内装修。公司LVT产品已通过质量和环保认证、欧盟安全认证、法国环境和安全认证,是符合国标、欧标、美标的产品。特别是LVT地板在发达国家是非常流行的一种新型轻体地面装饰材料,具有性能优越和环保性好的特点。公司产品投入市场以来产品迅速占领中国西南市场,其中LVT地板远销美国与加拿大,在海外赢得了极好的口碑。目前已成功推出抗菌抗病毒地板、阻燃船舶地板、高耐磨高耐刮地板、第二代加热地板、3D打印地板及墙板等产品。

  3、新能源电池材料

  随着世界绿色发展理念的深入,新能源电池材料将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爆发性增长而大幅增长,成为引领世界绿色发展的主力产业。近年来,国务院及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多部委统筹规划,陆续出台了多项引导、支持、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规划和支持发展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继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进一步落实对新能源汽车扶优扶强的产业导向后,2020年《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政策相继出台,充分刺激新能源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未来新能源汽车将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2020年,中国共计销售新能源汽车136.7万辆,同比增加10.9%,中国动力锂电池装机量为63.6GWh,同比增长2.3%,三元电池装机量约为38.9GWh,占比61%;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约为24.4GWh,占比38%;其它类型电池装机量约为0.4GWh,占比1%。国内三元锂电池连续3年成为国内动力锂电池装机量排名第一的电池类型。

  新能源汽车已成为绿色出行最契合的发展方向,是我国“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的必由之路,全球锂电新能源市场将迎来万亿级市场规模。预计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进入TWh时代,其中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高能量密度的特性契合高端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需求,未来市场空间较大。作为全球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我国目前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仍处于较低水平,消费潜力巨大,将有力刺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三元正极材料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重要参股子公司宜宾锂宝拥有先进的拥有智能化、现代化的装置生产装置和完善的品质检测装备及产品性能测试系统,致力于锂电正极材料(三元及其它前沿材料)生产与研发,现已打造出以首席科学家吴锋院士为核心、多名日韩专家以及公司自有博士、硕士的研发团队。同时,拥有先进的7大管理体系,严格的品质控制措施以保证高质量的产品制造,覆盖NCA、NCM5、6、7、8等系列。目前宜宾锂宝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等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控股股东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更名为”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详见2021年2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2021-014)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0年6月19日,本次债券资信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并维持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比未发生变化。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纵观国际环境,风险和挑战不断,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来势凶猛、始料未及,全球经济震荡源和风险点不断增多,经济持续下行。国内氯碱等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环保要求不断加码。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计,坚持战略定力和发展耐力,聚力转型升级,迎难而上,逆势稳进,夺取了疫情防控和企业发展双胜利,实现了“十三五”圆满收官。

  2020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的核心经营思路开展各项工作,通过积极开拓市场,优化组织结构,挖潜增效,增强造血功能和持续提升经营能力;通过发挥品牌优势、产品优势,在原有市场得到巩固的同时开拓了新的市场;通过智能制造及数字化工厂建设,提高设备运行效率、全面提质提效、提前完成年初生产目标。报告期内,公司氯碱产业的运营保持高负荷状态,产品产量创历史新高。同时,公司近年来按照“一体两翼”布局的高端新兴产业已经开始体现其战略价值,效益逐步开始显现并具备进一步释放的坚实基础和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一体两翼、先进制造、产服结合、产融结合、双轮驱动”的总体定位,以转型升级为主线,通过不断调整和提升新产业的结构和比重,实现产业发展新兴高端化,业绩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16.46亿元,同比减少6.31%;实现利润总额1.98亿元,同比增长120.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16亿元,同比增长47.13%。

  主要产品产量:聚氯乙烯42.86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7.68% ;烧碱43.0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8.89%;水合肼3.14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5.22%;水泥84.43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6.39%;高分子材料系列产品4.09万吨,完成年计划的73%;氯化法钛白粉2.44万吨,完成年计划的61%。

  报告期,天亿新材料市场拓展取得较大突破,完美产品体验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新产品的开发正在大力推进,为业绩实现快速增长和较大突破提供了强力支撑,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翻番。目前正在加快PVC-O项目扩建,打造成为国内产能最大、质量最优的PVC-O头部企业。为加快天亿新材料资产证券化步伐,引入宜宾新兴产业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投资2亿元,助推天亿新材料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了股权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此外,天亿新材料不断开拓新市场,各类订单特别是较大订单有明显增加。

  报告期,氯化法钛白粉一期年产5万吨项目已建成投产,产品品质不断提升,质量与国际知名企业接近,2020年产品价格多次上调,客户接受度高,市场反映良好。目前正加快原料国产化的工作进程,通过国产原料与进口原料结合使用的配比调试,逐步提高国内原料的比例,在保障品质的同时进一步降低成本。同时也在根据不同终端用户的需求进行新品种的研发。公司在增加四氯化钛装置的同时已启动年产5万吨氯化法钛白粉扩建工程,正在加快建设,预计将于2021年6月底建成,规模产能将得到提高,能有效提升装置能力的发挥,成为公司“十四五”期间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宜宾锂宝三元正极材料已正式向宁德时代供货,目前供货量已经超过1000吨/月,2020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4%。同时主动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积极加快国内动力大型客户和细分领域优质客户的开发工作。目前NCA产品已顺利通过某海外知名企业的第二轮中试,即将进入量产阶段。现已与国内多家主流动力客户推进新产品联合研发工作,可有效助力产品的市场推广与产品销售。

  随着宁德时代电池项目在宜宾产业布局的不断扩大,未来正极材料需求也将十分巨大,必将为宜宾锂宝三元正极材料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2021年3月16日,天原股份、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德时代)以及公司的重要参股子公司宜宾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宜宾锂宝)三方共同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2021年-2030年)》。各方将在业务、资本及研发等方面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充分抓住新能源产业链发展的巨大机会,共同推动宜宾作为全国甚至世界级重要锂电池生产基地的产业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全面合作,与海尔数字科技、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下属子公司决定投资设立新公司,构建工业互联网全产业链生态平台,共建行业生态,助推公司乃至国内化工行业智能制造变革和高质量发展。通过与有实力、有资源优势的合作伙伴进行精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与攀枝花国投、攀枝花钒钛高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钛白粉产业及上游资源相关领域深度开展合作;在迪庆开展高钛渣代加工业务合作,为构建钛化工一体化产业链打下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云南天力煤化下属昌能煤矿和许家院煤矿整合取得较大进展。其中昌能煤矿作为独立保留煤矿已经完成整合并取得开工许可证,正在加快煤矿的复产复建。许家院煤矿取得整合重组煤矿资格,许家院煤矿作为整合主体,按照确定的相关整合方案将对被整合对象彝良县富强矿业有限公司昌盛煤矿和彝良地泰矿业有限公司发路联营煤矿进行整合,整合后规划产能为60万吨/年。详见第五节“重要事项”中“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

  注1: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可以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影响公司的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具体政策无差异。对首次执行日前各年(末)营业收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无影响。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的说明: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处置子公司

  ■

  2、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20年2月27日,根据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由本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天原进出口对外投资新设子公司泉州戎原。2020年4月20日,泉州戎原成立,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5MA33R6P32L;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肖厝村滨海东路101号;所属行业:批发业。2020年6月22日,泉州戎原收到全部投资款。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吴妙琴女士通过视频参会。

  公司监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同意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含《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检查,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天原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同意《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实际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具有从事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较好的诚信记录。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二)人员信息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有注册会计师资质,一直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庄瑞兰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谢宇春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洪荣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4家。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业务信息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四)执业信息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多年从事证券业务的经历,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除徐洪荣受警示函监管措施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六)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天原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天原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近年来,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原股份或公司)按照“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已从单一的基础氯碱化工企业发展为以氯碱为“一体”,新材料新能源为“两翼”的特大型综合现代化企业。为进一步聚集资源以发展主业,调整业务结构,实现公司绿色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将持有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鑫华供应链)55%股权转让给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包装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鑫华供应链45%股权,鑫华供应链由全资子公司转为参股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名称: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洋

  3、成立时间:1996年11月5日

  4、注册资本:1,661.5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股东结构: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8%;宜宾天原天福实业公司持股32%;宜宾天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30%。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6年8月4日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剑伟

  5、公司注册地: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

  6、主营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鑫华供应链100%股权。

  8、资产财务情况

  ■

  备注: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四、审计、评估结果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对鑫华供应链进行了审计、评估,并出具了《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XYZH/2020CDA50185)、《天原股份拟转让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55%股权项目评估报告》(川华衡评报〔2021〕53号)。

  1、审计、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2、审计结果:资产账面总额22,440.76万元,负债账面总额11,977.14万元,股东权益10,463.62万元,每股净资产0.6976元。

  3、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采用资产基础法测算结果为评估结论。

  4、评估结果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资产总额22,525.71万元,负债总额11,977.14万元,股东权益10,548.57万元,每股净资产0.7032元。

  (2)收益法评估结果:股东权益10545.00万元,每股净资产0.703元。

  五、股权转让相关内容

  1、转让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2、转让比例:公司将持有鑫华供应链55%的股权转让给包装公司。股权转让后结构如下:

  ■

  3、转让价格:经双方协商,以评估价格为基准确定每股0.7032元,转让55%股权作价5,801.40万元。

  4、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5、转让权利和义务: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六、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鑫华供应链股权转让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体系,公司不存在为鑫华供应链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也不存在鑫华供应链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由于本次交易前贸易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因此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下降。鑫华供应链产生的净利润在公司合并报表中占比较小,交易完成后对合并利润的影响较小。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2021年度公司需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53,748万元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

  担保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决议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外担保额度事项之日止,由公司为被担保单位提供上述担保,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授权范围: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担保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担保调整。

  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担保协议的内容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以上担保事项将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泰)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3MA62A3TC5R

  2、法定代表人:万立

  3、成立日期:2016年3月10日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注册地址:四川省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永兴大道

  7、主营业务:氯化法钛白粉的生产和销售等业务。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备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二)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简称:海丰和锐)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3784729819F

  2、法定代表人:邱世威

  3、成立日期:2006年3月6日

  4、注册资本:212,832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

  7、主营业务:烧碱、PVC、水合肼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9.8731%股权,四川省宜宾四丰盐化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其0.1222%股权,黄家红持有其0.0047%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备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下属重要子公司海丰和泰、海丰和锐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海丰和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一体两翼”中的“一体”,是公司目前最主要的业务板块;海丰和泰是公司“两翼”中的新材料产业实施主体,为两家公司提供担保是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及授信、融资必须的条件,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因此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通过对公司新增对子公司担保议案的审查,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担保事项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丰和泰及控股子公司海丰和锐提供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发展需要。提供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7,583.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7.66%;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259,571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9.45%。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天原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资产财务部对合并报表截止2020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0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725万元,具体如下:

  ■

  注:无特别说明,本议案中货币单位均为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一)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二)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三)固定资产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应收账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1,154万元,具体如下:

  ■

  宜宾天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应收上海月月潮集团有限公司款项形成原因:2013年贸易业务形成,账龄较长,预计无法收回。

  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应收广西金龙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百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款项形成原因:2014年贸易业务形成,对方已破产重组,预期难以收回。

  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应收云南巨贤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港滨商贸有限公司款项形成原因:为2014年销售管材业务形成,公司对其提起了诉讼并胜诉,但是对方无财产执行,预期无法收回。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以及转回冲销的款项各分子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177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各分子公司合计计提坏账准备227万元。

  (三)存货

  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计提存货减值准备12万元。

  (四)固定资产

  经测算,昭通天泓能源有限公司因长期亏损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09万元,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09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2725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2、基于谨慎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公司2020年度对上述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操纵利润。

  3、本次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以前年度损益。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实际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2:《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提案3:《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提案4:《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5:《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提案6:《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案7:《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8:《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会在本次会议上进行年度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提案4、5、6、7进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上述提案1-7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8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2021年4月28日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李宗洁        邮政编码:64400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3,596.96万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补助2,833.96万元,与资产相关的补助76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披露所收到的收益性政府补助预计将增加本年度利润2,354.76万元,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所披露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14361        债券简称:18天原0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李水荣先生、李彩娥女士、独立董事解川波先生通过视频参会。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现独立董事解川波先生、潘自强先生、郭孝东先生、王敏志先生及2020年期间任职的独立董事俞春萍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一、概述”“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同意《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当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762万元,2020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26,619万元,资本公积243,575万元。

  公司目前正处于战略转型的关键时期,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的“年产5万吨氯化法钛白粉扩建项目”正在加快建设。同时,受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国外疫情的影响,公司经营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多,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进一步增强市场风险应对能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未来长远发展计划和经营目标。结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计划等相关要求,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保证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含《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四川天原鑫华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55%的股权转让给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53,748万元担保,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批准和办理有关授信申请的全部事项。

  《关于新增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1年5月20日在宜宾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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