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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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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0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业务经营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临时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2021年度累计购买人民币及外币理财产品合计金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投资理财的自有资金余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人民币。

  2、投资品种

  为了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以上额度内只能用于购买投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3、资金来源

  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正常周转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银行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进行审计核查。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在保障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 021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新材”)在2021年度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1年度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总额度包括现已实际发生但尚未到期的有效担保、续期担保及新增担保的金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40,500.00万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9,50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总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担保事项, 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二、2021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

  3、法定代表人:孙梅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00年10月20日

  6、经营范围:铷、铯盐、高纯碳酸锂、氟化锂、锂盐产品的生产、销售, 进出品贸易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111,037.35万元,净资产78,479.18万元,负债总额32,558.1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592.32万元,利润总额为26,024.26万元,净利润为21,762.2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矿(香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矿(香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

  2、住所地址:香港湾仔洛克道301-307号洛克中心19层C室

  3、注册资本:1000美元

  4、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2日

  5、经营范围:矿产品及稀有金属开采、冶炼加工、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稀有金属工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7、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矿(香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3,635.67万元,净资产为52,647.44万元,负债总额40,988.23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8,913.84万元,利润总额为4,382.01万元,净利润为5,068.8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中矿(香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

  2、住所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纺五路36号

  3、法定代表人:杨春

  4、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 2011年7月20日

  6、经营范围: 勘探技术研究与开发、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国际货运代理(海运、陆运、空运);仓储服务(煤炭及有污染物除外);物业服务;机械制造;机械维修;地基基础处理;煤炭批发经营;矿产品(需要审批的除外)、冶金炉料、有色金属的批发兼零售;房屋租赁。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154.64万元,净资产为10,260.89万元,负债总额7,893.7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5,316.50万元,利润总额为-55.13万元,净利润为-46.7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中矿(天津)海外矿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Tantalum Mining Corp of Canada Limited

  1、公司名称:Tantalum Mining Corp of Canada Limited

  2、住所地址:BOUDREAU LAW, 100-1619 PEMBINA HIGHWAY, WINNIPEG, MANITOBA,CANADA

  3、注册资本:375,000股A类股、375,001股B类股、250,000股C类股和31,867,768股优先股

  4、成立日期:1967年6月22日

  5、经营范围:铯榴石的采矿、选矿,以及铯盐生产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矿(香港)稀有金属资源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财务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Tantalum Mining  Corporation Of Canada Limited总资产为18,684.70万元,净资产为-978.77万元,负债总额19,663.4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553.59万元,利润总额为-812.84万元,净利润为-812.8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总额度150,000.00万元人民币为 2021 年度预计的担保金额,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由公司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确定。担保用途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项目贷款、开具保函和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因业务经营需要对外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存款质押担保及支付保证金等方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2021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的资金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其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子公司,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70,3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额度)。预计2021年度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7.3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自然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2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按照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等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据此,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能够使得公司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3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就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编制了本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8年4月23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新材”) 100%的股权的议案。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05号”文核准批复。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完成了东鹏新材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2018年8月起东鹏新材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约定

  根据2018年2月12日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及2018年3月20日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孙梅春、钟海华、冯秀伟、熊炬、洪砚钟、时光荣、龙隆、胡志旻、新余春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称“补偿义务人”)承诺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实现的累积净利润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孰低值为计算依据,并且还应扣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中矿资源向标的公司追加投资所带来的收益以及节省的财务费用)分别不低于16,000万元、34,000万元、54,000万元。以上净利润承诺数额均不低于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对应年度的盈利预测数额。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东鹏新材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经审计的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累积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者)为66,494.96万元,高于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54,000万元,完成度为123.14%。东鹏新材完成了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累积承诺业绩。

  四、商誉的基本情况

  江西东鹏100%股权自2018年8月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购买江西东鹏100%股权的合并成本为1,799,999,851.68元,江西东鹏100%股权在购买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73,461,832.94元,故形成合并商誉1,226,538,018.74元。

  五、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公司聘请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并出具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到期需进行减值测试事宜所涉及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10013号的评估报告。

  现将资产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摘要说明如下:

  (一)评估目的:根据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于2018年2月签订的《中矿资源与孙梅春、钟海华、冯秀伟、熊炬、洪砚钟、时光荣、龙隆、胡志旻和新余春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到期需对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评估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减值测试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经过审计后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三)价值类型及定义:本次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四)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五)评估方法:收益法。

  (六)评估结论:经评估,在本报告假设条件下,于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委估的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44,944.62万元人民币。

  六、商誉减值测试结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面可辨认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79,290.32万元(即按照2018年12月31日经评估后的可辨认该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在存续期间连续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加上商誉122,653.80万元之和为201,944.12万元。评估价值为244,944.62万元。本公司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179,999.99万元。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可收回金额为201,944.12万元,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公司收购东鹏新材100%股权形成的商誉未发生减值。

  七、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02724号)。会计师认为,中矿资源编制的《关于收购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商誉截止2020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中矿资源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重组资产减值测试的结论。2020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估值扣除补偿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后,没有发生减值。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10013号的评估报告《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到期需进行减值测试事宜所涉及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1]第1-02724号。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4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鹏新材”或“标的公司”)管理层进行业绩奖励,奖励金额为3,748.49万元,奖励人员范围为东鹏新材董事会确定的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本次奖励人员包括公司副董事长、东鹏新材董事长、5%以上股东孙梅春先生,公司监事罗红勇先生以及孙梅春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孙瑞渝女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关联人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超额业绩奖励背景

  本公司于2018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孙梅春、钟海华、冯秀伟、熊炬、洪砚钟、时光荣、龙隆、胡志旻、新余春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富海股投邦(芜湖)四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东鹏新材100%的股权,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205号”文批复。东鹏新材100%股权已登记过户至公司名下,自2018年8月起东鹏新材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超额业绩奖励依据

  根据2018年2月12日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及2018年3月20日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孙梅春、钟海华、冯秀伟、熊炬、洪砚钟、时光荣、龙隆、胡志旻、新余春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补偿义务人”)承诺东鹏新材料自2018年1月1日起,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实现的累积净利润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孰低值为计算依据,并且还应扣除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中矿资源向标的公司追加投资所带来的收益以及节省的财务费用)分别不低于16,000万元、34,000万元、54,000万元。以上净利润承诺数额均不低于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中对应年度的盈利预测数额。

  如果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盈利数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在经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差额后,由补偿义务人按《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规定以股份方式逐年向中矿资源进行补偿,并就补偿股份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中矿资源进行补偿。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且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中矿资源可在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和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将净利润超出部分金额的30%由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奖励标的公司届时在职的主要管理人员(但奖励金额不应超过本次交易总对价的20%,且相关税费由标的公司代扣代缴)。可分配的超额盈利奖励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可分配的超额盈利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限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期限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总额)*30%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个会计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且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上述超额奖励的具体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和人员由标的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本公司董事会书面批准。

  (三)本次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超额业绩奖励人员包括公司副董事长、东鹏新材董事长、5%以上股东孙梅春先生,公司监事罗红勇先生以及孙梅春先生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孙瑞渝女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孙梅春先生、罗红勇先生、孙瑞渝女士。

  (1)孙梅春先生基本信息如下:

  孙梅春先生自2018年8月29日起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东鹏新材董事长,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孙梅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罗红勇先生基本信息如下:

  罗红勇先生自2020年5月8日起任公司非职工监事,现任公司监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新余春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1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6%。罗红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3)孙瑞渝基本信息如下:

  孙瑞渝女士为关联人孙梅春先生的关系密切家庭成员。2017年12月13日起任新余春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新余春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9,6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70%。孙瑞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二、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奖励金额

  (一)本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东鹏新材2018年、2019年和2020年财务报表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东鹏新材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经审计的东鹏新材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累积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者)为66,494.96万元,高于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累积承诺净利润数54,000万元,完成度为123.14%。东鹏新材完成了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累积承诺业绩。

  (二)减值测试结论

  根据公司聘请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1]第010013号《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到期需进行减值测试事宜所涉及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1]第1-02724号《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公允价值,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三)超额业绩奖励的金额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东鹏新材2018年-2020年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金额超出股权收购协议中关于2018年-2020年度累计完成业绩承诺约定金额54,000万元的12,494.96万元部分的30%以现金方式用作对标的公司在职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奖励。因此,公司拟对东鹏新材管理层进行业绩奖励,奖励金额为3,748.49万元,奖励的人员范围为东鹏新材董事会确定核心管理团队成员,由东鹏新材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具体发放。

  三、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无其他安排。

  四、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超额业绩奖励为公司履行与东鹏新材原股东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约定的承诺,奖励金额为公司根据东鹏新材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超出奖励的约定计算得出。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相关费用在东鹏新材2020年的管理费用中列支,对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不会对公司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是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实施的,且以审计报告为依据,是合理可行的,未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利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是依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实施的,且以审计报告为依据,是合理可行的,未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利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决议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东鹏新材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与相关方约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实施。

  七、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10013号评估报告《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到期需进行减值测试事宜所涉及江西东鹏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六)大信专审字[2021]第1-02724号审核报告《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5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原因

  1、2020年11月2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事项。

  2020年1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0年11月26日为首次授予日,向43名激励对象授予770.00万份股票期权;向90名激励对象授予25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的授予登记和上市事宜。公司股份总数由277,926,476股增至280,456,476股,注册资本由277,926,476元增至280,456,476元。

  2、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6.80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280,456,476股减至280,288,476股,注册资本由280,456,476元减至280,288,476元。

  3、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0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80,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593号”文同意,公司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7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中矿转债”,债券代码“128111”。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12月17日至2026年6月10日。

  2021年1月5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第四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号)。根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和“中矿转债”股本结构表,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中矿转债”转股数量为 2,609.9952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80,288,476股增至306,388,428股,注册资本由280,288,476元增至306,388,428元。

  4、2021年1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3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2.00万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上述限制性股票进行了登记。公司股份总数由306,388,428股增至307,008,428股,注册资本由306,388,428元增至307,008,428元。

  5、2021年4月2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号)。根据截至2021年0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和“中矿转债”股本结构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中矿转债”转股数量为 1,113.2054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307,008,428股增至318,140,482股,注册资本由307,008,428元增至318,140,482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原因

  基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工商登记的277,926,476元变更为318,140,482元,股份总数由277,926,476股变更为318,140,482股,该等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修改。

  原《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序号已在《公司法》(2018年修正)被调整为第一百五十一条。因此,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引用相关条款序号的内容,考虑到未来《公司法》还有被修正或修订的可能,因此在公司章程中不再引用《公司法》的条款序号。新修订的《证券法》修改了短线交易的规定等条款,该等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修改。

  三、《公司章程修正案》具体内容如下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改的工 商变更登记事宜,修改后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7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0年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与商誉形成有关的资产组的可变现净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依据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及交易状况的研讨判断,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0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5,145,040.42元,详情如下表: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020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共计55,145,040.42元,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1、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购货方开具信用证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如下: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3、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55,145,040.42元,对公司本期的经营现金流不存在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三、专门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具有合理性。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 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 028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中国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25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年度业务收入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信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 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泽敏

  谢泽敏先生,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兼职情况:担任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辛玉洁

  辛玉洁女士,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参与承办过多家公司的IPO、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

  冯发明先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审计机构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确认支付大信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其他费用将与大信协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管理层参考市场水平,根据审计机构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大信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信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在公司2020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大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 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信及支付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大信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029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2、提案1至提案7和提案10至提案13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3、提案8、提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部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16:30。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5层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中矿资源2020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100089

  传真号码:010-58815521

  邮箱地址:zkzytf@sinomine.cn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仁静  王珊懿

  联系电话:010-58815527

  传    真:010-58815521

  联系邮箱:zkzytf@sinomine.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1号万柳亿城中心A座5层

  邮政编码:100089

  3、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委托意愿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或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5、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8”

  2、投票简称:“中矿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030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对2021年3月31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1年3月31日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570,355.35元,详情如下表: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1-3月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9,570,355.35元,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为:

  1、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组合中,购货方开具信用证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如下: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3、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1-3月利润总额19,570,355.35元,对公司本期的经营现金流不存在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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