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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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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20 年12月31日《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年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融资或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1年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融资或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11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利扬芯片会议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7日

  至2021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黄江、黄兴、谢春兰、黄主、袁俊、辜诗涛、张亦锋、东莞市扬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扬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杰锋、张利平、邓先学。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及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者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信函或者传真上面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提供1或者2中需要的资料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5日(9:00-11:30;14:00-17:00),以信函(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25日17:00前送达。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523000

  联系电话/传真:0769-26382738/0769-26383266

  邮箱:ivan@leadyo.comchenwx@leadyo.com

  联系人:辜诗涛、陈伟雄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为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请参会者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12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5,278,291.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7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6,4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0,058,800.00元,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6.36%。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同时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善、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13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0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1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2元,共计募集资金536,052,000.00元,坐扣不含税承销费39,843,3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96,208,62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266,061.9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70,942,558.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04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15,938.73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20,212.05万元,以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未转回募集户金额5,010.54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月4日转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账号为693873847628的募集资金专户),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万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子公司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401.5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62.0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1.13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该部分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置换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601号)。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券商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利扬芯片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利扬芯片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14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38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8,批发和零售业17,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房地产业10,建筑业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金融业7,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农、林、牧、渔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采矿业2,住宿和餐饮业1,教育1,综合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不含税)。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1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公司监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15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扬”)、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利扬”)、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利致”)。

  ●根据日常运营资金需求情况,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拟自2021年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直接融资;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6.37万元,均为对子公司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上市公司及子公司申请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融资或担保情况概述

  (一)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

  为满足公司2021年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最终以各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发生融资金额为准。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借款、开立票据、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信托等。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机构最终审批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或担保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活动中的融资需求,需要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直接融资或担保,其中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给子公司提供直接融资,不超过总额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给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不超过总额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预计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

  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所属全部全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新增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及担保所涉及事项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三)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利扬:

  公司名称:上海利扬创芯片测试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永盛路2229号3幢1层、2层

  法定代表人:黄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06日

  经营范围:从事集成电路测试服务,从事集成电路测试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软件开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53,798,982.95元,负债总额:75,639,816.57元,净资产:278,159,166.38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8,295,915.17元,实现净利润1,671,421.26元。

  2、东莞利扬:

  公司名称:东莞利扬芯片测试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119号2栋2042室

  法定代表人:黄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7月02日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测试生产、测试、封装、技术开发;探测卡、治具、测试板设计、开发及销售;仓储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莞利扬成立于2020年7月2日,尚未开展经营,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3、东莞利致:

  公司名称:东莞市利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南城段2号1栋1单元1111室

  法定代表人:黄主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4,283,356.17元,负债总额:965,261.12元,净资产:23,318,095.05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1,243,362.55元,实现净利润8,254,956.76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综合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方式等尚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融资运作效率,满足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融资或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1年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融资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是充分考虑到公司资金状况和未来经营情况,是为了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提高经营和决策效率。公司根据授信需要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1年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关的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融资或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1年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融资或担保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6.37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6%和0.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16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务部2018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会计政策规定而进行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方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本次说明会将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10:00-11:3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黄江先生、总经理张亦锋先生、董事会秘书辜诗涛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5日(星期三)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ivan@leadyo.com)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10:00-11:3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方式:0769-26382738

  电子邮箱:ivan@leady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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