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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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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616,675.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169,935.66元, 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553,260.5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 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0元,与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比为 0%。以上预案须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底板等优质、新型木质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营林造林和优质种苗培育、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杨木复合集装箱底板、COSB复合集装箱底板、环保板等各类优质、新型木质复合材料,以及速生杨种苗,石楠、雪松、桂花等多种绿化种苗及景观树等林产品。

  2.经营模式

  (1)优质、新型木质复合材料业务经营模式

  A、采购模式

  原材料主要为原木以及化工原料。原木主要购自康欣科技自有林地以及周边农户。化工原料尿素、三聚氰胺等原材料主要从市场随行就市采购。公司自有林地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承包土地经营等两种模式,共掌握了约139万亩林地资源。同时,公司地处长江中下游江汉平原,系国内速生杨三大种植带之一,速生杨树资源丰富,就近采购,运输成本低、供应保障充分。故公司上游木质原材料供货具有可持续性。

  B、生产模式

  公司的高性能、高强度集装箱底板与环保民用板材业务通过以销定产与通用产品适当进行安全备货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生产。公司根据销售部已经签署的订单情况、与主要客户的沟通情况以及往年的生产销售状况和下游市场实际行情实行生产计划管理,各生产单位根据公司统一下达的月度计划组织生产,当月的生产计划根据月度销售订单在前一个月25日之前下达。生产单位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包括产能、规格、质量指标等)和每天的生产进度安排,将生产任务落实到责任人,确保每个岗位和员工有明确的生产任务和岗位职责,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完成订单。木结构产品的生产方式根据客户订单以销定产方式组织生产。

  C、销售模式

  集装箱制造业的一般业务流程如下:

  (A)箱东(货运公司和集装箱租赁公司)以点单的形式选定集装箱制造用的底板和钢材的供应商范围;(B)集装箱制造商在既定的供应商范围内,选定生产该批次产品所需要的供应商,并下达订单;(C)供应商在确定订单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将产品运送至制造商处,并完成相关的验收程序;(D)制造商验货后在商定的账期内支付相关款项。

  (2)营林造林、优质种苗培育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包括子公司康欣科技)依据营林造林地区的土地资源、自然交通条件以及速生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在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和现有森林资源的条件下,科学合理地利用宜林地。营林造林主要采用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承包土地经营等模式,具体如下:

  A、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模式:即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或法人签订林地、林木的流转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出让金,取得林地长期经营权,一般30至60年,并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该种模式主要用于山林。

  B、承包土地经营模式:公司通过与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签署《工业原料林基地用地承包协议书》,在集体所有的宜林坡耕地上进行营林造林,承包期一般为20-50年,公司在承包期内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金,负责筹措造林资金实施造林,并由公司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公司速生杨丰产林建设主要采取的是承包土地,公司自己栽植管护的经营模式。

  (3)装配式木结构建筑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涉及的木结构产品业务主要有直销模式和代理商(中间人)模式两种。

  3.行业情况说明

  林业

  现阶段我国林木资源供需缺口较大,且存在一定的地域性,林木种植企业之间的竞争主要不在于市场的竞争,而更多的在于是否拥有森林资源和经营管理水平的竞争。目前,我国森林资源土地权属为国有和集体所有,林木种植企业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国有和集体林场改制形成的林产加工企业,二是以自给为主要目的而从事林木种植经营的林产加工企业,三是个人承包经营的林产加工企业。

  康欣科技自2003年起开始在湖北省汉南、监利、丹江口、汉川、黄陂、应城、安陆、蔡甸、江夏、茶陵、竹溪、麻城地区建设速生丰产林基地。发行人采用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模式收购山林,其中包括马尾松、杨树、杉木、厚朴等。截至2020年,公司已掌握了约139万亩林地资源,资源储备丰富。

  在现代绿色林业经济发展的产业链中,产业发展的进程存在一定的单一性。我国林业经济产业发展,其开采与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尚不尽如人意。但随着国家对林业行业的各种利好政策,社会资金不断的进入,在根本上解决了林业产业发展的制度瓶颈和资金问题。林业由初级加工向精细化加工过渡,林业产品向附加值高、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下游产业靠拢,如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低碳环保产业、生物产业、高端制造业等。

  集装箱底板制造业

  目前,我国是世界最大的集装箱生产国和出口国,多年来产销量始终居于全球首位,几大集装箱制造行业的主要企业产量约占中国集装箱总产量的90%。大部分集装箱底板生产厂家也集中在中国(印尼、马来西亚等少数国家还有部分厂家。)形成这一局面主要原因一是集装箱底板质量、卫生防疫等要求高,必须严格按国际标准生产;二是生产集装箱底板设备投入大,中小企业不敢贸然投入;三是相对民用胶合板而言,社会需求量较小,大企业单独投产该产品,风险较大;四是集装箱底板销售及贸易壁垒重重,特别是技术壁垒难以冲破;五是世界范围内热带硬木原材料缺乏。因此,集装箱底板制造企业数量较少,且集中度较高。

  我国人造板企业以家居装潢类人造板企业居多,从事集装箱底板的企业数量并不多,年生产能力在3万m3以上集装箱底板的企业约10家左右,其中,全球集装箱产销规模最大的中集集团全资子公司中集新型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生产集装箱底板能力45万m3左右;本公司为国内集装箱底板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30%左右;同时产销规模在3万m3以上的企业还有若干家;上述规模化企业市场占有率合计75%左右。余下市场空间主要被小规模作坊式企业占据,该类小企业多邻近箱厂,虽然运输成本以及人工成本低,但抵御风险能力相对薄弱。

  当下,集装箱底板业务所属的人造板制造业,“林板一体化”趋势越发明显。人造板原材料成本约占企业业务成本的70%-80%左右。其它成本为燃料动力、人力以及生产制造费用等,占比较小且比较难缩减,通过自备林地、优化树种结构及营林造林技术,使森林资源培育与人造板制造紧密结合,推行“林板一体化”产业链体系的人造板制造企业将在竞争中占据主动。近年来我国人造板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展开,将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行业出清。拥有核心优势的人造板企业有望在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推动行业集中度提高。

  木结构建筑业

  现代木结构建筑起源于欧美,对传统木结构建筑做出了巨大的突破与发展。近年来,在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下,随着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出台,我国现代木结构建筑行业发展迅速。木结构建筑产品因具有突出的节能环保效果、良好的环境相容性、优异的抗震性能和较高的施工效率,日益为国内市场所接受。尽管如此,相对于发达国家,我国现代木结构建筑市场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在市场推广、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完善、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目前,我国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景观区出现了大量纯木结构或砖木结构、钢木结构等混合结构建筑,在部分城市的一些公共建筑中,木结构建筑亦呈现较快发展态势。但中国木结构建筑以政府项目居多,由房地产开发商参与开发的住宅和商业项目较少,我国木结构建筑的发展在商品化、住宅化、规模化等方面尚需经历一定的发展历程。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5.2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康欣01(代码150656)已按时支付第一年及第二年利息。

  5.3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20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评级结果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310.16万元,同比减少49.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139.58万元,同比减少141.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775.48万元,同比减少147.4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其他说明:

  ■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内本公司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3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9 点 30分

  召开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郭志先、李洁、周晓璐。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7日,上午10∶00-12∶00,下午2∶00-4: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登记及联系地址: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经济开发区新河工业园路特一号康欣新材

  联系电话:0712-8102866

  传真:0712-8102978

  邮政编码:431614

  联系人:牟儆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6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在召集和表决程序上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各到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616,675.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169,935.66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553,260.5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0元,与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比为0%。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度出现经营亏损,面临了较大的经营压力。为巩固公司在核心业务上的竞争优势,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推动业务转型,进一步加强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为未来的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因此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以长远发展的方式更好地回馈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方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董事郭志先,李洁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以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贷款、保函、票据等融资方式,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金需求。

  具体的授信额度及分项额度使用以各家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核公司董监高2020年度薪酬及确定公司2021年度董监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工资管理以及岗位技术工资标准的规定发放,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情况相符。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津贴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给予8万元津贴(税后),监事会主席给予2万元津贴(税后),对其他董事、监事给予1万元津贴(税后)(如果董事、监事派出单位对该董事、监事领取津贴的行为具有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部分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1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经过全体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要求。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616,675.1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169,935.66元,202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553,260.55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拟定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目前股本计算,本次分红金额为0元,与2020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之比为0%。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度出现经营亏损,面临了较大的经营压力。为巩固公司在核心业务上的竞争优势,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将推动业务转型,进一步加强在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为未来的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因此本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实施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将以长远发展的方式更好地回馈股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经营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2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日常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欣新材”)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九名董事中,董事郭志先、李洁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七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赵优珍、穆铁虎、许斌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会发生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周岩松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 湖北省汉川市西湖大道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96,143.24万元;负债总额1,494,762.14万元;所有者权益101,381.10万元;营业收入70,790.97万元;营业成本15,579.91万元;净利润 7,197.98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关联自然人郭志先女士(公司董事、总经理)担任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直接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的股份,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洁(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的资金需求。

  关联方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充分考虑商业银行市场利率情况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投资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执行,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076                                                  公司简称:康欣新材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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