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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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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10、14、15、16、1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世中、北京弈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0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3、登记方式:

  (一)法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须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登记;

  (三)以邮寄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在参会时请携带前述全部登记文件交与会务人员。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行政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3145

  电话:0519-81581151

  传真:0519-81880575

  联系人:徐旭  朱文玲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7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执业证书序号:NO 0011869,已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

  容诚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其审计业务范围包含对公司的财务审计等,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2020年度公司给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报酬共计95.8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文,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20余年,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支彩琴、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传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审计工作情况等因素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预计2021年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总费用为95.8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 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较强的专业水平,较好的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认真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较强的专业水平,较好的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一、保荐工作概述

  1、现场检查情况(保荐人自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或前次提交《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起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2020年12月25日,中信证券秦成栋前往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元科技”或“公司”)进行2020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秦成栋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看公司相关“三会”文件、检查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和使用情况、查阅公司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及对外投资资料等方式,对碳元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中信证券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向上海交易所报送了现场检查报告。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包括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情况

  发行上市之前,公司已建立健全了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保荐代表人对碳元科技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导,注意到: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建立了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

  (3)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

  (4)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

  (5)公司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6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24.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00.00万元,已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17]B03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较好执行了这些规章制度。

  2020年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98.10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的收益之和扣减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6.30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61.8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7,012.45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取的收益之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600.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961.8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626.3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为66.3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为6,560.00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了三款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保荐机构定期查询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被严格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顺利推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4、辅导与培训情况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关于公司治理、关联交易、买卖股票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日常督导及沟通交流中,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密切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贯穿辅导。

  5、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保荐人详细了解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公司职能机构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

  2020年,公司有效执行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的制度,所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履行了决策和披露程序。2020年,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22,2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06%,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

  7、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执行相关承诺,无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8、对上市公司配合持续督导工作情况的说明和评价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均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工作,不存在不配合或配合不力的情形,有效协助了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2020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经保荐机构审慎核查,碳元科技2020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无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6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海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民币6.3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为海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2.22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和发展需要,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海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程光电”)2021年度拟向银行新增(部分为到期后续签)6.3亿元(含税)的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的担保(包含正在履行中的担保)。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与融资和履约类担保相关的协议、函件等其他文件;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对海程光电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额度(含海程光电新设立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有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海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1WJH411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溧阳市昆仑街道康安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徐世中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5月16日

  营业期限:2018年05月1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从事光电子器件、半导体器件、光学元件、触摸屏及液晶显示模组、手机及计算机背板类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业投资;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预计2021年的累计最高担保限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及银行批复为准。

  四、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担保是基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子公司稳定发展,实现公司经营目标。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关于开展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累计对海程光电提供担保总额2.22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06%,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以及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业务往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徐世中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其他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对本议案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袁秀国、恽建定、李景涛对本次关联交易内容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也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预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以上数据存在单项差异较大的情况,主要是公司根据市场和自身的情况,结合生产经营进行的调整所致

  (三)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常州世竟液态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竟金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314116057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宜南路377号创新园区14#厂房

  法定代表人:徐世中

  注册资本:3587.722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3日

  营业期限:2014年10月23日至2034年10月22日

  经营范围:液态金属的研发及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液态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危化品、放射性金属除外);五金精密件及其零配件、精密模具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常州瀚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常州达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世竟金属55.16%和5.57%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世中持有常州瀚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常州达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90%的股份,徐世中之妻陈福林持有常州瀚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常州达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10%的股份。常州重道扬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道扬帆”)持有世竟金属4.18%的股份,常州重道永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道永旭”)持有世竟金属5.19%的股份,常州梦想工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想工场”)持有重道扬帆42.25%的股份,持有重道永旭11.15%的股份,而梦想工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世竟金属为公司关联方。

  (二)苏文电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文电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660099528F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长帆路3号

  法定代表人:施小波

  注册资本:10523.87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4月03日

  经营范围:输变电工程,电能系统及智能化工程的设计、咨询、安装、试验;售电;电力设备的租赁及运维;太阳能发电工程的设计、咨询及施工;电力项目的行业性实业投资;电能系统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电能领域软件的研发、服务、销售及转让;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高压元器件、箱式变电站制造,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等内容)(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11月6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建筑劳务分包;电力设备维修;工程测量;热气供应;道路货运运营(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常州市能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苏文电能10.9989%的股份,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世中持有常州市能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09%的股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世中担任苏文电能的董事。因此,苏文电能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常州云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未电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PBY5C4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禾香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徐世中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7月06日

  营业期限:2017年07月0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以电子商务的方式从事电子产品、五金产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的销售;从事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世中持有云未电子100%的股权。因此,云未电子为公司关联方。

  (四)东莞市博恩光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博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84524572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长田路43号4号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罗毅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06日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光学制品、显示屏、显示屏耗材、非标治工具、生产设备及零配件;市场推广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李勇持有东莞博恩55%的股份,罗毅持有东莞博恩45%的股份,李勇和罗毅分别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程博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程博恩”)15%的股份,同时,东莞市久公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公百实业投资”)持有碳元博恩15%的股份,李勇和罗毅分别持有久公百实业投资45%的股份,故东莞博恩为公司关联方。

  (五)香港博恩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博恩”)

  营业执照号码:2439032

  税务登记证号码:6678558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300号侨阜商业大厦12楼A室

  法人/董事:李勇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8日

  经营范围:产销光电产品,玻璃面板,UV转印,光电设备及零配件

  李勇持有香港博恩100%的股份,李勇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请参见本公告上文,故香港博恩为公司关联方。

  (六)常州重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道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1MAFK36U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兰香路8号

  法定代表人:朱秀娟

  注册资本:2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7日

  营业期限:2015年10月27日至2075年10月26日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企业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世中持有重道投资4.76%的股份,且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故重道投资为公司关联方。

  (七)常州世竟非平衡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竟非平衡合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MA224P088U

  名称:常州世竟非平衡合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兰香路7号2号厂房1楼

  法定代表人:徐世中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8月4日

  营业期限:2020年8月4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武进产品制造;武进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世竟金属持有世竟非平衡合金100% 的股权,世竟金属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请参见本公告上文。因此世竟非平衡合金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1年度的预计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及服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及服务以及关联租赁业务。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公开、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变更。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满足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新修订的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新修订的准则执行。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7名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96,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13日至2018年11月22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1月2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12月1日,公司披露了《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8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确定以2018年12月10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向57名激励对象授予256.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以 2018 年12月10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

  7、2018年12月27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8、2019年11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9、2019年12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调整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名单事项亦进行了核实。

  10、2020年1月2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依据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且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冯宁、林剑锋、许佩、朱秀娟以及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陈烨熙、黄杰、李义、周炎、罗江河、周治国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回购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9.64万股。

  (二) 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29.64万股。根据《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8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由于现金分红现已实施完成,因此根据激励计划,因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为11.34万股,回购价格为10.37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因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冯宁、林剑锋、许佩、朱秀娟所涉及的99,000股的回购价格为7.923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陈烨熙、黄杰、李义、周炎、罗江河、周治国所涉及的84,000股的回购价格为10.37元/股。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64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及《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以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冯宁、林剑锋、许佩、朱秀娟、陈烨熙、黄杰、李义、周炎、罗江河、周治国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9.64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履行注册资本减少的相关手续及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0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4名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74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8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0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6名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25,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7名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296,4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24.54万股,在全部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1,066,000股变更为209,820,6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1,066,000元变更为人民币209,820,60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拟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后的《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9:00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发区兰香路7号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徐世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董事会秘书、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徐世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3、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33     证券简称:碳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5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发区兰香路7号公司行政楼5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青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讨论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0年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且2020年年度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且第一季度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保密规定的行为。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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