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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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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应收款年末账面价值68,072.99万元,比年初减少32,725.17万元,下降32.47%,主要为:①东莞中汽宏远收回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款而减少21,156.08万元;②外部往来款减少10,079.90万元。

  存货年末账面价值42,492.34万元,比年初增加19,393.58万元,增长83.96%,主要为:①兆华供应链存货增加14,537.41万元;②东莞中汽宏远采购新能源配件,存货增加5,649.36万元。

  其他流动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其他流动资产年末余额58,477.41万元,比年初增加3,209.65万元,增长5.81%,主要为:①增值税待抵扣金额增加4,907.07万元;②保理合同下受让的应收保理款减少2,638.73万元;③武平县汽车综合市场及物流园项目建设支出增加588.01万元。

  合同资产年末余额69,285.99万元,为计入长期应收款具有质保条款的分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年末账面价值3,284.46 万元,比年初减少2,042.37万元,主要为本期处置合营单位龙岩顺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权。

  投资性房地产年末账面价值19,987.86万元,比年初增加11,253.75万元,增长128.85%,主要为龙岩龙兴公路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公路港”)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转入。

  在建工程年末余额39,146.31 万元,比年初增加15,489.77 万元,增长65.48%,主要为龙兴公路港工程建设净增加10,520.81万元,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桩物流”)增加码头一期、二期工程及码头物流园工程净增加4,324.09万元。

  商誉年末余额49,164.06万元,比年初减少54,477.70万元,下降52.56%,为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兆华供应链商誉计提减值准备53,589.34万元,对东莞中汽宏远商誉计提减值准备888.36万元。

  (3)变化幅度较大的负债类项目

  短期借款年末余额177,354.69万元,比年初减少42,278.41万元,下降19.25%,为公司及子公司归还了部分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年末余额27,272.04万元,比年初减少15,982.02万元,下降36.95%,主要为东莞中汽宏远支付货款导致应付账款比年初减少16,102.84 万元。

  合同负债年末余额10,116.73 万元,为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的预收款项。

  应交税费年末余额2,741.91 万元,比年初减少3,509.99万元,下降56.14%,主要为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比年初减少1,256.12万元及应交增值税减少2,054.19万元。

  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59,653.40万元,比年初增加10,369.45万元,增长21.04%,主要为外部往来款增加11,561.30万元。

  其他流动负债年末余额43,295.04万元,比年初增加19,687.76万元,增长83.40%,主要为:①本期发行超短融融资券,短期应付债券增加   30,338.91万元;②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票据减少12,139.86万元。

  长期借款年末余额127,995.43 万元,比年初增加17,045.27万元,增长15.36%,为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新增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年末余额10,954.66万元,比年初减少6,977.79 万元,下降38.91%,主要为本期归还责任经营保证金2,531.60万元及兆华供应链本期支付融资租赁款4,328.45万元。

  2.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元

  ■

  (1)资本公积年末余额134,576.69万元,比年初减少2,866.21万元,下降2.09%,主要为公司通过司法拍卖优先取得的购买天津市龙洲天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和”)35.00%质押股权,价格超出天津天和35%股权对应的净资产的差额为2,332.69万元,冲减资本公积2,332.69万元。

  (2)其他综合收益年末余额-27.80万元,比年初增加971.94万元,增长97.22%,为兆华供应链套期保值业务中尚未平仓的沥青期货合约套期有效部分形成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增加。

  (3)专项储备年末余额753.87万元,比年初增加64.15万元,增长9.30%,主要为安全生产费净增加。

  (4)未分配利润年末余额-5,992.41万元,比年初减少94,742.69万元,下降106.75%。主要为:①本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799.72万元;②公司处置持有的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由于对该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项目核算,对处置价款超过账面价值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留存收益,归属母公司金额993.62万元;③根据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分配2019年度现金股利3,936.58万元。

  (二)生产经营情况

  单位:元

  ■

  1.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9,993.35万元,同比下降40.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1,799.72万元,同比下降852.53%。

  (1)现代物流业务方面

  ①沥青供应链业务

  报告期内,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影响,国内大型高速公路项目施工期整体滞后,且沥青供应链业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沥青供应链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1,248.04万元,同比下降15.56%;毛利率-7.09%,比上年度减少18.94个百分点。

  ②其他物流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稳步推进安徽中桩港后物流园、配套件杂货码头、龙岩公路港物流园、武平闽粤赣边农村电商产业园和物流信息平台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和营运,不断完善物流服务节点布局,物流服务业务体系逐步完善。港口码头及其他现代物流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274.58万元,同比下降10.48%。

  (2)汽车制造、销售及服务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汽车制造、销售及服务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9,421.56万元,同比下降74.93%;毛利率9.47%,比上年度减少2.17个百分点。

  (3)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受疫情,导致的车辆停运、限坐、民众出行意愿下降等不利因素影响,2020年度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455.04万元,同比下降30.26%;毛利率-4.53%,比上年度减少18.23个百分点。

  (4)成品油及天然气销售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成品油及天然气销售业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931.38万元,同比减少1.12%;毛利率12.58%,比上年度减少2.06个百分点。

  2.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元

  ■

  本期销售费用为12,291.82万元,比上年减少4,365.55万元,下降26.21%。主要为:①本年度销售量下降,售后服务费支出减少2,472.91万元、物料消耗支出减少245.29万元、广告宣传费减少750.17万元;②享受社医保减免政策,职工薪酬支出减少991.67万元。

  本期管理费用22,287.20万元,比上年减少7,175.65万元,下降24.35%。主要为:①享受社医保减免政策,职工薪酬支出减少3,270.24万元;②上年度处置汽车4S店股权等因素导致本年度折旧与摊销减少756.46万元;③上年度用于拟收购华特项目前期中介机构费用支出较大,本年无重大对外收购项目,中介费用支出减少662.09万元;④本年度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支出减少684.33万元。

  本年度研发费用8,552.31万元,比上年减少524.45万元,下降5.78%。主要为东莞中汽宏远新能源汽车相关研发支出减少1,814.54万元,兆华供应链沥青集装箱研发支出增加850.94万元,龙岩畅丰改装车研发增加316.68万元,上海金润二当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大物流平台二期研发支出增加213.32万元。

  本期财务费用17,028.47万元,比上年减少636.41万元,下降3.60%,主要为汇兑损失减少687.98万元。

  3.变动较大的其他损益类科目分析

  本期其他收益11,899.01万元,比上年增加3,298.01万元,增长38.34%,主要为客运补贴收入增加3,164.36万元。

  本期信用减值损失6,845.15万元,主要为按组合计提应收款项账龄增加,信用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54,705.11万元,主要为本期计提商誉减值损失54,477.70万元。

  4.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单位:元

  ■

  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2,649.20万元,比上期减少1,369.01万元,下降34.07%。主要为:①岩运石化牛坑加油站拆除取得补偿等处置收益1,465.90万元;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兆华供应链2020年度套期保值业务中套期无效部分产生的收益1,331.81万元。

  (三)主要财务比率分析

  1.偿债能力指标

  ■

  公司年末流动比率为108.63%,比上年增加2.60个百分点;速动比率为83.14%,比上年减少8.35个百分点。年末资产负债率72.45%,比年初增加6.87个百分点。利息保障倍数下降主要系受疫情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下滑,期末对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净利润出现亏损。公司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借款融资渠道畅通,为正常经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资金保障,未发生借款逾期未归还的情况。

  2.营运能力指标

  ■

  公司报告期应收账款周转率同比变化不大。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为115.20天,比上年增加6.78天。年末存货周转率比上年减少主要为兆华供应链存货周转率减少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

  1.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8,220.51万元,同比净流入减少60,647.70万元,下降88.06%。主要为东莞中汽宏远从2018年8月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8年8至12月实现营业总收入19.92亿元,大部分在2019年收回,使201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至6.89亿元,而2020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流出相对稳定,现金流量净额较小。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同比增加12.17万元,增长0.04%,变动不大。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6,455.78万元,下降313.44%。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31,312.29万元,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94,374.68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2,673.38万元。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涉及人员11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师1:谭宪才,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何航,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邹昕,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2021年度审计费用 25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5万元,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服务范围和内容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我们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天职国际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勤勉尽责,注重和公司管理层及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并能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该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天职国际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 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该事务所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天职国际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洲股份”或“公司”)预计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由不超过362,8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372,800.00万元,超过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00%、预计2021年度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将超过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2,800.00万元的范围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根据控股子公司龙岩畅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下称“畅丰汽车”)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提请股东大会将2021年度为畅丰汽车担保额度由10,000.00万元调整至20,000.00万元,未涉及调整的其它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仍按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若本次担保额度增加事宜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由不超过362,800.00调整至不超过372,800.00万元(具体见表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加上本次调整的担保金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调整至372,800.00万元,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且畅丰汽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故本次《关于调整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表1:调整后的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表

  ■

  二、相关情况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主要信息

  (1)成立日期: 2002年6月25日

  (2)注册地点: 龙岩高新区莲花大道136号

  (3)法定代表人: 魏富元

  (4)注册资本: 12,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专用汽车的生产及销售;汽车零配件制造销售;从事专用汽车生产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等。

  (6)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畅丰汽车70%股权。

  2.被担保人股权结构图

  3.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发生时间:担保合同的签署日期。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4.担保金额:详见调整后的2021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表。

  五、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调整担保额度,是根据畅丰汽车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助于满足其资金需求,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整体利益。

  2.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公司将对上述子公司经营情况、负债率变化、担保协议的签署等事项进行持续监控与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公平、对等原则,依据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本次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将公司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调整至372,8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3.08%;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尚在履行的已审批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89,466.50 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担保,不存在因债务逾期、诉讼及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等,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及计算过程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上述应收款项预计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采用预计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如下: 1)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将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组合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1,468.56万元,累计计提减值10,327.97万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77,579.46万元,累计计提减值9,506.47万元;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14,434.40万元,累计计提减值107.97万元。

  1、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组合特征,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帐龄分组计提,本期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463.80万元,主要为对东莞市小巴运输车有限公司、天津海泰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泰环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庆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本期因账龄递增而增加计提。

  2、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本期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485.67万元,其中对应收福建武夷山陆地港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730万元因客户资信状况不良收回可能性较小,公司对该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相关要求,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1)重要假设及依据

  ①假设被评估单位持续性经营,并在经营范围、销售模式和渠道、管理层等影响到生产和经营的关键方面与目前情况无重大变化;

  ②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不产生较大的变化,国家及公司所在的地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现时无重大变化;

  ③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在保持一贯性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不断完善,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进行适时调整和创新;

  ④假设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各种产品能适应市场需求,制定的目标和措施能按预定的时间和进度如期实现,并取得预期效益;

  ⑤假设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在国家规定的正常范围内无重大变化等。

  (2)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由于涉及到商誉的每家子公司产生的现金流均独立于本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且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均单独进行经营管理,因此将每个子公司作为资产组,将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分配至相应的子公司进行减值测试。期末,公司预测其报表日以后未来5年的净现金流量,第6年以后采用稳定的净现金流量,然后选用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计算出公司报表日的可收回金额,再减去公司报表日账面可辨认净资产按公允价值持续计算的结果,计算出商誉的可收回金额,若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商誉账面价值,则无需提取商誉减值准备,若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商誉账面价值,则按其差额提取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变化聘请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组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评估,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金额54,47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三)、应收保理款减值计提依据及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商务部发布的《商业保理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分类标准,公司对保理合同下受让的附带追索权应收款项按按逾期天数正常、关注、次级和损失四类,并按照不同类别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对保理合同下受让的不附带追索权应收款项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减值准备,即对受让的每一项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按照各类账龄的应收保理款在资产负债表日的余额和相应的比例计算确定计提附带追索权的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156.49万元, 保理合同下受让的不附带追索权应收款项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减值准备,即对受让的每一项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应收保理款减值准备1,682.42万元。

  (四)、合同资产减持准备计提依据及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照金融工具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

  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56.77万元,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岩畅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出售专用车应收客户质保金款减值计提。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588.56万元,相应减少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60,588.5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租赁准则变更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执行。

  (二)收入准则变更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 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与收入有关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应用指南》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执行新修订的租赁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 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 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方法2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按照剩余租赁付款额现值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承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应当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司采用方法2进行衔接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二)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内容

  现行准则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使用权和建造合同,分别采用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新准则不再区分业务类型,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式。

  现行准则收入确认时已“风险报酬转移”为判断依据,而新准则以“控制权转移”为判断依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为“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基于该原则,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确认分五步走。一是识别客户合同,二是识别合同中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三是确定交易价格,四是把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五是根据各单项履约义务的履行确认收入。

  引入了“履约义务”的概念,明确了如何识别是否存在多个“履约义务”,以及如何将交易价格分摊到多个“履约义务”。

  引入“履约进度”计量方式。对于在某一段期间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并且按照该履约进度确认收入。

  明确了企业应该根据其在交易中的角色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来确定其收入的金额是总额还是净额。

  2. 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不影响以前年度财务数据。公司本次调整涉及资产负债表部分列报项目,2020 年 1 月 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调整减少1,764.42万元,长期应收款调整减少62,694.64万元,合同资产调整增加64,459.06万元;预收账款调整减少     9,442.20万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9,442.20万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调整减少179.72万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179.72万元;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公司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定期)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五楼小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文春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材文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核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专业性强,能客观、公允地进行独立审计,能较好地履行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审计义务。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有效的执行,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及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以及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度,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现将监事会在2020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2020年度,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

  (二)2020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二、监事会监督检查和对2020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2次股东大会、17次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严格按照决策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合规运作,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规范管理,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金融财税法规政策,有效落实会计准则要求,会计核算规范,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制度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客观、公正。

  3.检查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4.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多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向关联人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 检查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能够较好地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评价意见客观、公正。

  6.检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有效落实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经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后,根据整体工作安排按规定时间完成分派工作,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定期)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9:15-15:00。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21年5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汤新华、邱晓华和胡八一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0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7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索引的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且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邮编:364000)

  电 话:0597-3100699

  传 真:0597-3100660

  电子邮箱:lzyszqb@163.com

  联 系 人:刘材文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2。

  2.投票简称:“龙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0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注:该表决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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