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每年实现销售收入45,000.0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9.41%,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06年(含建设期)。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的结论

  公司认为目前“龙净环保高性能复合环保吸收剂项目”、“龙净环保VOCs吸附浓缩装置和氧化焚烧装置生产线项目”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未来将综合考虑投资环境以及行业发展实际,并坚持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进行科学审慎的安排。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

  2、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长建设周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2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转股代码:190068      转股简称:龙净转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预计情况:公司本次授权担保额度合计为987,486.00万元,均为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

  截止本次担保发生前:

  公司对外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8,042.29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19.05%,其中11,000.00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其余均为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其中担保项下的保函及承兑汇票金额为50,536.29万元。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内容

  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提供如下综合授信担保:

  (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民生银行龙岩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24,000万元,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公司间接控股公司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盐城城中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和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其母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三)本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27,000万元,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湖市支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75,000万元,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龙净能源发展(广南)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广南支行、广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其他行拟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七)公司拟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25亿,公司及子公司在该授信事项下向兴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子公司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3、子公司福建龙净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4、子公司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高精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5、子公司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环保智能输送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八)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龙净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浦发银行龙岩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厦门银行龙岩分行申请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营津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津支行申请人民币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兴业银行东营分行申请人民币4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东营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人民币32,986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申请人民币2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十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滨州邹平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工商银行沾化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滨州分行申请预计人民币6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十二)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为并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向工商银行龙岩新罗支行申请对外开立保函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承担担保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

  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相关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B座7层。

  法定代表人:陈贵福。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经营范围: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废弃物);电除尘器、袋除尘器及其成套设备、烟气脱硫、脱硝成套设备、零配件的开发、设计、生产、安装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改造;风机、通用机械、环保成套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改造、安装与技术咨询、服务;空气调节器、新风设备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钢桥梁的研发、生产、安装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钢结构产品的研发、生产、安装与销售;桥梁工程承包;钢结构工程承包;钢桥及钢桥配件的销售与租赁;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起重运输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建筑材料(不含钢材)的开发、生产、销售;钢材、建筑材料(除木材)、五金交电、百货、纺织品的批发零售;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29,784.06万元、负债总额为186,076.67万元、净资产为43,707.39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400.92万元、净利润5,379.98万元。

  (二)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盐城亭湖区环保科技城凤翔路198号(28)。

  法定代表人:邓立锋。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节能技术推广服务;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再生、处置、利用、检测;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大气污染治理;VOCs有机废气治理;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复服务;环保信息咨询;环保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的设计、施工;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环境监测仪器、机电一体化产品、检测仪器和仪表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脱硝催化剂、钨酸钠、钼酸钠、钛白粉、粗钛粉、钛钨粉、钢材的批发、零售;钢结构制作、安装;互联网信息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服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139.68万元、负债总额为31,316.78万元、净资产为3,822.9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112.51万元、净利润2,641.82万元。

  (三)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1号新大陆科技园(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罗如生。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环境保护产品的研究、设计;现代紫外C消毒设备、臭氧发生器、有害气体光化学处理设备、压载水处理设备的生产、服务;环境污染防治工程省级生活污水、医院污水、有毒有害废气(含恶臭)专项设计、施工;环保工程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其他未列明的通用仪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其他未列明的专用仪器制造;其他未列明的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0,708.35万元、负债总额为39,244.08万元、净资产为11,464.2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234.37万元、净利润4,573.26万元。

  (四)福建龙净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大道7#创新园二期17号楼3层332室。

  法定代表人:罗如生。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的投资;对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投资;水资源管理;引水、提水设施管理服务;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水利设施管理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水环境保护咨询服务;节水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其他水的处理、利用与分配;水利工程研究服务;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其他未列明污染治理服务;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技术推广服务;其他科技推广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3.62万元、负债总额为85.00万元、净资产为-61.3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0.73万元。

  (五)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翁金线金桥段169号。

  法定代表人:钟向阳。

  注册资本:31,300万元。

  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飞灰的填埋、处置;一般性工业废弃物的填埋、处置及技术开发;供热;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垃圾、烟气、污水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35,107.79万元、负债总额为107,230.44万元、净资产为27,877.3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788.59万元。

  (六)龙净能源发展(广南)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莲城镇北宁社区北宁路59号8楼。

  法定代表人:张瑾。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固体废弃物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服务;电力、炉渣及辅料的销售;垃圾场经营管理;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0.35万元、负债总额为19.67万元、净资产为370.6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32万元。

  (七)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

  法定代表人:何媚。

  注册资本:106,905万元。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生态保护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的设计、施工;节能技术、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咨询;生物质能发电;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物料搬运设备、连续搬运设备制造;装卸搬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对外贸易。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13,045.47万元、负债总额为1,879,419.89万元、净资产为619,690.0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18,076.46万元、净利润71,078.62万元。

  (八)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林后路399号7层A座。

  法定代表人:林春源。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对外承包工程;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20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68,772.14 万元、负债总额为203,431.95 万元、净资产为65,340.2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051.92万元、净利润12,616.19万元。

  (九)龙岩龙净环保机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龙岩市工业西路68号(福建龙州工业园核心区2-4、2-5、2-6地块)。

  法定代表人:林东飘。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烟气脱硫设备、输送设备、除尘设备、大气污染防治设备的制造、设计、销售及安装;金属屋面、钢结构制造及安装;钢材的批发、零售;铝、铜、镍及其他有色金属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 2020年 12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4,628.36万元、负债总额为113,462.52万元、净资产为11,165.84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362.99万元、净利润895.02 万元。

  (十)东营津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陈庄工业园(山东金源物流集团创业孵化基地)。

  法定代表人:郑峰。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危险废物处置;固体废物处置;资源循环利用设施运营和维护;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00.26万元、负债总额为654.98万元、净资产为2,645.2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3.52万元。

  (十一)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区块。

  法定代表人:温玮。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经营范围: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范围详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政府采购代理;环保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环保工程设计;环保设备的技术研发、设计、制造、销售;热力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9,844.26万元、负债总额为22,288.15万元、净资产为17,556.1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62.31万元、净利润2,592.44万元。

  (十二)山东中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富源街道77号蓝海大厦605室。

  法定代表人:胡鸿基

  注册资本:21,50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咨询、环保设施运营管理;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染土壤修复;河道清淤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开发与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4,307.24万元、负债总额为2,868.74万元、净资产为21,438.5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1.5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授信担保,其经营活动由公司统一管理,经营风险可控。上述担保行为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对外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18,042.29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19.05%,其中11,000.00为合营企业提供担保,其余均为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其中担保项下的保函及承兑汇票金额为50,536.29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3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转股代码:190068      转股简称:龙净转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于2021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21年5月18日上午11:00点前到本公司股证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股证办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需验看原件;

  (二)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六、其他事项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真:0597-2237446

  联系人:邓勇强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4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转股代码:190068   转股简称:龙净转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

  暨利润分配方案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下午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longking.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1 年5月14日下午16:00-17:00 召开 2020 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 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说明会召开时间:2021 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 16:00-17:00

  (二)说明会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何媚女士、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冯婉如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廖剑锋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 年5月14日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1 年5月12日下午 15: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stock@longking.com.cn。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 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转股代码:190068 转股简称:龙净转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层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会议由董事长何媚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总裁、财务总监、监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9,060,14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1.8元(含税),共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192,430,825.38元(含税)。鉴于公司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在实施本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可转债转股部分按每股分配金额相同的原则对该部分股份进行分配,并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何媚、廖剑锋为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董事均参与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同时为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续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3.45亿元(含等值外币),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拟申请授信金融机构如下:

  单位:亿元

  ■

  在办理以上授信业务时给予如下授权:

  1、最终授信额度及具体授信品种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

  2、同一家银行总额度可分给本公司指定的子公司(以下称指定子公司,是由本公司另外出具书面指定书并由本决议被委托的有权签字人在指定书上签字确认的子公司)使用,被指定的子公司使用的额度未用足部分仍可由本公司使用,以上额度经具体经办行同意,由本公司在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3、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授权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各子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提供如下综合授信担保:

  (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二环世纪星支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民生银行龙岩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24,000万元,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公司间接控股公司江苏龙净科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盐城城中支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和保函,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其母公司龙净科杰环保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三)本公司控股孙公司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福建新大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27,000万元,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5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湖市支行申请4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支行申请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此次平湖市临港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75,000万元,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德长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子公司龙净能源发展(广南)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广南支行、广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或其他行拟申请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七)公司拟继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集团授信额度25亿,公司及子公司在该授信事项下向兴业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子公司西安西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2、子公司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3、子公司福建龙净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4、子公司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高精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5、子公司福建龙净脱硫脱硝工程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净环保智能输送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八)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龙净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浦发银行龙岩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厦门银行龙岩分行申请2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九)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东营津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津支行申请人民币3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兴业银行东营分行申请人民币4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东营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人民币32,986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申请人民币2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人民币2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十一)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中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向兴业银行滨州邹平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工商银行沾化分行申请人民币6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滨州分行申请预计人民币6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具体日期以银行授信协议期限为准。该授信由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十二)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为并表范围内所有子公司向工商银行龙岩新罗支行申请对外开立保函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保函,履约保函等)承担担保责任,担保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

  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担保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相关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该议案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控手册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升公司风险防范能力,贯彻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保监会等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于2012年度启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经对公司原有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制度的全面梳理,2012年底形成《内部控制手册》初稿,2013年度开始实际运行,并在运行过程中补充和修订。2014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内部控制手册》。开始运行后的每一年度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批准。现公司根据2020年度实际运行情况对《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了新的修订,董事会同意修订后的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十四、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分立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申请办理以下关于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分立事项:

  1、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分立至全资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立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乙级资质,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2、债权债务方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2021年04月 26日为基准日期对资产的处置、债权债务的承续进行分立;分立前,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涉及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所承接的设计项目产生的债权债务及全部责任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和收取;分立成功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各自独立核算并自负盈亏,产生的债权债务问题分别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子公司各自自行承担,且母、子公司间互不承担任何的连带责任。

  3、 工程项目方案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方面现无新承接的设计项目,已完成的设计项目业绩归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进行后续服务,项目业绩不做变更;资质分立成功后,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归属于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独立承接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含甲级以下)的设计工程项目,其项目业绩依法纳入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母、子公司间互不承担任何的连带责任。

  4、人员重组方案

  在满足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转移资质的前提下,把部分注册人员和非注册人员转移到全资子公司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移后,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可对外进行公开招聘,新聘人员与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人事档案、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薪资及福利方面按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薪资水平制定发放。福建龙净水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现有职工人数、种类及职称等级满足所承继的资质: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环境工程设计固废乙级资质分立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向公司申请办理固废设计乙级资质事项:

  1、分立前后资质情况

  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分立至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分立后,福建龙净环保有限公司为固废公司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乙级资质,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

  2、人员重组方案

  母公司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将涉及环境工程设计的固废乙级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全部留用,员工现工作地点、报酬、岗位、用工性质保持不变;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在保持原有职工不变的情况下可对外进行公开招聘,新聘人员与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人事档案、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薪资及福利方面按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薪资水平制定发放,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目前现有职工人数、种类及职称等级满足所承继的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的固废乙级。

  3、资质结构调整前后责任分配

  资质结构调整前后,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龙净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十七、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中《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实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关于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分立事项的议案》《关于环境工程设计固废乙级资质分立事项的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10068 债券简称:龙净转债

  转股代码:190068 转股简称:龙净转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工业中路19号龙净环保工业园1号楼二层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的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文辉先生主持。本次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第68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

  2、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需要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实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廖伟先生为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该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其余2名监事均参与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名单及预分配比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廖伟先生为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该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其余2名监事均参与表决。

  监事会对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名单及预分配比例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名单及预分配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影响,认为:公司执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中《2020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报告正文及报告摘要》《2020财务决算报告》《2020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实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的议案》须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龙净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7

  转债代码:110068      转债简称:龙净转债

  转股代码:190068      转股简称:龙净转股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9,060,14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1.8元(含税),共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192,430,825.38元(含税)。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7.38%,主要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业绩、股东回报、未来投资计划以及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等因素。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审计,公司2020年合并报表净利润710,786,155.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2,788,631.29元。母公司净利润541,100,783.30元,加上母公司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632,059,501.87元,减去2020年初会计政策变更影响141,508,419.84元,减去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53,806,087.32,减去2020年支付2019年现金股利213,810,000.00元,2020年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764,035,778.01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69,060,14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1.8元(含税),共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计192,430,825.38元(含税)。鉴于公司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在实施本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可转债转股部分按每股分配金额相同的原则对该部分股份进行分配,并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须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2,788,631.29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92,430,825.38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7.38%,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环保行业属于典型的政策驱动产业,产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及上下游产业的景气度密切相关。国家及地方政府更加重视生态环境治理,驱动水处理、危废医废行业的发展,推动环保行业相关产业的投资发展机会。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上市以来累计分红21.53亿元(含本年)。新时期下,公司确立了布局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及危险废弃物处置业务,向生态环保重点领域进军的战略举措。随着大气、固废、水务等环保领域优质运营资产的业务开拓和投资布局,公司将形成以大气治理业务为龙头,固废(含工业危废)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业务为重要增长极,涵盖VOCs治理、工业废水处理、土壤生态修复等重点业务的生态环保格局。公司在经营模式上也将逐步形成“高端装备制造+EPC工程服务+公用设施运营”三驾马车驱动的新模式。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81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03亿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出资建设陈庄工业园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山东中滨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龙岩智慧环保产业园项目、广南垃圾发电项目等。未来公司仍将继续积极拓展固废、危废行业的投资,进一步夯实公司综合实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2021年经营发展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以及主业发展的资本开支,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将有助于公司优化债务结构,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运营现金流稳定,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2019、2020年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74.76%。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金额已经满足《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需要和股东权益,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