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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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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571,676.03元,加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624,263,694.54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100,706.77元,及对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50,235,000.00元。本公司2020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99,499,663.80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1,000,0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3,750,000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58,607,500.00元。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公司2020年度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50,000股,回购金额15,063,922.21元(不含印花税、手续费等费用)。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合计73,671,422.21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53.94%。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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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以钢丝、钢棒、钢绞线为主业,以轨道板、信息化、监测管理系统和智能化生产制造设备为新产业,是主要服务于国内外铁路、输配水工程、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高端钢材制造企业。目前已形成了包括产品研发、批量制造、技术服务、信息化管理、智能化生产为一体的服务体系,并依靠专业技术,延伸下游产业链,为客户提供全套混凝土用钢材解决方案。公司以预应力钢材产业为基础,沿着产业上下游及金属材料方向进行多元化产业布局。

  公司设有辽宁本溪、新疆乌鲁木齐、天津北辰、河北河间四大地区五大预应力钢材生产基地,拥有年产60余万吨的预应力钢材生产能力,是国内专业预应力材料生产企业中最具规模的厂家。

  报告期内,公司服务于湖北赤壁长江公路大桥、西安建材北路大桥、重庆水土嘉陵江大桥、安徽巢湖亚父路裕溪河特大桥、珠海双湖路跨鸡啼门特大桥等国家重点工程。铁路方面,公司服务于北京-雄安高铁、赣州-深圳高铁、汕头-汕尾铁路、阿克苏-阿拉尔铁路、石衡沧港城际铁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公司还参与内蒙古引绰济辽工程、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引江济淮等国家重点工程。

  2021年公司将为主跨920米永大高速江底河大桥、国内首座单塔单跨钢箱梁悬索桥绿之江大桥、世界高速铁路桥梁建造技术水平代表的四川宜宾临港大桥、国内首例公铁同层跨海大桥珠海金海大桥等国家重点工程服务,亦争取为川藏铁路、广湛铁路、雄商铁路等国家新的重点工程提供服务。

  轨道板产业是公司着重发展的第二主业,一系列自主研发的产品、技术和智能化生产装备,均居国际首创领先地位。公司与铁路系统相关单位共同研发了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具有尺寸精准、质量稳定、可智能监测等优良特点。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是我国高速铁路无砟轨道技术实现国产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打造中国高铁建设中“中国标准”的重要指标。公司还拥有轨道板生产装备的组装基地和信息化、监测管理系统软件,可提供材料供应、装备制造、生产服务、信息化管理、运维监测等为一体的轨道板生产整体解决方案,在与工程建设单位争取业务对比中,形成强有力的竞争优势。

  公司自2012年成立银龙轨道以来,采用独资、合资等方式已完成了8个轨道板生产基地的产业布局。报告期内,中铁十四局集团房桥公司和银龙轨道共同投资创办了中铁房桥银龙(天津)轨道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成立将以京津冀地区城际铁路网为依托,以现有的宝坻板场为基础,采用国内智能化程度高的CRTSIII型流水机组法生产线,产品可以覆盖京津冀及周边600公里范围的高速铁路建设、城市地铁建设的轨道板市场。银龙轨道还参与甘肃铁投房桥铁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混改项目,目标参与中卫-兰州高铁建设;推动成立济南轨道中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目标参与济南-莱芜高铁项目建设;与安徽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政府合作,在皖北地区建设轨枕生产基地项目,目标服务于淮北-宿州-蚌埠、淮北-宿州-阜阳高铁线路。截至报告期末,河间西站板场完成为北京-雄安高铁项目的供板任务,将继续为北京地铁19号线生产供应地铁板;河南新乡板场未来继续为郑州-济南高铁生产供应高铁板;赣州板场报告期内完成为赣州-深圳高铁线路的生产任务,公司将继续战略布局,服务于深圳地铁建设的生产任务。除此之外,为华东六省一市范围内的高铁建设提供轨道板产品的安徽上铁芜湖板场、合资合作的服务北京-唐山高铁项目的天津宝坻板场除完成既定线路的轨道板生产任务外,也积极寻求更多城市地铁和周边范围内的新建高铁项目的轨道交通市场。

  2021年,公司除将继续上述高铁路线及多项地铁项目外,也将继续进行多点地域布局,覆盖雄安-商丘高铁、南昌-九江高铁、长沙-赣州铁路等国家重点项目所在地区。安徽、柳州等地域也纳入公司未来战略布局规划。

  1.公司预应力钢材产业现状介绍

  公司目前拥有4大地区5大生产基地,公司以天津总部为核心,辐射我国的西北、东北和华北地区,目前也在推动西南地区和华南地区的全国性战略布局,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和健全的销售网络,将以优质的预应力产品和服务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建设。在保证成本及市场需求的情况下找准国外预应力产业布局机会,实现预应力产业的全球性布局,服务“一带一路”主题下的基础设施的建设。

  公司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产品系列多,品种全,规格齐,应用领域广泛,覆盖面广。产品主要包括:钢丝、钢棒、钢绞线、桥梁缆索用镀锌钢绞线和镀锌钢丝、无粘结钢绞线、预应力钢绞线束、PCCP管道用冷拉钢丝、矿山用大直径空心锚杆、高铁轨道板用中强钢丝、定尺钢丝、定尺搓丝钢丝等。产品应用市场兼顾普通铁路轨枕、高铁轨道板、箱式梁桥、PCCP管道、民用建筑、输配电电杆、空心楼板、桥梁悬索、桥梁斜拉索及预应力特种结构工程等众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在预应力产品开发上,公司常规产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结合适当的库存,对于客户的特殊需求,公司可定制化生产和提供全套解决方案。公司持续在预应力领域技术上深入研发,加快新产品开发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确保公司在行业内保持技术领先、研发能力领先。与国内众多科研院所、设计研究院展开合作,共同研发生产7.00mm-2000级桥梁缆索镀锌钢丝、6.00mm-2100级超高强度桥梁缆索镀锌钢丝、15.2mm-2100级镀锌钢绞线等高强度、高技术等级产品,可被广泛应用于建筑、桥梁、矿山、港口等领域。同时,公司研发的HDPE三层防护桥梁缆索用镀锌钢绞线,具有较高的耐腐蚀性能和较好的耐疲劳性能,提高缆索使用寿命,保证工程安全,创造经济效益。

  普通的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产品市场需求量大、竞争激烈,广泛用于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公司通过平衡自身产能及市场需求量,保持稳定的市场供应,公司产品线由普通预应力钢材产品逐步拓展到满足不同市场与客户需求的高附加值产品,实现与同行业产品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国内尚未生产但有需求的1*7-15.2mm,2100MPa~2400MPa预应力钢绞线,可适应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提高大型构件使用钢绞线强度级别。公司目标走出节约资料、绿化环保、降低造价、轻便施工创新之路,1*7-15.2mm,2100MPa~2400MPa预应力钢绞线生产工艺目前正在申请专利中。轨道板用预应力钢丝作为深加工产品,尺寸标准统一,性能稳定可靠,属于高附加值产品,是公司以技术为先导,开拓市场需求的典型应用案例;轨道板用构造钢筋,作为公司技术上的储备与轨道板用预应力钢丝配套使用,通过定制化的服务实现差异化的竞争;镀锌钢丝、钢绞线是公司近年来新开拓的预应力市场,随着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产能的释放,目前已经逐步在国内桥梁缆索等市场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公司新生产的被保护的粘结带护套钢绞线,因防腐程度优良,被出口用于国外重点工程桥梁斜拉索材料,公司还研发了21.6mm的矿用螺旋肋钢绞线,可增强混凝土的握裹能力,广泛用于矿山支护,保证施工安全。公司与德国Railone公司及德国慕尼黑科技大学合作进行技术攻关的大直径螺旋肋搓丝定尺钢丝,出口至塞尔维亚、阿根廷、加拿大等国家;SWPD3L-3 *2.9低松弛三股PC钢绞线同时符合KSD7002与JISG3536标准,产品广泛的应用于预应力混凝土轨枕,预应力空心楼板的生产中,目前该产品已经出口至韩国,日本,缅甸,加纳等国家。

  目前公司与马来西亚的独家代理Sincere Edge Sdn Bhd成立合资公司Silvery Dragon Malaysia SDN.BHD,在中信保的帮助和支持下,公司可将出口信用保险延伸至下游最终用户,为国内经营主体的风险保障提供了更稳定的支持和帮助,也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在国外当地市场的经营范围。公司是国内最早出口预应力钢材产品并拥有多国产品质量认证的企业,公司产品持续地走出国门,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售,开发新客户群体,可满足不同客户需求,有利于产品的推广。公司产品已经出口到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产品应用在世界的工程上,为中国以及世界的基建事业做出贡献。

  (2)预应力产业荣誉的获得

  公司自成立以来,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实验室、国家理化检测中心和银龙、宇桥2个驰名商标,被评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银龙股份、宝泽龙、本溪银龙、新疆银龙均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认定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理化检测中心被评定为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实验室。报告期内,公司的装配式双向先张预应力轨道板系统研究项目被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办公厅评定为A类项目,银龙股份获得2020年度天津市绿色工厂荣誉称号。宝泽龙被认定为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获取3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2.轨道交通用轨道板及其生产制造装备

  作为国民经济大动脉和民众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铁路一直占据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地位,中国铁路已圆满地完成了“四纵四横”高铁网络的建设,而更加宏伟又稠密的“八纵八横”高铁网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公司已经参与了北京至上海、徐州至郑州、北京至沈阳、商丘至合肥至杭州、郑州至阜阳、徐州至连云港、北京至唐山、郑州至济南、北京至雄安新区、赣州至深圳等多条高铁线路的建设。公司将继续积极服务国家大战略,为民生建设贡献力量。公司与原铁道部科技司、工管中心、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等部门联合研发的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领先国际水平的CRTSIII型双向先张无砟轨道板,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确认为“设计时速300公里及以上高速铁路优先采用CRTSIII无砟轨道结构”板型,同时,根据市场需求,公司自主研发设计了CRSD-2025自动化轨道板生产线、AGV重载机器人、轨道板自动脱膜系统等多种轨道板生产配套的智能化装备,提升工作效率,改善产品品质。公司作为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的创始单位之一,拥有先进的生产能力和市场开拓渠道,通过一系列的技术研发,参与了以轨道板为中心的技术产品升级和创新,与各大施工局广泛开展商务、技术合作和专业性分包,公司的轨道板产业得到迅速的扩展和升级。银龙轨道在国内以独资、合资形式完成8个轨道板场的产业布局,参与了众多高铁项目建设,公司还通过参股上铁芜湖,为上铁芜湖(华东六省一市)及周边高铁路线及多项地铁项目提供轨道板产品。

  轨道板生产基地的建设一般采用就近原则,建设于高铁新项目附近。报告期内,银龙轨道西站分公司完成北京-雄安高铁轨道板生产任务,未来有望继续服务于雄安-商丘高铁项目建设;赣州板场已经完成赣州-深圳高铁轨道板生产任务,在地域战略布局中,将服务于南昌-九江高铁、长沙-赣州高铁的项目建设;新乡板场将继续服务于郑州-济南高铁项目,该板场的建设采用了公司自主设计的从淮阳板场搬迁的流水机组生产线,设备的重复使用,节约了大量的土建工程投入,使轨道板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减少。段园板场圆满完成了郑州-徐州高铁建设的供板任务,将继续参与淮北-宿州-阜阳高铁项目的建设。

  除高速铁路用轨道板产品外,公司地铁相关产品覆盖广泛,种类细致,开发出地铁轨道板、地铁浮置板、道口板、地铁地震带轨道板等系列双向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制品,以及轨道板自动化生产设备和轨道信息化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天津地铁4号线南段首块预制浮置板、北京地铁19号线钢弹簧浮置板的验收工作,完成北京地铁昌平南线项目、北京地铁17号线北段预制钢弹簧浮置板订单签订。未来公司也将为北京地铁19号线、深圳地铁16号线供应地铁轨道板,将给公司2021年的收入、利润做出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管片模具试生产,为北京房山桥梁厂提供地铁管片模具。在轨道板的研发创新方面,目前公司还与相关单位合作研发新型减震轨道板系统,未来公司的轨道板从安装便捷度、产品调整性能、减震降噪效果等方面都将有进一步提升。

  3.轨道板生产信息化、自动化系统

  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和无砟轨道双块式混凝土轨枕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了多家板场及枕场的成功运行实施,完善了台座法系统,并将流水机组法软件控制系统升级至3.0版,报告期内,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在庐江板场、芜湖板场、丰城板场、新乡板场、信丰板场、宝坻板场、湖杭客运专线、南沿江客运专线签约并实施。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了各生产环节的沟通与协调,内外部信息整合,数据的一致性,归档、查询与追溯,极大的提升了项目实施进度,保障了轨道板场生产运营,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报告期内,公司对轨道板生产线进行再升级,研发脱模机,放张机,并进行实地应用,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同步缓慢放张,缓慢脱模,提高了轨道板生产质量;对自动拾取并预紧预应力筋、自动清理模具、自动喷洒脱模剂、自动安装预埋套管等自动化、智能化装备进行升级改造。在轨道板智能化管理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对昌景黄线新平隧道监控量测项目、广州地铁爬行监测项目进行高效测量,提升轨道板监测的管理质量。2021年公司携手中铁工程装备集团、北京科技大学共同研发板式道床全生命周期监测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还计划在轨道板监控平台系统基础上开发板场智能化管理系统,将轨道板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信息化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整合,实现轨道板生产智能化控制与可视化管理,成为国内领先的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独立和参与研发成功产品还包括:轨道板3D高速检测仪、无缝钢轨应力分散和轨温监测系统、CRTSIII型无砟轨道板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双块式轨枕场信息化管理系统、轨道沉降智能监测系统等智能化产品和系统。

  4.行业情况及市场前景

  基础建设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强劲引擎,在国民经济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轨道交通作为新基建七大领域之一,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得到快速的发展。继2020年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后,“十四五”期间,铁路建设任务仍十分繁重,在建、已批项目规模达3.19万亿元,将坚持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分类分层推进建设。到2025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将达到17万公里左右,其中高铁(含城际铁路)5万公里左右,铁路基本覆盖城区人口20万以上城市,高铁覆盖98%城区人口50万以上城市。公司将抓好交通黄金时期,为2021年“十四五”开启新篇章做出贡献。

  2021年2月国家发布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规划期为2021至2035年,远景展望到本世纪中叶。到2035年,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体线网总规模合计70万公里左右。其中铁路20万公里左右,公路46万公里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4个地区作为极,长江中游、山东半岛、海峡西岸、中原地区、哈长、辽中南、北部湾和关中平原8个地区作为组群,呼包鄂榆、黔中、滇中、山西中部、天山北坡、兰西、宁夏沿黄、拉萨和喀什9个地区作为组团。按照极、组群、组团之间交通联系强度,打造由主轴、走廊、通道组成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实体线网里程29万公里左右,其中国家高速铁路5.6万公里、普速铁路7.1万公里;国家高速公路6.1万公里、普通国道7.2万公里。我国铁路交通网络的进一步完善,势必会带来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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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高铁轨道板产业为主,结合轨道板智能信息化系统、铁路用钢轨等基建产品,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总资产为270,423.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89,891.89万元。本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55,722.84万元,其中,预应力钢材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85,087.5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55%,公司轨道板产业及相关配套服务实现营业收入17,576.1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34%。邯钢银龙实现销售收入48,204.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4.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657.1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412.3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25%。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22 号),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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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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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在河北省河间市国欣康养园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志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六)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七)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八);

  关联董事谢志峰、谢铁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九)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571,676.03元,加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624,263,694.54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100,706.77元,及对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50,235,000.00元。本公司2020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99,499,663.80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1,000,0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3,750,000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58,607,500元。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公司2020年度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50,000股,回购金额15,063,922.21元(不含印花税、手续费等费用)。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合计73,671,422.21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53.9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十一)

  经研究决定,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费用按双方商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为公司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工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十二)

  公司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预计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与谢栋臣因运输业务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5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联董事谢志峰、谢铁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议案十三)

  根据公司2021年的经营规划,为便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决定并办理下述融资事项:1.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授权累计金额为25亿元人民币(包括授信、担保、抵押、质押、保函、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文件的签署及办理相应手续)。2.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余额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包括办理授信、担保、抵押、质押、保函、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相关协议的手续)。

  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议案十四)

  为满足公司下属部分子公司和孙公司2021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稳健发展,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共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融资担保,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十五)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提请召开银龙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综合授信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以上共计9项议案。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定于2021年5月18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会议的详细通知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河北省河间市国欣康养园召开。会议通知与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17日通过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昕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会议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一);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将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未发现参与 2020 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议案三);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执行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真实情况。

  公司制定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四);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五);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六);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编制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571,676.03元,加合并会计报表年初未分配利润624,263,694.54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100,706.77元,及对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50,235,000.00元。本公司2020年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99,499,663.80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1,000,0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3,750,000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58,607,500元。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公司2020年度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50,000股,回购金额15,063,922.21元(不含印花税、手续费等费用)。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合计73,671,422.21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53.9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和经营计划的需要,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八);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预计的关联人谢栋臣先生与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交易的市场原则,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4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21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99,035.34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73,240.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3,425.81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1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为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00万元,其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文豪,2009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数量为14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泽斌,201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3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9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的费用为29万元,定价原则为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财务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9万元,本期审计费用与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对本次会议《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年度审计及其他鉴证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工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业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其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其独立性符合监管规定。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同意相关审计费用的确定方式,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收入准则及相关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对报表数据调整如下: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天津银龙集团科贸有限公司、本溪银龙预应力材料有限公司、河间市宝泽龙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3.07亿元

  ●本次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2021年对外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1. 基本情况

  银龙股份为满足下属部分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孙公司2021年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稳健发展,此次拟为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共提供不超过6亿元的融资担保,对外担保计划的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

  2. 决策程序履行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

  ■

  ■

  ■

  2. 被担保方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单位:万元)

  ■

  注1:公司持有82%,顾天护持有12.4%,河间市联众铁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5.6%。

  注2:公司持有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82%股份,河间市银龙轨道有限公司持有邯钢银龙轨道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即公司间接持有82%的股份。

  上述公司经营正常,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孙公司在2021年尚未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内容尚未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将在上述范围内,协议内容以有关主体与融资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 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在上述担保及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的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及贷款额度内,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等条件决定具体实施贷款及担保的银行,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和其他必要文件。此次对外担保预计中涉及非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的,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如超出持股比例担保,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董事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6亿元担保额度内,调节公司、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金额。超过上述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2.由于公司为控股型公司,且所属企业多存在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融资需求,为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公司有责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争取相关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而提供条件。

  3.鉴于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安全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为此,董事会同意上述预计担保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对外担保预计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此次公司预计的对外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此次担保为企业补充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此次担保对象中无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0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00%,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及预计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均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志峰、谢铁根回避表决。上述两个议案均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在审议《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前,公司将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确保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在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对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综合考虑,相关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原则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是互利双赢的平等互惠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权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公司未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情况如下:

  ■

  注1:上次预计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金额为350万元。

  注2:上年实际发生额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生金额。

  注3:按上年担保预计金额折算,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担保预计金额为256.53万元,上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的差异为102万元,发生额占折算年度预计金额比例为60.24%。因此,不存在预计金额与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的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以往的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预期2021年度将要发生的业务,公司董事会拟定了下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下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审批,本次预计的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四、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谢栋臣为公司谢铁根、谢辉宗之父。谢铁根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谢辉宗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第(四)、(五)项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谢栋臣拥有多辆运输汽车,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短途汽车运输业务。其承接了公司部分原料和产成品的汽车短途运输业务,负责往返公司至铁路专用线运输原材料和产成品,以及少量近距离客户的产成品送货业务。该部分运输业务线路短且装卸货等待的时间较长,车辆需要及时响应公司的业务需求,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运输价格。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谢栋臣为公司提供往返于铁路专用线和短途运输业务,通过与多家非关联方运输单位咨询,短途运输价格约为80元/吨。结合公司实际运输需求和安全、稳定等方面的考虑,短途运输价格约定为80元/吨。目前关联人提供的往返专运线的运输费用约为12元/吨。货款结算采用月度结算方式,以银行支票支付运输费用。

  公司(甲方)与谢栋臣(乙方)签订了《汽车运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签订日期:2020年4月22日

  2.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2.1协议的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协议自以下各项条件均满足时生效:

  (1)甲乙双方签署协议;

  (2)甲方董事会表决通过协议项下关联交易事宜。

  2.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之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有效期续展事宜。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关联关系人提供的劳务,该作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是为了更好的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未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  份公告编号:2021-01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情况详见本公司刊登于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1年5月11日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1年5月18日9时)

  2.登记地点: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8:00-9:00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谢志峰

  2.联系电话:022-26983538  传真:022-26983575邮编:300400

  3.联系地址: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6:00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问题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dsh@yinlong.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2020年度业绩及利润分配的相关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5月1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代行)谢志峰先生,财务负责人钟志超先生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3:00-14:00,登陆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本公告披露日至2021年5月10日(周一)16: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dsh@yinlong.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6983538

  电子邮箱:dsh@yinlon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7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99,499,663.8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以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41,000,00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账户股份3,750,000股,以此计算派发现金红利58,607,500元。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公司2020年度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50,000股,回购金额15,063,922.21元(不含印花税、手续费等费用)。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合计73,671,422.21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为53.94%。

  2.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3,750,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宏观经济环境和经营计划的需要,维护了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3969                                                  公司简称:银龙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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