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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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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875,371,53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有钢铁冶炼、压延加工、发电、煤化工、特钢型材、铁路、进出口贸易、科研、产品销售等,引入世界先进装备技术对钢铁主业实施装备升级改造,基本建成了精品钢材基地,形成了60多个品种、7500多个规格的产品系列,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产品比例达到80%以上,汽车表面板、家电板、石油管线钢、集装箱板、船板等主导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航空航天、机械制造、能源交通、建筑装潢和金属制品等领域,并远销60多个国家和地区。

  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有: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新五炉、八号铸机、转炉环保改造等重点工程达产达效。加强资本管理运作,完成板材公司68亿元可转债发行工作,是上市20年来首次通过公开发行实现超大规模的直接再融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荣获辽宁省省长质量奖金奖,被确定为“辽宁省首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报告期内以上内容无重大变化发生。

  (二)报告期内受全球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在疫情爆发初期受影响严重。随着国家“六稳六保”等政策落地见效及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我国钢铁企业生产经营逐渐好转。公司始终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六稳六保”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产高产,做到了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不误,实现了经济运行平稳发展,综合竞争实力不断提升,行业地位持续巩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9年12月10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果: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2020年7月31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钢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A。,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六稳六保”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产高产,做到了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不误,实现了经济运行平稳发展。全年生产生铁1006.9万吨,同比增长3.52%;粗钢1031万吨,同比增长3.47%;热轧板1223.5万吨,同比降低0.26%;冷轧板543.8万吨,同比增长0.4%;特钢材72.1万吨,同比增长48.21%,安全生产较大人身事故、较大火灾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实现“三为零”。回顾全年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管理创新工作。以效益为导向,完善责任状考核制度,对厂矿在主包奖金系数基础上增加“成本否决指标”,实施“双开关”考核。组织签订责任状,并要求各单位将指标逐级分解至作业区,指导各基层单位与作业区签订责任状指标,实现责任状签订全覆盖、无死角,使各级领导班子更加聚焦绩效考核指标,实现以业绩为导向的良好局面。学习借鉴鞍钢股份等钢铁企业先进经验,制定了“亮指标、选标杆”“对指标、找差距”“定措施、创效益”的“三步走”对标管理模式,构建全方位对标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水平。加强资本管理运作,完成板材公司68亿元可转债发行工作,是上市20年来首次通过公开发行实现超大规模的直接再融资。

  (二)科技创新工作。秉承轻量化、绿色环保的设计理念,以质量稳定、成本合理、附加值高以及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紧密结合市场需求与未来技术发展方向考虑自身产线特点,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成功开发冷轧复相钢CP980,填补冷轧产品复相钢生产空白,抢占了高端产品市场;石油钻采用钢系列产品实现国际市场批量供货,E4340钢以连铸替代模铸生产,成功替代进口高端产品,属国内首创。与东北大学等高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邀请国家院士、权威专家共同研讨最新技术进展和行业发展趋势,把脉定向助推高质量发展。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被确定为“辽宁省首批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三)生产运行工作。坚持以顺行、成本、质量为中心,在各工序开展隐患排查、对标挖潜、增效降耗,促进稳产高产。进一步优化生产组织,充分发挥调度指挥、协调作用,科学、高效组织各项生产综合平衡,扎实、稳步推进降本、增效攻关工作。坚持执行成本管控体系和日清日结机制,全方位开展对标和工序成本分析工作,实现了关键指标和成本运行的动态管控。

  (四)党建群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公司党委部署,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建设年”和“基层党建制度落实年”活动。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开展“工匠杯”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安康杯”竞赛,不断激发广大职工劳动热情和创新活力。

  (五)民生及社会责任。4号门立体停车场工程,增加停车位251个;厂内公交上线运行,最大限度的满足了职工上下班通勤及停车需求。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重大危险源与风险点管控,开展事故隐患“清零”,坚持“反三违”,建立完善安全考核评价体系。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4)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1)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适用时点的确定原则:

  (2)本期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0-011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

  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会会议。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主持人为董事长高烈先生,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申强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其在公司担任的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上述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申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林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高烈先生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林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公司副总经理包明伟先生、王凤民先生、霍刚先生,申请辞去其在公司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公司财务总监赵中华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其在公司担任的财务总监职务。上述人员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上述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林东先生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聘任陈新先生、杨晓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丛雅娟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陈新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杨晓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丛雅娟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赵希男先生、张肃珣女士、袁知柱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续聘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2021年度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投资框架计划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高烈先生、曹爱民先生、申强先生、黄兴华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与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与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公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高烈先生、曹爱民先生、申强先生、黄兴华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在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于在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高烈先生、曹爱民先生、申强先生、黄兴华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与辽宁恒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与辽宁恒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高烈先生、曹爱民先生、申强先生、黄兴华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公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高烈先生、曹爱民先生、申强先生、黄兴华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通过《本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本钢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高烈先生、曹爱民先生、申强先生、黄兴华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案》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案》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组织机构设置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赵希男先生任期届满,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离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赵希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鉴于赵希男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赵希男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赵希男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

  赵希男先生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赵希男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钟田丽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钟田丽女士曾多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公司治理和经营情况较为熟悉,离任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7、《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曹爱民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其在公司担任的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申强先生、黄兴华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其在公司担任的董事职务,并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因上述上员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上述人员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增补董事后生效,期间上述人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蒋光炜先生、韩梅女士、林东先生、王东晖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蒋光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韩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林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王东晖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2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光炜,男,56岁,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制造部冶金技术处处长;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副厂长兼电工钢品种开发项目部经理、厂长兼包装项目部副经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究院院长兼先进高强产品研究所所长;本钢浦项公司总经理、董事;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本钢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本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韩梅,女,52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兼监事会管理处处长、第三监事会副主席、本钢集团财务公司监事、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钢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东北特钢监事会主席、本钢集团财务公司董事。

  林东,男,51岁,研究生、教授研究员级高工。历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厂长兼党委副书记;本钢炼钢用料整治组副组长;本钢产业链延伸项目部经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中心主任;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制造部部长。

  王东晖,男,51岁,大学学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本钢集团财务部综合处处长;本溪钢铁公司机制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本钢集团财务公司副总经理;本钢集团经营管理部副部长;本钢北营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运营改善部部长;本钢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兼北营公司总会计师;现任本钢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田丽 女,1956年生,东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东北大学基础学院院长兼工商学院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现任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新,男,51岁,大学本科,工程师。历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运输部经理助理、副经理、部长;本溪北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北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钢板材公司副总经理。

  杨晓芳,男,57岁,博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冷轧厂副厂长;本钢浦项公司副总经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厂长;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理;辽宁恒基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董事长、经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三冷轧厂常务副厂长;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设备部部长。

  丛雅娟,女,50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冷轧厂财务科科长;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助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总监;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负责人)。

  以上拟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1-012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

  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监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21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监事会会议。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梅女士召集和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披露于2020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二O二O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1年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与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与辽宁恒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计通过《关于修订〈原材料和服务供应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2020年度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短期周转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韩梅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其在公司担任的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监事李琳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其在公司担任的监事职务,辞职后李琳女士不在公司担任职务。

  监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程斌先生、赵中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1、程斌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赵中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程斌,男,58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本钢物资供应处处长;本钢国贸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兼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副经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客户服务处处长;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党委书记、经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热轧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现任本钢集团公司总审计师兼审计部部长。

  赵中华,女,37岁,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处处长助理;本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经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现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以上拟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84,252,740.7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07,765,664.62元,本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692,018,405.40元。

  公司决定,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3,875,371,5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38,753,715.32元,剩余 2,653,264,690.08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在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重视对投资者现金回报,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规划,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0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锦梅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桂英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近三年无从业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朱锦梅、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桂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朱锦梅、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桂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辛文学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会计审计费用为2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0万元,与上年一致。本期审计费用综合考虑行业收费以及公司规模评定。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12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计资格,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续聘议案提交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地进行了独立审计,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本次拟聘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20-016

  债券代码:127018 债券简称:本钢转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投资框架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投资框架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投资完成情况

  2020年公司全年完成投资252,655万元。其中,钢铁主业工序填平补齐和提质增效的项目主要有:特钢电炉产能置换项目完成投资29,579万元,1700热轧完善改造完成投资13,947万元,特钢轧机改造完成投资2,978万元,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完成投资24,920万元,一冷轧改造工程完成投资621万元;在绿色制造和节能环保领域实施的项目主要有: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完成投资33,509万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完成投资21,559万元, 4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完成投资9,247万元,炼铁厂烧结系统电除尘改造完成投资1,496万元,炼铁厂360M2烧结机环保提效改造完成投资1,903万元, 6号高炉环保改造完成投资3,538万元, 焦化厂7号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完成投资1,134万元,焦化厂新增一塔式脱硫改造工程完成投资2,342万元,焦化厂净化二作业区脱硫系统改造工程完成投资1,759万元;智能制造领域实施的项目主要有:信息化基础平台提升完成投资1,021万元,生产制造管理整体提升完成投资1,609万元;其他项目完成投资101,493万元。

  报告期内各项工程建设按计划节点有序向前推进。其中,8月21日炼钢5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交工,10月22日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投产,11月22日1700热轧完善改造过钢,投入生产;11月30日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送风投产;12月25日炼钢4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交工,投入生产;特钢电炉改造工程已完成主厂房框架80%,10kV开关站和综合楼完成主体框架60%;发电厂CCPP发电工程土建现已完成65%,设备正在组织陆续安装;能源总厂中水深度处理回用工程除盐水系统已具备运行条件,达标外排系统单机调试已完成;焦化厂新增一塔式脱硫改造和净化一、二作业区新增一塔式脱硫已基本完工。

  另外,一冷轧改造工程、本钢浦项冷轧提质完善改造工程、能源总厂220kV变电所工程、能源总厂新建4万m3/h氮压机、生产制造管理整体提升、一贯制质量数据管理平台、信息化基础平台整体提升、ERP系统改造升级、废钢厂彩西特钢供料站等技改项目正常推进。

  二、2021年投资计划编制情况

  2021年是公司“十四五”做优做强做大规划目标的开局之年,公司将继续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为抓手,推进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精品板材基地,并实现绿色、智能的协调发展。2021年将推进实施以特钢电炉升级改造、CCPP发电工程、特钢轧机改造、一冷轧改造工程、一次料场及环保封闭项目、焦化厂净化二作业区脱硫系统改造等工序重点项目为代表的技术

  证券代码:000761、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本钢板B                  公告编号:20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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