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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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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5,58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37,168,500.00元(含税),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当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07%,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下一年度。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连锁超市、百货商场的运营业务。公司立足于江西省内,多年来通过深耕本地市场、持续推进门店升级转型,成为以生鲜、食品为核心品类的零售企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门店71家,是江西省商贸流通行业首家上市企业,江西本土领先的连锁经营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本节第一部分“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有关部分。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报告期内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年报第十一节之“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2021年4月27日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胡金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2)。

  (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9名董事共计发放薪酬(含独立董事津贴)346.97万元(含税),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和独立董事2020年度津贴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4名高级管理人员(未包含4名由董事兼任的高管)共计发放薪酬220.62万元(含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十一)《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工作报告》。

  (十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向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提供劳务,向胡金根和蒋淑兰租赁物业,胡金根、蒋淑兰和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信贷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事项,关联董事胡金根、蒋淑兰、胡志超、胡春香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4票;“向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金本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本项议案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七)《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0)。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备查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19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2021年4月27日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云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全体监事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结合行业特性和实际经营需求,切实开展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公司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工作,有效控制经营风险。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公司5名监事共计发放薪酬171.97万元(含税),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发放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经济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监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全体监事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备查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

  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后续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01、9.03、9.0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胡金根、蒋淑兰、胡志超、胡智敏、胡春香、吉安市井开区齐兴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市井开区利兴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市井开区弘兴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市井开区福兴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本公司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江西省吉安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电话:0796-8117072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翟忠南

  联系电话:0796-8117072

  传真号码:0796-8115138

  电子邮箱:investors.gg@jxggls.com

  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情况,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989,354.73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69,247,141.18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40,966,296.94元。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95,5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168,500.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额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0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当期资金需求、长期发展和股东回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现金分红比例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成长性等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股东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并综合考虑全体投资者利益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2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连锁”或“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2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145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国光连锁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8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0,547,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42,030,599.0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8,516,400.98元,募集资金由保荐机构于2020年7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20]0129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4,014,865.04元,2020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

  注:募集资金存入金额人民币188,562,911.92元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8,516,400.98元差额46,510.94元,为公司未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的印花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2020年7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7月23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7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7月23日,公司连同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701,039.12元,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701,039.12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连锁门店改建项目主要涉及外部改造、内部地面翻新、天花板改造、水电及后仓建设等工程,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吉安物流配送中心升级项目主要为吉安及其周边区域连锁门店提供供货支持,充分满足各类常温、低温、冷藏商品的收货、存储、调配需求,确保各类商品拥有最佳的储存、中转环境,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对业务流程、数据分析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实现信息系统软件、硬件、运维环境、管理技术的全方位提升,并拟设立企业独有的一站式购物平台,为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提供业内领先的信息化竞争实力,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948,789.17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20]01290069号)确认,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该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1,300万元,本期累计到期理财产品1,300万元,共产生收益9.23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持有募集资金理财产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国光连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国光连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国光连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3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之所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时,“向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和提供劳务,向胡金根和蒋淑兰租赁物业,胡金根、蒋淑兰和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信贷融资提供担保”的关联事项,关联董事胡金根、蒋淑兰、胡志超、胡春香回避表决,其它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了该事项;“向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事项,关联董事王金本回避表决,其它8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了该事项。本项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100%的同意票,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1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就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2021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审议程序合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二)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关联方,该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胡志欢

  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6年8月4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贸易广场八街2号

  股东:胡志欢、王钟英

  经营范围: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装卸搬运,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2、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之关联方,公司独立董事王金本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褚浚

  注册资本:51,278.592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9年4月1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小蓝中大道66号

  股东:煌上煌集团有限公司、(公众股)非发起人等

  经营范围: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保健食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制造;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

  3、胡金根、蒋淑兰

  关联关系:关联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胡金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江西省工商联(总商会)执行委员会执委、吉安市工商联副主席、吉安市政协委员常委。现任公司董事长、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宜春市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蒋淑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省工商业联合会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吉安市工商联女企业家商会会长、吉安市工商联常委、吉安市妇联执委、吉安市第四届人大常委。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吉安市井开区齐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吉安市井开区利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吉安市井开区弘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吉安市井开区福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4、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胡金根

  注册资本:5,6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1月8日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君山大道248号308室

  股东:胡金根、蒋淑兰、胡志超、胡智敏

  经营范围:市场管理;旅游饭店服务;应用软件开发;日用品制造;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建筑的装饰活动;室内外人工体育场所服务;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公司近年来都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类似交易,历年来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没有拖欠款项的事情发生,上述关联方具有适当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

  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为盐津铺子、娃哈哈、口口香等品牌吉安市区的独家经销商。本公司向恒欣实业主要采购包装类食品,由恒欣实业向公司位于吉安市的门店供应上述商品,配送半径较小,有利于提升商品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公司向恒欣实业采购上述品牌商品具有必要性。

  2021年度,公司向吉安市青原区恒欣实业有限公司关联采购的预计金额为2,300万元,预计占比很小,公司向恒欣实业采购的商品价格参照无关联第三方供应商的采购价进行对比,其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2、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向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的商品主要为酱卤肉制品,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采购金额为50万元,预计占比极小。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3、胡金根、蒋淑兰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胡金根、蒋淑兰租赁位于吉安市吉州区下文山路38-58号吉安百货店相关房屋,租赁面积4,669.06平方米,租赁期限10年,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根据租赁合同,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吉安百货店物业的租金为360万元/年,租赁费用标准前三年不变,自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递增比例为6%。2021年公司向关联人租赁的物业金额预计为423.56万元,预计占比为5.27%,占比较小。公司承租商业物业的租金主要取决于周边人口密度、人均消费水平、商业氛围、物业标准等因素,该物业租赁价格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承租的租赁价格进行对比,其租金价格公允,不存在关联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情况。

  胡金根、蒋淑兰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融资等提供保证担保,系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担保方未收取公司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4、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

  江西国光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融资等提供保证担保,系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担保方未收取公司费用,也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为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28日

  备查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担保金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信贷融资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

  ●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信贷融资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担保有效期限内的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

  公司2021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预计额度分配情况为: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4亿元人民币,江西国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1亿元人民币。公司可根据各全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在不同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调剂使用担保额度。

  公司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预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续表: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项议案是公司确定年度对外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信贷融资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上述担保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担保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为0元,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5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获得一定的收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1、投资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额度、期限及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原则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理财产品的购买决策权,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预计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214,210.57万元,负债103,472.64万元,净资产110,737.9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5,428.75万元,净利润10,598.94万元,在预计的额度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公司委托理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赎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预计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单位:万元

  ■

  八、上网公告附件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 备查文件

  1、《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188         证券简称:国光连锁        公告编号:2021-026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其中包括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王斌

  ■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徐冬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杜志强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立信是公司2020年聘任的审计机构,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7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关定价原则未发生变化。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质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认为立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任务,提议董事会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服务过程中,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任务,并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在从事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公允,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

  一、保荐工作概述

  2020年7月28日,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光连锁”)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国光连锁签订的保荐承销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需对国光连锁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0年7月28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0年度中信证券对国光连锁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现场检查情况

  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5日,保荐机构对国光连锁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内,国光连锁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融资与对外担保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发行上市之前,国光连锁已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2020年度,国光连锁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并有效地执行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5日,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对国光连锁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督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督导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督导公司完整保存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

  3、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054.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851.64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7月23日分别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青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福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吉州支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赣州国光实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8月21日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0年8月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8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948,789.17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16,773.59元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701,039.12元,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5,701,039.12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7,948,789.17元,募投项目支出7,752,249.95元,收到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1,152,992.24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合计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4,014,865.04元。

  4、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6次监事会、4次股东大会。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文件进行了事前事后查阅,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会议文件及决议,切实履行了保荐职责。保荐机构详细了解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认为公司职能机构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关联交易、融资与对外担保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2020年以来,公司已经针对关联交易、融资与对外担保等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并遵照执行,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审阅了国光连锁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等公告,并对国光连锁2020年报工作进行了督导,根据保荐机构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国光连锁2020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其他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魏宏敏   秦成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5188                                                  公司简称:国光连锁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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