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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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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33,33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333,334.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72%。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液晶显示面板制造商,主要从事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面板(TFT-LCD)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手机、车载显示、工控显示、智慧互联等显示终端。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依托健全的营销网络,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客制化显示解决方案和快速服务支持,已与惠普、联想、戴尔、传音、天珑、TCL、松下等知名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 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在液晶显示面板行业深耕多年,形成了稳定、高效的商业模式。公司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开展生产经营,通过高效的研发体系、智能化生产体系并依托覆盖多地的营销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满足客户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实现共赢发展。

  1. 研发模式

  公司形成了完整、高效的创新机制,具备专业的研发团队,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流程与先进的研发支撑体系,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流程管理制度。针对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公司制定了流程控制文件《新产品开发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策划、设计、验证和量产,每个阶段均有严格的审批流程。

  2. 采购模式

  公司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原材料采购分为一般材料采购、策略材料采购。综合考量材料市场供需状况、库存状况、合作供应商供货能力等因素,公司进行充分合理的备料作业。公司采购定价以市场供需状况为基础,结合产品的技术要求,双方友好协商定价。为保证产品质量,公司与供应商维持良好的沟通关系,建立了合格供应商体系,确保公司产品品质符合客户要求。公司所有采购作业均以公开透明方式开展,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共赢关系。

  3. 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按照客户需求生产产品。公司接到客户需求后形成销售预测分析,根据产能状况、产品特性,同时考虑客户长期合作、材料供应、产品生产周期等因素,综合制订生产计划。公司根据产品销售历史并结合客户具体需求,进行少量备货。公司将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如薄化、贴合等委托外部的专业公司加工,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对外协厂商建立了严格的筛选标准,主要通过识别外协厂商风险、基本资料调查、外协厂商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外协厂商进行品质系统认证及产品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合格外协厂商清单。公司对委外加工制程及产品进行严格管理,以确保委外加工产品品质。

  4. 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对品牌客户主要采取直销模式,部分车载、工控面板销售采用经销模式,手机面板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

  公司的经营模式是根据市场供需状况、上下游发展状况、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核心技术、业务特点等因素,经过多年发展不断完善所形成的,适合企业自身发展及行业特点。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定,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7),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C3974显示器件制造”;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显示器件制造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电子核心产业。2021年国家提出“十四五”发展规划,新一代信息技术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将继续大力支持,提升实体企业的竞争力。

  在万物互联的显示领域,伴随5G、AIoT等新技术的发展与普及,智慧型显示发展促进多屏化,显示面板需求持续增大,面板显示行业正迎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根据群智咨询预测,2021年全球显示面板产值将达1218亿美金,同比增长6.3%,全球车载显示前装出货量将达1.42亿片,同比增长约5.2%。据Omdia预测,2021年笔记本电脑面板出货量将达到2.29亿片,同比增长7%。中国科学院院士、理论物理所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欧阳钟灿在DIC 2020演讲表示,TFT-LCD市场占比约为65%,仍是市场的主流应用,AMOLED市场占比约28%,其他显示占比约6%。面对庞大的市场需求,TFT-LCD以其特有的技术成熟、品质稳定、性价比高的优势,占据显示领域主导地位。AMOLED面板具有高对比度及可柔性显示等特点,近年来在智能手机市场中的渗透率有一定的提升,但中大尺寸AMOLED面板则受限于技术、良率和成本等因素发展较为缓慢。目前行业研究方向也朝向Mini/Micro LED等新兴显示技术发展,作为行业关注的热点,Mini/Micro LED只有具备长期稳健经营能力、拥有核心技术且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企业,才能以创新供给匹配消费需求,从而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我国大陆最早从事TFT-LCD生产制造的企业之一,工艺积累和产线运营经验成熟。公司充分发挥产线产品配置灵活、切换速度快的相对优势,深耕中小屏市场多年,通过持续技术研发与产品经验积累,准确把握下游终端的客户需求,在笔记本电脑和手机等消费显示领域取得了一定市场份额,并积极拓展公司在车载、工控等专业显示领域的影响力。根据Omdia资讯,公司2020年笔记本电脑面板出货量位列全球第六,车载显示面板出货量位列全球第八,智能手机面板出货量位列全球第八。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市场需求变化,显示技术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各面板公司持续关注消费者需求,加大金属氧化物、AMOLED、Mini/Micro LED等新型显示技术的研发投入。现阶段,TFT-LCD以其特有的技术成熟、品质稳定、性价比高等优势,占据显示领域主导地位。

  金属氧化物面板技术具备高分辨率、高刷新、窄边框、低功耗等特性,在高端笔记本电脑、电竞显示屏、平板等产品领域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有望成为未来中高端主流显示解决方案之一。AMOLED具有自发光性、广视角、高对比度、低功耗、高反应速率等优点,市场份额呈现增长态势,主要应用于高端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小尺寸产品。

  Mini LED市场发展迅速,2020年是Mini LED量产的元年,Mini LED技术应用当前已经具备经济性。目前,Mini LED的市场规模较小,但增长速度较快,尤其是中国大尺寸显示的快速增长,正为Mini LED显示带来空前的机遇。公司于2020年12月成功推出的12.3寸Mini LED车载显示屏,通过采用最佳的分区调光技术,提升屏幕的显示画质和对比度,高度还原真实世界的色彩与亮度,同时具备超低功耗及更薄的厚度。

  Micro LED显示性能更为优异,但技术尚未成熟,若突破巨量转移等技术瓶颈,将在超大显示、可穿戴等显示技术市场具有竞争优势。

  在未来显示应用范围不断扩展,显示需求多样化的背景下,TFT-LCD以及AMOLED作为市场主要技术种类,将与Mini/Micro LED等多种显示技术各自满足不同场景下的显示需求,长期共存,相互竞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 股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438,256.77万元,同比增长13.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06.16万元,同比增长6.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94.50万元,同比增长114.04%。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总资产为566,439.45万元,净资产为375,245.06万元。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第十一节“五、38收入”。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

  ■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昆山龙腾电子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7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交易价格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凌建光、徐凌云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不存在关联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2020年度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2: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公司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注3:公司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章锡锋担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月章锡锋已辞去其在国创集团的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仍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昆山综合保税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二)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章锡锋担任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1月章锡锋已辞去其在国创集团的董事、副总经理职务,但离任期限未满12个月,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仍视同公司关联方。

  昆山综合保税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上述关联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租赁关联人房产和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所有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由交易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签订相应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业务实际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或合同。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的情况。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间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上述公司关于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龙腾光电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9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股东国创集团

  ●国创集团为公司融资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4.4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实际接受国创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提供相应保证反担保,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截止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尚未签署担保合同。

  ●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申请不超过4.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以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为公司本次融资授信事项提供总额不超过4.4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以实际接受国创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提供相应保证反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反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保证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凌建光、徐凌云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反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为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2年09月02日

  3、注册地点: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1228号

  4、法定代表人:唐超

  5、经营范围:经市国资办授权委托,从事股权投资与资本运营,项目投资开发。(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昆山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其100%股份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国创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国创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5.90%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国创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以银行最终核定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为国创集团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以其公司实际接受其担保的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以及担保方式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国创集团为公司的融资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日常经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公司以实际接受国创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向其提供保证反担保,该反担保系因国创集团内部风险控制需要,有利于国创集团内部决策批准同意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凌建光、徐凌云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为支持公司日常经营,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亿元,公司以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其提供全额反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该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向国创集团提供的反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3%及总资产的4.06%,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2、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提供反担保的核查意见;

  4、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3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0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公司所在行业特征及公司目前所处的加速提升和发展阶段,资金需求较大。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研发投入等资金需求方面,为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2,061,563.6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0,757,516.76元。结合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33,333,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333,334.00元(含税)。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72%。

  本年度公司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061,563.6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0,757,516.76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3,333,334.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行业先进技术面板研发制造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所属平板显示行业的技术、工艺和材料涉及多个学科,生产工艺主要涉及薄膜工艺、微细加工工艺、电真空工艺、半导体工艺等,技术含量较高,产品研发需要有雄厚的技术储备、多领域的人才储备,需要拥有高投入的研发平台和生产平台等,是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

  近年来,在5G、物联网、智能化等技术持续推动下,平板显示产业快速发展,显示场景无处不在,显示面板应用范围不断扩展。在未来显示面板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展、显示需求多样化的背景下,多种显示技术将各自满足不同场景下的显示需求,技术竞争的优势在于产品的工艺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以及未来持续研发并制造具有行业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发展液晶显示面板,始终以市场方向和客户需求为导向,不断对产品进行技术完善和革新,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公司目前处于加速提升和发展阶段,随着产品领域的拓宽,核心技术不断创新升级,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未来公司仍需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增强核心技术竞争优势,并不断拓展显示面板的应用场景,满足市场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因此公司资金需求量较大。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82,567,744.07元,同比增长13.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2,061,563.66元,同比增长6.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6,945,024.80元,同比增长114.04%,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根据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公司将持续进行募投项目金属氧化物面板生产线技改项目及产品制程的改进升级,进一步发展自动化、智能化工厂,以保证总产能的稳定及产线的先进适用,提高制程能力及产品信赖度,赢得客户的长期合作;此外,公司募投项目存在募集资金不足,需自筹资金补足的情形,因此,公司需要更多资金以保障战略目标、研发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实现,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公司正处于加速提升和发展的阶段,公司提出此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战略发展等各方面因素,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产品研发和产能扩充优化等,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产品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司上市时募集到的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所需的投资金额,存在资金缺口,公司需自筹资金予以补足,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公司所属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需持续投入较大资金进行技术研发、生产设备与产品制程升级改造,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票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经营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等情况,平衡了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之间的关系。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4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6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4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6,666,748.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612,152.5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054,595.47元。

  2020年8月12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6-0000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71,454,659.33元(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2020年收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包含手续费支出)为人民币1,923,900.2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5,655,931.64元,其中现金管理金额为人民币275,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0,655,931.64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已于2020年8月1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一)。

  (二)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9,623,234.68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4,098,057.27元,合计使用人民币13,721,291.95元募集资金置换前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使用情况出具了《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5-00005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腾光电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东吴证券对龙腾光电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5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邽郲主持,会议应到三人,实到三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2020年年度报告》及《龙腾光电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监事会本报告期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内控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等因素,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包含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管理情况、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4)。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发展规划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下列银行申请总额度(含现有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27,5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控股股东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融资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日常经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实际接受的担保金额为其提供相应反担保有利于平衡双方承担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腾光电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和《龙腾光电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6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203人,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大信2019年度收入总额14.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3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1亿元。大信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龙腾光电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3.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健鹏,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拟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艳玲,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16家。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拟收费人民币90万元(含税),与上一期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于《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我们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08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龙腾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龙腾电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300万元的担保额度。截止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龙腾电子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23,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2021年度发展规划和业务拓展需要,为保证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昆山龙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电子”或“子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拟为子公司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3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陶园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龙腾电子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昆山龙腾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10月8日

  3、注册地点:江苏省昆山综合保税区新巷路68 号

  4、法定代表人:林世宏

  5、经营范围:从事显示器件模组的开发、生产

  6、股权结构:龙腾光电持有其100%股份

  7、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龙腾电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龙腾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上述计划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拟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时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有绝对的控制权,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3%及总资产的4.06%,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上网公告附件

  1、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55           证券简称:龙腾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0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龙腾光电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审议程序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腾光电”或“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对于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合同,根据新租赁准则有关规定进行衔接会计处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上网公告附件

  《龙腾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88055                        公司简称:龙腾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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