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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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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693                           公司简称:江苏新能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3.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3.3 公司负责人徐国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国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颖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5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3月,公司控股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发电量合计9.4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4.05%;上网电量合计9.10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4.79%;实现营业收入5.3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78%;营业成本2.2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2%;2021年1-3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1%。公司2021年一季度业绩同比上涨,主要原因有:(1)2020年12月,新洋风电101.2MW项目和淮安风电50MW项目全部并网发电,公司装机容量同比增加;(2)今年一季度江苏地区风资源、光照资源较好,平均风速和光照强度都高于上年同期,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发电量增加,营业收入、利润同比增长。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主要原因见下: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3.6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持有的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滨海”)4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2021年2月27日、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公告编号为2021-012、2021-015、2021-021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至本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目前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7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5月12日,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出具了《关于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该承诺函中,关于国信集团持有的大唐滨海40%的股权的承诺未能按期履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1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0年2月21日,公司收到国信集团发来的《关于大唐国信滨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说明及潜在同业竞争问题解决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消除或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出具上述解决措施后,国信集团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一方面,国信集团已经与公司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将其持有的大唐滨海的股权委托给江苏新能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另一方面,国信集团与公司筹划由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国信集团持有的大唐国信滨海40%的股权,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本季度报告“三、重要事项”之“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8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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