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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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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近年充分发挥内外部统一结算平台、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和筹融资平台的功能,为石化集团各成员单位持续提供金融服务与支持。已建成国内领先的集团境内资金池、比较完善的服务网络和金融服务功能体系,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所有者权益等指标连续多年位居全国财务公司行业前列。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228,146,899,114.28元,所有者权益29,760,985,143.44元,吸收存款111,724,874,399.37元。2020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467,371,484.94元,利润总额2,675,384,793.40元,净利润2,027,012,654.90元。

  (三)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1%的股份,为其控股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为关联方,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一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

  2.交易标的类别:货币资金

  3.交易标的所在地: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一段10号

  (二)交易标的二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

  2.交易标的类别:负债

  3.交易标的所在地:四川省德阳市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品种利率及当期市场情况,经过双方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董事会向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与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签订相关金融服务协议、办理信贷业务。公司董事会确保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双方合作原则

  双方合作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严格依照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存取自由的原则,存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品种利率及当期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2.贷款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融资租赁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提供的贷款利率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品种利率及当期市场情况,经双方协商确定。

  3.结算服务。为公司提供付款或收款的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服务相关的辅助业务,结算费用由双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同类业务费用标准及当期市场情况,经协商确定等。

  (三)协议生效

  协议由双方各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授权签署后生效。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2021年公司继续选择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申请办理存贷款业务,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角度出发,可为公司长远发展寻求畅通的融资渠道和可靠的资金支持。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三)关联交易对交易对方的影响

  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合法持有《金融许可证》并持续有效,与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业务属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开展,关联交易的开展合规、合法、公允、公正,不影响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正常经营。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一)2020年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2020年初公司向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贷款余额为7,500万元,2020年归还到期贷款7,500万元,2020年底贷款余额为3,000万元;2020年度公司向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支付的利息金额总计210.38万元。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的存款余额为5,086.98万元,2020年度存款利息金额总计362.06万元。

  (二)2021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以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并审批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融资权限,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预计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15,000万元,现有及预计新增贷款应计利息预计最高不超过550万元(贷款利率按3.85%~4.65%测算)。2021年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日存款余额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2021年存款利息收入预计最高为420万元(存款利率按0.35%~1.89%测算)。

  (三)2021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2021年4月25日(董事会决议前一日),公司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存款余额为11,139.49万元;2021年初至4月25日收取存款利息为 52.51万元;贷款余额为3,000万元,2021年初至4月25日支付的贷款利息为28.13万元。

  补充说明:2021年初至4月25日,公司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无新增贷款。截止2021年4月25日,公司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存款余额较年初增加6,052.51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厚佳、陈晟、陈嵩对公司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的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解,我们确信所列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考虑,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且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1.公司在中石化财务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的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双方遵循的是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取得我们事前认可。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已获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3.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18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

  公    告

  ■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述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相关决议公告等资料将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其中《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22)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19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公告

  ■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提高自有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结构性存款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本金收益风险

  结构存款产品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利率区间的收益,收益与产品对应的金融衍生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变动挂钩,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短期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但概率极小。

  2.流动性风险

  结构性存款的本金和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产品在存续期内不能提前支取。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严格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在合理可控范围内。

  1.严格把控结构性存款办理类型,确保产品100%本金保证,并可获得一定收益,且额度不得超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业务内部操作流程、审批权限,将严格按照公司内控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加强资金计划动态管理,确保在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滚动利用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办理额度和期限,使资金流动性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通过适度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提升公司业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总额不超过 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82%。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具体负责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部门及责任人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具体责任人为公司财务总监。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公司与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合作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控措施完善,投资理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保证。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总额度的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办法》;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2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3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7,012,62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85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207,57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11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存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2)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因本次回购股份拟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要求导致回购股份受到影响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一、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13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1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7,012,622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85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1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207,573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11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1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7,012,622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856%。按照公司最新的股权结构,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3,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7.1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207,573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7114%;按照公司最新的股权结构,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后,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及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004,158,093.6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75,341,963.82元、流动资产1,622,850,829.69元(已经审计)。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5,000万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25%、1.74%、3.08%。公司现金流充裕,拥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本次股份回购款。

  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经自查,公司职工监事罗雪峰先生的配偶卢玉春女士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存在买入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

  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买卖行为系其根据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表现自行作出的判断,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暂无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并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4.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股票价格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5.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6.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存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2.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因本次回购股份拟减少注册资本,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要求导致回购股份受到影响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24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公      告

  ■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相关情况如下:

  根据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2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现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作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

  ■

  二、除以上修订内容外,该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条款序号根据修订情况做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全文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10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14: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朱厚佳、陈晟、陈嵩先生共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勇先生(兼任公司总裁)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

  (七)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川华信专[2021]第0268号)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勇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王勇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22)已与本公告同期发布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2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现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是2010年10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至今已逾10年,其主要框架和内容与现行规定已不相适应。因此,本次修订未在原版制度上进行,系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所做的修订。

  修订的依据:一是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证券法》;二是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2月3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以上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定义和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相关管理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重点:本次修订从原版本的“六章、二十三条”调整为“五章、二十五条”;将内幕信息含义与范围、内幕人员含义与范围两章的部分内容合并至一章,将不适用部分删除;新增内幕信息和人员范围等内容,明确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主要负责人以及日常管理责任人等内容;附件部分在原有《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基础上增加了《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协议》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4),修订后的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2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

  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2021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9.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9.01回购股份的目的

  9.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9.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9.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9.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9.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9.0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10.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中,第9项《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属于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并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其余议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2.审议第7项《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3.根据相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述职。

  5.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21年4月27日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及与之同期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中披露。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二)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部 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7日9:00~1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雪艳

  联系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电子邮箱:402537370@qq.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10号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8000

  (六)会议费用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七)其他需说明事项

  1.办理现场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所需会议登记材料,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如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本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1

  2.投票简称:美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六十六次)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

  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除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签名”处签名外,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委托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作出明确标识。如无明确标识,则视为被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1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6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电邮的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15:3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监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监事王霜女士、郑宏钧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亮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已与本公告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和2021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

  (六)审议通过《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综合考虑,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0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14)。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监事王霜女士、郑宏钧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进行存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监事王霜女士、郑宏钧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川华信专[2021]第0268号)已与本公告同期挂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拟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

  监事会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与本公告同时发布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总额度的自有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9)。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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