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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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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70                                                 公司简称:中农立华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苏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柏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灿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1-022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1-023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于2021年4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参会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2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1-024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此次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21号——租赁》(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并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21号——租赁》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70   证券简称:中农立华   公告编号:2021-026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M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7日

  至2021年5月18日

  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15:00至2021年5月18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15:00至2021年5月1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8日(9:00-11:30)

  (二)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九层证券法律部

  (三) 登记方式:

  1.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 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人:黄柏集

  联系电话:010—59337358

  传真号码:010—59337495

  电子邮箱:sal@sino-agr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一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九层

  (二) 本次会议预计召开半日,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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