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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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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数据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上述计划仅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拟定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贷款方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上述担保额度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可调剂使用: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外主体的,仅能从合并报表外的其他被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上市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有效期及批准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事项尚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众安康后勤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香岭社区深南大道8000号建安山海中心27E

  法定代表人:林正刚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9日

  经营范围:医院后勤管理服务(不含限制项目);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停车场经营服务(分支机构经营);清洁服务、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病人陪护(以上不含医疗行为、养老服务);上门陪护、家政服务;为超市、咖啡厅提供管理;咖啡的制售;餐饮管理服务;办公设备的上门维护;电梯的上门维修、机电上门安装(需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机构办理的许可证或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汽车租赁;轮椅、折叠床、手推车等租赁;二次供水设施清洗;物业管理信息咨询;医疗行业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计算机硬件的维护;企业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电梯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建筑装潢材料的购销;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设备、环保设备、照明设备、工程材料建筑材料的购销。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和开发养老产业项目、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项目、节能环保产业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劳务派遣;洗衣服务;洗车服务;中餐制售;人力资源外包;图书报刊零售;老人护理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二类、三类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二类、三类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二类、三类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二类、三类6830医用X射线设备,二类、三类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二类、三类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二类、三类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二类、三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二类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二类、三类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的销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的销售。

  与上市公司关系:众安康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99,169.11万元,净资产55,166.49万元。

  2020年1月-12月:营业收入96,161.91万元, 净利润-12,742.18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000万元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工业园区创业基地大楼6楼800号

  法定代表人:陈瑶琴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医疗管理咨询;医院设备租赁、维护;利用自有资金对医疗行业进行投资。(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与上市公司关系:达孜赛勒康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70,360.28万元,净资产81,181.66万元。

  2020年1月-12月:营业收入47,637.76万元,净利润-4,897.41万元。

  3、被担保人名称: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东路1号

  法定代表人:奚志勇

  成立日期:2005年3月23日

  经营范围:自有房产的经营,劳务服务(除中介),健身服务,投资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礼仪服务,会议服务,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亲和源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5,492.68万元,净资产-26,963.30万元。

  2020年1月-12月:营业收入22,216.69万元,净利润-20,290.86万元。

  三、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主要明确担保主体和被担保主体,以及担保的范围和金额,具体内容和时间以公司及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并做好信息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直接互相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直接互相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子公司的担保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并确保公司总体控制融资担保风险。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确定对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直接互相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并确保公司总体控制融资担保风险。各子公司均经营正常,收入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已建立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关于加强子公司管理的相关制度,通过实施统一控制,以规范各子公司的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有效的防范经营风险,保证资产安全。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直接互相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20.27亿元(未含本次提供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735.77%,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5.86亿,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3.94亿。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65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0日及201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现金127,167.70万元收购西藏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芜湖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大同”)持有的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达孜赛勒康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0日及201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15年9月20日与达孜赛勒康及其股东芜湖大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于2015年12月11日,与达孜赛勒康及其股东芜湖大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

  201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16年1月20日,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措施

  芜湖大同承诺达孜赛勒康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 2019年度、2020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6,165.00万元、11,141.00万元、15,235.00万元、19,563.00 万元、21,410.00万元、23,480.00万元。

  如在承诺期内,达孜赛勒康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芜湖大同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 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1)根据本条规定如芜湖大同当年度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由芜湖大同以现金补偿。

  (2)无论何种情况,芜湖大同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达孜赛勒康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因达孜赛勒康2019年实现盈利数为1,294.24万元,完成率为6.05%,芜湖大同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协议内容,芜湖大同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款22,541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应付芜湖大同股权转让款27,710.31万元,公司就芜湖大同应对上市公司赔偿的金额在应付股权款中进行扣除。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已对芜湖大同应对上市公司赔偿的金额进行了扣除。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永证专字(2021)第310177号),达孜赛勒康2020年实现盈利数为-3,755.47万元,完成率为-15.99%。2015年-2020年,达孜赛勒康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

  根据协议内容,芜湖大同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款35,708.11万元,就芜湖大同应对上市公司赔偿的金额在应付股权款中进行扣除后,芜湖大同仍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款32,815.87万元。

  四、达孜赛勒康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

  达孜赛勒康2020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收益法盈利预测,达孜赛勒康业绩承诺期内与部队医院合作的肿瘤中心项目收入比重较大。但因相关政策的原因导致与部队医院合作的模式无法持续。尽管达孜赛勒康在医院托管和投资运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果,但与此前以运营肿瘤治疗中心为主的业绩增长预期相比,仍有明显差异。且部分医院托管服务业务于2020年终止,导致公司医院运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同步下降。

  2、达孜赛勒康2020年下属部分医院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经济因素及其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的影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

  3、达孜赛勒康下属部分医院因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经评估机构及会计师审计,对达孜赛勒康下属部分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医院,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导致达孜赛勒康2020年净利润减少。

  五、道歉声明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达孜赛勒康未能完成2020年的业绩承诺目标深表遗憾,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诚挚致歉。

  后续,公司将督促相关补偿义务人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的约定条款,履行补偿义务,并及时披露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后续进展。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66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价值减值测试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或“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价值减值测算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已于2020年结束其业绩承诺对赌,根据公司与西藏大同康弘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更名为“芜湖大同康弘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在承诺期届满后,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20日及201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15年9月20日与达孜赛勒康及其股东芜湖大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于2015年12月11日,与达孜赛勒康及其股东芜湖大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公司以现金127,167.70万元收购西藏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为“芜湖大同康宏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大同”)持有的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100%股权。

  201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2016年1月20日,完成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业绩承诺事项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芜湖大同承诺达孜赛勒康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 2019年度、2020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人民币6,165.00万元、11,141.00万元、15,235.00万元、19,563.00 万元、21,410.00万元、23,480.00万元。

  如在承诺期内,达孜赛勒康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芜湖大同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 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1)根据本条规定如芜湖大同当年度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由芜湖大同以现金补偿。

  (2)无论何种情况,芜湖大同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达孜赛勒康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三、重大资产重组标的的业绩实现情况

  ■

  注:实际盈利数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确定。

  四、本报告编制依据

  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

  2、公司与芜湖大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

  五、减值测试过程

  (一)本公司于2015年委托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众联”)对并购交易的标的资产100%的股权进行了整体资产评估,作为交易的定价参考依据。湖北众联以201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达孜赛勒康100%的股权出具了鄂众联评报字(2015)第 1187 号《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100%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标的资产达孜赛勒康100% 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15,607.00 万元。交易价格参照上述评估结果,确定重组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27,167.70万元,以现金支付。

  (二)承诺期内,本公司未向达孜赛勒康增资,也未向其捐赠,达孜赛勒康未向本公司分配股利。

  (三)本公司于2021年聘请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止2020年12月 31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100%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了以资产减值测试为目的的评估,并于2021年4月20日出具了众联评报字(2021)第1157号《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标的公司在资产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100%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75,385.93万元。

  (四)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公司已对湖北众联的工作履行了以下程序:

  1、已充分告知湖北众联本次评估的背景、目的等必要信息。

  2、谨慎要求湖北众联在不违反其专业标准的前提下,为了保证本次评估 结果和以 2015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达孜赛勒康100%的股权出具的鄂众联评报字(2015)第1187号《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拟购买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100%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的结果可比,需要确保评估假设、评估参数、评估依据等不存在重大不一致。

  3、对于以上若存在不确定性或不能确认的事项,需要及时告知并在其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

  4、比对两次报告中披露的评估假设、评估参数等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5、根据两次评估结果计算标的资产是否发生减值。

  六、减值测试结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达孜赛勒康100%股东权益评估值为75,385.93  万元,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价格为127,167.70万元,减值51,781.77万元。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67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购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关于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上海浦东新区康桥镇集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桥资产”)、周星增、奚志勇、TBP Nursing Home Holdings(H.K.)Limited(以下简称“TBP”)、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置业”)、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和源”)签订了《关于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书》(以 下简称“收购协议”或“本协议”)。根据收购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康桥资产、周星增、TBP合计持有的亲和源股份116,660,000股,占亲和源 58.33%的股权。各方同意本次58.33%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协商确定为40,831万元。

  公司于2017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收购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剩余41.67%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与奚志勇、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亲和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 协议书》(以下简称“收购协议”),根据收购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奚志勇、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41.67%股权。各方同意本次41.67%标的股权交易价格协商确定为29,169万元。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措施

  奚志勇承诺亲和源未来盈亏情况如下:2016年亏损不超过3,000万元、2017年亏损不超过2,000万元、2018年亏损不超过1,000万元、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 2,000 万元、2020年净利润不低于4,000万元、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2022年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净利润指亲和源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所有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当年的补偿金额按如下方式计算: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业绩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业绩数)÷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业绩数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其中,业绩数为净利润亏损数与净利润正数之和,承诺亏损数与实际亏损数以负数计算,承诺净利润数与实际实现净利润以正数计算。

  亲和源2019年实现盈利数为-9,619.95万元,完成率为-145.49%。奚志勇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奚志勇、上海亲和源置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书》第4.2条约定:如根据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奚志勇负有向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补偿义务的,上市公司在向奚志勇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前应先扣除现金补偿金额,余额在上述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支付予奚志勇。如当期股权转让价款不足以扣除当年现金补偿金额的,上市公司有权从剩余未付股权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奚志勇尚未支付的现金补偿金额。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应付奚志勇股权转让款5,718.3万元,公司就奚志勇应对上市公司赔偿的金额在应付股权款中进行扣除。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进行了扣除,扣除后,奚志勇仍应向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补偿金额2,450.7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奚志勇该笔业绩补偿款。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亲和源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永证专字(2021)第310178号】,亲和源2020年实现盈利数为-19,460.22万元,完成率为-586.51%%。2016年-2020年,亲和源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

  根据收购协议第7.4条约定,奚志勇在本协议下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责任以本协议签署时其在亲和源拥有的投资权益按照本次交易估值所计算的价值为限。

  奚志勇在收购协议签署时,其在亲和源拥有的投资权益为8,169万元,即2019年,奚志勇承担的业绩承诺补偿责任已达到其在亲和源拥有的投资权益的上限,2020年,奚志勇无需向上市公司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

  四、亲和源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亲和源2020年未完成业绩承诺主要原因如下:

  1、2020 年,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及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养老板块会员卡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且销售进展缓慢。

  2、亲和源运营成本中的装修、租赁、折旧摊销等费用较为固定且占比较大,导致毛利润下降较大。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督促相关补偿义务人尽快按照收购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68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2020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过公司对2020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信用、商誉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40,899,766.39元,明细如下:

  单位: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 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商誉的产生均因公司及子公司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应资产组股权形成的,资产组以长期资产为主,主要包含经营性固定资产、经营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长期待摊费用、其他非流动资产,与收购时资产组未发生变化。

  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基于持续经营假设,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2020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损失情况如下:因收购昆山昆海医院有限公司而形成的合并商誉相关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46.57万元;应收购江阴百意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而形成的合并商誉相关资产组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80.78万元。

  (2)、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公司对于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情形进行信用风险单独测试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 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根据各账龄段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824.06万元。

  (3)、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2,576.76万元。

  (4)、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众安康持有待售资产期末按公允价值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以及亲和源根据对杭州亲和源《转让及增资协议》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本次计提其他资产减值损失16,361.81万元。

  二、核销资产情况

  1、核销资产的原因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

  2、核销资产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2020年度全额核销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金额共计114,303,959.98元的资产予以核销。主要核销资产如下:

  ■

  (三)核销资产的说明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在以前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提坏账准备12,556,447.14元,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本年度净利润减少91,463,514.44元。

  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0,899,766.39元,将减少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总额340,899,766.39元;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114,303,959.98员,将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91,463,514.4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截止 2020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2、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3、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处理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69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健康”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夏成才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8日至6月20日。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2018年6月20日披露了《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25日披露了《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8年7月30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136名激励对象授予834.4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与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及相关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注销 4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2万份股票期权和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相关的246.96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6、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注销 2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7.8万份股票期权和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相关的 200.76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6、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注销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因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公司注销剩余全部 267.68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宜华健康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宜华健康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行权条件如下:

  (1)行权期及行权时间

  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2)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8年-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3)2020年度公司业绩情况及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情况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证审字(2021)第110024号”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476.90元,未达到6.08亿元的业绩考核目标。

  鉴于2020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对剩余267.6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三、本次获授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剩余267.68万份股票期权,符合《宜华健康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宜华健康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剩余全部267.6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剩余全部267.6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上述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宜华健康本次注销剩余全部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注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全部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70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61,644,374.35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769,032.04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61,588,506.12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582,968,844.50元,实收股本总额877,697,557元,未弥补的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二、未弥补亏损原因

  2020年亏损原因如下:

  1、2020年,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因素及肺炎疫情的影响,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极其困难的一年,公司的医疗后勤服务板块、医疗板块、养老板块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和冲击。且随着公司有息负债陆续逾期,公司财务费用逐渐增加。

  2、公司对2020年拥有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公司所投资企业形成商誉资产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其行业政策等综合影响因素,公司判断因收购资产产生的有关商誉存在减值迹象,本期对部分子公司计提了商誉减值;

  公司年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下,对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部分长期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3、本报告期受部分医院托管服务业务终止影响,导致公司医院运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同步下降。

  4、本报告期公司处置部分低效资产、债务重组,产生资产处置损失及债务重组损失。

  三、改进措施

  为此,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改善经营状况,具体如下:

  1、公司正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争取尽快完成到期贷款的展期工作,同时争取将部分到期流动性负债调整为中长期负债,以缓解公司的财务压力。

  2、公司对现有业务和资产进行全面梳理,收缩资金密集型业务,加快非核心业务和弱盈利能力资产的回收变现,集中资金支持核心业务发展,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3、针对众安康医疗专业工程目前在建项目,公司加强与甲方协商,争取通过提前预付部分工程款、提前支付财政回购资金、引入涉政类增信措施追加银行融资等手段,加紧推进现存医疗工程建设并交付使用;同时对达到付款节点的应收工程款及时进行清收,收回的工程款一部分用于投入到在建项目,一部分用于归还借款,提高资金回笼效率。

  4、对养老板块,通过发挥公司雄厚医疗资源优势,结合亲和源成熟养老产业布局,通过互联网24小时在线问诊,为养老会员提供延伸式增值服务。通过派驻专业人员团队进驻各养老项目,在扶持老项目的基础上,引入新思路、新业务方式,补齐板块空白;加强品牌知名度的进一步打造,加大线上和线下营销相结合的营销推广策略,通过改善和提升现有会员的综合服务质量,不断推出新的营销策略,拓展新的营销渠道,以争取缩短投资回报周期。

  5、达孜赛勒康旗下医院应收医保款金额较大,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各级政府加大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支持,从医保政策、资金调拨、流程简化等多个方面实质性解决医保支付问题。公司针对此情况,已安排专人负责,加速对接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下属医院与上级主管部门长期稳定的工作和沟通渠道,找准关键点解决核心问题。

  6、积极推动再融资项目的进程。通过再融资手段,将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增厚资本金,提高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21-7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内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10日(星期四)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15至15:00。

  (四)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区主楼4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者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3日

  (七)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21年6月3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

  1、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与公司参股公司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其下属医院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议案9,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一)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21年6月3日(9:30-16:00)。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区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5800)

  2、联系电话:0754-85899788

  3、传真:0754-85890788

  4、联系人:陈晓栋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0;

  2、投票简称:“宜健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个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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