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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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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5、华仪国际电力有限公司

  华仪国际电力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成立于2017年01月0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万元;注册地址: 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法定代表人:陈孟列;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售电业务;五金交电、电线电缆及配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水利水电设备、太阳能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电动机、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机械设备 、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文字翻译;对实业投资;电力工程总承包。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6、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

  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 浦东新区泥城镇飞渡路800号1幢;法定代表人:张学民;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服务,专用箱式变电站的制造、销售及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服务,风电场开发、建设,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7、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

  偏关县优能风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2015年8月13日,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注册地址:偏关县城内十字街美佳丽小区一号楼4层7单元401#;法定代表人:吴展;经营范围:风电项目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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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宁夏太阳山白塔水风电有限公司

  宁夏太阳山白塔水风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华时风电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华时风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成立于2010年8月13日,注册资本为7,600万元,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杨;经营范围:风电场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方可经营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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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永城华时风电有限公司

  永城华时风电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成立于2017年4月14日,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注册地址:永城市蒋口镇人民政府院内;法定代表人:吴展;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开发、运营、维护及技术咨询。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情况

  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如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有助于控股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主要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计划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的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计划,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75,266.14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4.00%;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775.61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债务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况,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因承担连带担保所产生的损失累计为83,384.76万元;逾期未结清的债务金额为75,266.14万元。公司针对上述逾期担保已就担保本金、利息及罚息并扣除相应的抵押物及质押物后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1-023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预计为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合计不超过11亿元的担保计划

  ● 累计担保数量(不含本次担保计划):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775.61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债务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况,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因承担连带担保所产生的损失累计为83,384.76万元;逾期未结清的债务金额为75,266.14万元。公司针对上述逾期担保已就担保本金、利息及罚息并扣除相应的抵押物及质押物后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决策的效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仪国际电力有限公司计划为本公司向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协议的签署日在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计划额度具体如下:

  ■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如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旨在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的本次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计划,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75,266.14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4.00%;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775.61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1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作为担保方的债务存在逾期未归还的情况,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因承担连带担保所产生的损失累计为83,384.76万元;逾期未结清的债务金额为75,266.14万元。公司针对上述逾期担保已就担保本金、利息及罚息并扣除相应的抵押物及质押物后计提预计负债并确认相应的信用减值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1-024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本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本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第一项“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第六项“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若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简称由“*ST华仪”变更为“ST华仪”,公司股票代码“600290”不变,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因2018年和2019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均为负值,触及了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2.1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4月27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华仪”变更为“*ST华仪”。

  二、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情况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7,611.7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3,941.8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07.0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596.77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81,283.75万元。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经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7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

  三、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况

  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第一项“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和“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第六项“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因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况,且未在承诺期限(即在2019年11月25日起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问题,根据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3.4.1(五)条“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12月2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于每月披露一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尚未解决,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余额为114,102.51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因违规担保承担连带担保所产生的损失累计为77,815.01万元,公司违规担保余额为18,092.17万元。

  (二)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9.1第六项“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相关规定逐项排查,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经审计财务指标涉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7条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做出的《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

  彭传彬                  屈  军                 马学敏

  2021年4月23日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气”)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4418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一) 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公司应收华仪集团有限公司114,102.51万元,系华仪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的华仪电气公司资金。华仪电气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14,102.51万元。我们无法就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各年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对华仪电气公司历年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公司为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合计为75,266.14万元。华仪电气公司管理层估计华仪电气公司将就上述债务履行代偿义务,华仪电气公司就此事项确认了预计负债合计71,108.48万元,并相应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我们无法就华仪电气公司对外担保的完整性以及上述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 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7所述,华仪电气公司以结构性存款为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第三方的借款和票据违规提供质押担保,因该等公司未按期归还借款及兑付票据,2019年度华仪电气公司被强制划转存款73,685.83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华仪电气公司已向违规担保划款银行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案件尚未全部判决,上述强制划转存款尚未收回。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华仪电气公司资金紧张,面临债务到期偿还以及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同时因涉及多起未决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针对上述情况,华仪电气公司拟采取出售、抵押资产获取流动资金、加强与客户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优化经营机制等措施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上述改善措施将有助于华仪电气公司维持持续经营能力,且实施上述措施不存在重大障碍,故华仪电气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如果上述改善措施不能实施,则华仪电气公司可能不能持续经营,故华仪电气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华仪电气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1,400.00万元。华仪电气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采用其近两年的平均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绝对值14,161.86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10%,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1,400.00万元。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公司应收华仪集团有限公司114,102.51万元,系华仪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的华仪电气公司资金。华仪电气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14,102.51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公司为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合计为75,266.14万元。华仪电气公司管理层估计华仪电气公司将就上述债务履行代偿义务,华仪电气公司就此事项确认了预计负债合计71,108.48万元,并相应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由于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破产重整,相关重整计划草案尚未通过债权人表决通过。华仪电气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金额以及就对外担保事项需要承担的担保义务金额无法确定。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各年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华仪电气公司管理层对预计负债的估计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华仪电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其他应收款、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产生影响,且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该等错报不会影响华仪电气公司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也不会导致华仪电气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 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华仪电气公司已就本说明一(二)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 出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本说明一(三)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公司资金紧张,面临债务到期偿还以及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同时因涉及多起未决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针对上述情况,华仪电气公司拟采取出售、抵押资产获取流动资金、加强与客户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优化经营机制等措施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上述方案的实施有助于改善前述情况和维持持续经营能力,且实施上述措施不存在重大障碍,故华仪电气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如果前述改善措施不能实施,则对华仪电气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故华仪电气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华仪电气公司已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对上述重大不确定性作出了充分披露,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详见本说明二(二)。

  四、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华仪电气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3228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一) 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1. 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华仪电气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256号),华仪电气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由于截至本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公司应收华仪集团有限公司114,780.98万元,系华仪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的华仪电气公司资金。华仪电气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14,780.98万元。我们无法就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各年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对华仪电气公司历年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公司为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合计为79,437.31万元。华仪电气公司管理层估计华仪电气公司将就上述债务履行代偿义务,华仪电气公司就此事项确认了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79,437.31万元。我们无法就华仪电气公司对外担保的完整性以及上述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 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7所述,华仪电气公司以结构性存款为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第三方的借款和票据违规提供质押担保,因该等公司未按期归还借款及兑付票据,本期被强制划转存款73,685.83万元,华仪电气公司已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截至审计报告日,华仪电气公司已向部分违规担保划款银行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案件尚未判决。

  3.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华仪电气公司资金紧张,面临债务到期偿还以及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同时因涉及多起未决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针对上述情况,华仪电气公司拟采取出售资产、抵押资产获取借款、调整业务结构、加强与客户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等措施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上述改善措施将有助于华仪电气公司维持持续经营能力,且实施上述措施不存在重大障碍,故华仪电气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如果上述改善措施不能实施,则华仪电气公司可能不能持续经营,故华仪电气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 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未完全消除。

  五、公司董事会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及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措施

  1、天健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于年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公司董事会尊重其独立判断。

  2、关于公司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及相关审议程序对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已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公司发现上述违规事项后,第一时间向控股股东华仪集团及其关联方、其他第三方等相关方发函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目前控股股东处于破产重整阶段,相关重整计划草案尚未通过债权人表决通过,公司将持续跟踪其重整进展,并积极督促华仪集团或相关方尽快偿还债务、解除担保、解决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将持续完善各项内部控制,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在2021年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特此说明。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意见

  作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仪电气”)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就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我们同意董事会的意见。

  二、我们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该事项段中所述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祁和生                 周民艳                汪光宇

  2021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1-017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作出的相应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因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朔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朔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90  证券简称:*ST华仪  公告编号:临2021-027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3、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将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陈道荣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4日  8: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本公司董秘室

  六、

  其他事项

  1、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3、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人:金旭丹、刘娟

  电话:0577-62661122

  传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1-020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期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报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 万元,与上期费用一致,无增减。

  三、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0 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议前,已对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过往的审计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满足了公司财务与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上述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1-021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孟列先生、范志实先生、陈孟德先生、祁和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祁和生先生、周民艳女士和汪光宇女士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故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10亿元

  住    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电缆附件、互感器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实业、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的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有色金属、燃料油、化工产品批发(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孟德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住    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华仪风电产业园

  经营范围:电能表、热量表、数据采集终端设备、电力线载波通信模块(含芯片)、智能重合闸断路器、智能计量设备、电能质量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及器材技术开发、制造、加工、销售;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不含电子出版物)的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伯光

  注册资本:5,100万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428号(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电器设备及元件、开关控制设备及配件(不含小型智能重合闸断路器)、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建筑器材、电线电缆制造、加工、销售;有色金属、燃料油、化工产品(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玉

  注册资本:43275.0568万元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滨河路与香蜜湖路交汇处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六层西座609室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维护及相关项目咨询;电气电子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电控与工控传动智能设备、风电变流器、风电变桨系统、风电整机控制系统、无功补偿装置、光伏逆变控制系统、新能源并网技术相关控制产品、储能装备、大功率变频技术与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和技术维护。(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生产;电控与工控传动智能设备、风电变流器、风电变桨系统、风电整机控制系统、无功补偿装置、光伏逆变控制系统、新能源并网技术相关控制产品、储能装备、大功率变频技术与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生产。

  关联关系:公司部分独立董事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控股股东华仪集团目前流动性较为紧张且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为租入租出业务,且公司租入金额大于租出金额,履约风险较低。控股股东子公司虽盈利能力较弱,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未出现重大违约的情形。其他关联方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交易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未出现重大违约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产品、房屋租赁等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关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故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1-026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2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26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4月23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传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起草编制及第七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基本规章的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参与编制的涉密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已对年度报告作出了书面确认意见,未有提出异议或保留意见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关于对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

  意见的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1〕733号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气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4418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相关要求,现将华仪电气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一) 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公司应收华仪集团有限公司114,102.51万元,系华仪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的华仪电气公司资金。华仪电气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14,102.51万元。我们无法就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各年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对华仪电气公司历年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公司为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合计为75,266.14万元。华仪电气公司管理层估计华仪电气公司将就上述债务履行代偿义务,华仪电气公司就此事项确认了预计负债合计71,108.48万元,并相应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我们无法就华仪电气公司对外担保的完整性以及上述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 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7所述,华仪电气公司以结构性存款为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第三方的借款和票据违规提供质押担保,因该等公司未按期归还借款及兑付票据,2019年度华仪电气公司被强制划转存款73,685.83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华仪电气公司已向违规担保划款银行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案件尚未全部判决,上述强制划转存款尚未收回。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华仪电气公司资金紧张,面临债务到期偿还以及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同时因涉及多起未决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针对上述情况,华仪电气公司拟采取出售、抵押资产获取流动资金、加强与客户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优化经营机制等措施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上述改善措施将有助于华仪电气公司维持持续经营能力,且实施上述措施不存在重大障碍,故华仪电气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如果上述改善措施不能实施,则华仪电气公司可能不能持续经营,故华仪电气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华仪电气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1,400.00万元。华仪电气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采用其近两年的平均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绝对值14,161.86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10%,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1,400.00万元。

  (二) 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公司应收华仪集团有限公司114,102.51万元,系华仪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的华仪电气公司资金。华仪电气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14,102.51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公司为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合计为75,266.14万元。华仪电气公司管理层估计华仪电气公司将就上述债务履行代偿义务,华仪电气公司就此事项确认了预计负债合计71,108.48万元,并相应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由于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破产重整,相关重整计划草案尚未通过债权人表决通过。华仪电气公司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金额以及就对外担保事项需要承担的担保义务金额无法确定。

  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各年计提的坏账准备以及华仪电气公司管理层对预计负债的估计是否合理作出判断,因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华仪电气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其他应收款、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产生影响,且不是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该等错报不会影响华仪电气公司退市指标、风险警示指标,也不会导致华仪电气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 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华仪电气公司已就本说明一(二)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 出具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二)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本说明一(三)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公司资金紧张,面临债务到期偿还以及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同时因涉及多起未决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针对上述情况,华仪电气公司拟采取出售、抵押资产获取流动资金、加强与客户供应商的战略合作、优化经营机制等措施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上述方案的实施有助于改善前述情况和维持持续经营能力,且实施上述措施不存在重大障碍,故华仪电气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如果前述改善措施不能实施,则对华仪电气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故华仪电气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华仪电气公司已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对上述重大不确定性作出了充分披露,该事项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披露。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详见本说明二(二)。

  四、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华仪电气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3228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一) 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1. 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华仪电气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256号),华仪电气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由于截至本审计报告日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结果对财务报表整体的影响程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公司应收华仪集团有限公司114,780.98万元,系华仪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占用的华仪电气公司资金。华仪电气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114,780.98万元。我们无法就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款项各年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对华仪电气公司历年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仪电气公司为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合计为79,437.31万元。华仪电气公司管理层估计华仪电气公司将就上述债务履行代偿义务,华仪电气公司就此事项确认了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79,437.31万元。我们无法就华仪电气公司对外担保的完整性以及上述预计负债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 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7所述,华仪电气公司以结构性存款为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及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指定第三方的借款和票据违规提供质押担保,因该等公司未按期归还借款及兑付票据,本期被强制划转存款73,685.83万元,华仪电气公司已计入信用减值损失。截至审计报告日,华仪电气公司已向部分违规担保划款银行所在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案件尚未判决。

  3.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所述,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华仪电气公司资金紧张,面临债务到期偿还以及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同时因涉及多起未决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针对上述情况,华仪电气公司拟采取出售资产、抵押资产获取借款、调整业务结构、加强与客户供应商的战略合作、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等措施来改善持续经营能力。上述改善措施将有助于华仪电气公司维持持续经营能力,且实施上述措施不存在重大障碍,故华仪电气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编制财务报表是恰当的。但如果上述改善措施不能实施,则华仪电气公司可能不能持续经营,故华仪电气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 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未完全消除。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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