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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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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可能存在受托人所揭示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资产管理业务常见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12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真实反映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度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025.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情况说明

  (一)坏账损失

  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在组合基础上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根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情况,本年度共计提坏账准备2,231.90万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年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87.86万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减值的会计政策进行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本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1.05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25.09万元,占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19.17%。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恰当的、谨慎的,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13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奥康国际(上海)鞋业有限公司、奥康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重庆红火鸟鞋业有限公司

  ● 担保金额: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上述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7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根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70,000万元,以上额度包括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及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项融资担保、与相关当事方签署担保协议、办理担保相关手续、在总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被担保公司间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具体担保明细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黄田街道千石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王进权

  注册资本:6,18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眼镜批发;皮革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劳保用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批发;日用品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纸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玩具及动漫衍生产品批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玩具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音响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灯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艺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231,886.41万元、负债总额207,792.7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7,792.75万元)、净资产24,093.66万元;2020年度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为66,337.97万元、净利润5,189.77万元。(经审计)

  2、公司名称:奥康国际(上海)鞋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滨兴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王进权

  注册资本:10,666万元

  经营范围:鞋、皮具、服装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奥康国际(上海)鞋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177,835.20万元、负债总额156,119.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6,119.52万元)、净资产21,715.68万元;2020年度奥康国际(上海)鞋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为48,574.20万元、净利润1,290.57万元。(经审计)

  3、公司名称:奥康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永嘉县黄田街道千石工业区(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进权

  注册资本:10,666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鞋帽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化妆品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文具用品批发;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品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日用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箱包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玩具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新鲜水果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家电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医用口罩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通信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家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奥康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36,950.88万元、负债总额19,961.6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961.63万元)、净资产16,989.25万元;2020年度奥康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为39,229.26万元、净利润1,103.15万元。(经审计)

  4、公司名称:重庆红火鸟鞋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城奥康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进权

  注册资本:5,05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产销售:皮鞋,货物进出口,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重庆红火鸟鞋业有限公司的资产总额24,493.85万元、负债总额3,748.4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748.47万元)、净资产20,745.37万元;2020年度重庆红火鸟鞋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2,213.27万元、净利润1,019.96万元。(经审计)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担保金额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事项,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并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董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其在日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决策,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并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9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嘉县千石奥康工业园公司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01、议案6.02、议案12、议案13、议案1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奥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王振滔、王进权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邮箱或电话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到中午12:00,下午14:00到下午17:00。采取信函方式登记的,需在2021年5月1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至公司。

  3、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嘉县千石工业园公司证券投资中心

  4、联系方式:电话:0577-67915188;传真:0577-67282222;邮箱:aks@aokang.com

  六、 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15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

  ●会议召开内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情况,进一步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21年5月7日下午通过网络远程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16:00—17:00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董事兼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2021年5月7日上午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2、投资者也可以在2021年5月7日16:0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电话:0577-67915188

  传真:0577-67282222

  E-mail:aks@aokang.com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16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21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17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变更前回购用途: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其中50%-60%(即9,096,865-10,916,239股)用作股权激励,剩余40%-50%(即7,277,492-9,096,865股)用作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变更后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变更前公司回购方案概述及实施情况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2日和2018年8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期限从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19日。

  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完成回购事项,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193,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回购最高价格12.3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51元/股,回购均价10.6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9,302.55万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二、 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为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决定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三、 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做出的,旨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同时综合考虑了目前实际回购情况、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和员工利益等客观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变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后,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 变更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事项经公司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将回购股份的用途变更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公司的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途的变更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项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1-018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徐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七届监事职务。辞职后,徐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徐刚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谨此向徐刚先生于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徐刚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徐刚先生将继续履行原职责直至新的监事就职为止。其辞职将自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张世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结束。

  监事会审查认为,该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程序合法合规,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因此同意提名该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张世杰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简历

  张世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先后担任公司文字秘书,秘书管理部经理,现任公司数据研究中心副总监。

  证券代码:603001                                 证券简称:奥康国际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零二一年四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本员工持股计划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系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奥康国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12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18,193,73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54%,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5.00元/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90,968,655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2018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13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份18,193,73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54%,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9.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10.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名单。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二、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符合岗位要求的能力标准,在本岗位业绩突出,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经董事会认同的在公司任职的以下人员: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核心骨干人员。

  以上符合条件的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0人,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加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自筹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968,655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90,968,655份。单个员工起始认购份数为5份(即认购金额为5.00元),单个员工必须认购5元的整数倍份额。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具体金额和股数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以员工持股计划缴款通知为准。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奥康国际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完成回购事项,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193,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回购最高价格12.3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9.51元/股,回购均价10.6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9,302.55万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购买股票价格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本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受让价格为5.00元/股,约为公司回购股份均价10.61元/股的47.13%。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骨干人员,上述人员把控着公司治理及战略方向或承担着重要工作。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人员的激励,可以真正提升参加对象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参加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统一,从而推动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5.00元/股,为了推动公司整体经营持续平稳、快速发展,维护股东利益,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及公司核心骨干人员对公司成长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对象合理的激励。以不损害公司利益为原则且充分考虑激励效果的基础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5.00元/股,作为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价格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四、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认可的方式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规模不超过18,193,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该标的股票的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参加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分配情况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出资19,000,000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0.89%;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认购总金额不超过71,968,655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79.11%,具体如下:

  ■

  注: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张世杰先生为公司监事,具体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生效。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王安先生和陈瑞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3.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参加对象与公司签署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协议书》所列示的份数为准。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指以不计算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则该解锁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按照规定返还持有人对应金额。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

  持有人只有在上一年度公司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以及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对应的比例(N)。

  若持有人实际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小于计划解锁数量,剩余超出部分的标的股票权益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按照规定返还持有人对应金额。

  第七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第八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一、持有人会议

  1.公司员工在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后即成为本计划的持有人,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内部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1)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

  (4)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8)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3.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指定人员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持有人会议应当推举两名持有人参加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员工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7.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持有人会议应有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2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出席方可举行。

  二、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2.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9)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7.代表员工持股计划3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管理委员会1/3以上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8.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3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9.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及议题;

  (4)发出通知的日期。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11.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所有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2.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3.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持有人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表决;

  (2)按份额比例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3)享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非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不得转让其持有本计划的份额;

  (2)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约定期限内出资;

  (3)按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4)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五、管理机构

  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视实施情况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提供咨询、管理等服务。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1.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30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2.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3.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权利的情况及持有人对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实际出资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的资产收益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享有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2.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3.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4.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是否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7.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8.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是否进行分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

  9.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持有人会议确定。

  10.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是否参与及具体参与方案。

  六、持有人权益处置

  1.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结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解锁对应比例的份额。若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标,当期股票卖出变现清算后退出,若公司卖出变现清算后有收益,则当期按本金退出部分*一定年化收益率+本金退出,若公司卖出变现清算后无收益,则按净值退出。

  2.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若出现重大过错,或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且其不再享有收益分配,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其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的金额退出,由管理委员会指定人员出资回购相应份额。

  3.员工离职(含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解除)

  (1)对于尚未解锁部分,按照其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的金额退出,由管理委员会指定人员出资回购相应份额。

  (2)对于当期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部分,需持有至当期股票卖出变现后清算退出,按持有比例对应分配金额退出;当期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部分,按照其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的金额退出。

  4.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丧失劳动能力、退岗、死亡或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时,其已实现收益的部分,由原持有人或其继承人继承并享有;对于尚未实现收益的部分,则不再享有,按照其原始出资金额与净值孰低的金额退出,由管理委员会指定人员出资回购相应份额。

  第十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公司于2021年5月底将标的股票18,193,731股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预测算,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时最近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7.36元/股作为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4,293.72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则预计2021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员工股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因此本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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