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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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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32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大连分行”)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大连辽渔医院及公司诉至法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大连中院现已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判决大连辽渔医院偿还广发银行大连分行借款本金47,882,542.22元及利息157,325元,恒康医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大连辽渔医院追偿。

  二、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4800万元,影响公司2020年度利润-4800万元。目前公司与大连辽渔医院、广发银行大连分行等相关方正在协商解决担保事项,该事项能否解决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有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案号(2020)辽02民初1209号】。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33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0年5月2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未来12个月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8,3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40)。

  近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县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康县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并已生效(合同编号:0271100105-2020年康县(保)字0001号-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公司”)向工行康县支行申请借款展期人民币9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7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06日

  注册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康县王坝独一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童天才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片剂、糖浆剂、颗粒剂、散剂、酒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口服液、合剂、丸剂(微丸)、滴丸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贴膏剂(凝胶膏剂)生产;中、藏药材种植、研究,高原生物开发、收购,中药饮片;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日化用品、生物制品销售;医疗投资管理;化工原料及产品,医药化工原料,医药中间体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独一味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所列独一味公司2019年财务数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县支行

  债务人: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保证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97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独一味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能够掌握其财务状况。公司为独一味公司向工行康县支行申请借款展期人民币97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满足独一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其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6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3.02%,实际担保余额为67117.74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4.55%。前期公司对大连辽渔医院(已出售)48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大连辽渔医院已逾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院已一审判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目前公司与大连辽渔医院等相关方正在协商解决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ST恒康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1-034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贷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债务逾期的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康县支行的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能按期归还银行贷款,截至2021年4月21日共发生了两笔贷款逾期,逾期贷款本金人民币6000万元。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由于贷款逾期,公司将面临支付因此产生的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增加了公司财务费用,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因债务逾期可能将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银行相关方沟通,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等方式。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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