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9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备查文件: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1-030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发行股份,每股价格为15元/股,发行股数55,333,3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29,999,995.00元(以下简称2012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30,290,333.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12月13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号《验资报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27,607,203.36元,补充流动资金300,209,661.82元,本年投入5,479,731.06元,资金余额95,974,308.46元。

  (二)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 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51,582,256.71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60,952,258.67元,本年项目投入74,049,593.57元,资金余额973,545,746.94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05年3月28日二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08年8月15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三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16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公字【2013】13号)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2年12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包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与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一)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2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的余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六届八次董事会、六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和2020年5月22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实施情况如下表:

  

  1、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2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实施情况如下表:

  ■

  2、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2016年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的实施情况如下表:

  ■

  三、2020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共进行了四次项目调整。一是2015年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1万元调整为49,9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000万元和节余募集资金22,021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期由两年延长至四年。二是2016年受宏观经济形势、能源结构调整影响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三是2017年重组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四是2019年根据市场、产品技术标准、环保要求的变化适时的对原设计流程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募投项目建设期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详见附表“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三)2012年及2016年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截至2012年12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3,723.2340万元。2013年1 月14 日,公司五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723.2340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3]000011号),截至2012 年12月13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723.234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2、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子公司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计人民币1,397.03万元。2017年6月21 日,公司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97.03万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2608号),截至2017 年5月31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1,397.0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认可意见,公司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27,607,203.36元,补充流动资金300,209,661.82元,本年投入5,479,731.06元,资金余额95,974,308.46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51,582,256.71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60,952,258.67元,本年项目投入74,049,593.57元,资金余额973,545,746.94元。其中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本年投入21,636,128.2元,累计投入56,509,333.60元。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本年投入15,180,896.05元,累计投入53,239,877.95元。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本年投入37,232,569.32元,累计投入37,232,569.32元。

  截止到2020年底,公司2016年的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已完成1项,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397.03万元;已开工3项,为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暂未投入项目1项,为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42000万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1年12月,截止目前,已使用募集资金5,323.98万元。随着近年来外贸车辆订货量的增多,为适应国际市场发展需求,公司在充分利用现有的核心技术和生产线的基础上,通过对现有部分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扩大,提高产能以满足外贸车辆生产需求,从而形成持续稳健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但由于近年来国内军品生产任务持续繁重,现有生产线生产负荷十分饱满,只能进行局部新增或改造设备,如现有生产线全面停产进行改造,将导致公司军品生产任务无法完成。因此该项目目前仅启动了部分设备的招标、实施工作,后续将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2)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48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4,337万元,自筹资金6,145万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1年12月。截止目前,已使用3,723.25万元。公司已全面启动设备该项目的招标实施工作,由于2020年受国内疫情影响,部分设备的招标和到货未按进度完成,造成项目资金支付率偏低,后续将加进设备的招标和组织到货,确保项目按进度完成建设。

  (3)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综合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36,35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5,940万元,自筹资金411万元,建设周期为2016年12月-2021年12月,截止目前,已使用5,650.93万元。该项目主要从节能减排、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安全技术改造等方面进行技术改造,其中精密铸造技术改造正在按进度组织进行建设,预计2021年12月完成建设硅溶胶精密铸造生产线建设;同时随着上级部门及内蒙地区对环保要求的不断加严,公司生产过程中的焊烟、油烟、喷漆、表面处理等较多方面无法满足环保要求,亟需开展环保治理,因此公司陆续开展了焊烟除尘、油烟除尘、喷漆线VOCs治理等环保项目的建设,还有部分生产工序的环保治理方案未完成论证,后续公司仍将持续开展环保项目的投入力度,以满足地方环保部门及上级部门的要求,确保公司绿色发展。

  (4)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

  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7,700万元,自筹资金7,300万元,建设周期2016年12月-2021年12月,截止目前,该项目暂未启动。由于公司4X4战术车产品市场一直未扩容,现有生产能力已足够满足生产任务,后续该项目将根据订货情况适时开展。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为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顺利推进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2017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五届三十九次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二)2018年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新型变速器系列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原拟投入募集资金23,100万元,环保及新能源配套设施生产建设项目15,440万元,合计拟投入募集资金38,540万元。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三)2018年公司调整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和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外贸车辆产业化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28,000万元增加至42,000万元,增加14,000万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由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1,400万元增加至35,940万元,增加24,540万元。上述两个项目合计增加募集资金投入38,540万元。综合技术改造项目和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金额不变,原计划自有资金投入部分由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所增加募集资金投入代替,综合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足的411万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项目的变更已经公司五届四十五次董事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

  (四)2019年4月,公司召开六届四次董事会和六届四次监事会和2019年5月22日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将“军贸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4×4轻型战术车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将“外贸车辆产业化建设项目”延长建设期3年,至2021年12月。

  (五)2019年8月23日,经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六届五次监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综合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3年,至2022年6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件:

  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2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016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1-031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名称:

  1、拟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将募投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21年6月延期至2022年6月。

  2、拟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节余562.95万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统筹资金安排,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本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的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已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年10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7号),批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含5,600万股)A股股票。2012年12月12日公司发行股份,每股价格为15元/股,发行股数55,333,33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29,999,995.00元(以下简称2012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30,290,333.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9,709,661.82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2年12月13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363号《验资报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2012年募集资金30,02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427,607,203.36元,本年投入5,479,731.06元,账户余额95,974,308.46元。

  (二)2016年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了《关于核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4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770,571股。2016年12月26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 147,503,78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3.2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9,999,998.04元(以下简称2016年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54,736,680.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95,263,317.66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12月26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6】001239号《验资报告》。截止2020年12月31日,2016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051,582,256.71元(含补充流动资金和支付对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60,952,258.67元,本年项目投入74,049,593.57元,资金余额973,545,746.94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

  二、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一)延期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由2021年6月延期至2022年6月。公司2012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共进行了四次项目调整。一是2015年将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由79,971万元调整为49,95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000万元和节余募集资金22,021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期由两年延长至四年。二是2016年受宏观经济形势、能源结构调整影响将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三是2017年重组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部分调整,新增包头北方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实施主体。四是2019年根据市场、产品技术标准、环保要求的变化适时的对原设计流程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将募投项目建设期由2018年12月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9,950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2,760.07万元,尚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7,189.28万元(不含利息)。

  (二)延期原因

  重载、快捷铁路货车技术改造项目受2020年疫情影响,部分设备供货厂商无法按计划完成设备供货,特别是进口数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受国外疫情影响无法按照计划推进,使该项目进度无法按预期目标完成。因此,拟将该项目建设周期由2021年6月延期至2022年6月。

  三、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能减排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97.03万元,2017年末该项目全部完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96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97.0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562.95万元(不含利息)。为了更科学、审慎、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拟将该项目节余资金562.95万元及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将本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统筹资金安排,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和表决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实际,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不会对公司其他募资资金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统筹资金安排,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规模和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中信证券关于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1-032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结果,公司拟对实施累计投票制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由原来的“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修改为“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必须实行累积投票制”

  附件: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章程修正案

  ■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2021-022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形式召开并形成决议。

  (四)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李志亮监事会主席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监事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与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32.34亿元,较上年同期126.81亿元增长4.3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亿元,较上年同期5.72亿元增长14.70%。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投资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5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在确保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力争通过投资获得高于同期存款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理财产品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并表子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35亿元与兵工财务公司共同投资流动性好、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包含在公司52亿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内。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购买其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计未来将会对公司投资收益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购买其理财产品不会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发生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发生情况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不会对公司其他募资资金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统筹资金安排,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4月8日发布的《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 2021-025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5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交易风险: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0,000万元(含本数)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的保本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一、 交易目的及交易概述

  (一) 交易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提升资金管理集中度,公司拟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5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本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预计在520,000万元人民币限额内,根据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择机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的理财产品,优先选择银行的结构性存款进行操作,以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作为补充。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水平合理的理财产品作为标的。

  (四)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并予以披露。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金融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金融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二、本次投资理财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提升资金管理集中度,公司拟使用总额最高不超过5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二)额度有效期

  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国有及央企独资或控股的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科目列示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作为银行存款进行管理,在“银行存款”列示,取得的利息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列示。对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在“其他货币资金”列示,取得的收益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列示;其他券商理财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2021年一季度末,公司自有资金理财金额35.85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9.28%。

  (二)交易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计未来将会对公司投资收益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五、投资风险分析提示

  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六、该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相关意见如下:

  (一)监事会意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5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是在确保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力争通过投资获得高于同期存款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含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 2021-026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与兵工财务公司共同投资流动性好、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理财产品。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额度5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内进行。

  ●交易风险:本次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关联方理财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金融机构的保本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目的及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与兵工财务公司共同投资流动性好、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理财产品。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额度5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内进行。

  兵工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同类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1年,公司预计在350,000万元人民币限额内根据资金暂时闲置期限的情况与兵工财务公司择机共同投资理财产品,优先选择银行的结构性存款进行操作,以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作为补充。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收益水平合理的理财产品作为标的。

  (四)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止损措施并予以披露;

  2、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总会计师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金融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金融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通过建立台账对公司投资理财情况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江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注册资本:63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贷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金融租赁;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83.70亿元,资产净额为137.16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3.64亿元,净利润为5.98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三、投资理财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一)投资额度

  在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50,000万元人民币与兵工财务公司共同投资流动性好、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额度5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内进行。

  (二)额度有效期

  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具体投资理财方案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等。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兵工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已对关联方兵工财务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及科目列示

  公司对可实现保本固定收益的结构性存款,作为银行存款进行管理,在“银行存款”列示,取得的利息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列示。对可通过SPPI现金流测试的券商理财产品在“其他货币资金”列示,取得的收益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列示;其他券商理财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列示。

  公司是在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积极对资金进行管理,以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理财业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

  2021年一季度末,公司自有资金理财金额35.85亿元,占公司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9.28%。其中,与兵工财务公司共同投资理财金额为0元。

  (二)交易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计未来将会对公司投资收益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正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

  六、投资风险分析提示

  投资的理财产品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风险,从而可能对委托资产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和六届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理财产品议案》,其中关联董事李全文、魏晋忠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认真查阅和审核了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基于独立判断,认为本项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能够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一致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本投资风险低、安全性高,且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额在上述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总额度内进行。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货币资金的管理效率和收益水平,风险可控,投资收益较为可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召集、召开审议本议案的会议程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了回避原则。因此,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流动性好、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理财产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其独立性。本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与兵工财务公司共同投资理财(含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曾使用自有资金与兵工财务公司共同投资理财(含结构性存款)。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 2021-027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董事李全文先生、魏晋忠先生在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上回避了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影响。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全文先生、魏晋忠先生回避了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经审议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和对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该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一致同意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情况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开河

  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坦克装甲车辆、火炮、火箭炮、火箭弹、导弹、炮弹、枪弹、炸弹、航空炸弹、深水炸弹、引信、火工品、火炸药、推进剂、战斗部、火控指控设备、单兵武器、民用枪支弹药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国有资产投资及经营管理;夜视器材、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工程爆破与防化器材及模拟训练器材、车辆、仪器仪表、消防器材、环保设备、工程与建筑机械、信息与通讯设备、化工材料(危险品除外)、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程建筑材料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设备维修;民用爆破器材企业的投资管理;货物仓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监理;设备安装;国内展览;种殖业、养殖业经营;农副产品深加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最终控股股东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3,991,352万元,净资产为17,853,949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49,002,216万元,净利润为1,520,125万元(未经审计)。

  (二)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全文

  注册地:包头市青山区民主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坦克装甲车辆及轮式装甲车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械制造,汽车和专用汽车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铁路车辆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工程机械整车及零配件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发动机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冶炼冲锻工具制造,计算机软件、集装箱配件、金属制品、非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氧气制品设计、销售;机械制造;汽车、铁路车辆及工程机械设计、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抽油杆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汽车、铁路车辆、工程机械、抽油杆、抽油管、接箍管、发动机等产品零部件,本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检测和校准技术服务;普通货运(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氮气制品、氩气制品、二氧化碳制品生产、销售(以上三项凭资质证经营);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050,655万元,净资产951,481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616,323万元,利润总额79,880万元(未经审计)。

  (三)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江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南街19号

  注册资本:317,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贷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金融租赁;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成员单位开展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及即期结售汇业务(包括自身结售汇业务和对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583.70亿元,资产净额为137.16亿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13.64亿元,净利润为5.98亿元(未经审计数据)。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若交易的产品和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方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与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六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