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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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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3、本行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现场出席董事9人,叶建芳董事、兰奇董事通过视频的方式接入,委托出席董事1人,张姝董事委托闵文军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本行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33,33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元(含税),2020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本行董事长王兰凤女士、行长赵琨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洁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徐峰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6、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沭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泗阳东吴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宿豫东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7、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国内会计准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9、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年度报告全文,本行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详见《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管理的相关内容。

  10、本年度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千元为单位,可能因四舍五入而存在尾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行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本集团于2019年7月发行A股,因此在计算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和“加权平均净资产”已考虑A股增加因素的影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是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4)补充财务指标

  ■

  注:1、上述监管指标中,资本充足率指标、存贷款比例、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拨贷比、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总资产收益率、成本收入比、资产负债率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计算,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覆盖率为上报监管部门合并口径数据,正常类贷款迁徙率、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可疑类贷款迁徙率为上报监管部门母公司口径数据。

  2、根据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财会〔2021〕2号文件要求,信用卡分期收入计入利息收入,为使同期数据可比调整了2018、2019年度的净利差及净利息收益率。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报告期末,本行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经济,全球动荡源和风险点显著增多,国内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形势复杂严峻。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市场冲击以及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全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党中央“六稳”、“六保”政策,坚持“稳中求进、进中调优、深融区域”的工作主基调,以服务区域实体经济、服务民生消费为战略目标,紧盯 “客户体验友好、合规风控有效、数据驱动转型、特色专营突破、精准管理赋能”的战略制高点,合理控制负债成本,精细管控经营开支,强化全员内控管理,加大风险资产化解与处置力度,全面完成三年战略规划指标。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质量向好,战略转型坚定,品牌形象提升,保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态势,夺取了防疫抗疫和稳健经营双胜利。

  1、经营业绩稳健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880.6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45.97亿元,增幅12.98%;吸收存款2,501.0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79.95亿元,增幅12.60%;发放贷款及垫款1,810.3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257.08亿元,增幅16.55%。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03.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40亿元,增幅9.97%;实现净利润27.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亿元,增幅4.4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99亿元,增幅4.00%。

  2、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资产方面,本集团继续回归贷款主业,精准服务实体经济,总贷款占总资产比重46.65%,较上年提升1.43个百分点。信贷结构不断优化,对公政信类业务占比下降,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占比均低于贷款集中度上限。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以及农、林、牧、渔业贷款较上年末增幅均高于贷款平均增幅。负债方面,积极拓展负债来源,保持存款增长稳定的同时,综合运用多种负债工具,获得MLF资格,申请再贷款、MLF低成本资金超过190亿元。报告期内,苏州银行成功发行15亿元双创债和45亿元二级资本债,苏州金融租赁成功发行15亿元金融债。

  3、非息收入凸显亮点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9.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1亿元,增幅32.45%,占营业收入比重同比提升1.55个百分点,其中零售代理业务、代客理财业务、债券承销业务表现突出,代客理财业务、债券承销业务中收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09%、156%。本集团不断完善中间业务服务功能,积极争取托管、承销等各类业务资质,精准对接客户服务需求,定制开发服务产品,持续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多样性。

  4、投入产出效率提升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关注人力费用、固定费用及变动费用的使用情况,加大投入产出分析力度,深挖费用压降空间,实施预算专项管控、科学规划网点建设,探索银行数字化转型创新,节约刚性成本支出,科学论证科技项目投入的必要性,合理压降成本支出。报告期内,业务及管理费30.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幅3.14%。成本收入比为29.74%,较上年末下降1.94个百分点。

  5、风险防控积极有效

  本集团牢牢践行“风控有效”的工作思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质量“两手抓”、表内资产和表外资产风控“两手硬”,全行资产质量实现了持续向好。报告期内,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38.63亿元,其中贷款减值损失30.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54亿元,增幅39.76%,风险抵补能力进一步增强。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不良贷款率为1.38 %,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91.74 %,较上年末增加67.67个百分点;拨贷比4.02 %,较上年末增加0.60个百分点。各项经营指标表现良好,风险抵御能力稳步提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变动幅度在30%以上的主要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及其主要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采用了财政部于2017年7月发布的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该准则的首次执行日为2020年1月1日。该准则的执行对本集团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兰凤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25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监事8人,实际出席监事7人,委托出席监事1人,韩燕监事委托孟卫元监事表决。会议由杨建清监事长主持,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和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和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顾春浩先生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顾春浩先生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股东监事候选人。顾春浩先生简历如下:

  顾春浩先生,197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历任张家港市东沙镇财政所会计、兆丰镇财政所会计、乐余镇财政所会计、总预算会计、结算中心副主任、张家港市财政局农财科副科长、张家港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等职。现任张家港市直属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顾春浩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章程中不得担任本行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顾春浩先生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冬华先生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冬华先生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的外部监事候选人。陈冬华先生简历如下:

  陈冬华先生,1975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系研究助理、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南京大学会计系博士生项目主任、主任助理。现任南京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副院长、南京大学商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南京大学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研究员。

  陈冬华先生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章程中不得担任本行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冬华先生与本行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行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5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强化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的关联交易管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规定,本行对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该预计额度及交易内容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或未来业务拓展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的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主要是本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授信、资产转移、提供服务等业务事项。

  根据原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授信是指本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贷款(含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本行或本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其中,本行应当按照穿透原则确认债务人。资产转移是指本行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的买卖、信贷资产的买卖以及抵债资产的接收和处置等。提供服务是指本行的自用动产与不动产的租赁,向本行提供信用增值、信用评估、资产评估、审计、法律、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等服务,委托或受托销售。

  二、预计额度基本情况

  预计额度有效期为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预计额度内,由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对其授权范围内对关联方及其关联体的具体申请额度进行审批,预计额度在关联方及其关联体之间可调剂。

  2021年,本行对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分为授信类和非授信类,业务类型及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一)授信类

  1、关联方(法人及关联体)预计额度情况

  ■

  注1: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在2020年度预计额度之内获批96500万元授信额度,2020年末,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确认为我行关联方,故上述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2020年审批额度包括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2月的获批额度65,000万元。

  注2:2020年,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获批金额278,000万元,其中授信额度276,000万元,服务类等非授信额度2,000万元。

  2、关联方(商业银行)预计额度情况

  根据原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含商业银行。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于关联方认定的有关条款中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属于关联方认定范畴。因此本行将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商业银行进行交易额度的预计。

  ■

  3、关联方(担保公司)预计额度情况

  ■

  注1: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原名苏州市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5亿元,其中担保额度6亿元,分离式保函额度9亿元。该6亿元担保额度用于为公司授信客户提供担保的限额;该9亿元分离式保函额度纳入上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的授信额度内。

  注2:对苏州国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预计额度14.5亿元,其中担保额度9.5亿元,分离式保函额度5亿元。该9.5亿元担保额度用于为公司授信客户提供担保的限额;该5亿元分离式保函额度纳入上述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体的授信额度内。

  4、关联自然人预计额度情况

  2021年,本行对关联自然人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20,000万元,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

  5、授信类交易预计额度合计

  综上,本行与关联法人(不含商业银行和担保公司)及关联自然人授信类交易预计额度合计为1,713,146.45万元。

  6、关联集中度情况

  按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我行关联方不包括商业银行。根据上述预计情况,我行2021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各项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我行对所有关联方预计授信金额合计171.31亿元,占2020年末资本净额381.62亿元的44.89%,占比未超过50%的监管限额要求。我行关联方预计授信最大集团客户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集团预计授信金额为40亿元,占2020年末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0.48%,占比未超过15%的监管限额要求。关联方预计授信最大单一客户为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金额为33亿元,占2020年末资本净额的8.65%,占比未超过10%的监管限额要求。

  最大集团客户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金额为40亿元,占2020年末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3.18%,占比未超过单一非同业集团20%和单一非同业客户15%的监管限额要求。关联方预计授信最大单一客户为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授信金额为33亿元,占2020年末一级资本净额的比例为10.87%,占比未超过同业25%的监管限额要求。

  (二)非授信类

  证券代码:002966             证券简称:苏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1-023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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