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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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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4,420,195.33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421,557,349.00元。按母公司的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42,155,734.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52,229,187.97元,减去2019年度现金分红103,225,148.4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428,405,653.67元。

  公司2020年度拟进行现金分配,以2020年末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37,633,531.20元(含税)。

  2020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仍以水泥和医药为主,以健康品、国际贸易、物流、电缆等业务为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归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公司主要产品为水泥、药品两大类,水泥产品是一种重要的建筑材料,广泛应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基础设施及房屋等的建设。公司的药品已形成抗生素类、心脑血管类、抗抑郁类三大产品线,并向抗肿瘤药物、婴幼儿用药方向发展,目前主要产品有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门冬氨酸氨氯地平片、盐酸帕罗西汀片、醋氯芬酸缓释片、玻璃酸钠滴眼液等。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相对多元化的产业布局,以战略管控为主导,通过运营管控、战略管控、财务管控相结合的管控模式,确保下属子公司平稳、有序、安全地运行。公司总部作为战略决策和投资决策中心,追求总体战略控制和协同效应的培育;同时按照业务、区域的不同分别设立子公司,由各子公司负责各业务板块的运营。

  公司的水泥业务主要分布在湖北、云南、贵州、浙江。报告期,贵州尖峰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异地技改项目(带余热发电)建成投产,扩大了公司的水泥业务。大冶尖峰、云南尖峰、贵州尖峰三家控股子公司各自拥有一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开展水泥、熟料、骨料的生产和销售;公司还通过参股南方尖峰、南方水泥等水泥企业,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报告期,公司出售了广西虎鹰股权,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公司各水泥企业坚持“成本领先”战略,通过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工艺革新、设备更新以提升劳动生产率,控制生产成本,同时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针对各区域市场特点制订竞争策略,以直销和代理两种销售模式,积极开拓水泥销售市场。

  公司的医药业务包括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主要由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来组织运营。尖峰药业在浙江金华拥有金西、秋滨、临江三个医药制造基地。尖峰药业药品生产严格按照GMP的要求进行,从原料采购、设备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监督检验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医药商业包括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销售收入主要来自金华医药和尖峰大药房,区域内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是其主要客户群。子公司上海北卡目前主要产品为农药和医药化工中间体,并向医药原料药发展,与国内制药企业建立中间体业务的长期合作关系,并对接欧美、东南亚等主要市场,与战略客户开展新药研发合作及医药中间体的CDMO定制服务,报告期,上海北卡对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望制药有限公司和安徽尖峰北卡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吸收合并,资源进一步整合。

  公司的健康品业务主要有植物提取物、中药饮片、膳食补充剂、保健食品等,由尖峰健康和天津尖峰、天津弗兰德三家子公司组织运营。尖峰健康主要有保健品、植物提取、中药饮片三大业务。天津尖峰主要产品有葡萄籽提取物、人参提取物、苹果提取物等花青素、多酚、果蔬粉等系列产品;公司的质量体系完善,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出口食品备案证明;公司天然植物提取物主要为国内外的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行业的广大用户提供原料产品。天津弗兰德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实现由药用辅料向功能食品转型。

  (三)报告期主要业务的行业情况

  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国水泥行业运行受到短期较大影响,但全年行业运行总体平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全年规模以上水泥企业实现水泥总产量23.76亿吨,同比增长1.6%;据国家工信部统计,2020年全国水泥主营业务收入9,960亿元,同比下降2.2%,利润总额1833亿元,同比下降2.1%。

  2020年,我国医药行业增速继续下滑,全年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857.3亿元,同比增长4.5%,增速下降近3个点;利润总额3,506.7亿元,同比增长12.8%(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目前我国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医联体建设稳步推进;“互联网+医疗”政策出台,院外市场备受关;“带量采购”已成为药品集采的新原则,降价效果显著;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继续改革,医药代表备案等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医药行业进一步规范。国家鼓励创新、提高质量、降低费用、惠及民生、提高医药行业全球竞争力的思路非常明确,医药行业未来发展空间将属于创新能力强、有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47亿元,同比下降8.46%,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5.84亿元,同比下降19.36%。截至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63.43亿元,同比增长15.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4.36亿元,同比增长17.06%。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的两家全资子公司安徽众望制药有限公司和安徽尖峰北卡药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吸收合并,合并后公司名称为安徽众望制药有限公司(2020年7月更名为安徽新尖峰北卡药业有限公司),该合并已于2020年6月完成工商变更相关手续。除此之外,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1-005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2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1年4月13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1年4月24日,本次董事会会议在浙江省金华市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并表决。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蒋晓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1-007)。

  该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我们同意公司以2020年末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37,633,531.20元(含税)。2020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该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临2021-008)。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1-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了2020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根据《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2020年度提取中长期激励基金1849.7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28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提供网络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1-010)。

  9、通过了《项目跟投管理办法》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蒋晓萌先生、虞建红先生、黄金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项目跟投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平均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拟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及专家董事津贴至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临2021-011)。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通过了《关于受让金华银行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现持有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银行”)4,875.81万股。本次同意公司出资9621.36万元,以2.94元/股的价格受让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所持有的金华银行股权3,272.57万股,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华银行8,148.38万股。该股权受让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3、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4、通过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报告。

  15、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其他独立意见: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4、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6、2020年度《中长期激励基金计提方案》;9、《项目跟投管理办法》;10、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五项决议都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董事会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附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1-006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2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2021年4月13日,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2021年4月24日,本次监事会会议在浙江省金华市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5名,全部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有效表决票数5票。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赐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认为该报告全面地反映了2020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客观真实,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未发现公司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决策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预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监事会认为: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议经审议与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相关附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1-007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2020年度不派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简要说明:目前,公司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2021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尖峰药业金西生产基地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项目;新尖峰北卡(原安徽众望)二期技改项目;新北卡化学技术改造项目等在建项目的建设改造。此外,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有多个新药在研发的各个阶段,抗肿瘤新药DPT和JFAN-1001已进入临床阶段,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浙江尔婴、尖峰亦恩将进一步加大产品研发和引进力度,需增加研发投入。并且,公司还将继续寻求水泥、医药的其他发展项目。上述业务的开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4,420,195.33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421,557,349.00元。按母公司的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42,155,734.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52,229,187.97元,减去2019年度现金分红103,225,148.4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428,405,653.67元。

  公司2020年度拟进行现金分配,以2020年末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37,633,531.20元(含税)。

  2020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说明

  为兼顾股东短期收益及公司长期发展,保持分红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董事会提出了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4,420,195.33元,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总额为137,633,531.2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3.55%,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目前,公司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2021年公司将继续推进尖峰药业金西生产基地年产20亿片固体制剂项目;新尖峰北卡(原安徽众望)二期技改项目;新北卡化学技术改造项目等在建项目的建设改造。此外,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有多个新药在研发的各个阶段,抗肿瘤新药DPT和JFAN-1001已进入临床阶段,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浙江尔婴、尖峰亦恩将进一步加大产品研发和引进力度,需增加研发投入。并且,公司还将继续寻求水泥、医药的其他发展项目。上述业务的开展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将该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同意公司以2020年末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37,633,531.20元(含税)。2020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该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而制定。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公司现有五名监事,全体监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天赐先生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客观真实,决策程序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未发现公司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决策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天健拟收取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该笔费用参照有关规定,以业务量为衡量标准,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该所谈判为准。审计期间的食、宿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该所在接受聘请并在公司2020会计年度结束后,按照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按与本委员会商定的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提供书面的《2020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查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聘请该所为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所对公司的情况熟悉了解并工作严谨,决定向董事会推荐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接受聘请并在公司2020会计年度结束后,按照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按与本委员会商定的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提供书面的《2020年度审计计划》;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计监督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该所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聘请该所为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该所对公司的情况熟悉了解并工作严谨。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声明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1-009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拟设定融资担保额度:设定融资担保额度5.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注册资本29853万元,其中:本公司占99.16%,注册地址:浙江金华市婺城区白汤下线高畈段58号X02幢办公质检楼二楼,主要经营:药品研发与生产(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进口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料;进口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2、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北卡”),注册资本2275.93万元,其中:本公司的子公司尖峰药业占61.48%,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申港路3802号21幢,主要经营:农药批发;农药零售;生物技术、医药和化学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化肥、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批发零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上海北卡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安徽新北卡化学有限公司、安徽新尖峰北卡药业有限公司。

  3、贵州黄平尖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尖峰”),注册资本15000万元,本公司占100%,注册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谷陇工业园区,主要经营:研发、生产、销售水泥制品及工艺设备。普通硅酸盐水泥、熟料及商品砼、水泥制品、石灰石、人工砂、碎石、骨料的制造销售。

  4、浙江尖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国贸”),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93.33%、尖峰药业占6.67%,注册地址:浙江金东经济开发区常春西路88号,主要经营: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无需前置审批的货物与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站(场)经营;食品经营;医药中间体、制药设备等销售及网上销售;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商务咨询服务活动;开展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三、上述子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四、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对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及担保,设定如下额度:

  ■

  同意上海北卡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其下属各全资子公司共同使用上述额度。

  2、尖峰国贸是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指定交割仓库,并且正在申请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期货交割仓库资质,根据各交易所的要求,需要本公司提供保函,对尖峰国贸开展的期货交割仓库仓储业务提供担保。另外,尖峰国贸从事经铁路运输的仓储物流业务,根据铁路部门相关规定,需要本公司提供保函,为尖峰国贸从铁路提货提供担保。

  尖峰国贸开展期货交割仓库业务,为期货合约履行实物交割提供交割仓库仓储服务并收取费用,能扩大业务、增加收入,同时能提高品牌知名度,提升运作管理水平。由于期货仓单的注册量受期货的品种、行情、交易活跃度以及现货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影响,故无法提前确定该项担保的总额。2020年尖峰国贸为大连商品交易所的PVC/PP期货提供了期货交割仓库服务,注册的期货仓单共17270吨,货值约1.1亿元;为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棉纱期货提供了期货交割仓库服务,注册的期货仓单共2620吨,货值约0.5亿元。

  为了保障尖峰国贸顺利开展期货交割仓库和铁路仓储物流业务,拟同意为尖峰国贸的期货交割仓库业务及尖峰国贸从铁路提货出具保函,提供担保。

  在设定额度内的金融机构借款及担保事宜均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决定执行。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被担保公司都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董事会同意以上的担保。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被担保公司都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能有效控制担保风险,该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末经审计的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的3.16%,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公告刊登于2021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27日,上午 8:30—12:3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董事会办公室306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一)、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上述授权委托书原件应至少在2021年5月27日下午17:00前送交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人:朱坚卫、余果

  联系电话:0579-82320582、0579-82324699

  传真:0579-82320582、0579-82324699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尖峰大厦306室。

  邮编:321000

  2、本次大会现场会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尖峰集团十一届2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21-011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4月24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集团”或“本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公司现有九名董事,全体董事亲自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蒋晓萌董事长主持,经审议与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平均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拟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及专家董事津贴至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就次事项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调整独立董事津贴。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668                                             公司简称:尖峰集团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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