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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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65,972.58元。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8,250,875.03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0,408,018.41元。鉴于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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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
(1)铝加工和贸易业务
宁波富邦的主业属于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行业,是一家专业生产工业铝型材的区域性铝业深加工企业,兼营铝铸棒产品等贸易业务。下属企业包括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等。
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工业铝型材的企业,年生产能力 1 万吨以上,拥有全套熔炼、挤压、氧化生产线,包括 1630 吨、1250 吨、800 吨、500 吨共四条挤压生产线。公司的产品规格品种超过 4000 多种,主要包括幕墙型材,旅游用品系列型材、手电筒系列型材、电动工具系列型材等。受限于生产设备老化、产品结构传统,铝型材产量及销量属于中小规模水平。
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销售工业铝铸棒等金属原材料的内贸企业。其经营模式为根据本土市场需求,向长期业务合作单位河南洛阳万基特种铝合金有限公司等批量采购铝铸棒商品,再转向本地中小企业分销。销售定价原则为:以货到当日上海长江有色网公布的现货市场国产铝锭最高价和最低价的算术平均价作为铝锭基价,再按物流成本加上相应的加工费予以定价。
(2)体育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以控股子公司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为依托开展体育业务。常奥体育作为体育产业运营商,专业从事体育赛事的组织运营和职业体育俱乐部的运营管理等,其主要业务按体育项目分为马拉松赛事业务、足球赛事及职业足球俱乐部运营管理业务、职业电竞俱乐部运营管理业务和其他赛事业务。
2、公司业务主要经营模式
(1)铝加工业务经营模式
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方式进行商品定价,采取“直销+经销”的销售模式拓展市场,其中铝锭价格主要根据上海长江有色金属网铝价对应确定。经营过程中贯彻以销定产原则,由生产部门根据订单需求组织后续生产。公司通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合理数量的库存备货,以备连续生产和周转需要。
(2)体育业务经营模式
马拉松赛事业务:常奥体育作为专业的赛事运营机构,通过赛事运营获得报名费收入、承办收入、赞助收入等。
足球赛事及职业足球俱乐部运营管理业务:职业足球俱乐部运营管理业务中,主要为昆山足球俱乐部提供专业的服务体系,构建规范制度;聘请高水平的足球俱乐部教练和训练、营养、康复、医疗团队,提供日常运营管理服务;负责球队日常竞赛训练,开展球员经纪,建设青训体系;提供训练基地设计规划咨询、品牌推广咨询等全面的专业服务等,由此常奥体育获得运营管理收入。足球赛事方面,主要为邀请国际知名足球俱乐部来华举办商业赛事并获得运营收入。
职业电竞俱乐部运营管理业务:常奥体育组织投入资金、场所运营职业电竞俱乐部,参与职业电竞比赛获得赛事奖金和联盟分成;持续维护公共关系,获得粉丝及受众,提升俱乐部的品牌价值,获得商务赞助推广收入;通过系统的选拔机制和定制化的培训管理获得队员转会收入等。
3、行业情况说明
(1)铝加工和贸易行业情况
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初期铝加工行业经受了较为严峻的考验,广大中小铝材企业普遍面临营业收入减少,物流运输受限,人力、原材料成本倒挂等生产经营困难,但期间铝型材行业受益于生产口罩机及相关设备需要产量并没有明显减少。后期随着汽车板块和包装电子等领域需求逐步回升,拉动了整个铝材行业的回暖。纵观全年铝锭价格波动剧烈,其中3月份铝锭价断崖式下跌,月中跌破12000元;4月份由于国内疫情得到了很大的控制,铝锭价开始缓慢上升;从11月开始铝锭价格猛涨,到12月每吨单价突破17000元,导致很多客户都持观望态度,不敢轻易下订单。同时我们看到,我国铝加工行业面对环保政策压力、贸易摩擦不断等问题,正加快转型升级从“量”往“质”的方向发展。但公司的铝型材加工和铝材贸易业务受限于自身组织结构和技术实力的困扰,预计现有产业的发展瓶颈和规模一时难以突破,且面临业务不断萎缩的市场风险。
(2)体育行业情况
近年来我国体育产业总体规模稳定增长。但2020年随着新冠疫情逐步发酵,中国足球、篮球、排球等职业联赛延期举行,大众健身房体育馆等体育场所挂牌歇业、马拉松等群众赛事按下暂停键,突如其来的疫情让整个体育行业遭受到了严重冲击,对常奥体育的业务开展同样影响较大,新冠疫情之下体育产业的未来发展不确定性大大增加。
马拉松赛事业务:
受疫情影响,全国马拉松赛事2020年2-9月基本处于停摆状态。下半年随着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国家逐步有序放开马拉松赛事举办,但与疫情前相比在赛事规模、赛事数量上仍有很大差距。虽然在国内疫情控制下马拉松业务有所恢复,但疫情影响或仍将在一定期间内持续,若疫情反复则预计马拉松等大众赛事存在再次停赛的可能。
足球赛事及职业足球俱乐部运营管理业务:
2019 年常奥体育全面承接了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昆山足球俱乐部的运营管理工作。在常奥体育专业的运营管理下,2020年昆山FC以递补身份升入中甲联赛,并在赛会制运作模式下的中甲联赛中取得季军成绩。但由于疫情原因,全年没有举办商业足球赛事。
职业电竞俱乐部运营管理业务:
电竞俱乐部设立王者荣耀、和平精英、王者模拟战三个分部,拥有王者荣耀职业联赛(KPL)固定参赛席位(目前共有16席)。 随着电竞主场化城市化逐步推进,本报告期内Hero久竞已落户南京主场并更名为南京Hero久竞,成为联盟首批代表城市的职业电竞队伍。由于疫情之下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南京Hero久竞在电竞行业的赞助收入减少, 全年KPL联赛成绩起伏较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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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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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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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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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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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6%;归母净利润-606.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5.44%。其中,贸易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49亿元,同比增长2.35%;实现利润总额134.68万元,同比下降13.33%。铝型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903.83万元,同比增长1.09%;实现营业利润77.96万元,同比增长46.27%。常奥体育实现销售收入1.01亿元,其中足球板块收入5,267.56万元,同比增长78.33%;马拉松板块收入2,077.77万元,同比下降39.45%;电竞板块收入2,657.66万元,同比下降11.54%。全年实现净利润2,171.15万元,归母净利润为2,079.68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第十一节“五、41.(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内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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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2021-025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4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光大银行“光银现金A”、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无固定期限。在产品开放期内,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可根据自身资金使用需求情况随时认购、赎回。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贸易公司拟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贸易公司5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贸易公司利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贸易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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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对委托理财操作规则、风险控制等做了相应规定,以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管理与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内容
2021年4月26日,贸易公司使用部分临时闲置资金购买了光大银行“光银现金A”理财产品、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1、“光银现金A”理财产品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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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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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力求对委托理财严格把关,谨慎决策。1、在上述额度内,公司财务部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具体理财产品计划,对其收益性和风险性进行分析,并结合公司全资子公司闲置资金情况,自下而上提出购买理财产品方案。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委托理财品种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等高风险品种的投资。同时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负责对所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日常监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核查。(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贸易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购买理财产品过程中在原授权额度2500万元基础上利用临时闲置资金超额购买了900万元短期理财产品,已及时赎回本金并收回相应收益。公司将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在此谨向广大中小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光大银行(601818)、兴业银行(601166)均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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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利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临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较小,收益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贸易公司在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灵活适量开展临时闲置资金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其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10,480.12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8.17%,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3.83%,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在不影响其正常经营需要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25,000 万元(其中贸易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具体投资理财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已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开展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贸易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临时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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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2021-022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方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
●本次担保金额: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公司担保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方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炜先生、宋凌杰先生、魏会兵先生、宋令波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富邦控股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适时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现本着互利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公司与控股股东方拟互为提供担保,其中公司为富邦控股及其全资(控股)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同时控股股东方对公司因自身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对等额度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富邦控股需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长春路2号4、5楼
法定代表人:宋汉平
注册资本:贰亿柒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实业投资、商业实业投资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富邦控股资产总额219.34亿元,负债总额150.36亿元,净资产额68.98亿元,营业收入90.85亿元,净利润5.54亿元(以上数据为未经审计)。
富邦控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37.25%股权。
三、《互为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富邦控股同意公司在向金融机构借款时,为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按照对等互利的原则,公司同意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相应为控股股东方(包括其指定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时提供信用担保。
2、协议一方为另一方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的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互保协议涉及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限度及期限内,双方根据各自所需相互提供担保。
3、如协议一方要求另一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授权方可实施,以保证担保真实可行。
4、担保方的保证期限具体根据每一笔借款合同分别约定,保证期间至该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富邦控股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同时为提升自身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需要富邦控股继续提供资金和信贷等方面的支持。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富邦控股一直以来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为满足公司持续经营需要对公司进行资金支持,且长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其融资及偿债能力较强,资信状况良好;有关担保事项为互为提供担保方式,其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3、《互为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2021-023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富邦”)于2021 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日修订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1 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按照要求,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二)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2、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据此,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 2021 年一季度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8证券简称:宁波富邦公告编号:临2021-024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3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31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66号兴宁路富邦广场B座15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31日
至2021年5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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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4月27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方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方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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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单位)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个人)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66号富邦广场B座15楼
邮编:315040
电话:0574-87410500 87410501
传真:0574-87410510
联系人:魏会兵 岳峰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 临2021-018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4月23日上午在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66号富邦广场B座15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炜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6名,宋凌杰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魏会兵董事代为履行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65,972.58元。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8,250,875.03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0,408,018.41元。鉴于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7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名,反对0名,弃权0名。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十、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陶婷婷女士、许彬先生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现提名岳培青先生、许海良为公司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7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拟继续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1、向兴业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3、向工商银行宁波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4、向华夏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5、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6、向中国银行海曙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公司2021年度拟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6000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并提请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融资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同意在具体经办过程中视需要签署与上述各项融资相应的董事会决议,将不再就以上授信范围内的融资事项专门召开董事会会议。
表决结果:赞成7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方互为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与控股股东方互为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陈炜、宋凌杰、魏会兵、宋令波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名,反对0名,弃权0名。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宁波富邦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7名,反对0名,弃权0名。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岳培青:男,1961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宁波市煤气公司主办会计、财务副科长;宁波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会计;浙江南光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许海良:男,1965年2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宁波双圆不锈钢厂技术科科长、厂长;宁波双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东方线材制品总厂常务副厂长;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1-019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4月23日上午在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66号富邦广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屠敏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现场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为该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为该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名,弃权0名,反对0名。
以上第1-5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1-020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2020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0年度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1170.77万元,相关情况如下:
一、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坏账准备情况说明
1、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20年度拟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34.68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7.19万元。
2、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情况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单位:元
■
(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商誉减值计提依据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商誉减值计提原因
鉴于新冠疫情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奥体育”)业务的现实影响以及可能对体育产业产生的长远冲击,继续通过体育产业转型在战略上不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且当前疫情背景下双方在经营理念、后续发展战略等方面存有分歧,经充分探讨仍较难达成完全一致。2021年4月5日,公司与常州叁零柒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灿星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苏省大运河(常州)文化旅游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常州青枫云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常州市九久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江苏常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合计1.29亿元的价格向上述各方转让公司持有的常奥体育51.38%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常奥体育股权。2021年4月22日,该股权转让协议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以上述股权交易价格对常奥体育相关资产组组合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了确认,需计提相应的商誉减值准备。
3、商誉减值准备计提金额情况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年度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其中计入信用减值损失227.49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943.28万元,合计1170.77万元,并相应减少了公司2020年度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有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该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情况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1-021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45万元,审计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及423家挂牌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7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潘舜乔
潘舜乔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601882)、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68)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罗鹏雄
罗鹏雄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68)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林伟
林伟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600857)、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170)、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170)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3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0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45万元,与2020年审计费用相同。
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在对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公司审计要求,因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具备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业务提供服务。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0768 公司简称:宁波富邦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