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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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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0年,公司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收购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20年11月13日完成资产交割。受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变化。重组前,公司主要从事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销售等业务,重组后,公司主营业务拓展到农业综合服务、汽车商贸服务和医药生产销售等,构建起服务城乡人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是“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城乡新消费行业的引领者,是全国供销社系统城乡商贸服务业龙头企业。

  (1)农业综合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惠多利、浙农爱普、浙农金泰、石原金牛等公司负责运营。农业综合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国内外优质化肥、农药厂商资源,通过股权、业务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构建集成化服务分销网络,代理经销优质高效农资商品,向基层经销商、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提供全程化综合服务。

  农业综合服务是公司传统主营业务,公司构筑了面向全球的货源采购渠道,与国内外主要化肥生产企业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浙江省内建立了包括9个区域分销中心、39个县级配送中心和完善的分销网络,在全国十余省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农资商品销售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公司在浙江设立合资农药工厂,还在浙、皖、辽等省建立了四家复混肥生产企业,并成立专业飞防公司和浙农飞防联盟,可调配无人机资源300架,年实施飞防面积200万亩次。公司还积极介入土壤改良、农业检测、智慧农资、供应链金融等领域,打造成集配供服务、技术服务、培训服务、检测服务、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

  (2)汽车商贸服务

  汽车商贸服务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金昌汽车、金诚汽车等公司负责运营。汽车商贸服务的主要模式是依托全球中高端汽车品牌厂商资源,建设集整车销售、零配件、售后服务、信息反馈四位一体的汽车销售企业,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中高端汽车产品和全生命周期服务。

  公司汽车商贸服务以中高端品牌经营为主,已在浙江省杭州、宁波、绍兴、台州、金华、丽水、嘉兴及江苏省南京、苏州、宜兴、扬州等地设立品牌公司,取得了宝马、MINI、奥迪、凯迪拉克、别克、北京现代、庆铃、上汽大通等著名品牌的区域经销权,建成标准化的汽车4S店31家,宝马维修服务中心1家。

  (3)医药生产销售

  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为理顺管控架构、促进医药业务更好发展,公司新设了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承接医药生产销售业务,由下属华通连锁、景岳堂药业、华药物流等公司负责运营。

  公司医药业务集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中药生产销售、医药物流、医疗服务为一体,经营范围主要集中在绍兴及周边地区,其中药品批发和零售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商务部的统计排名中均名列全国百强。公司在做大做强批发零售业的基础上全新拓展第三方医药物流业,使医药商贸发展规模迅速壮大。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中药生产发展,不断完善医药产业链。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2020年度分季度财务指标对比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增幅均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对2020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编制,调整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数据包含浙江农资2020年各季度经营数据。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通转债”)进行了跟踪评级。联合评级在对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发展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公开发行的“华通转债”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比未发生变化。联合评级出具的《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详见2020年6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全球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新冠疫情侵袭,居民生活生产习惯出现重大调整,全球一体化进程遭受重大冲击,全球产业链格局出现重构,中国经济承受着多重压力,形势空前严峻复杂,推动国内经济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公司积极主动应对疫情冲击,国内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两手抓,持之以恒做好为农服务,精准施策抓好业务经营,有条不紊推进企业重大资产重组,稳健有序促进企业发展,实现了复杂外部环境和严峻市场形势下主要指标的稳步增长,公司还被评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74,725.28万元,同比增长332.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11.00万元,同比增长183.26%。

  公司2020年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重组前业绩增幅较大,系重组标的公司浙江农资资产注入,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从而带来业绩的大幅增长。

  公司2020年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重组后业绩增幅也比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对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编制,调整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数据不包含浙江农资2019年1-10月经营数据。

  上年同期数据根据可比财务口径调整,对2019年度数据进行模拟测算,重组后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2,822,070.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550.56万元。对比调整后数据,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增长1.87%和4.65%,净利润增幅较低主要原因系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在2020年度列支了5,770万元中介机构费用,对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业务经营方面,2020年度在国家推进乡村振兴和“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下,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做好政策解读,克服疫情影响,抓好资源建设,加强行情研判,积极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保持了业绩稳步增长。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对比上年同期调整前数据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重组标的公司浙江农资资产注入,公司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从而带来业绩的大幅增长。公司2020年度业绩对比上年同期调整后数据增幅也比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方式对2019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调整编制,调整后公司2019年度财务数据不包含浙江农资2019年1-10月经营数据。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财政部于2017年7月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股东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本报告期内,公司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单位:元

  ■

  本报告期内,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报告期增加合并单位13家

  ■

  本报告减少合并单位2家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中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包中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吕圭源、翁国民、郭德贵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747,252,789.39元,较重组后上年同期增长332.31%;实现营业利润1,013,883,472.87元,较重组后上年同期增长251.21%;实现利润总额1,014,067,372.77元,较重组后上年同期增长250.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110,025.28元,较重组后上年同期增长183.2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351,110,025.28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3,776,732.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3,392,778.07元,减去2020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6,811,783.6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2,804,261.48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764,889,347.5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0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92,804,261.48元。

  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人民币1.8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本次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也分别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情况进行预计。2021年度,公司拟与绍兴市上虞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总额不超过79,500.00万元(含)的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于2021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总额不超过99.2亿元(含)对外担保,其中公司对全资孙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亿元;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属控股企业、控股企业之间及其内部担保额度为98.2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投资理财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有效避免外汇市场、经营商品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业务经营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及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其中,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最高额度为2.10亿美元,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上述业务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1年度向合作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3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具保函等有关业务。授信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于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256.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3,158.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097.6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5月22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388《验资报告》。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三个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243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2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2,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647.49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752.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6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533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扩建项目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首次公开发行

  ■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 首次公开发行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东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轻纺城支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于2015年6月11日与瑞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6月15日与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7月28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连锁”)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中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3月2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物流”)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公司聘请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担任公司再融资项目的保荐机构,并由其承接原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17年5月26日,公司及实施相应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华药物流、华通连锁分别与瑞丰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岳堂药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2018年7月20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9月26日,公司、景岳堂药业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 首次公开发行

  ■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按上述制度履行。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拓展公司批发业务市场,但由于该项目主要用于增加批发业务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年9月13日,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之“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等内容进行变更: 实施地点不再局限于原计划所列的杭州、绍兴及其具体区县分布,而变更为“绍兴及周边地区”;开店数量由52家变更为“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需要和实施方式,以量入为出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合理确定门店扩展的数量和类型”。实施方式由原计划的新设门店方式变更为“适当并购或新设方式”。建设期2年变更为“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

  募投项目之“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根据实际情况,拟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期由1年变更为“延期至2017年9月30前完成”。同时,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拟将该项目实施后多余建设用地(约18亩)转让给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用于配方颗粒扩建项目的建设。

  2019年5月13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延期至2020年3月31前实施完毕。

  2019年10月11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拓展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2020年5月8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毕。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9,840,274.7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其中: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37,159,494.03元;连锁药店扩展项目2,680,780.7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5年6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2号《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明确意见。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15年7月完成。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2018年6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未发生超募资金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 首次公开发行

  截止2020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10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岳堂药业”)拟使用最高不超过1.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且有保底利息保障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授权的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0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除本报告披露的情况外,公司截止2020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9月13日,经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或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事项进行了变更;2019年5月13日,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 建设期进行了延期变更,延期至2020年3月31前实施完毕;2019年10月11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年产10000吨中药饮片拓展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的投资机构结构及投资总额进行了调整。2020年5月8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建设期进行了延期变更,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毕。

  详见本报告三(三)。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0年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1年4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表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详见本报告三(二)。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并决定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3:30时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

  (九)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特别说明:

  1、上述第7项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第4、6、7、8、10、11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12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1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并请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琳

  电  话:0571-87661645

  传  真:0571-8766121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8312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0051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58 ;投票简称:浙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4月23日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768号浙农科创园3号楼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8,747,252,789.39元,较重组后上年同期增长332.31%;实现营业利润1,013,883,472.87元,较重组后上年同期增长251.21%;实现利润总额1,014,067,372.77元,较重组后上年同期增长250.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110,025.28万元,较重组后上年同期增长183.2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351,110,025.28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3,776,732.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3,392,778.07元,减去2020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6,811,783.6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2,804,261.48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764,889,347.5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0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92,804,261.48元。

  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人民币1.8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若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本次利润分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

  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事项充分考虑了下属企业2021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及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汇率波动、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的 2020 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对于审计规程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出具的审计规程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的具体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同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为与本公司同行业的19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

  项目组成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倪一琳

  ■

  姓名:费旖

  ■

  姓名:王一芳

  ■

  (二)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出现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三)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四)项目审计收费情况

  公司将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立信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完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意见:立信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 公司本次续聘立信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258号),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351,110,025.28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33,776,732.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3,392,778.07元,减去2020年已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16,811,783.6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92,804,261.48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764,889,347.50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分配原则,2020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92,804,261.4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拟定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人民币1.8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本次利润分配。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号

  债券代码:128040      债券简称:华通转债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企业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相关担保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企业的担保。该部分企业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总体来看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进行相应安排,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于2021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开展总额不超过99.2亿元(含)对外担保,其中公司对孙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亿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属控股企业、控股企业之间及其内部担保额度为98.2亿元。在上述担保总额中,对资产负债率超70%的企业担保额度为40.21亿元,对资产负债率未达70%的企业担保额度为58.99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孙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的担保

  单位:万元

  ■

  注: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担保余额。本公告中关于担保额度表格的释义内容一致。

  (二)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控股企业的担保、控股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及其控股企业内部担保

  2021年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控股企业的担保、控股企业之间互保及其控股企业内部担保总额为98.2亿元。其中,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6家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60亿元;6家控股企业之间相互担保额度为18.20亿元;6家控股企业内部担保额度为72.4亿元,具体为: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13.5亿元,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4.5亿元,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0.55亿元,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0.3亿元,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36.05亿元,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内部担保额度为17.50亿元。

  1、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控股企业的担保

  单位:万元

  ■

  2、控股企业之间的相互担保

  单位:万元

  ■

  3、控股企业内部担保

  (1)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内部担保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浙江浙农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实收资本到位后资产负债率为2.56%。

  (2)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内部担保

  单位:万元

  ■

  (3)浙江浙农金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内部担保

  单位:万元

  ■

  (4)浙江石原金牛化工有限公司内部担保

  单位:万元

  ■

  (5)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担保

  单位:万元

  ■

  (6)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有限公司对下属企业的担保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缙云宝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新设公司。

  二、被担保企业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融资机构等共同协商确定。

  四、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本次确定的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孙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的担保,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控股企业的担保、控股企业之间相互担保及其控股企业内部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审批的担保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公司及下属企业相关部门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事项是基于公司2021年度资金安排和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公司整体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担保中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将以其持有相关企业的股权提供反担保,相关企业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总体来看本次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和实际业务的资金需要。对其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以及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上述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202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和审批权限事项充分考虑了下属企业2021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解决控股子公司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99.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5.21%,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28.6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9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下转B17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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