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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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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常熟三爱富氟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常熟欣福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顾和祥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熟经济开发区氟化学工业园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17日

  经营范围:从事硫酸、发烟硫酸、余热蒸汽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常熟欣福化工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四)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吴君毅

  注册地址:常熟市海虞镇福山(常熟国际氟化学工业园)

  注册资本:2830万元

  成立时间:1994年3月18日

  经营范围:按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工程项目安全审查批准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硫酸钙销售;涉及化工项目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常熟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五)三爱富(常熟)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永刚

  注册地址: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盛虞大道1号

  注册资本:19,797万元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7日

  经营范围:含氟精细化学品、有机氟材料及其制品(非危化品)、化工产品(非危化品)的生产与销售,及上述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分析测试;仪表、机械设备的销售及维修;从事货物、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三爱富(常熟)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六)上海华谊三爱富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忠伟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60号1301室

  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6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有机氟材料及其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设备的销售,从事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上海华谊三爱富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七)中国印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85年6月8日

  经营范围:出版物排版、制版、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制、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设备的制造、修理;印刷器材的生产;印刷设备、器材、纸张、文化用品、礼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装饰装修;印刷技术的开发、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印刷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八)北京科印传媒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常晓霞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1号楼2层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成立时间:2006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文化用品、机械设备;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教育咨询(中介服务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内容);销售图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北京科印传媒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九)文化发展出版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赫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五区2号楼房三层301

  注册资本:2,4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出版印刷工业工艺技术、学术专著、工具书、印刷专业大中专教材、以及印刷工业的企业管理、印刷史和印刷专业的通俗读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工艺品、玩具、文化用品、日用品、婴儿用品、服装;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版权转让、版权代理;版权贸易;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文化发展出版社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20年,公司分别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署采销合同或相关协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参考,协议确定价格。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发展所必需的,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预计该等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存续。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15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661,467.57元,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4,266,146.7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12,001,186.67元,扣除2019年度现金分红44,007,830.60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706,388,676.88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现公司拟向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元(含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余额确定。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528,195.81元,按公司总股本(446,936,885股)扣除回购专户已持有的股份(8,300,083股)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的数额共计48,250,048.22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0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0年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95,821,738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2.6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现金流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16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德国、法国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10141)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编号:000407

  本次审计业务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承办。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位于江苏省省会南京市,系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南京设立实行一体化管理的直属分部。以上市公司、IPO、新三板、央企及省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大型民企集团审计业务为主。设有三个审计部门,员工逾10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近30人。管理团队由高级合伙人王敏康,合伙人狄香雨、合伙人王健、高级经理裴灿、高级经理李新荣等组成。主要客户如下: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国旅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乔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光镭射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

  注册地址为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32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0626019448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101413202)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编号:502483

  2.人员信息

  大信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192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1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65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74.78亿元,收费总额2.1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9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年12月3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本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2020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年度,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34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姓名:王健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从业20年,精通会计、审计、税务、咨询等理论与实务操作等,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在大信执业,2018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包括国新文化、国新健康和中央商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孙梅林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注册会计师,从业10年,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在大信执业,2018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包括国新文化、国新健康和中央商场。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学花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200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有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上述所提及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2020年度审计费用减少人民币15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细致严谨,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公司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认为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1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地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18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公司完成全部化工资产置出工作,聚焦发展文化教育主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如下表所示: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19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西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执行情况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关联股东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上海华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天乐技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和传真登记,传真登记的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原件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股东办理参加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9:00-11:30,13:30-17:30。

  4、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西门第23幢。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联系人:刘爽

  联系电话:010-68313202

  联系传真:010-68313202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4号新华1949园区第23幢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0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4:00-15: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4、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16: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bod@crhc-culture.com。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文化”或“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0日14:00-15:30在上证路演中心平台召开2020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中小投资者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14:00-15:3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http://roadshow.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

  董事长王志学先生

  董事、总经理姚勇先生

  财务总监杨玉兰女士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刘登华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0日14:00-15:30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业绩说明会,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7日16: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bod@crhc-culture.com。本公司将会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8313202

  联系邮箱:bod@crhc-culture.com

  六、其他事项

  本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1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化工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有关规定,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化工业务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单位:元/吨(不含税)

  ■

  (二)主要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2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年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拟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委托理财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资产财务部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率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的初步测算后提出方案。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及董事长审批。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资产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4.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委托理财合同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产品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将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主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产品期限内,公司资产财务部将与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年度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85.18%。公司最近12个月内实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总和的34.07%。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着谨慎性、流动性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审议程序

  1.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委员会委员同意该议案,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1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流动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国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23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文化”或“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出具给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的《关于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178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请中国国新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程序,认真指导国新文化规范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加强对计划的管理、考核与监督,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行权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约束机制,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有效实施,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请中国国新将国新文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相关办法以及国新文化股本总数、国有控股持股数量和比例等变化情况及时报告国资委,变动信息及时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中更新。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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