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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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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1-028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陈前先生、监事仓华强先生、副总裁刘晖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4,2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75%。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上述董监高提交的《计划买卖公司股票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陈前、仓华强、刘晖

  (二)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及本次拟减持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价格区间: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二)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以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公司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计划买卖公司股票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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