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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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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403,174.79元,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1,424,785.4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741,861,805.01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352,466.2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977,282,977.40元。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葡萄种植、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葡萄酒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属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板块。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酿酒原料采购模式为“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原料收购合同,公司为农户提供生产管理及技术指导服务,公司按照合同及严格的原料检验标准采购农户的酿酒葡萄原料。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基本原则,结合市场产销情况和设备运行状态,配合“销量+合理库存”的模式制定生产计划,生产流程主要为原酒的生产、加工和灌装包装环节。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渠道按照区域进行划分,经销模式以经销商代理为主。同时公司通过品牌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营销管理体系,目前已形成了能够覆盖全国省级地区的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体系。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发展经销商二百余家,形成了以新疆地区及疆外部分核心地区为主的销售网络渠道。

  3、行业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及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2020年中国葡萄酒产量由2019年的45.1万千升下降至41.3万千升,同比减少3.8万千升,同比下降8.43%,葡萄酒产量比去年再次出现下滑,国内葡萄酒产量连续七年呈下降趋势。葡萄酒进口量由2019年的66.2万千升下降至2020年的47.1万千升,同比减少了19.1万千升,下降28.85%。但进口葡萄酒在整个国内市场占有量仍然高于国产葡萄酒。

  单位:万千升

  ■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海关总署网站

  澳大利亚是我国进口葡萄酒第一大国,2020年11月27日国家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相关葡萄酒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自2020年11月28日起采用保证金形式对上述产品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各公司保证金比率为107.1%至212.1%。反倾销裁定有利于优化国内葡萄酒市场格局,国产葡萄酒或将迎来发展机遇。在此行业背景下,打造本土葡萄酒文化体系成为关键,国产葡萄酒尤其是公司葡萄酒将更专注于产品品质,尤其是进一步强化葡萄产地文化的建设推广,提高品牌意识,更加自信于优质独一的原料产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9,461.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9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8,786.94万元,营业利润-5,711.92万元,利润总额-5,689.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40.32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的相关内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2家,具体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 临2021-02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对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对《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 临2021-022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1-024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4日10 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2日-5月13日(工作日9:30-13:30,14:30-18:3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4楼证券投资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张顺 杨轩

  联系电话:(0991)8881238

  传    真:(0991)8882439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1-017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长李向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号)。

  依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56,992,104.1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403,174.79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41,861,805.01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352,466.2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77,282,977.40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缺陷整改情况以及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年度内公司聘请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希望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力度,加强对重点控制活动的管控,继续稳步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号)。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 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九、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等,上述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和授信期限最终以相关银行的审定结果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各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内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号)。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号)。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24号)。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决议中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临2021-018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上午11:3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号)。

  依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56,992,104.1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403,174.79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41,861,805.01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352,466.2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77,282,977.40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年度报告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缺陷整改情况以及结论,符合公司实际。年度内公司还聘请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1号)。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 的财务信息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上述决议中第一、二、三、四、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 临2021-019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依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56,992,104.1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403,174.79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41,861,805.01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352,466.21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77,282,977.40元。

  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0年度公司经营亏损,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监事会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ST中葡     公告编号: 临2021-023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现行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本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情况

  1、修订部分

  ■

  2、新增部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新增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内容,共三条,并新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两项表格。《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原第二十三条及以后条顺延。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十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的基本流程:

  (一)当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晓该信息的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部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负责人)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告知相关知情人的各项保密事项和责任,并依据各项法规制度控制内幕信息传递和知情范围;

  (二)董事会秘书应及时组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及时对内幕信息加以核实,以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所填写的内容真实性、准确性;

  (三)董事会秘书核实无误后,按照规定进行报备。

  第二十五条公司进行本条规定的重大事项,应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及时将该《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连同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十六条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是指首次披露筹划重组、披露重组预案或披露重组报告书的孰早时点。

  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期间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终止重组的,或者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未披露标的资产主要财务指标、预估值、拟定价等重要要素的,应当于披露重组方案重大变化或披露重要要素时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更新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三、其他部分情况

  除上述条款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其他相关条文序号相应顺延。

  修订后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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