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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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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研发、制造、销售石油化工仪器装备及提供相关工程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是我国石油化工装备制造业的骨干企业之一。产品涉及石油勘探、钻采、炼化等领域,主要生产石油勘探开发仪器、井控设备、井口设备、钻采配件、石油产品规格分析仪器等。

  公司的主导产品为综合录井仪、钻井仪表、防喷器及防喷器控制装置、井口装置和采油(气)树、无线随钻测量仪、电缆测井仪器、系列油品分析仪,同时公司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录井、测井及定向井工程技术服务。

  1、石油钻采设备

  2020年度公司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稳定老市场,争取新市场,对客户需求快速响应,不断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产品可靠性和先进性。坚持以技术引领为核心的研发战略,持续助力公司发展,报告期内推出的双阀座防砂型大口径压裂阀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5-70/105锥形防喷器成功解决国内胶芯封零等诸多难题;改进优化防喷器剪切功能极大提升了防喷器的剪切可靠性。

  2、录井设备及服务

  2020年度录井设备及工程技术服务业务销售收入在2019年度大幅上升的基础上,继续稳步上涨6%。公司坚持设备制造与服务的双轨驱动,立足于国内石油大开发的页岩气主战场,稳定发展录井工程技术服务,设备销售上深挖客户需求,和研发紧密结合,新产品销售贡献率达到30%。

  3、随钻设备及服务

  2020年公司在随钻设备及服务业务领域加大神开自主产品线的投入,年内自主研发方位电阻率AziExpress,凭借其灵敏的油藏边界探测性能,成功在国内某油田取得商业化作业。随钻服务上公司重点优化服务结构,逐步向高端服务倾斜,LWD服务占比明显上升。公司将持续进行产品迭代升级,向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与服务,打造公司业绩新的增长点。

  4、测井仪器及服务

  2020年度测井仪器实现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增加。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成功推出直推式大位移测井系统,解决了传统测井仪器在大位移水平井测井施工难题,为国内首创,目前已和多家客户达成采购意向。同时,积极拓展合作渠道,产品成功进入中东市场,迈出了进军海外市场的关键一步。

  5、石油产品规格分析仪器

  2020年度石油产品规格分析仪器市场竞争依然激烈,公司依托强大的研发能力,强化新品推广,加速老产品升级。同时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质量,应收账款大幅度下降,企业资产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四)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美贸易摩擦,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世界经济陷入近百年来最严重的衰退,能源需求遭遇重创,直接导致国际油价大幅下跌,甚至首次出现了负油价,整个石油石化产业受到剧烈冲击,公司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是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战略指引下,国内石油企业攻坚克难,抗疫保供,提质增效,全年实现原油产量1.95亿吨,天然气产量1888亿立方米(数据来源《国际石油经济》),页岩油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开发继续发力,高端油气装备的需求持续增长,也给公司发展带来了机遇。面对行业的复杂局面,公司管理层研究分析行业形势,做出研判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研发投入、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管理能级,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深化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

  面对行业竞争形势,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作为突破口,不断深化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公司以先进性和可靠性作为产品研发方向,以替代进口为主攻方向,围绕高质量,高可靠性,高技术含量等指标,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在公司技术委员会的统筹下,组织各产业公司立项攻关并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深化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新技术,实现了商业化转化。其中F35-105超高压防喷器组,可满足超深井油气田的钻探、开采作业;SK-3Q07氢焰色谱仪达到国际先进水平;PILS-X直推式大位移测井系统,解决了传统测井仪器在大位移水平井测井施工难题,为国内首创;“SK AziExpress地质导向组合仪”是科技部国家科学仪器重大专项成果,是我国首套高温175度和高压25000Psi的随钻地质导向组合仪产品,已成功实现商业化应用。

  2、优化资产机构,提升运营质量

  在疫情期间,公司着重强调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运营质量与效率,降低企业运营风险。2020全年实现经营性现金净流量9,470.02万元,该项指标也是近几年的最好成绩,支持了企业利润的变现能力。应收账款年末余额4.18亿元,较年初下降6000万元,经济运行质量得到了有效改善。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从34.24%下降到28.64%,进一步优化了流动资产的配置结构。

  3、全面提升管理能级,强化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与金蝶软件正式签订了全面信息化建设合作协议,双方制定了“业财一体化、研发制造一体化、云办公、集团管控”的集团数字化的发展方向,采用金蝶云将原有各自独立的系统集成,打造一个更智能、业务能力和管控能力更强大的云上综合管理平台。历经半年时间,神开已初步完成管理重塑,通过打造云平台,建立多组织下的统一管理机制。将OA、HR、ERP、PLM等业务系统全面融合,搭建自动化和智能化集团统一大平台,全面加强对各项业务流程的管控,既提升了总部与各子公司之间的沟通效率,也加强了上下游产业间的协同问题,实现了业财一体、研产结合、数据全面共享,通过云系统,多终端规范了企业运作流程,提升企业运营效率。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和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在过去的一年中坚持稳中求进、危中求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在逆境中取得了稳定的经营业绩,避免了由于疫情、停工停产、低油价给公司带来的重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6,160,599.32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83,896.18元。

  (二)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三)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四)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五)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执行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之前或2020年年初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未进行追溯调整,而是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年相比,增加1户,减少1户,其中:

  本年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如下:

  ■

  本年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如下:

  ■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芳英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赣洪先生召集并主持,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0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在总体上能够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达成。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同意《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对于本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指出的一项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监事会已督促董事会制定完成整改计划,并将持续监督整改效果。

  上述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公司全体监事参与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审议《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监事会认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公司全体监事参与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议案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2,838.39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994.3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19.58万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交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前述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公司2020年度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363,909,64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5,760,000股后为358,149,648股,暂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股利17,907,482.4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3.09%。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随着公司经营的不断发展,针对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公司”)、上海神开石油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器公司”)、上海神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杭州丰禾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丰禾”)、杭州丰禾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禾测控”)的资金情况及融资需求,董事会授权上述子公司以下综合授信融资额度(含借款、保函、进出口贸易、票据业务等),并由公司出具信用担保。2021年公司向董事会申请2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较上年度授信额度基本持平,具体内容如下:

  ■

  为保证可操作性,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以上总授信额度不变的范围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节以上各银行间授信额度。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

  注册资本:33,739万元

  法定代表人:寇玉亭

  经营范围:石油专用仪器仪表、石油专用设备、石油钻采设备及配件,套管头、油管头及配件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安装,并提供上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维修。

  财务状况:2020年度设备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72,994.36万元、负债总额38,022.25万元、资产负债率52.09%、净资产34,972.11万元、营业收入42,749.04万元、利润总额2,793.44万元、净利润2,260.77万元。

  2、上海神开石油仪器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3月1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

  注册资本:3,993万元

  法定代表人:叶明

  经营范围:石油仪器及配件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气体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财务状况:2020年度仪器公司资产总额6,604.52万元、负债总额1,163.51万元、资产负债率17.62%、净资产5,441.01万元、营业收入3,776.77万元、利润总额610.16万元、净利润584.73万元。

  3、上海神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8月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

  注册资本:11,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敏

  经营范围: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及其设备的研究、开发(除生产)、设计、租赁、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除专控),从事检测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录井、钻井勘探设备及配件的制造。

  财务状况:2020年度科技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7,137.26万元、负债总额8,428.18万元、资产负债率31.06%、净资产18,709.08万元、营业收入22,812.60万元、利润总额2,606.48万元、净利润2,014.24万元。

  4、杭州丰禾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2月1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振中路201号1幢1-4层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良琪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石油测井仪器(除计量)。服务:石油测井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仪器设备租赁(除拆、装);批发、零售:石油测井仪器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财务状况:2020年度杭州丰禾资产总额21,408.96万元、负债总额5,526.16万元、资产负债率25.81%、净资产15,882.79万元、营业收入8,394.05万元、利润总额1,420.99万元、净利润1,396.23万元。

  5、杭州丰禾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之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4月23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桂丰路9号5幢2楼219室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建文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石油测井仪器(除计量)、勘探钻井仪器、钻采设备及配件、测试设备及配件。服务:石油测井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仪器设备租赁(除拆、装)、自有房屋租赁;批发、零售:石油测井仪器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财务状况:2020年度丰禾测控资产总额7,778.66万元、负债总额4,383.72万元、资产负债率56.36%、净资产3,394.95万元、营业收入2,062.76万元、利润总额342.31万元、净利润334.44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仪器有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丰禾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丰禾测控技术有限公司,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其中丰禾测控担保期限按银行授信合同约定为十年,其余担保期限为1年(自银行批准授信之日起),其中单笔担保协议的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0年末,公司及子公司无对除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600万元,无违规及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子公司合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1.06%。

  五、董事会意见

  设备公司、仪器公司、科技公司、杭州丰禾、丰禾测控均为公司子公司,股份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实现公司的业务需要,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已承诺按照出资比例为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理财产品品种:拟投资的产品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包括:谨慎型产品(R1)、稳健型产品(R2)和平衡型产品(R3)。

  3、投资期限: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4、投资额度: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且单笔委托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5、实施方式:理财产品业务项目期限应与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6、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理财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投资理财的调研、洽谈、评估,确定具体的投资配置策略、理财品种,执行具体操作事宜。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范围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1年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与关联方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石油”)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服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5,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条之规定,关联董事朱逢学先生应当回避表决。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2021年与相关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与预计总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因受国际油价大幅下行及新冠疫情双重影响,公司及关联方所属的石油行业受到冲击,上游石油公司缩减投资、压缩成本,叠加海外疫情蔓延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春第

  注册资本:40,000.01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1900号1203室

  经营范围:石油工程、管道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环保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石油、天然气应用、化工、钻井、天然气管道等上述专业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石油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石化产品(除专控油)的销售,承包境外地质勘查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前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前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勘查工程施工(凭资质)。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中曼石油主要财务数据为:总资产528,914.68万元;净资产208,999.03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21,670.43万元,净利润-27,872.0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曼石油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且公司董事朱逢学先生为中曼石油副董事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10.1.6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中曼石油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中曼石油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经营活动正常,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石油钻采设备及提供工程技术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在2021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参照市场定价确定交易价格,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当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关联方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与中曼石油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业务范围,是为了满足公司2021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该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交易流程规范透明,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

  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

  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宋婉春,200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高彦,200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2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本次审计费用较上年变化原因系公司2021年度增加内控审计项目,费用为30万元。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仍为90万元,与2020年一致。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等因素,以及审计机构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我们认为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一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开股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4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管理骨干、业务骨干人员。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121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10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神开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1000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36,390.9648万股的2.75%。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最长锁定期为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30%、4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7、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145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期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的14.5%。预留份额暂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秦英代为持有,秦英不享有该部分份额对应的权益。

  8、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对本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的约定,且已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9、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当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0、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明确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在本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

  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2、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3、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员工。

  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21人(不含预留份额)。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确认缴纳的金额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

  持有人所获份额分配情况如下所示:

  ■

  注: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名单及认购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若部分员工出现放弃认购情形,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法定高管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145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期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的14.5%。预留份额暂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秦英代为持有,秦英不享有该部分份额对应的权益。

  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参加对象及认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预留份额的参加对象可以为已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人员,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法定高管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预留份额适用于与本持股计划相同的锁定期。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该预留份额仍未完全分配,则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剩余份额的处置事宜。

  (三)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参加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参加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股票来源、资金来源和购买价格

  (一)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0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6,390.9648万股的2.75%。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已获得的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神开股份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3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该回购方案目前仍在实施阶段,尚需等待标的股票全部或部分回购完成,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的确认方法和定价依据

  1、购买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为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定价依据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从而充分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使得员工分享到公司持续成长带来的收益。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较低的激励成本实现对该部分核心员工的激励,可以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真正提升激励对象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有效地统一激励对象和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从而推动激励目标得到可靠的实现。

  在参考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同时兼顾本员工持股计划需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对参与人员合理的激励作用的目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账户股票的价格为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从激励性的角度来看,该定价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且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得向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不涉及杠杆资金的情形,也不涉及公司提取激励基金的情形。

  假设以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0%作为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3010万元,实际资金规模将在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员工必须认购整数倍份额。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员工最后缴纳的实际出资为准。

  本次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参加对象实际出资为准。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其拟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申报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额进行调整。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一)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1、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30%。

  第三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上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40%。

  2、公司业绩考核

  第一批次解锁:以2018-2020年三年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基数,2021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即4,068万元。

  第二批次解锁:以2018-2020年三年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基数,2022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即4,746万元。

  第三批次解锁:以2018-2020年三年净利润的平均值为基数,2023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即5,424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3、所在子公司业绩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

  员工当年实际可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与其上一年度的所在子公司业绩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具体解锁比例依据所在子公司业绩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4、若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所在子公司业绩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则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取消该等持有人所持有的相应权益份额,并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管理委员会有权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法定高管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体现了员工持股计划的长期性,同时建立了严格的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防止短期利益,将股东利益与员工利益紧密地捆绑在一起。

  5、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六、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股东权利的情况及公司融资时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持有人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表决等的安排,以及参加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等的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持有公司任何债券,不参与公司债券兑息等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交易相关提案时应进行回避表决。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1、存续期内,除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则、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得用于抵押、质押、用于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持有人所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处置办法如下:

  ■

  董事会授权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将收回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但若获授前述份额的人员为公司法定高管的,则该分配方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确定。

  4、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5、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6、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分配,待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进行分配。

  7、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持有人会议决定是否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8、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若存在未分配权益份额,则出售未分配权益份额(包括该部分股份因参与送转、配股等事宜而新增的股份)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9、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方,负责开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等具体工作。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草案,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1、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3、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4、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5)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假设以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50%作为标的股票的购买价格,即3.01元/股。假设公司于2021年6月底将标的股票1000万股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锁定期满,本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前款约定的比例出售所持标的股票。经预测算,假设单位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一交易日(2021年4月2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6.12元/股作为参照,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3110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比例分摊,则预计2021年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测算为模拟测算,实际购买价格以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股东大会确定的购买价格为准。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一)董事会负责拟定本持股计划草案。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

  (三)董事会审议本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对本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对本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发表意见。

  (五)董事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本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决议等。

  (六)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批准本持股计划后即可实施。

  (九)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当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或下属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下属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下属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三)公司的权利

  1、若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漏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公司可取消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其对应的份额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2、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本计划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公司的义务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及注销相关账户等。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 授权董事会对《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 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1年4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指定的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芳英女士、独立董事钟广法先生、总经理张恩宇先生、财务总监汤为民先生、董事会秘书王振飞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到会出席董事8名(董事邵建平因事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叶明出席),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芳英女士召集并主持,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0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年度工作报告,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详细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2021年的经营工作计划安排与前景展望,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报告。

  四、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616.06万元,比上年度的78,523.95万元,下降7.52%;

  2、净利润:全年实现利润总额4,585.9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38.39万元,比上年度的4,354.29万元,下降34.81%;

  3、资产、负债及权益:2020年末资产总额172,129.42万元,比上年末增加4.91%;负债总额51,133.43万元,资产负债率29.7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13,971.75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0%,基本每股收益0.078元。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已就上述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朱逢学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一、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十三、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关联董事李芳英、顾承宇、赵心怡、叶明予以回避表决。

  监事会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司关联董事李芳英、顾承宇、赵心怡、叶明予以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全体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8、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9、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10、 授权董事会对《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11、 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2、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公司关联董事李芳英、顾承宇、赵心怡、叶明予以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5月19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14:00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9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88号“上海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技术中心楼109室报告厅。

  7、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内容

  1、 《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8、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9、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1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1)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已于2021年1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度报告》全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其余议案已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特别提示

  1、公司将对议案8、9、10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2、股东大会对议案8、9、10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8、9、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如下:

  ■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印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

  邮政编码:201114

  会务联系人:王振飞

  联系电话:021-64293895

  联系传真:021-5433669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78      证券简称:神开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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