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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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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70,02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业务为制造业及投资业务,同时也在满足自身服务基础上提供租赁及物业服务。

  一、主要业务

  公司的制造业主要分为汽车零部件类和金属及通信零部件类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汽车零部件类业务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朋联众、扬州新联向客户提供,其结构如下:

  ■

  (一)报告期内汽车行业发展状况

  1、国内汽车业务概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信息,2020年,汽车产销2522.5万辆和2531.1万辆,同比下降2.0%和1.9%,与上年相比,分别收窄5.5个百分点和6.3个百分点。

  2020年,乘用车产销1999.4万辆和2017.8万辆,同比下降6.5%和6.0%,降幅比上年收窄2.7个百分点和3.6个百分点。在乘用车主要品种中,与上年相比,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产销结束下降,呈小幅增长,其他三大类乘用车品种产销均呈下降,其中多功能乘用车(MPV)降幅最为明显。

  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136.6万辆和136.7万辆,同比增长7.5%和10.9%。在新能源汽车主要品种中,与上年相比,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均呈增长,表现均明显好于上年。

  2020年,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团)共销售2264.4万辆,占汽车销售总量的89.5%。

  公司的核心客户上汽大众2020年度的产销分别为149.57、150.55万辆,分别比2019年度下降22.35%、24.79%。

  公司的汽车业务版块收入、营业利润分别为379,153.89 、 14,303.94万元,同比2019年度收入增加了17.77%,营业利润降低了16.32%,收入增加主要系和上汽大众的开卷业务发包方式调整导致的结算模式变更,如不考虑上述因素,汽车零部件收入较2019年度降低20.93%左右。

  2、汽车行业以新能源方向为主

  根据国家出台规划,我国乘用车行业主要朝新能源方向发展为主,报告期内出台的政策主要有:

  ■

  新能源汽车融汇新能源、新材料和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变革性技术,推动汽车从单纯交通工具向移动智能终端、储能单元和数字空间转变,带动能源、交通、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交通体系和城市运行智能化水平提升,对建设清洁美丽世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领域也将围绕“新能源”这个发展趋势去开拓和发展。

  3、报告期内公司的汽车业务情况

  公司的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为乘用车提供开卷落料、大型覆盖件冲压、分总成焊接、小型金属零部件等产品和服务,公司的核心客户为上汽大众,自新能源汽车业务在国内成为国内汽车行业发展的重点后,公司也借助良好的制造能力,与区域内知名电动汽车厂展开了合作。

  公司的开卷业务、大型覆盖件产品业务特性为通用型业务,可与不同的整车厂开展合作,汽车零部件业务团队也在积极拓展区域内的其他客户,尤其是新能源客户。

  公司的分总成焊接一般根据整车厂的车型配套,业务特性为专用性,可以根据同一客户的不同车型进行柔性投资和改造,但其设备与客户的车型关系紧密,不具有通用性,公司的分总成焊接目前主要为上汽大众服务。

  公司与上汽大众合作多年,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持续稳定。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制造领域中,公司生产模式一直沿用较为成熟的“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每年年末与主要客户洽谈次年的年度销售目标,确定各品类产品的销售单价和结算方式。同时,根据客户年度整车生产计划编制以月为单位的年度生产计划,并根据客户需求每月滚动调整年度销售订单。实际排产时以周、日、班为单位安排生产和交货计划,以均衡生产和及时交货方式实现产品“零”库存。对于新增零部件业务,将根据整车厂的生产计划,调整和规划新产品生产产能,并依此作为项目投资或技术改造等参考依据。

  在采购环节,公司采用“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根据公司业务生产计划所需的原材料、通用零配件及非标准零配件实行统一采购管理,并制定了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除客户指定供应商外,公司从技术水平、生产规模、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严格筛选供应商,并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在每个年度,对供应商进行年度综合评定。物料计划部门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及原材料库存结合交货期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并予以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原来与上汽大众的开卷业务为受托加工模式,原材料由上汽大众提供,公司负责按照上汽大众要求进行加工,公司收入来源为收取加工费。应上汽大众要求,2020年1月开始,公司开卷业务逐步调整为:由公司负责采购原材料,加工完成以后,将产成品销售给上汽大众,财务核算流程相应调整,需全额确认相关收入成本。该项调整导致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时增加。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汽车业务产能情况

  2020年受疫情的影响,公司也对相关业务进行了技改和升级,主要产能情况如下:焊接产能175万套、开卷落料产能3510万冲次、覆盖件220万冲次。产量情况如下:焊接114.03万套、开卷落料1718万冲次、冲压106万冲次。

  (四)报告期内公司的金属及通信零部件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金属及通信零部件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新朋金属承接,主要业务结构如下:

  ■

  公司的金属及通信零部件业务主要为出口,主要客户为美国捷普公司、施耐德电气等世界五百强企业,报告期内虽然受疫情的影响,但公司出口业务较上年度仍取得增长,公司重点拓展的储能及配套产品2020年其收入为1.79亿元,较上年度增幅为82.65%,增长趋势明显,公司将与客户继续加强合作,提高产能及效益。

  (五)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业务

  为拓展更多的产业机会及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面临国内巨大的发展前景下,上市公司也在积极布局投资业务,公司的投资业务主要由全资子公司瀚娱动为主体对外实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上海金浦投资有限公司等主体共同设立了金浦新朋,实施股权市场的投资与管理,瀚娱动也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了金浦新兴、南京新兴、南京半导体、南京吉祥、汇付创投五支基金的投资。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受到疫情、原材料价格上涨过快,出口物流受限等种种不利影响,公司上下主动配合政府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同时通过技术创新、成本管控、优化生产布局、降本增效等方式积极采取措施以便巩固和提升业绩。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5,059.66万元  、净利润14,465.17万元  ,较上年度分别增加了17.99%、34.55%。

  公司的经营情况如下:

  一、制造业领域,公司的汽车零部件领域、金属及通信零部件领域因新冠疫情的影响对其上半年的生产、销售、客户需求皆受到冲击,二季度后期在公司上下的努力下,公司的制造业领域生产基本恢复正常。

  (一)汽车零部件领域

  维持核心客户的基础上成功开拓新客户。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一直保持与上汽大众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的核心客户上汽大众2020年度的产销分别为149.57、150.55万辆,分别比2019年度下降22.35%、24.79%,对公司的汽车零部件领域产生了冲击。

  但同时基于汽车零部件良好的制造能力,公司在2020年度与区域内知名电动汽车制造商展开了合作,改善了客户单一的局面,有效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加了盈利来源,公司也将一如既往关注国内外的优秀整车企业,拓展更多的客户和业务基础。

  (二)金属及通信零部件领域

  上半年因为疫情的原因,金属及通信零部件领域的生产及需求受到影响,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公司的生产恢复正常,但在下半年公司经营遇到了原材料价格上涨、出口货柜难订及国际运费价格上涨等因素,新朋金属在2020年度共实现营业收入43,270.45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190.42万元。

  公司的储能及配套业务继续保持着增长的趋势,储能业务为公司深耕多年,最早与美国的A123公司即开始交流与合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获得了国外客户的认可也奠定了和国外客户合作的基础。目前根据客户的预期与计划,公司也准备在苏州启动二期智能工厂以提高产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公司后续将在与国外客户合作的基础上加大国内优秀客户的开拓,目前新朋金属已经获得了国内知名新能源电池企业的供应商资质,公司将配合国内外客户的发展规划与目标,成为储能及配套一流企业。

  二、投资领域

  在投资领域,公司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发起成立了南京吉祥基金,借助其在半导体领域的产业背景及地位,特别是在国家大力发展半导体行业的背景下对半导体产业、新兴产业进行布局和投资,以期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及探索更多的产业资源。2020年度,公司所产于投资的基金在2020年度投资情况如下:

  ■

  注:上述比例为基金投资时点所持有的份额比例。

  公司也将统筹发展投前和投后的工作,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参与设立的基金所投资的项目2020年度已成功IPO的企业如下:

  ■

  三、实施了股权激励

  为进一步加深公司的凝聚力,提高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战斗力、积极性,让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分享公司成长所带来的收益,公司在2020年度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授予13名激励对象共计825万股。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采用了延期支付租金的方式,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1月,注销子公司上海英艾森电气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工商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

  2、公司于2019年12月,处置南京康派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3月3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公司业务概况”与“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50,596,621.9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651,701.1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55%。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4,651,701.14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37,385,338.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4,123,480.00元,扣减2019年度已分配的利润99,030,100.00元,提取盈余公积3,738,533.85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8,740,184.60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909,583,171.79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770,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100,102,600.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出具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审查意见。

  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研究决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8号)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黄永进、王怀刚、程博回避表决。

  经研究决定,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整(含税)。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票据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新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票据质押担保的公告》(2021-020号)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19号)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1-017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31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丽娜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50,596,621.9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651,701.1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55%。

  本议案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4,651,701.14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37,385,338.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4,123,480.00元,扣减2019年度已分配的利润99,030,100.00元,提取盈余公积3,738,533.85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8,740,184.60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909,583,171.79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770,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100,102,600.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票据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支付外部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外部监事肖建平回避表决。

  经研究决定,公司拟2021年向外部监事支付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整(含税)。

  本议案需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

  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20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如下:

  ■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

  (2)签字会计师从业经历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年审审计费用120万元(含税),对于立信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充分评估并认可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地履行了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向董事会提出了续聘立信为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在担任本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及专业履职能力,且在以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文件能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议案,该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生效日期

  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编号:2021-019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定于2021年5月18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2日。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华隆路1698号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4、《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7、《关于公司支付外部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8、《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有关议案已经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朋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新朋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将就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

  3、登记办法: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在出席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电话:021-31166512    传真:021-3116651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特别提示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配合政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就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等具体内容提示如下: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股东务必严格遵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保护股东健康,降低感染风险,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对进入人员进行防疫管控,参加现场会议人员需登记并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如不配合防疫工作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个人防疫用品,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

  七、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文君、顾俊

  电话:021-31166512   传真:021-31166513

  邮政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华隆路169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201708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8,投票简称:新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反对、弃权)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票据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暨票据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上海新朋联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朋联众”)及全资子公司宁波新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众”)、长沙新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新联”)与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不超过25,000.00万元。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票据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票据池内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票据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票据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用新的票据置换。

  2、合作银行

  公司拟与招商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进行合作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招商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董事会授权新朋联众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

  新朋联众上述拟申请的票据池额度不等于实际使用金额及担保金额,实际使用及担保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银行与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开具票据及担保金额为准。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可以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进行担保。具体担保形式及金额根据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在开展票据池业务过程中,如涉及新朋联众为宁波新众、长沙新联提供担保、宁波新众和长沙新联互相提供担保、宁波新众、长沙新联为新朋联众提供担保等担保情形,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新朋联众、宁波新众、长沙新联业务规模的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上述三家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同时,上述三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票据后,上述三家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上述三家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上述三家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上述三家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上述三家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上述三家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三家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上述三家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可能要求上述三家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三家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上述三家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新朋联众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新朋联众资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新朋联众资金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室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其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我们同意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新朋联众及其全资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申请拟开展票据池业务额度25,0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9.39%;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7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7日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平台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宋琳先生;董事、总裁兼财务工作负责人郑伟强先生;董事会秘书李文君先生;独立董事程博先生;财务部经理赵海燕女士,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8          证券简称:新朋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现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内容预披露如下: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612号《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净利润为37,385,338.4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84,123,480.00元,扣减2019年度已分配的利润99,030,100.00元,提取盈余公积3,738,533.85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8,740,184.60元,资本公积金期末余额909,583,171.79元。

  公司董事会制订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770,0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送现金股利1.30元(含税),共送现金股利100,102,600.00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金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后提出的,方案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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