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政府补助项目主要是增值税即征即退类别及以项目形式申报而获得的政府补助。公司及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陆续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合计1,997.16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14.72%;占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6%,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获得的政府补助中,增值税即征即退补助资金为1,352.51万元,政府科研项目补助资金及其它政府补助资金为644.65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上述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对2021年1-3月税前利润影响金额为1,997.16万元。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全部计入其他收益1,997.16万元,公司以前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在资产的使用期限内平均分摊计入当期损益金额共计122.04万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一)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三)公司将根据未来的经营情况以及政府补助的类别变化,同时结合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政府补助方面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前期已披露的政府补助后续进展情况
无。
五、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或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表:
■